鄧父思索片刻,眼中隱含著怒意,沒有先說自己的想法,而是問向蘇蕊,「小蘇蕊,你對這件事有什麼打算?」
蘇蕊回來的路上就下了決心:「我打算走法律程式,我爸爸去世了,房子和撫卹金縱然有奶奶的三分之一,可餘下的部分還是我和我媽的,不過我不在乎這些東西,我想通過這場官司逼她交出戶口本。」
她佔法佔理,官司穩贏不可。
鄧父聽後有些猶豫,「可是…畢竟是家醜,不外揚的好。」
都是親戚,坐在一起好好說未必不能解決,打官司相當與在親情上狠狠割下一刀,無論勝敗,再沒有緩和的餘地,實為下下之計。
這個年代進法院處理的事,都是天大的矛盾。
鄧父覺得一時還沒有必要。
鄧穎新不同意道:「爸,那些人也太過分了,我支援小蕊打官司。」
鄧父無奈中帶點寵溺看向二人,這兩個孩子,還真是直接又暴力。
「維護自己的利益,也不是隻有打官司一種解決辦法,這件事情還是可以調解為先,法律只是最後一道保障權益的壁壘。」鄧父道:「可以試著先和你奶奶談談,好好和她說,實在不行的話,再打官司也不遲。」
處理問題的辦法有很多種,妥協不代表軟弱,強硬也不一定是最好的解決。
蘇蕊沉默,顯然不太願意。
她明白鄧父的意思,可鄧父只是按一般家庭矛盾來考慮這件事的處理方法。
蘇老太太連掠奪孫女孩子的事都做的出,根本沒有親情可言。
鄧父道:「我也知道,你不願對那邊低頭。可一場官司打下來十分耗費精力,也非常漫長,最快也要好幾個月,要是中間出點什麼事,拖個一年半載也正常。」
鄧穎新也冷靜下來,「是啊,不是說年底結婚。春節前辦婚禮嗎。要是拖的太久,也會誤了原訂的婚期。」
鄧父看著蘇蕊,問道:「小蕊還不滿二十歲吧?」
蘇蕊點點頭。「年底才十八…」
她忽而想到聽蘇母提起過,明年元月一日起開始實行新婚姻法,女未滿二十歲、男未滿二十二歲無法登記。
鄧父也是想提醒她這個,「如果往常時期倒也罷了。如今錯過了今年登記,你可還要再等兩年。」
雖然她等得起兩年。可為了蘇家那些人耽誤她原定的婚期,實在不值得。
「難道就沒有不通過我那位奶奶的辦法了嗎?」蘇蕊喃喃道。
鄧父想了下,「你爸爸去世了,那麼戶主應該順承到你媽媽那裡。」
蘇蕊知道鄧父的意思。尷尬的嘆了口氣,「我媽三年前改嫁了,戶口遷出了蘇家。所以現在的戶主是我奶奶,不然拉著我媽去掛失補辦。事情也不會這麼麻煩。」
她也總算明白當年蘇老太太給她媽戶口本時為什麼那般爽快,因為沒了蘇母的名字,房子和錢也就很難劃分給蘇母。
老太太可真是好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