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e被人謀殺了?」艾米驚訝地問,「她真的死了?我還以為——,你從哪裡聽來的?你sure她是被人謀殺的?」
媽媽有點煩躁地說:「你不要在那裡‘謀殺’‘謀殺’的大聲亂叫,現在這些都還在調查當中,我們不要在電話上說這些,讓你那些同學聽到不好。」
「那我馬上回來,你當面告訴我。」
「算了算了,你不要回來了,跑來跑去耽誤學習。就在電話裡告訴你吧,你不要在那邊一句句重複,聽見沒有?」
「我保證不重複。」
媽媽說:「姓簡的女孩的死,allan是重大嫌疑犯,他有作案動機和機會,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充分證據。就這些,現在不要再過問這事了,從思想上跟他一刀兩斷,好好讀你的書。好男孩多的是,書讀好了,還愁找不到一個比他強的?」
艾米有點鄙視媽媽,怎麼說話辦事都這麼小市民呢?一看到allan有麻煩了,馬上就想到逃跑,而且還扯到什麼「找一個比他更強的」,太勢利了。
她放下電話,開始思考。allan是謀殺jane的重大嫌疑犯?而且公安部門已經掌握了充分證據?什麼證據?
她想起那天晚上在洗手間裡allan說過一句「你這是握手還是謀殺?」難道那是他情不自禁的口誤?她又想到那天還沒有到jane家的單元門,allan就好像知道里面發生了什麼,堅決不讓她進去,他是怎麼知道的呢?如果是他乾的,那他最後喊的那句肯定是「donttell——my——parents」,而不是「yourparents」,因為後來是他自己把這事告訴她的parents的。可能當他被抓的時候,他就知道事情敗露了,所以叫她不要告訴他遠在加拿大的父母,難得他這麼孝順。
但他為什麼不逃跑,反而回到他作案的地方去呢?可能沒想到我公安人員這麼神機妙算?那麼jane的媽媽打電話時不說jane已經死了,而說jane在醫院,是在幫公安人員騙他過去?他連這點也看不出來?真是白看了那麼多破案小說了。她記得他還翻譯過一本,難道翻譯的時候就沒學到一丁點東西?
她自己都覺得自己有點奇怪,這麼嚴重的問題,她並沒有轟地倒下,沒有哭的衝動,腦子也沒有形成「意識泥坑」,而是很冷靜地思考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她發現自己有些時候非常衝動和糊塗,比一般沒腦子的人都糊塗,但有的時候又非常冷靜和邏輯,比一般有腦子的人更邏輯。
象現在就是這樣,如果是一般人,肯定要六神無主了。但艾米不,她好像有第七神一樣,很有把握一定有辦法洗刷allan的殺人罪名。
她讀過的偵探小說情節唰唰地飛進她的腦海,那些名詞術語一個個顯得那麼親切:「謀殺」,「作案」,「嫌疑犯」,「兇手」,「不在現場」,「動機」,「時機」,「證人」,「旁證」,「物證」等等。平時愛看偵探小說,想不到在現實生活中竟然用上了。
她最喜歡看的偵探小說是那種被稱為「推理小說」類的,她最喜歡的推理小說作家是英國的阿茄莎-克里斯蒂,因為阿的小說都是運用邏輯推理破案的。通常的情況是,謀殺案發生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中,比如火車上,遊輪上,兇手不可能逃離現場,只能是火車上或者遊輪上的某個人。小說的高妙之處就是所有的線索從一開始就都呈現在讀者面前,但讀者就是推不出罪犯是誰。推不出的原因,一是因為作者同時給了很多虛假的線索,誤導讀者,另一個原因就是犯罪的動機往往很隱秘,讀者不知道,或者罪犯有非常過硬的不在現場的證據。
艾米讀阿茄莎的小說的時候,都是堅決不提前看最後的結果,而是自己一步一步地推理,爭取自己能把罪犯給「推」出來。剛開始看的幾部,她推不出來,一推就被作者誤導,推到一個無罪的人身上去了。但多看幾部,掌握了作者的思維方式,最後也能推出來了。所以她對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自信,覺得自己經過這樣縝密的推理訓練,推出殺害jane的真兇,是不成問題的。
殺人第一要有動機,第二要有時機。誰有殺害jane的動機?她覺得首當其衝的應該是那個追求過jane的組織部年青幹部。那個傢伙到jane家來找過她好幾次,但jane都不在家,說明只是那人一廂情願,搞不好jane是故意躲出去的。一個組織部的幹部,吃了這樣的閉門羹,面子上是很過不去的,自尊心是很受傷害的。也許上個星期五的晚上,他又來糾纏jane,而jane至死不從,於是那個傢伙動了殺機。又因為他是組織部的,自然認識不少官場上的人,串通公安局,把allan抓去做個替死鬼。
現在的問題是,怎麼樣證明是組織部的那個傢伙乾的呢?艾米想了一會,覺得從這頭著手太麻煩,現在還是先證明allan不是兇手。只要把allan洗刷了,剩下的就不關她的事了。
allan有沒有動機呢?他為什麼要殺jane?難道象那個圍觀的中年女人說的那樣,因為他把jane的肚子搞大了?如果真是搞大了,他肯定捨不得殺jane了,因為他那麼愛孩子,他還不把jane當個寶貝捧在手裡?她不相信allan跟jane有那種關係,如果有的話,那麼jane看到她跟allan關在屋子裡打仗,還不醋性大發?還請她吃飯?如果換了她的話,吃了jane還差不多。
如果他跟jane沒那個關係,他更沒動機殺jane了。他現在馬上就要到深圳去工作了,正是春風得意的時候,為什麼要去殺人?
動機消除了,剩下的就是時機了。allan那天晚上應該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因為他跟另外四個人呆在一起,只要把那四個人找來問問,就很清楚了。她覺得公安局那些傢伙真是吃乾飯的,如果這事交給她來辦,肯定是三下五除二,就能水落石出了。
艾米決定回家一趟,她知道老丁上個星期五晚上是跟allan在一起的,肯定可以為allan作證。她不知道jane是什麼時候出事的,但她記得媽媽說過jane在八點多鐘時往她家打過電話,那就是說jane在那之前是活著的。她估計jane的父母那晚不在家,不然就不會發生那個悲劇。
但jane的父母是睡得很早的人,所以那晚除非是jane的父母沒回來,不然就會是在比較早的時候就回來了。jane的父母那晚肯定回了家的,不然就不可能當晚就發現jane出事了。不管怎麼說,jane的死發生在八點多鐘到jane的父母回來之間,應該不超過十二點。
allan那天是近一點才到她家來的,說明他跟老丁他們在一起呆到十二點以後。如果老丁出來證明allan整晚都跟他在一起,allan就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那不就一切水落石出了嗎?這麼簡單的案,還不好破?
她想這可是「烈火識真金」的機會了,這比allan說的那些把船鑿破呀,到沙漠裡去考驗呀,都強多了。在這種關鍵時刻,我沒有逃跑,而是跟他站在一邊,又而且還運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為他洗刷了罪名。等他出來那天,肯定要動情地說:「艾米,是你救了我一命,我今生今世——」
但她馬上覺得這個場景有點老套,大概是從什麼電影裡看來的,allan肯定有比這更風趣更幽默更獨特的表達方法。她甚至想到,說不定從這件事之後,公安局就會聘她做顧問,有了什麼疑難問題就來向她請教。那些偵探小說中一般都有一個傻不拉嘰的警長什麼的,豬腦子,什麼都是隻看表面現象,都要等到那個私家偵探來幫他破案,就像公安局這些豬腦子一樣,要等到她來幫他們破案。
那英語專業還讀不讀完呢?讀不讀完都無所謂,其實她也不是很喜歡英語專業,只是因為allan是學英語的,她才想到讀英語。不如干脆做個偵探算了,自己開傢俬人偵探所。allan也是看過很多偵探小說的,推起理來,不比她差。那就兩個人合開一個夫妻偵探所,他們男人愛面子,就讓他當所長,自己就甘居幕後,當個神探算了。偵探所的名字就叫「艾艾偵探所」,名字起得怪一點,一般人猜不出為什麼起這麼個名,肯定吸引大把的clients,做發了,就專門偵破疑難案件,一般的小case讓公安局去搞就行了。
艾米把自己想得熱血沸騰,馬上就打的從學校跑回j大,連家都沒回,在樓下拿了腳踏車就跑去找老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