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這才知道,她跟兩位老師串通,騙我鋼琴壞了。她小學階段傻練了五年鋼琴,不想讓我再吃同樣的苦。好在那些年,卡塔卡開辦了蒙臺梭利學校,老師們通過實踐活動刺激學生們的感官,教學生們唱歌。羅莎·埃萊娜·弗格森校長集美貌和智慧於一身,在她的指導下,學習成為一件可與生之樂趣媲美的事。我學會了充分利用我的味覺,它喚起懷舊的力量勢不可擋。我對味道進行了細之又細的精分,分辨出窗戶味的飲料、箱子味的陳麵包和彌撒味的藥湯。理論上,這些主觀感受很難被理解,但感受過的人會立刻明白。

讓兒童感受世界之美、激發兒童探索生命奧秘的好奇心,再沒有比蒙臺梭利更好的教育方式了。有人指責說,它助長了獨立意識與個人主義,也許我就是一例,但另一方面,我永遠學不會除法或求平方根,無法駕馭抽象思維。那時大家年齡太小,我只記得兩個同學。一個是胡安妮塔·門多薩,七歲死於傷寒。那是剛開學發生的事,讓我印象深刻。我永遠也忘不了她戴花冠、蒙面紗、躺在棺材裡的模樣。另一個是吉列爾莫·巴倫西亞·阿夫達拉,第一堂課後就和我成了朋友,是治療我的星期一綜合徵的醫師,從未失手。

妹妹瑪爾戈特恐怕在學校過得不太愉快,儘管她從來不說。她坐在初級班的一個座位上一言不發,連課間也不開口,盯著某個地方,直到放學鈴響。當年我一直不知道,她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教室的時候,吃偷偷裝在圍裙口袋裡的來自家中花園的泥土。

我好不容易才學會了閱讀。字母m唸作eme,後接母音時卻不讀emea,而讀ma,似乎很不合理,我沒法兒那樣念。後來進了蒙臺梭利學校,老師不教子音名稱,只教讀音,我這才讀懂了在家中儲藏室裡翻到的第一本書。那本書裝在大木箱裡,積了厚厚一層灰,不僅脫線,還殘缺不全,但我還是一頭栽了進去,讀得如痴如醉。薩拉的男朋友經過時看見,一語道破天機:「媽的!這孩子將來會當作家。」

他本人就以寫作為生,他講的話,我自然看重。幾年後我才知道那本書是《一千零一夜》。我最喜歡的那篇故事成為我一生的最愛,儘管那一篇篇幅短,情節簡單,儘管我無法確定就是在那時讀到的,這個謎團沒人能幫我解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漁夫向鄰居保證,如果借給他一塊鉛,幫他撒網,他會回贈捕到的第一條魚。鄰居想用油煎著吃,於是剖開魚肚子,發現裡面有塊杏仁大的鑽石。

我總是將秘魯戰爭和卡塔卡的沒落聯絡在一起。天下太平了,爸爸卻開始惶惶不可終日,他的這種狀況直到全家搬回他的故鄉辛塞時才結束。路易斯·恩裡克和我陪他去打前站。搬家意味著換一個世界,接觸新的學校和新的文化。回鄉第二天,我們就去鄰家的農莊,學騎驢、擠奶、閹牛、下套捉鵪鶉、下餌釣魚、弄懂公狗為何一個勁兒地盯著母狗。路易斯·恩裡克在探索米娜不准我們涉足的世界方面遙遙領先,辛塞的艾爾赫米拉奶奶卻向我們娓娓道來關於這世界的一切。那麼多叔叔姑姑,那麼多不同膚色的堂兄妹,他們姓氏古怪,說的話也古怪。開始,我們沒覺得新鮮,而是被弄得暈頭轉向,後來才明白這也是一種表達愛的方式。爺爺堂加夫列爾·馬丁內斯是位身披傳奇色彩的小學老師,他在院子裡歡迎孫子們的到來,這裡綠樹成蔭,芒果樹能結出鎮上最大最甜的芒果。每年到了採摘芒果的季節,從第一天起,爺爺每天挨個數,親自摘,以每個一生太伏的「高價」出售。他開心地跟我們聊他當老師的日子,我們離開時,他從那棵最茂密的樹上摘下一隻芒果,送給我們兩個。

爸爸總說,回鄉最重要的目的是闔家團圓,但回鄉後我們才發現,他真正的目的是在中心廣場上開一家藥店。我和弟弟被路易斯·加夫列爾·梅薩老師的學校錄取,在這裡我們感到更加自由,很快就融入了新的集體。我們在鎮上最好的拐角租了棟上下兩層的大房子,相通的陽臺正對廣場,淒涼的臥室裡,石鴴鳥的幽魂徹夜哀鳴,卻不見蹤跡。

萬事俱備,只等媽媽帶妹妹們前來團聚,等來的卻是尼古拉斯·馬爾克斯外公去世的電報。外公嗓子不適,一檢查,居然是癌症晚期,只來得及送回聖馬爾塔落葉歸根。我們這些外孫當中,只有六個月大的古斯塔沃弟弟見過彌留之際的外公。他被抱到外公床上,跟他告別,外公摸了摸他。多年以後,我才意識到外公的意外離去對我而言意味著什麼。

搬家勢在必行,兒女要搬,連外婆米娜和有恙在身的嫲嫲也要搬,她們倆由帕姨照顧。可是,新鮮感和挫敗感如影隨形,不到一年,我們又「灰溜溜」地——媽媽身陷困境時總這麼說——回到了卡塔卡的老宅。爸爸留在巴蘭基亞,琢磨著如何開他的第四家藥店。

關於那段讓人揪心的日子裡的卡塔卡的老宅,我最後的記憶是院子裡生了一堆火,用來燒外公的衣服。他打仗時穿的加勒比西裝和退役後穿的白色亞麻布西裝在火堆裡燃燒時那麼像他,彷彿他還活著。特別是那麼多頂不同顏色的燈芯絨帽子,曾經是老遠認出他的標誌。我發現,我那頂蘇格蘭格子帽也被誤扔了進去。這場焚燒儀式使我感到自己在外公的去世中扮演了某種角色,讓我深受震動。如今我明白了:我的部分生命已隨他而去。當然,我也相信,那一刻,我已經是個小學生作家了,往後只需要學習如何去寫。

媽媽和我沒能把房子賣掉。從老宅出來,我又找到了當年激勵我繼續生活的那種心境。回程火車隨時可能到站,我們不想再見任何人,直接去了車站。「等有了更多時間,我們會再回來的。」媽媽說,她的意思是再也不回來了,這樣說委婉些。而我心裡明白,我將永遠想念午後三點的雷聲。

車站裡,候車的只有我們倆,穿連體工作服的職員除了賣票,還要幹過去由二三十人忙活的事兒。天熱得讓人不堪忍受。鐵軌那邊,香蕉公司的私人領地一片荒蕪:氣派的老房子沒有了紅色的屋頂,雜草和醫院廢墟間的棕櫚樹已經枯萎,散步道盡頭是廢棄的蒙臺梭利學校,周圍環繞著枯老的巴旦杏樹,面向車站的硝石小廣場,昔日的宏偉半點兒痕跡也不剩了。

這裡的一草一木,僅僅看著,就在我內心喚起一股無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寫作,否則我會死掉。過去我也有過類似的感受,但只有那天上午我才認識到這是靈感噴發的緊要關頭。「靈感」這個詞既可惡又真實,它稍縱即逝,卻摧枯拉朽。

我不記得我們還聊過什麼,甚至回程車上我們也沒再說話。週一清晨,我們已經踏上汽艇,吹著自沉睡的沼澤吹來的涼風,媽媽發現我也一夜沒睡,便開口問:

「在想什麼?」

「我在寫作,」應該更友善些,「確切點兒講,我在醞釀回到辦公室後要寫的東西。」

「不怕你爸爸傷心死?」

我虛晃一槍,避開話題。

「他要死,理由多著呢,這個最站不住腳。」

那可不是冒險創作第二部小說的好時候:第一部小說停滯不前,我又開始嘗試其他文學體裁。可是,那天晚上,我像戰場上的戰士一樣視死如歸地發下誓言:要麼寫作,要麼死去。或者如里爾克所言:「如果您覺得不寫也能活,那就別寫。」

從開往碼頭的計程車上望出去,我所熟悉的巴蘭基亞,在那個受天主保佑的二月的第一縷陽光中,看上去陌生而又淒涼。「伊萊恩·梅塞德斯號」的船長說我可以把媽媽送到蘇克雷,家人十年來就住在那兒。我甚至都沒去考慮這個提議,就和媽媽吻別。她看著我的眼睛,從前一天下午起第一次對我露出笑容,然後以她慣常的淘氣問道:

「我怎麼跟你爸爸說?」

我真心實意地回答:

「跟他說:我很愛他,因為他,我會成為作家。」我毫不留情地先把其他路堵死,「別的不當,只當作家。」

我喜歡這麼說,有時開玩笑,有時當真,可那天說得最自信。媽媽站在汽艇欄杆邊上,慢慢地跟我揮手告別,我也在碼頭上衝她揮手,直到汽艇消失在一大堆輪船之中。之後,我飛奔回《先驅報》辦公室,靈感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我連氣都沒喘,就用媽媽的話作為第二部小說的開頭:「我想請你陪我去賣房子。」

我當年的創作方式和成為職業作家後的方式有所不同。我用兩根食指打字(現在依然如此),寫夠了才分段(現在不是這樣了),不假思索,暢所欲言。之所以這樣寫,完全是因為紙張尺寸:從印刷機用的新聞紙紙捲上裁下的細長條,有的長達五米。結果,原稿總是又窄又長,像從打字機裡瀉出的瀑布。寫的越多,鋪在地上的就越多。主編分配任務時不說要寫多少頁、多少個單詞,或多少個字母,而說要寫多少釐米。他常說:「寫一篇一米半長的報道。」中年之後,我突然意識到那跟電腦滾屏沒什麼區別,開始懷念那種方式。

開篇勁頭十足,勢不可擋,讓我廢寢忘食。早上十點,我已經寫了一米多。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突然推開正門,愣在了那裡,鑰匙還留在鎖眼裡,彷彿誤闖進了廁所。他終於認出了我。

「是您!這個點兒究竟在這兒幹嗎呢?」他驚訝地問。

「寫這輩子最想寫的小說。」我回答。

「又寫一本?」阿方索盡情嘲笑,「您的命比貓還多幾條。」

「還是那本,只不過換個方式寫。」我不想做無謂的解釋。

我們互相併不以你相稱。哥倫比亞的習俗怪得很,初次見面用「你」,彼此信任後倒用「您」,夫妻間也是如此。

他從飽經滄桑的小手提箱裡取出書和紙張,放在桌上,饒有興致地聽我講述這趟感慨良多的旅行。最後,詞窮的我用一句話做了概括:

「這是這輩子發生在我身上的最重要的事。」話已出口,收不回來了。

「幸虧不是最後一件事。」阿方索說。

他才不會認同這麼不切實際的話,他根本沒覺得我走這一遭有那麼重要。不過,我瞭解他。我知道,旅行帶來的激動或許沒能如我所願感染到他,但會讓他好奇。果然,從第二天起,當我創作時,他會不經意地提出各種發人深省的問題,一個表情就能提醒我,某處要改。

我一邊跟他聊天,一邊收拾稿紙,騰出桌子。那天早上,他要給《紀事》週刊撰寫第一篇社論。他帶來的訊息讓我高興了一整天:預計下週問世的第一期雜誌因紙張未到貨,已經第五次延期。他說,如果運氣好,三週後出版。

天助我也!三個禮拜,夠我寫好開頭。當年的我還太青澀,沒意識到小說不是按你想要的方式開頭,而是按它們自己的意願開頭。六個月後小說收尾,我卻要將開頭十頁推翻重寫,為的是讓讀者相信我所寫,而如今,我仍然覺得開頭不是那麼站得住腳。延期也一定讓阿方索鬆了口氣,他沒有抱怨,脫掉外套,坐在桌前,繼續校對剛剛到手的最新版《西班牙皇家語言學院詞典》。自從他偶爾在英文詞典上發現了錯誤,給詞典糾錯便成了他的一大嗜好。當年,他引經據典將正確說法寄往倫敦,似乎還在信上跟編輯們開玩笑,說什麼「英國總算欠了哥倫比亞一個人情」。編輯們和顏悅色地回信認錯,盛情邀請他繼續糾錯。於是,好幾年間,他不僅在同一本詞典裡糾出了其他錯誤,還為其他不同語言的詞典糾錯。等那段交往結束,他已經養成了在西、英、法詞典裡糾錯的嗜好。等會面,等公車,但凡排隊等候,他都會抓緊每分每秒,仔仔細細地在語言的灌木叢中清除雜草。

正午十二點,酷熱難當。我們倆都是煙槍,吞雲吐霧,原本就只有兩扇窗能透進一絲光線,如今也被煙霧籠罩。儘管如此,誰也不願開窗通風,也許是因為有吸二手菸的不良嗜好,煙霧撥出又吸進,至死方休。熱不一樣。我天生不怕熱,陰涼裡三十度以下都能扛住。相反,阿方索熱了就脫,領帶、襯衫、背心一件接一件地脫,但手中的活兒不停。這樣挺好,人出汗,衣服不溼。等到太陽落山,他再一件件穿上,衣服跟吃早飯那會兒一樣乾爽挺括。也許,這就是他隨時隨地保持白色亞麻正裝平整、領帶端正、硬邦邦的頭髮一絲不苟中分的秘訣。中午一點,他又這副打扮,從廁所出來,像剛補完覺,走過我身邊時,問道:

「吃午飯去?」

「大師,我不餓。」我回答。

回答很直接。箇中真意,不言自明。說「去」,表明我適逢困頓,也許吃了兩天麵包就清水,我會二話不說跟他走。顯然,他能想辦法請我吃一頓。說「不餓」,可以表達任何意思,但我想表達的是:午飯不是問題。和往常一樣,我跟他約好下午在世界書店見面。

中午剛過,來了個像電影明星的年輕人:頭髮金黃,皮膚皸裂(日曬雨淋過),一雙神秘的藍眼睛,聲音悅耳熱情。我們聊起即將面世的雜誌,他在書桌上用寥寥六筆勾出一頭兇猛的鬥牛,題詞獻給富恩馬約爾,然後將筆一扔,關上門,告辭了。我文思泉湧,沒顧得上看簽名。就這樣,我不吃不喝,寫到天黑,捧著新出爐的小說草稿摸索著出門,滿心歡喜:我確信自己終於另闢蹊徑,一年多以來的無望總算告一段落。

那晚我才得知,下午的訪客是常去歐洲、剛剛歸來的畫家亞歷杭德羅·奧夫雷貢。此後,他不僅是哥倫比亞著名畫家,還是朋友們心中的摯愛。那次,他專為《紀事》週刊的問世提前歸來。我在下街區拉魯斯小巷的一家無名酒館見過他和幾位密友聚在一起,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用格雷厄姆·格林的新作《第三個人》為酒館命名。畫家每次歸來,都會引發歷史性事件,那晚的「蟋蟀事件」更是登峰造極。被馴養過的蟋蟀頗通人性,對主人言聽計從。它抬起前足,張開翅膀,有節奏地鳴叫。觀眾掌聲如潮,蟋蟀頷首致謝。最後,馴養師陶醉在掌聲中,而奧夫雷貢在眾目睽睽之下,用指尖捏起蟋蟀的翅膀,扔進嘴裡,美滋滋地生嚼下肚。馴養師痛不欲生,大家又是賠錢,又是陪好話,好不容易擺平。後來我才知道,這不是奧夫雷貢在公開表演中生吃的第一隻蟋蟀,也不會是最後一隻。

那些日子裡,我與那座城市以及那五六個朋友彼此契合,親密無間。我們幾個在國內新聞界和知識界開始被譽為「巴蘭基亞文學小組」。年輕作家和藝術家在加泰羅尼亞老師堂拉蒙·賓耶斯的幫助下,對巴蘭基亞的文化生活起到了一定的引領作用。堂拉蒙·賓耶斯是位赫赫有名的劇作家、書商,一九二四年起入選《插圖本歐美大百科全書》。

前一年九月,我在《宇宙報》總編克萊門特·曼努埃爾·薩巴拉的緊急推薦下——我的第一批社論就登在《宇宙報》上——從居住地卡塔赫納來到巴蘭基亞,結識了他們。我們整晚海闊天空地暢所欲言,聊書和文學。最後,我決定留下和他們一起幹。小組裡的三位元老級人物赫爾曼·巴爾加斯、阿方索·富恩馬約爾和阿爾瓦羅·塞佩達·薩穆迪奧思想獨立,酷愛文學。我們既志同道合(說難聽點兒,就像是從一個孃胎裡生出來的),又和而不同,互不買賬,因為我們彼此獨立,有無法抗拒的文學志向和勢不可擋的創作決心,又都很靦腆,各自想辦法克服,儘管有時克服不了。

阿方索·富恩馬約爾二十八歲,是一流的作家兼記者,長期為《先驅報》時評專欄「今日空氣」撰稿,筆名布克,頗具莎士比亞風格。他很不正經,愛開玩笑。我們對他越是瞭解,越是無法相信他居然能用四種語言博覽群書。他最近一次不要命的舉動發生在他近五十歲時,他以二十公里的時速開著一輛碩大無比、遍體鱗傷的老爺車。計程車司機、摯友以及淵博的讀者老遠就認出了他,紛紛閃到一邊,給他讓道。

赫爾曼·巴爾加斯·坎蒂略是晚報《民族報》的專欄作家,是一針見血、尖酸刻薄的文學評論家,文字功底深厚,所述之事讓人不由得不信。他也是成功的電臺主持,而且無疑是新興行業蓬勃發展時期學識最淵博的電臺主持,天生是當記者的料,可遇而不可求,是我的職業偶像。他頭髮金黃,眼睛是一種危險的藍色,骨架大,值得讀的書一本沒落下,真搞不懂他哪兒來那麼多時間。他很早便立志要挖掘「省」內各種有價值的文學作品,以饗讀者,常年不輟。身為粗心大意家族的一員,所幸他沒學過開車,我們怕他會忍不住邊開車邊看書。

阿爾瓦羅·塞佩達·薩穆迪奧和他不同,駕駛汽車和駕馭文字的能力同樣精湛。他只要動筆,就能寫出最精彩的短篇故事和影評,挑起最大膽的爭論。他像大沼澤地區的吉卜賽人:古銅色皮膚,迷人、亂蓬蓬的黑色捲髮,瘋狂的眼神掩飾不住單純的心靈,愛穿最便宜的布涼鞋,嘴上永遠叼著大雪茄,但十有八九沒點著。他最初的報道和短篇都發表在《民族報》上。那一年,他即將從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專業畢業。

阿方索的父親何塞·費利克斯·富恩馬約爾是文學小組的非正式成員,和堂拉蒙一樣德高望重。他是資深記者、著名作家,出版過詩集《熱帶繆斯》(1910)、小說《科斯麥》(1927)和《十四智者顛沛記》(1928),無一暢銷。但專業評論家始終認為他是優秀的短篇小說作家,生在「省」內無人知曉罷了。

認識他以前,我從沒聽說過他。一天中午,哈皮咖啡館裡只有我們倆。他談吐睿智,深入淺出,讓我頓覺相見恨晚。他是「千日戰爭」老兵,蹲過黑牢,不像賓耶斯那樣受過良好教育,但他為人處事的風格和他身上的加勒比文化讓我倍感親切。不過,我最佩服的是他舉重若輕的神奇本領,談論學識像談論孩童的遊戲。他是無與倫比的談話物件、人生導師,思維方式和我之前認識的所有人都不同。阿爾瓦羅·塞佩達和我聽他說話,一聽就是好幾個鐘頭,尤其是聽他講他所恪守的基本原則:文學和人生只有形式上的差別,本質上是相通的。再後來,阿爾瓦羅在直覺一閃而過時下筆精準地寫道:「我們都來自何塞·費利克斯。」此言不虛。

文學小組幾乎是在萬有引力的作用下自發形成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因為相似,所以難捨難分,儘管乍看之下很難理解。別人總問:差別如此之大,怎麼能談得攏?我們總是隨口敷衍。其實,大家並非永遠談得攏,只是我們都講道理。我們知道,在外人眼裡,我們自負、自戀、目無法紀。我們的政治姿態尤甚:阿方索是正統的自由派,赫爾曼是不情願的自由意志論者,阿爾瓦羅是隨心所欲的無政府主義者,而我是持懷疑論的共產主義者和潛在的自殺者。但毫無疑問,就算走到絕境,失去耐心,我們也永遠不會失去幽默感,這是我們最大的一筆財富。

大分歧不多,只要碰上,我們總是內部討論,有時會吵得不可開交,但只要從桌邊站起,或來了個不相干的朋友,任何分歧即刻就被拋在腦後。發生在巴旦杏酒館的那次分歧讓我終生難忘。那晚,阿爾瓦羅和我剛到不久,就為福克納爭得你死我活。在場的只有同桌的赫爾曼和阿方索,他們倆置身事外,似石像般一言不發,簡直讓人難以容忍。不知何時,我酒勁兒上來了,氣急敗壞地問阿爾瓦羅敢不敢出去打一架。我們倆躍躍欲試,正打算起身往街上衝,赫爾曼·巴爾加斯心平氣和地說了一句「誰先站起來,誰就輸了」,利落地勸住了我們。這是一輩子的教訓。

當時,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年滿三十。我二十三歲,在文學小組裡年齡最小,蒙他們收留,前一年十二月搬來住下。不過,在堂拉蒙·賓耶斯身旁,我們四個表現得就像信仰的倡導者與捍衛者,同進同出,話題一致,嘲弄一切,又都那麼喜歡針鋒相對,在別人眼裡,如同一人。

梅拉·德爾瑪是文學小組裡唯一的女性,詩歌熱情初燃。我們四個的行為難得像樣,只有那種時候,才能跟她聊上幾句。途經巴蘭基亞的著名作家和藝術家會在她家相聚,那些夜晚令人難忘。另一位女性朋友——畫家塞西莉亞·波拉斯——跟我們不常聚,她偶爾從卡塔赫納來,陪我們夜遊。女人進出醉鬼酒館和淫蕩場所被認為不成體統,她也不管。

文學小組成員一天兩次在世界書店碰頭,久而久之,那裡成為一處文學中心。書店鬧中取靜,聖布拉斯街是條繁華的商業街,下午六點,市中心的人群在附近散去。阿方索和我像兩個用功的學生,在《先驅報》編輯部旁自己的辦公室裡寫稿到深夜。他寫頗有見地的社論,我寫亂七八糟的文章。一人一臺打字機,頻繁溝通,互借形容詞,互查資料,有時很難分清某些段落的作者究竟是誰。

我們的日常生活基本規律,只有週五晚上全憑興致,有時會連著玩到週一凌晨。我們四個興致一上來,就會放開手腳,來一場文學之旅。先去「第三個人」會一會街區裡的手工藝人和車行技師,以及程度不一的無良公務員。這些人當中,最古怪的要屬一個入室行竊的小偷。臨近午夜,他才全副武裝地趕來:芭蕾緊身褲、網球鞋、鴨舌帽、輕型工具箱。有人撞見他在家中行竊,拍照登報,供人指認,卻只收到幾封義憤填膺的讀者來信,說他對可憐的小偷使陰招。

這個小偷有著堅定的文學志向,每次都全神貫注地傾聽有關藝術和書的討論。我們知道,他寫情詩,又有點兒自卑,會趁我們不在時念給其他客人聽。午夜過後,他去「上班」,在高檔住宅區行竊,三四個鐘頭後勝利歸來,值錢的東西自己留下,送我們幾件小玩意兒,總說「送給閨女」,也不問我們有沒有閨女。他要是對哪本書感興趣,也會帶來送給我們。要是書真的好,我們會轉贈給梅拉·德爾瑪管理的圖書館。

我們四處遊蕩,桀驁不馴,在望完五點鐘彌撒的正經女人們中間小有「名氣」。為了避開清早的醉漢,她們會橫穿街道。但其實,那些醉酒的狂歡最坦蕩,也最有收穫。我最早領悟到這點。我和他們一起在妓院裡高談闊論約翰·多斯·帕索斯的作品或巴蘭基亞青年隊錯失的進球。黑貓妓院的妓女們被我們吵了一整夜卻分文未得,趁我們路過,對我們喊道:

「要是你們把這股嚷嚷的勁頭拿來睡女人,我們這些女孩都能在金子裡洗澡了!」

多少次,我們在紅燈區一家無名妓院裡迎接初升的太陽。奧蘭多·里維拉,綽號「小人物」,棲身在妓院多年,創作跨時代的壁畫。他蓄著山羊鬍子,眼神瘋狂,心地善良,我沒見過比他更狂野的人。從小學起,他就一心想當古巴人,最後比古巴人還古巴人。他像古巴人那樣生活——說話、吃飯、畫畫、穿衣、戀愛、跳舞,像古巴人那樣死去,一生卻從未去過古巴。

他不睡覺。我們大清早去找他,他從腳手架上跳下來——腳手架上也畫滿了畫,比壁畫更花哨——好似十九世紀反西班牙殖民統治的古巴人。阿方索和我帶去新聞報道和短篇小說,請他畫插圖。他沒耐心一篇篇讀,我們只好繪聲繪色地給他講。他用他唯一認可的技法——漫畫——一揮而就,滿意的作品居多,但赫爾曼·巴爾加斯總是愉快地說,他不滿意的畫效果倒更好。

巴蘭基亞就是這樣一座與眾不同的城市,尤其是十二月到三月間,如地獄一般。北方信風來襲,夜裡狂風大作,席捲家家戶戶的院子,能把母雞刮上天。只有港口附近做過路客生意的飯店和招待汽船上的水手的酒館有些生氣。妓女們整夜等候,船來了,沒準兒就有客。一支銅管樂隊在林蔭道上演奏著有氣無力的華爾茲舞曲,無人捧場。計程車並排停靠在玻利瓦爾大道上,司機們大呼小叫地評論足球。唯一的去處是西班牙難民開的羅馬咖啡館,那兒從來不關門。理由很簡單,沒有門,也沒有屋頂。然而,在這座動輒大雨傾盆的城市,從來沒聽說過有人因為下雨吃不上土豆餅或談不成生意。這是一塊露天寶地,花團錦簇的金合歡樹下,擺放著白色小圓桌和鐵製靠背椅。晚上十一點,《先驅報》、《新聞報》等早報編輯部下班,編輯們會一塊兒來這兒吃飯。西班牙難民們在家聽完胡安·何塞·佩雷斯·多梅內奇教授的每日新聞,七點鐘就來了。戰敗十二年後,這位教授還在說西班牙內戰。決定命運的一夜,作家愛德華多·薩拉梅亞從瓜希拉返回途中,上岸在此小憩,對著自己的胸口開了一槍,所幸並無大礙。那張桌子從此變成文物,只能看,不能坐。多年以後,薩拉梅亞將這段經歷寫進《四年與我同行》,這本小說無疑讓我這代人大開眼界。

文學小組中,數我最窮困潦倒。我那兩份工作固然重要,但薪水都不高。我常常躲在羅馬咖啡館僻靜的角落裡,寫到天明,或讀到天明。餓了,喝一杯濃巧克力,吃一塊夾著上好西班牙火腿的三明治,然後在玻利瓦爾大道開花的可可樹下沐浴著晨曦散步。開頭幾周,我在報社寫到很晚,之後在空蕩蕩的編輯部或成卷的新聞紙上睡幾個時辰;日子久了,總得找個正常點兒的住處。

玻利瓦爾大道上善良溫厚的計程車司機們幫我解決了難題,他們後來也幫過我不少忙。有家旅館離大教堂一個街區,每晚一個半比索,可以單獨住或找人同住。房子很老,但保養得不錯,全靠那些從下午六點起就在玻利瓦爾大道上尋覓越軌男人的落魄妓女。門房名叫拉希德斯,我至今都記得他。他有隻玻璃眼,光軸不正,性格靦腆,說話結巴。從第一晚起,我就對他心存感激。他把一個半比索扔進櫃檯抽屜——裝著前一天晚上的進賬,全是皺巴巴的零錢——遞給我六號房的鑰匙。

我沒住過這麼安靜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低沉的腳步聲、含糊不清的嘟囔聲、偶爾傳來的生鏽彈簧的吱呀聲。沒有竊竊私語、唉聲嘆氣,完全沒有。唯一糟糕的是,十字木條窗擋不住炎炎熱浪。不過,住在這兒的第一晚,我讀威廉·艾裡什讀得十分入神,幾乎讀到天明。

這座大樓原是老船主的寓所,雪花石膏柱的埠包著銅箔,彩繪玻璃封住的內院酷似溫室。底樓是市公證處,三層樓每層原本都有六間寬敞的大理石臥室,如今用紙板隔成小間——跟我那間一樣——供妓女們接客。這家快樂的妓院一度名叫「紐約酒店」,阿方索·富恩馬約爾後來管它叫「摩天大樓」,以紀念那些年從這座帝國大廈頂樓一躍而下的自殺者。

無論如何,我們生活的重心都在人氣最旺的聖布拉斯街世界書店,中午十二點、下午六點,每天聚兩回。赫爾曼·巴爾加斯是店主堂豪爾赫·龍頓的好友,開書店的想法就是他提出來的。沒過多久,世界書店便成為記者、作家和年輕政客的聚會之地。龍頓做生意沒經驗,但他好學,熱情大度,文化商人的形象深入人心。赫爾曼、阿爾瓦羅和阿方索作為購書顧問,特別關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文學動態。那裡的出版商開始批次翻譯、出版、銷售二戰後各國文學新作。有了他們三個,我們才能及時讀到原本在巴蘭基亞讀不到的書。是他們再次激發了人們的讀書熱情,使這座城市重新成為閱讀的中心,直到堂拉蒙的老書店關門大吉。

我來這兒沒多久,就跟他們一起,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等候來自阿根廷各個出版社的流動書商。多虧這些流動書商,我們才會早早地仰慕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胡利奧·科塔薩爾、菲利斯貝託·埃爾南德斯以及被維多利亞·歐卡姆博那群人譯得很棒的英美小說家。阿圖羅·巴雷阿的《反叛者是怎樣煉成的》是從千里之外、被兩場戰爭打得啞口無言的西班牙傳來的第一個令人振奮的訊息。這些書商中的一位,守時的吉列爾莫·達瓦洛斯有個好習慣:晚上跟我們一起狂歡;在城裡談完生意後,把樣書留給我們。

文學小組成員的住處離市中心很遠,沒有特殊原因,大家晚上不會去羅馬咖啡館。但對我而言,那裡就是我的家。早上,我在《先驅報》安靜的編輯部裡工作;午飯什麼時候吃,在哪裡吃,怎麼吃,看情況,買單的基本都是好友或關心我的政客;下午寫「長頸鹿專欄」或其他文章。中午十二點、下午六點,我通常都會準時出現在世界書店。許多年裡,小組成員都在哥倫比亞咖啡館喝午餐前的開胃酒,然後換到街對面的哈皮咖啡館,因為那是聖布拉斯街上通風最好、氣氛最棒的咖啡館。我們在那兒會客、辦公、談生意、接受採訪。總之,十有八九能在那兒找到我們。

想在哈皮咖啡館跟堂拉蒙坐一張桌子,必須遵守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矩。他是老師,四點下課,總是第一個到。一張桌子只夠坐六個人,按照關係親疏排座位。再添椅子,既放不下,也不合適。赫爾曼跟他認識最早,交情最深,從第一天起就坐在他右手邊,幫他處理具體事務,有時甚至無須他吩咐。堂拉蒙飽讀詩書,卻天生應付不了日常事務。那些日子裡,他的頭等大事是向省圖書館推銷他的作品並辦理去巴塞羅那前要辦的其他事宜。赫爾曼不像秘書,倒像個孝順兒子。

堂拉蒙和阿方索的友誼建立在更加艱深的文學和政治問題之上。至於阿爾瓦羅,我總覺得他和堂拉蒙獨處時顯得拘束,需要有別人在,才會侃侃而談。只有何塞·費利克斯能隨便坐。堂拉蒙晚上不去哈皮咖啡館,而是去附近的羅馬咖啡館見同樣流亡到此的西班牙同胞。

最後加入的是我。從第一天起,我就鳩佔鵲巢,搶了阿爾瓦羅·塞佩達的座位,他當時人在紐約。堂拉蒙讀過我在《觀察家報》上發表的短篇小說,他就當又收了個學生。可我做夢也沒想到,我會信任他到向他借錢陪媽媽回阿拉卡塔卡的地步。沒過多久,不可思議的一次例外,我比其他人早到,趁沒別人,正好還他六個比索,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他單獨交談。

「您好,天才。」他總是這麼叫我,我的臉色讓他有些擔心,「病了?」

「沒有,先生。」我略感不安地答道,「為什麼這麼問?」

「我見您有些憔悴。」他說,「不過別理我!這幾天,所有人的情緒都很操蛋。」

他不情願地把錢收下,放進錢包,彷彿那是一筆不義之財。

「那我就收下了。」他面紅耳赤地向我解釋,「窮小子不用催,有債必還,我留著當紀念。」

我無言以對,一聲不吭。咖啡館裡人聲鼎沸,我卻如一眼呆滯的泉。我做夢也沒想到會有這樣的運氣。印象中大家一塊兒聊天時,七嘴八舌,各抒己見,互相掩蓋優缺點。可我從未想過,會獨自與多年沉浸於書海的人談論藝術和榮譽。

多少個清晨,我在房裡獨自遐想:要是能跟他探討文學困惑,那將多麼激動人心。可太陽一升起,什麼想法就都煙消雲散了。阿方索有絕妙的主意,赫爾曼不同意老師的倉促之見,阿爾瓦羅拼命嚷嚷一個讓我們氣急敗壞的計劃,這些都讓我越發自慚形穢。

那天在哈皮咖啡館,幸好是堂拉蒙先開口。他問我書讀得如何。當時,能找到的「迷惘的一代」作家的所有西班牙文譯本我都讀過,尤其是福克納,我讀得很細,好比用剃鬚刀一點點刮,謹防出血,就怕日後再讀,發現他不過是一個敏銳的修辭學家。話音剛落,我感覺有些冒昧,正想補救,堂拉蒙開了口。

「別擔心,加比託。」他不動聲色地說,「要是福克納在巴蘭基亞,他也會坐在這裡。」

堂拉蒙覺得奇怪的是,我怎麼會對拉蒙·戈麥斯·德拉塞爾納感興趣,在「長頸鹿專欄」上將他與其他毋庸置疑的小說家相提並論。我說,我對他的小說沒興趣——除了《玫瑰別墅》,我十分喜歡——吸引我的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文筆,我只當那是韻律操,練習寫作用,在這方面,他著名的greguería鶴立雞群。堂拉蒙譏笑地打斷我:

「小心!您也會不知不覺地學會寫壞文章。」

不過,在結束這個話題前,他也承認,雖然戈麥斯·德拉塞爾納深陷在閃光的混亂之中,卻也是位出色的詩人。他回答得又快又好,我神經緊張,拼命領會,一面擔心有人貿然打斷這千載難逢的交流機會。堂拉蒙知道該如何掌控局面。相熟的服務生十一點半送來可樂,他似乎沒留意,卻在不打斷談話的情況下,用紙吸管小口吸著。客人多半進門就高聲向他問好:「您好,堂拉蒙。」他也不瞧,揮一揮他那隻藝術家的手,作為回應。

他說話時,偷偷瞟過我用雙手緊緊抱著的皮資料夾。喝完第一杯可樂,他把吸管擰成螺旋狀,再要一杯。我明知各自付賬,也要了一杯。最後,他終於問我,我像抓著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著的那個資料夾,是否內有乾坤。

我實話實說:這是陪媽媽回卡塔卡之後,正在創作的小說初稿,剛寫完第一章。我心一橫,開啟資料夾,放到他面前,有點兒像無惡意的挑釁。哪怕是在生死關頭,我也絕不會再有如此舉動。他用清澈的眼眸盯著我,發出危險的藍光,略顯訝異地問:

「您給我看?」

那是份打字稿,被修改得面目全非,折成風箱狀。他不慌不忙地戴上眼鏡,用極其專業的手法拉開稿紙,鋪在桌上。他面無表情地讀,氣都不喘一口,一綹白髮隨他的思緒波動起伏。他讀完整整兩沓,用中世紀的手法默默疊好,合上資料夾,裝好眼鏡,放進胸前的口袋裡。

「還很粗糙,能理解,」他言簡意賅,「但很不錯。」

他就如何處理時間大致說了幾句,那是我最大的難題,致命傷。他又說:

「您應該意識到,事情已經發生,人物的出現只是為了回憶。因此,您要駕馭兩種時間。」

他又說了些具體的技巧,我沒經驗,領會不了。他建議,小說裡的城市不能叫巴蘭基亞——初稿裡是這樣寫的——否則,讀者受地名所限,缺乏想象空間。最後,他開玩笑道:

「要不,您就裝傻,等天上掉餡餅。反正,索福克勒斯生活過的雅典絕不是安提戈涅生活過的雅典。」

那天下午分手時他說的話終生被我奉為圭臬:

「感謝您以禮相待,回贈您一個忠告:正在創作的草稿,永遠不要給別人看。」

單獨和他交談,只此一次,卻彌足珍貴。籌劃了一年多,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五日,堂拉蒙穿著黑呢西裝,戴著法官帽,飛回了巴塞羅那。六十八歲的他高興得像個孩子。雖然他身體硬朗,神志清晰,去機場送別的人卻都有送他葉落歸根、長眠故土之感。

第二天,我們去哈皮咖啡館,才發覺首座空蕩蕩的。誰也不願去坐,最後大家一致決定讓給赫爾曼。過了好些天,等來堂拉蒙的第一封信,我們才適應了每天談話的新節奏。他的信是用深紫色墨水寫的,字跡細緻,讀著信就像聽到他的聲音。此後,由赫爾曼執筆,我們與他鴻雁傳書,來往密切。他在信中說自己少,談西班牙多。他認為:只要佛朗哥還活著,西班牙帝國繼續佔領加泰羅尼亞,那兒就依然是敵佔區。

辦週刊是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率先提出的。想法早就有了,但在我的印象中,加泰羅尼亞智者堂拉蒙的返鄉加快了實施程式。三天後,我們齊聚羅馬咖啡館,專議此事。阿方索說都準備好了:版面比大報小一半,二十頁,時事與文學兼顧,刊名「紀事」無特別含義。籌措四年無果的經費如今居然綽綽有餘,連我們都覺得瘋狂。阿方索·富恩馬約爾的籌資物件是手工藝人、汽車技師、退休法官,以及答應用甘蔗酒支付廣告費、對我們鼎力相助的酒館老闆。有理由相信,週刊會在巴蘭基亞大受歡迎。雖說工業發展、市民倨傲,但詩人在此向來備受尊敬。

除了我們自己,定期撰稿人沒幾個。詩人兼記者卡洛斯·奧修·諾格拉,綽號「詩人奧修」,是唯一有經驗的專業人士。他身材高大,待人和善,在政府任職,是《民族報》的新聞審查官,與阿爾瓦羅·塞佩達、赫爾曼·巴爾加斯共過事。另一位是上層社會難得一見的博學大家羅伯託(鮑勃)·普列託,他能用英、法、西三種語言思考,不看樂譜,就能在鋼琴上彈奏出不少世界名曲。在阿方索·富恩馬約爾擬就的撰稿人名單中,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胡利奧·馬里奧·聖多明戈。就因為他說想換一種生活方式,阿方索便毫不猶豫地點了頭。可他居然躋身編委會,真讓人想不明白:他聰明、博學、親切,似乎註定會成為拉丁裔的洛克菲勒,但也不可避免地會陷入權力的泥沼。除了我們四個週刊創始人,鮮有人知二十五歲的他藏在心底的願望是當作家。

社長當然是阿方索。赫爾曼·巴爾加斯打頭陣,負責寫分量最重的稿子。我想跟他一起幹,不是因為有時間——我們永遠沒時間——而是因為終於有了夢寐以求的學習機會。阿爾瓦羅·塞佩達仍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學習,他可以利用閒暇時間寫稿。最後,前途未卜的獨立週刊還缺一名主編,沒人比我更自由、更迫切,因此,這個職位歸我。

阿方索蒐集資料好多年了,近六個月提前完成了不少工作:社論、文學資料、重磅報道,有錢的朋友還答應他刊登商業廣告。主編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薪水比我這個級別的記者高,但和收益掛鉤。我也在準備著準時推出高水平的刊物。緊接著的週六下午五點,我走進《先驅報》辦公室,阿方索·富恩馬約爾在趕社論,忙得抬不起頭。他對我說:

「大師,您得趕緊,下禮拜出《紀事》。」

我並沒被嚇著,這話聽過兩遍了。但事不過三。那周的絕對頭條,最轟動的新聞事件,是巴西球星埃萊諾·德弗雷塔斯加盟巴蘭基亞青年隊。我們不想跟專業體育雜誌競爭,而是想將其打成社會文化頭條。我們不希望《紀事》被貼上任何標籤,更別說足球這麼大眾化的標籤。大家一拍即合,工作卓有成效。

我們提前備好了充足的稿件,最後一刻,只需一篇由球迷赫爾曼·巴爾加斯大師執筆的埃萊諾專題報道。一九五〇年四月二十九日,週六清晨,創刊號準時送達各售賣點。那天是聖卡塔利娜·德錫耶納聖日,她曾在世界最美的廣場上寫下藍色的書信。最後一刻,我在刊名下補上題記:「您最好的週末刊物」。明知挑戰了那些年思想純正、複雜難懂的哥倫比亞主流雜誌,可那是我們的心聲,西語中找不出其他更好的表達方式。封面是埃萊諾·德弗雷塔斯,由三名畫師中唯一的肖像畫家阿方索·梅洛用鋼筆完成。

次日,四月三十日,星期天,巴蘭基亞的兩支球隊——青年隊對陣競技隊——的精彩比賽在市體育館舉行。儘管最後很趕,缺乏宣傳,創刊號居然在球賽前被一搶而空。週刊內部觀點不一:赫爾曼和阿爾瓦羅支援競技隊,阿方索和我支援青年隊。然而,埃萊諾的名字與赫爾曼·巴爾加斯的精彩報道無疑使《紀事》成了哥倫比亞人翹首以待的高水平體育雜誌。

體育館旗幟飄揚,人頭攢動。開場六分鐘,埃萊諾·德弗雷塔斯中場左腳射門,球破門入網,這是他在哥倫比亞進的第一個球。儘管競技隊最終以三比二勝出,但那個下午是埃萊諾的,也是我們的——我們押寶押中了。然而,無論人力還是神力都無法讓讀者明白:《紀事》不是體育雜誌,而是文化雜誌,埃萊諾·德弗雷塔斯是被我們當作年度重大新聞事件才備受矚目的。

也不是新手運氣好。我們中有三個人在大眾專欄寫過足球:赫爾曼·巴爾加斯自然是其中之一,阿方索·富恩馬約爾也是個不折不扣的球迷,阿爾瓦羅·塞佩達多年來一直是密蘇里州聖路易斯《體育新聞》駐哥倫比亞記者。我們對讀者滿懷期望,讀者卻不接受後面的幾期雜誌,綠茵場邊的球迷義無反顧地棄我們而去。

為了補上這個窟窿,編委會決定,由我寫一篇有關青年隊烏拉圭球星塞瓦斯蒂安·貝拉斯科切亞的重磅報道,希望能讓足球和文學殊途同歸,如同我在每日專欄上屢屢將足球和神秘學聯絡在一起。路易斯·卡梅洛·利雷亞在卡塔卡的田野裡傳遞給我的足球熱情早已冷卻。更何況,我早就迷上了加勒比壘球——當地俗稱「投球」。但我還是接受了挑戰。

當然,我主要參考赫爾曼·巴爾加斯的報道,也拜讀了其他一些體育報道,作為輔助參考。和貝拉斯科切亞長談後,我鬆了一口氣。他聰明又親切,希望給讀者留下好印象。糟糕的是,我定錯了位,單憑姓氏,就把他描繪成典型的巴斯克人,竟然沒留意到他的黑皮膚和黑頭髮:來自非洲最顯赫的家族。我在雜誌興衰成敗的緊要關頭,犯下了這輩子最大的錯誤。讀者來信,罵我枉做體育記者,連足球和電車都分不清:罵得真好!多年以後,他也在回憶錄中寫到,赫爾曼·巴爾加斯一向出言謹慎,有關貝拉斯科切亞的專題報道是我此生最大的敗筆。這麼講有些言過其實,但也不能算太誇張。他對新聞業瞭如指掌,撰寫報道、社論無不行雲流水,口吻就像在對鑄排工口述,一氣呵成。

我們沒有放棄加勒比海岸盛行的足球或壘球,但是加強了新聞時事與文學動態的報道力度,只可惜無濟於事。讀者將《紀事》誤認作體育雜誌,錯已鑄成,回天乏術;而真正的球迷早已看清形勢,揚長而去。我們想恪守最初的原則,但從第三週起,原則已搖擺不定,模稜兩可。

我沒有氣餒。陪媽媽回卡塔卡的旅行、與堂拉蒙·賓耶斯的歷史性對話、和「巴蘭基亞文學小組」的深情厚誼,給我注入了新的活力,讓我受益終生。此後,我所賺的每一分錢,都是用打字機敲出來的,箇中艱辛,他人殊難想象。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書後,我在年過四十時才盼來了能使我真正地靠賣文為生的頭幾筆版稅。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滿了陷阱、推諉、幻想,更要竭力避開無數的誘惑:似乎我幹哪行都行,就是當不了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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