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文學和藝術反叛

羅馬史 特奧多爾·蒙森 第2頁,共2頁

修辭學

我們不難想見,在拉丁修辭學的領域,著書立說並非學者們的頭等要務。他們無所事事,只能參照赫馬哥拉斯(hermagoras)和他人的希臘文綱要,以此編撰課本和練習。學校教師們在虛名和實利的誘惑之下,通常會選用此類教材。此類修辭學教材之中,有一種得以流傳至今。那書系蘇拉獨裁時期的一位無名氏所作。他按照時興的方式,教授學生們拉丁文學和拉丁修辭學,並且在這兩個學科上均有著書立說。其教材的價值不僅在於所論述題材的貼切、實際和明確,而且還在於其對希臘原著所持的態度——不盲從,能夠批判思考。雖然,在編撰教材的方法上,這位羅馬人完全照搬希臘人的方法,但他亦能斷然甚至悍然地把「希臘人專為使此科更形而上、更難學而收集的無用材料」排除淨盡。他痛斥那析入毫芒的辯證法,稱其為「喋喋不休,完全是對口才的一種戕害」。精於此道的老手則唯恐出言曖昧,過於小心謹慎,以至於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敢道出。自始至終,他都刻意避免原封不動地引用希臘學校使用的名詞,稱作者不可過多地教誨讀者,即便真心誠意,亦不可取。他認為教師應培養學生的自助力,並且發自內心地認同這樣的觀點:上學是次要之事,過好自己的人生才是首要之事。他別出心裁地選擇例證,數十年前引起羅馬律師界注意的辯護詞,在他的例證中猶有餘音。還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那就是他的教材體現了對過度照抄希臘之風的反抗。昔日,這種反抗曾對本國拉丁文雄辯術的興起起到了一定的阻擾,而且,拉丁文雄辯術興起之後,該反抗仍未銷聲匿跡。故羅馬的雄辯術與當時希臘的雄辯術相比,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上,都顯得品格更高、實用性更強。

哲學

就著述方面而言,哲學並無值得一提的代表作。因為羅馬人民並無讓本國哲學發展壯大的內心需求,而且,外界情勢亦未有利到可讓拉丁文哲學著作應運而生。我們甚至都不能確定,本時期是否有哲學通俗綱要的拉丁文譯本問世。因為研究哲學的學者們不僅閱讀希臘文原著,而且還用希臘文進行學術討論。

專業科學

在專業科學領域,相關著作似乎甚少。羅馬人雖熟諳農耕法和演算法,但卻始終未能給予物理學和數學應有的重視。他們忽略理論,故醫學和軍事學一直得不到長足的發展。一切專業學科中,就只有法學尚屬完備。我們無法將法學的內部發展精準地定位到某個特定的年份,只能大致地劃分出幾個階段。從總體上來說,禮法制度(rituallaw)在本時期是日漸衰微,到了本世紀末葉時,其地位幾乎與今日的公教法無異。較為複雜的法律思想主張關注內心的行為動機,而非外表特點。故犯、誤犯以及所有權應受保護等觀念得到了進一步發展——這些觀念早在十二銅表法時期就已初現雛形,但直到西塞羅時期方才真正成型。從上文中,我們不難窺見,政治關係對於法律發展常起到一種反作用,而這種反作用有時會帶來不利的影響。例如:若設立百人法庭處理遺產案件的話,也就意味著此後產權法案件均需配備陪審法庭,此庭亦如刑事案件所配備的陪審法庭,無須運用法律,卻自居於法律之上,以其個人所謂的公平去破壞合法的制度,後果之一便是帶來不合理的原則:任何人若是在親屬的遺囑中被略去,則可隨意提請法庭判決遺囑無效,遺產按照法院判決處理。

本時期,法學著述不斷發展完善,地位亦日漸顯著。在此之前,此類著述素來只限於對法律程式及法律名詞進行解釋,到了本期,則逐漸演變成一種發表個人見解的文學體裁(responsa),類似於今日的判例集。暢所欲言不再是祭司團的專利,普通民眾亦有了發表見解的權利,不管是在家也好,身處公共場合也罷,只要受人詢問,就能借此闡明自己的意見。他們既可以採取討論形式,有理有據地向對方闡述自己的觀點,能言善辯,娓娓道來;也可以像出庭辯論那樣,激烈地為己方辯護。7世紀伊始,人們開始記錄下這些意見,並彙編成冊,使之流傳於世。始為天下先的記錄者當數小加圖(卒於羅馬紀元600年,即前154年前後)和馬爾庫斯·布魯圖斯(marcusbrutus,約與小加圖同時)。他們將材料按時間排序。此後不久,大祭司昆圖斯·穆奇烏斯·斯凱弗拉[(quintusmuciusscaevola)(羅馬紀元659年,即前95年)任執政官,卒於羅馬紀元672年,即前82年]便對民法進行了系統的敘述。一如大祭司之職,法學亦是他家族世襲之業。他著有十八卷《民法論》(iuscivile),部分取材於之前的判例總集,部分取材於口述的傳說。凡法學所應有的資料——法案、司法判例和根據——他都盡力收羅。此書不僅開創了完備的羅馬法律體系,又為此類著作樹立了典範。此外,他所著的《釋義》(oroi)一書,言簡意賅,可謂是法律撮要的開山之作,亦是法規著作的典範。雖然,這種發展從整體上來看,並未過多地倚萊許臘文化,但人們既已熟悉希臘人那種半哲學半實際體系,必有所觸動,故欲更為系統地敘述法學。據實而言,甚至連著作之名中都依稀可見希臘文化的影子。事實擺在眼前,羅馬法學受到斯多亞派(stoa)的影響。具體例項在上文中業已提及,故在此不再贅述。

與法學相比,美術領域境況稍差。雖然在建築、雕刻和繪畫方面,人們的興趣與日俱增,但本土藝術的發展卻如逆水行舟,不進反退。羅馬紀元670—671年(前84—前83年)冬,蘇拉軍在小亞細亞安營紮寨,並對當地的美術作品進行了一番評頭論足,自此開創了一個新紀元。不僅他們如此,就連僑居希臘各地的羅馬人,也有鑑賞美術作品的習慣。在義大利,人們的藝術鑑賞力亦有所提高。起初,人們只懂得如何鑑別欣賞銀器和青銅器,但到了本世紀初,他們不僅開始關注希臘雕像,而且對希臘畫作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阿里斯提德(aristides)的《酒神巴克斯》(bacchus)是第一幅公開在羅馬展出的畫作。拍賣科林斯戰爭的戰利品時,盧奇烏斯·穆米烏斯(luciusmummius)不得不把這幅畫從拍賣場上撤下,因為阿塔魯斯王甚至願為此畫出價六千第納爾。較之以往,本期的建築風格更為壯麗,而且還從海外進口建材——譬如從希梅郡(hymettian)進口雲石,畢竟義大利本土的雲石礦尚未開發。昆圖斯·梅特路斯(quintusmetellus)(羅馬紀元611年,即前143年任執政官)攻克馬其頓之後,在大校場上建造了一處宏偉的雲石廟宇,令首都之人大開眼界。直到帝國時期,該廟的柱廊仍大受世人讚賞。不久之後,亦有同類建築相繼問世——西庇阿·那西卡(scipionasica)(羅馬紀元616年,即前138年任執政官)在卡庇托爾山上建造了一座雲石廟,而格涅烏斯·屋大維(gnaeusoctavius)(羅馬紀元626年,即前128年任執政官)則在競技場上建造了一座雲石廟。演說家盧奇烏斯·克拉蘇(luciuscrassus)(卒於羅馬紀元663年即前91年)建於帕拉丁山之上的雲石宅邸,則是第一處以雲石為材建造的私宅。畢竟,無論是巧取豪奪,亦或是一擲千金,都比自行建造省事,故鮮有人選擇自建。直到本期,希臘式石柱方才被運用到羅馬建築中,例如蘇拉所造的卡庇托爾神廟便照搬了雅典宙斯神廟的石柱樣式,由此可見,羅馬建築是多麼乏味可陳。

這一時期,羅馬的建築大多出於外國藝術家之手。得以留名青史的藝術家為數甚少,且均是客居義大利的希臘人,無一例外,如建築師赫摩多羅(hermodorus,居於塞普勒斯島的薩拉米人)。他曾參與過羅馬船塢的重修工作、為昆圖斯·梅特路斯(quintusmetellus,羅馬紀元611年,即前143年任執政官)在會堂中建造朱庇特·斯塔托爾(jupiterstator)的神廟以及替德西姆斯·布魯圖斯(decimusbrutus,羅馬紀元616年,即前138年任執政官)在弗拉米尼競技場建造戰神廟。除他之外,還有來自大希臘的雕塑家帕西提裡(pasiteles,卒於羅馬紀元665年,即前89年),羅馬神廟中的象牙神像大多出自他之手。畫家兼哲學家梅特羅多羅(metrodorus)亦為希臘人,來自雅典。他曾奉命以盧奇烏斯·鮑盧斯(luciuspaullus)的凱旋(羅馬紀元587年,即前167年)為題材作畫。另外,有一件事值得我們注意:本時期錢幣樣式較多,但雕刻的印模卻不及前期精緻美觀。

最後,音樂和舞蹈亦從希臘傳入羅馬,但用途似乎只在於為居於奢華宅邸之內的達官貴人們助興。誠然,這種異域藝術在羅馬並不算新奇,畢竟自古以來,羅馬一直准許埃伊魯斯坎(etruscan)的吹笛人和舞者在節慶時出來表演。往日,羅馬的脫籍人和居於社會底層之人通常以此謀生,但如今希臘式舞蹈和音樂竟成為了高等宴會必不可少的點綴,不可謂不新奇。另一新奇之處在於:羅馬竟開設了一家舞蹈學校。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曾在某次演講中憤慨地控訴,稱五百多個男童女童——姑且不論卑賤之人與達官顯貴的子女們混雜一處,所受待遇相同——居然要從一位舞者那兒學習那不入流的擊板舞蹈、歌唱技巧以及尚屬禁物的希臘絃樂器的演奏技巧,真是不成器。還有一件奇事:一位身兼執政官和大祭司二職的要人,如普布利烏斯·斯凱弗拉(羅馬紀元621年,即前133年任執政官),竟然在競技場上接球,而且技巧頗高,熟練程度不亞於其在家中解決極其繁難的法律問題——羅馬貴族子弟居然在蘇拉的嘉節賽會上表演騎師技術,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有時,政府也想抑制這種風氣,例如羅馬紀元639年(前118年),監察官明令禁止在羅馬演奏任何樂器,只有拉丁姆(latium)本地所產的笛子除外。羅馬的政府遠不及斯巴達嚴苛,故禁令並起不到預想的作用,倒不如宣揚此舉可能招致的後果,或許效果更好。

總之,從恩尼烏斯與世長辭,直至西塞羅時代之初,我們縱觀全域性,不難發現:文藝作品的數量較之前期而言有所下降,且質量也不高。所謂的「高等文學」,如史詩、悲劇、歷史著作等,不是停滯不前,就是日漸式微,走向衰落。所謂的「下等文學」,如喜劇的譯作和擬作、滑稽戲、詩歌和散文冊等,則日趨繁盛。在這一時期,散文冊還受到了革命風潮的激盪——兩位文學天賦最高的作家蓋烏斯·格拉古(gaiusgracchus)和蓋烏斯·盧奇利烏斯猶如鶴立雞群。法國文學中亦有與之相類似的時期——庫裡耶(courier)和貝朗熱(beranger)卓然而立,從一眾狂妄無能之輩中脫穎而出。至於藝術造型和繪畫,可以說,羅馬人的創造力始終是薄弱的,而在這一時期則境況更糟,幾近為零。這群不肖兒孫不僅在政治方面大肆揮霍著祖先們留下的遺產,在文藝方面亦是如此,只能充當看戲之人,但他們對文學和藝術的鑑賞力卻有所提高。本期湧現了不少鑑賞家以及收藏家。學術研究方面,法學、語言學和考古學發展勢頭喜人,呈欣欣向榮之勢,我們可推測,這幾門科學當在本期創立。本期也出現了亞歷山大派詩歌的擬作,這預示著亞歷山大時代即將到來。本期作品無論是在語言的流暢度上,還是在謀篇佈局上,都遠勝於6世紀的作品。文學家們以及文藝工作相關者均對他們的前輩表示蔑視,認為他們的作品拙劣不堪,不過此說並非毫無道理。眾多作家當中,天賦最高者或許已在心中默默承認:羅馬的少壯時期已成過去。雖然,某些人的內心深處可能仍懷著這樣的想法,想要重新走走年少時期選擇的路,儘管那其實是條錯路。

在其創作的劇本《鮑盧斯》(paulus)裡,大抵是在敘述派唐(pythium)隘口時,盧奇利烏斯寫了這樣一句話:quavixcaprigenogenerigradilisgressioest.(貴族到了那兒,根本無路可走。)另一劇本中則有這樣的片段:「四足緩行,生在田間,下賤粗野,蛇頸短頭,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們,即便剜去它的腸胃,它亦是身死而聲不死。」聽眾們當然會怨聲載道:那種事物,恐怕即便是智者受教,都不甚瞭然,你居然還用如此隱晦的字句向我們形容。你若不說朋白,我們怎麼可能理解?盧奇利烏斯只好承認,自己所指的是龜。除他之外,其他雅典悲劇劇作家也愛打這種啞謎,故他們常遭到「中喜劇派」的痛罵。

唯一的例外或許是《安德里亞女郎》(andria)裡對於「所事如何」一問題的答覆:那麼,「盡我們所能吧(sicutquimus),」此言甚善,「因為事不遂人願(quandoutvolumusnonlicet)。」這話脫胎於愷奇利烏斯(caecilius)的一行詩,這行詩又源於希臘的一句諺語:事若不隨你所願,你須盡己之所能(vivasutpossis,quandononquisutvelis)。這喜劇是特倫提烏斯最早的作品,劇場方面是在愷奇利烏斯的推薦之下,才同意將其搬上舞臺的。輕描淡寫的一句道謝語,足顯其意。

特倫提烏斯曾嘲笑村夫被狗追逐而向少年人哭訴求救一事,普勞圖斯那山羊與猿猴的拙劣寓言亦與此相似。探本求源地說,這些意義不大的寓言都來自於歐里庇得斯(euripides)。

《昆仲》(adelphi)裡的米奇奧(micio)以一生佳運為傲,他特意提及,自己最走運之處在於從未娶妻,「這在那些希臘人看來,可是再幸運不過了」。

在《自擾》的序幕裡,他假檢查員之口責備自己:他忽然誤入歧途,從事詩歌創作,信賴朋友的才智,並非出於一時衝動;在以後(羅馬紀元594年即前160年)《昆仲》的序幕裡,他又說:如果有不懷好意的人說(namquodistidicuntmalevoli),他每個劇本都有貴族幫忙合作,他們本以為這是嚴厲的指摘,作者卻反倒以之為榮:他得到了大眾喜歡之人的歡心,那些人在戰時曾用議論和實事,證明樂於助他,毫不驕傲。早在西塞羅時代,大家就以為這裡所指的是萊利烏斯和西庇阿·埃米利亞努斯,據說被指定的劇目中,有幾場正是他們所寫。有幾個故事提到這位窮詩人與他那貴族恩人往羅馬附近的田莊去——那些貴族們竟然袖手旁觀,完全沒有要給他改善經濟狀況的意思。在世人看來,他們簡直不可原諒,但人盡皆知,要論捏造故事的功力,文學史領域可是一枝獨秀。即便是刻薄的羅馬批評家也不得不承認,上述之詩絕不適用於西庇阿,因為他那時才25歲;也不適用於他的朋友萊利烏斯,因為他的年紀比西庇阿大不了幾歲。還有人比他們更有見解,甚至想到了貴族詩人昆圖斯·拉比奧(quintuslabeo)(羅馬紀元571年,即前183年任執政官)、馬爾庫斯·波皮利烏斯(marcuspopillius)(羅馬紀元581年,即前173年任執政官)以及博學且熱愛藝術和數學的盧奇爾斯·蘇爾皮奇烏斯·迦盧斯(luciussulpiciusgallus)(羅馬紀元588年,即前166年任執政官)。雖然這些也只不過是猜測,然而特倫提烏斯與西庇阿派來往密切,這點毋庸置疑。有一事證據確鑿:在盧奇烏斯·鮑盧斯的喪事上,他的二子西庇阿和法比烏斯搭臺並請了戲班來演戲。《昆仲》的首演、《岳母》的二演都在該場合舉行。

指本土喜劇。

指代用貨幣。

這或受到外界情勢的影響。同盟戰爭之後,義大利民社得到了羅馬公民權,故此後喜劇便不得以公社為佈景地,詩人不得不對情景進行一番敘述,或是在已亡之地和外國取景。這種情形已經對舊喜劇產生了不利的影響,現在看來,對新喜劇似乎亦是如此。

自古以來,這些名目時常出錯。根據希臘史學家的記載,這種滑稽劇在羅馬上演,用的是奧斯坎語。當然,這種大錯放到現在,一般少有人犯,但細想起來,要把這些取景於拉丁城鄉生活的劇本與奧斯坎民族聯絡起來,幾乎是根本不可能的。「阿特拉戲」這個名目應當另行解釋。拉丁滑稽劇有固定的角色以及常用的戲謔語,需要一個固定的佈景,為愚人世界提供永久的居留地。當然,在羅馬舞臺監察之下,羅馬民社或與羅馬同盟的拉丁民社則無一可供此用,雖然本國喜劇實可移到這些地點。阿特拉雖在法律上與卡普亞(capua)同亡於羅馬紀元543年(前211年),實際上卻依然存在,為羅馬農人所居的村落。從一切方面來看,其皆適於此項用途。此揣測經過考證,已成定論。我們見這種滑稽劇有幾齣佈景於拉丁語領域內別的民社,雖然這些民社都已不復存在,至少是在法律意義上不復存在——如龐波尼烏斯(pomponius)的《卡帕尼》(campani)佈景於卡普亞(capua),他的其他作品如《艾德菲》(adelphi)和《智慧女神節》(quinquatria)亦是如此。諾維烏斯的《米利特斯·波姆提尼瑟斯》(militespometinenses)佈景於蘇埃薩-波美提亞(suessapometia)——而尚存的民社則無一受此待遇。所以,這種戲劇真正意義上的發源地為拉丁姆,而舞臺則是拉丁化的奧斯坎地,可以說,其與奧斯坎民族無關。有人說奈維烏斯(卒於羅馬紀元550年,即前204年前後)有一部戲劇因缺乏合適的演員,故用阿特拉人出演,因此得名為「伶人戲(personata)」,該說不無道理。「阿特拉伶人(atellanplayers)」這個名目在此時尚未出現,從此處我們不難推測,他們以前被稱為「面具伶人(maskedplayers/personati)」。此法亦可用於關於「菲斯克尼歌(laysoffescennium)」之來源的解釋。此為羅馬人所寫的詼諧詩,以南埃特魯利亞的村落菲斯克尼烏姆為背景,但我們不必因此便把菲斯克尼歌歸入埃特魯斯坎(southetruscanvillageoffescennium)詩歌一類,正如我們不能把阿特拉戲歸入奧斯坎詩歌。根據史料,菲尼克斯在該時期為村落,而非城市。誠然,我們不能直接證朋,但從作家談到此地時的口吻以及此地不見於銘文這兩點出發,我們不難推斷,此事極有可能為實。

據李維(livy)之說,阿特拉戲(atellan)、薩圖拉戲(satura)以及由此發展出來的戲劇有著密切的原始聯絡,但此說毫不足取。一如今日的職業伶人大異於以往赴面具舞會之人,在此之前的伶人與阿特拉伶人大相徑庭。直至特倫提烏斯時代,伶人仍無面具,而阿特拉戲中的角色卻大多戴面具上場。二者之間有一種不可抹煞的原始差別。戲劇源於吹笛劇,起初並無朗誦部分,只限於歌唱和跳舞,之後便有了薩圖拉戲,最後才經安德羅尼庫斯之手,從希臘舞臺劇處學來了所謂的「指令碼」(libretto)。舊日的笛歌,此時已取代了希臘合唱的地位。由此可見,其在發展初期與票友們所識的滑稽劇並無半點交集。

在帝國時期,阿特拉戲由職業伶人出演。他們自何時始從事於此業,未見記載,但應在西塞羅之前的時代,即阿特拉戲獲許上臺表演之時。該見解與下述之事不謀而合:在李維時代,阿特拉伶人與別種伶人不同,有權獲得謝金,因有職業伶人始為獲取薪金而出演阿特拉戲一說,但這並不意味著阿特拉戲沒有義務出演、不收薪金的票友(例如在鄉鎮表演時)。

希臘的滑稽劇不僅在義大利底層平民之間十分流行,而且還發展出了幾種不同的劇本,例如索帕託(sopater)的《扁豆粥》(lentileporridge)《巴奇斯的求婚者》(wooersofbacchis)《密斯塔古的僕人》(valetofmystakos)《書呆子》(bookworms)和《心理學家》(physiologist)等,這值得我們關注,因為這些劇目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阿特拉戲。這種滑稽劇的歷史可追溯到那不勒斯(neapolis)及其四周的希臘人在說拉丁語的坎帕尼亞境內自成一區之時。因為當時的滑稽劇劇作家當中有位叫布萊蘇斯(blaesus)的用羅馬筆名寫了一部劇,名叫《薩圖爾努斯》(saturnus)。

據猶塞比烏斯(eusebius)的說法,龐波尼烏斯(pomponius)生在羅馬紀元644年,即前110年前後;維勒烏斯稱他與盧奇烏斯·克拉蘇(luciuscrassus)(羅馬紀元614—663年,即前140—前91年)以及馬爾庫斯·安東尼(marcusantonius)(羅馬紀元611—667年,即前143—前87年)同個時代。前一說大約晚了三十餘年;從維克托利提(victoriati)的計演算法可見,該法約於羅馬紀元650年,即前104年作廢,卻仍見於他的《畫家》(pictores)一作中。約在本世紀末葉,阿特拉戲的舞臺地位被丑角戲取代。

此種戲劇的搞笑效果不錯,例如諾維烏斯的《腓尼基婦女》(phoenissae)中有這樣一句臺詞:「起來!帶上武器!看我不用燈草棍打死你!」與梅南德作品中「假赫拉克勒斯的現身」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劇組的籌備人員素來需用撥給他的款項來裝飾舞臺、佈置道具,偶爾也需要自己出錢布景,但一般不會在這方面花太多錢。在羅馬紀元580年(前174年),監察官特別為建造副執事官和市政官的競選舞臺佈置一事立了合同,交給專人承辦。由此,舞臺器具可以重複利用,促進了佈景方面的發展。

我們可以從《維特魯》(vitruv)v.5,8中推測出:羅馬人注意於希臘人的收音裝置。黎切爾(ritschl)曾討論座位問題,但似乎只有非無產階級者才能有位置。此外,賀拉斯(horace)所謂「被征服的希臘俘虜了戰勝者」,原只是對穆米烏斯(mummius)那開新紀元的戲劇比賽而言。

普爾克(pulcher)的佈景應該是精心繪製的,相傳鳥雀活靈活現,有棲在瓦上之勢。雷聲的玄機則在於裝在銅罐裡的釘子和石頭。普爾克是第一個用滾石模擬雷聲的,因此,這種雷聲便被命名為「克勞底的雷聲(claudianthunder)」。

至今尚存的本期小詩之中,有一首銘體詩,詠歎這位名伶:最近,我站立著,朝拜初升的太陽。看呵!我左邊,羅斯奇烏斯(roscius)忽然起身,天神請莫怒,我心想什麼說什麼:我見這凡人真似比天神美麗。這詩具有希臘的情調,並且是有感於希臘人對於藝術的熱情而作。作者非同小可,就是羅馬紀元652年即前102年任執政官,戰勝辛布里(cimbri)部的昆圖斯·盧塔提烏斯·卡圖盧斯(quintuslutatiuscatulus)。

誒,這下賤的浮辭濫語!一塊一塊地堆砌得這樣整齊,宛如五光十色嵌鑲的禮拜堂。

詩人忠告他:你若想被稱讚,想顯得比別人更博學高雅,就不要說pertaesum,而是說pertisum。

即西庇阿為他們提供幫助。

原文為:nuncveroamaneadnoctem,festoatqueprofestototoitidempariterquediepopulusquepatresqueiactareinduforoseomnes,decederenusquam.uniseatqueeidemstudioomnesdedereetarti;verbadareutcautepossint,pugnaredolose,blanditiacertare,bonumsimularevirumse,insidiasfacereutsihostessintomnibusomnes。

下面這段較長的詩可以代表作風和格律的特色,但因其結構散漫,故不能譯為德文六步詩:美德即能按各種事物在社會之中的狀態,估定它們的正當價值。要理解美德,就要理解每種事物對於人類的影響。要理解美德,就要理解何為有用,何為正當;何為善良,何為邪惡;何為無用,何為危害。人能準確地劃定贏利和勤勞的界限,定下財富的正當價值,即為美德。使各等人得其所應得,仇視惡人和惡習,愛護好人和美俗,這就是美德。對好人須懷尊重和敬畏的心,抱親切和真誠的態度。要永遠先顧祖國的幸福,而後為父母謀利益,最後才想到自己的利益。

然而在本期希臘人之中,這種學術性的旅行卻並非罕見之事。例如在普勞圖斯的劇本里,一個常來往於地中海的人問道:為何不走?回家去吧,我又不想寫一部歷史。

據我們所知,唯一的例外是格涅烏斯·奧菲狄烏斯(gnaeusaufidius)的希臘文史作。此人誕生時,西塞羅正當童年,即為羅馬紀元660年,即前94年前後。普布利烏斯·魯提利烏斯·魯弗斯(羅馬紀元649年,即前105年執政官)的希臘文回憶錄不能視為例外,因為作者寫他們時正被逐在士麥那(smyrna)。

例如有人在王政時期任命副執政官的是公民而非國王,當然此說不可能為真,因為它顯然帶有黨派的色彩。

加圖的書或名為deiurisdisciplina,布魯圖斯的或名為deiurecivili;兩書大體是意見的總集,可以西塞羅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