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靠這個足以餬口嗎?」

「你問這個做什麼?」

「只是好奇。我想你應該看到最近報紙上有關莎蘭德的報道了。」

她點點頭。

「我們相信你認識她,沒錯吧?」

「可能。」

「到底是或不是?」

「那得看你想知道些什麼。」

「我想找一個犯下三尸命案的瘋女人。我要知道關於莎蘭德的資訊。」

「我從去年開始就沒有莎蘭德的訊息。」

「你最後一次見到她是什麼時候?」

「大約兩年前的秋天。在磨坊酒吧。她以前常去那裡,後來就不再出現了。」

「你有沒有試著聯絡她?」

「我打了幾次手機,號碼已經不通了。」

「你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找到她嗎?」

「沒有。」

「什麼是‘邪惡手指’?」

諾倫似乎覺得有趣。「你不看報紙嗎?」

「那是什麼意思?」

「他們說我們是一個撒旦派的樂團。」

「你們是嗎?」

「我看起來像撒旦信徒嗎?」

「撒旦信徒長什麼樣?」

「天哪,警察和報紙,到底誰比較笨?」

「小姐,你仔細聽好了,這件事非同小可。」

「我們是不是撒旦信徒這件事嗎?」

「別再胡扯了,好好回答問題。」

「問題是什麼?」

法斯特閉了一會兒眼睛,回想起幾年前自己趁著度假去參訪希臘警局的情形。希臘警察儘管問題不少,比起瑞典警察卻有個好處。假如這名女子在希臘採取相同態度,他大可以把她壓彎下去,狠狠打三棍。回想完後他睜開眼看著她。

「莎蘭德也是‘邪惡手指’的一員嗎?」

「我不這麼認為。」

「這又是什麼意思?」

「莎蘭德恐怕是我所見過的最大音痴。」

「音痴?」

「她能辨識喇叭和鼓,但她的音樂才華大概也僅止於此。」

「我是問她有沒有加入‘邪惡手指’?」

「我剛剛已經回答了。你到底知不知道‘邪惡手指’是什麼?」

「你告訴我呀!」

「你根本是憑著報紙的白痴報道在辦案。」

「回答我的問題。」

「‘邪惡手指’是一個搖滾樂團,是一群在九十年代中期,因為喜愛硬式搖滾而一起玩音樂的女孩。我們用一個五角星作為標誌,唱唱《同情魔鬼》,以作宣傳。後來樂團解散,現在只有我還在音樂界。」

「你是說莎蘭德並不是團員?」

「是的。」

「那為什麼我們的訊息來源說莎蘭德屬於這個團體?」

「因為你們的訊息來源和報紙一樣愚蠢。」

「那麼你跟我說一點不愚蠢的事。」

「我們樂團總共有五個女孩,大家偶爾會聚一聚。以前我們總是每星期會在磨坊聚會,現在大概是一個月一次。不過我們都保持著聯絡。」

「聚會的時候都做些什麼?」

「你想一般人到磨坊去會做什麼?」

法斯特嘆了口氣。「所以你們是聚在一起喝酒。」

「我們通常喝啤酒,聊些八卦。你和你的朋友們在一起的時候都做些什麼?」

「莎蘭德是怎麼出現的?」

「幾年前我在成人教育學校認識她。以前她偶爾會來磨坊,跟我們喝啤酒。」

「這麼說‘邪惡手指’不能稱為‘一個組織’囉?」

諾倫瞪著他,就像瞪著一個外星人。

「你們是同性戀嗎?」

「你想要我揍你一拳嗎?」

「回答問題。」

「我們是不是同志,不關你的事。」

「別激動,你不能挑釁我。」

「拜託!警方說莎蘭德殺死了三個人,而你卻跑到這裡來問我的性取向。你去死吧!」

「你要知道,我可以逮捕你的。」

「用什麼理由?對了,我忘了告訴你我讀過三年法律,而且我父親是烏爾夫·諾倫,諾倫—納帕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我們法庭見了。」

「你不是說你在音樂界工作嗎?」

「做這行是因為興趣。你以為我靠這個為生?」

「我完全不知道你靠什麼為生。」

「如果你以為信奉撒旦教的女同性戀是我的謀生方式,我可以告訴你,不是。而如果警方是靠著這點在找莎蘭德,也難怪你們找不到她了。」

「你知道她在哪裡?」

諾倫的上半身開始前前後後地搖擺,雙手則慢慢劃到身前。

「我可以感覺到她離得不遠……等等,我用我的感應力找找看。」

「夠了。」

「我早告訴你,將近兩年沒有她的訊息了。我不知道她在哪裡。好啦,如果沒有別的事的話……」

茉迪接通了達格電腦的電源,利用晚上時間將他的硬碟和光碟整理分類,並坐在那裡讀他的書讀到十一點。

她瞭解了兩件事。第一,達格是個傑出的作家,描寫性交易機制的客觀態度令人激賞。他生前若能到警校講課該有多好,憑他的知識必能為學校課程新增寶貴的一分。例如法斯特就能從達格的見解中獲益。

第二件事,布隆維斯特認為達格的調查可能引發殺機,這個假設的可能性很大。達格打算揭發買春客一事,不只是傷害少數人,這是殘酷的事實揭露,某些要角可能因此身敗名裂,而其中還有幾人曾經將性犯罪者判刑或參與公開辯論。

問題是,即使某個可能被揭發的嫖客決定謀殺達格,至今卻仍看不出與畢爾曼有何關聯。達格的資料中沒有提到他,這項事實不僅削減了布隆維斯特的主張的說服力,也同時提高了莎蘭德是唯一嫌犯的機率。

即使殺害達格與米亞的動機依然不明,但莎蘭德確實到過犯罪現場,還在兇器上留下指紋。

而且兇器也直接聯結上了畢爾曼命案。除了私人關聯外,還有一個可能的動機——畢爾曼小腹上的文身顯示,兩人之間很可能有某種性侵害或性虐待的關係。若說畢爾曼主動用這種怪異而痛苦的方法在身上刺青,實在令人難以置信。若非他以此羞辱為樂,便是莎蘭德——倘若刺青的人是她——先令他無力招架。事情究竟是怎麼發生的,茉迪並無意揣測。

另一方面,泰勒波利安證實了莎蘭德的暴力,通常是針對她視為威脅——無論原因為何——或曾經攻擊過她的人。

他似乎有意袒護,彷彿不希望昔日的患者受到任何傷害。但無論如何,調查工作仍多半基於他對她的分析,因而將她視為瀕臨精神異常的精神病患。

不過布隆維斯特的論點倒是很吸引人。

她咬著下唇,試圖想象除了莎蘭德獨自殺人之外的其他情節,最後在筆記本里寫下一行字。

兩個完全無關的動機?兩起謀殺案?一件兇器?

她腦海裡閃過一個念頭,卻不太能抓得住,總之是她打算在早會上問包柏藍斯基的一件事。她實在無法解釋自己為何突然對莎蘭德獨自殺人的假設感到如此不安。

她決定今晚到此為止,便毅然關上電腦並將光碟鎖進辦公桌抽屜。然後穿上夾克,熄了桌燈,正準備鎖上辦公室的門時,卻聽見走廊另一頭髮出聲響。她不禁皺了皺眉。她本以為局裡只有她一人,於是沿著走廊向法斯特的辦公室走去。門半掩著,她聽到他在講電話。

「這很明顯把事情都兜在一塊了。」她聽見他說。

她猶豫了片刻,才深吸一口氣敲敲門柱。法斯特驚訝地抬起頭來。她向他招招手。

「茉迪還在局裡。」法斯特對著話筒說,然後一面聆聽一面點頭,目光卻始終停留在茉迪身上。「好,我會告訴她。」他說著掛上電話。「是泡泡。」他作了解釋。「有什麼事嗎?」

「什麼東西把事情都兜在一塊了?」她問道。

他眼裡射出一道寒光。「你在偷聽?」

「沒有,但你的門開著,我剛要敲門的時候聽見了。」

法斯特聳了聳肩。「我打給泡泡說鑑定實驗室終於找到有用的東西了。」

「是什麼?」

「達格有一隻使用comviq預付卡的手機。他們列出了通話記錄,證實他在晚上七點半和布隆維斯特通過電話。當時布隆維斯特正在他妹妹家用餐。」

「很好,不過我不認為布隆維斯特和命案有關。」

「我也是,不過那天晚上達格還打了另一通電話,在九點三十四分的時候,通話時間為三分鐘。」

「結果呢?」

「他打的是畢爾曼家裡的電話。換句話說,這兩起命案之間有關聯。」

茉迪重重跌坐在法斯特的訪客椅上。

「喔對了,請坐,別客氣。」

她不予理會。

「那好,時間架構會是如何?七點半,達格打給布隆維斯特,約好稍晚碰面。九點半,達格打給畢爾曼。將近十點,莎蘭德趁著安斯基德的街角商店打烊前買了香菸。十一點過後不久,布隆維斯特和妹妹抵達安斯基德,並於十一點十一分打了緊急求助電話。」

「聽起來沒有錯,神探小姐。」

「但這樣根本不對。根據驗屍報告,畢爾曼是在那天晚上十點到十一點之間被殺,那個時間莎蘭德人在安斯基德。我們的假設一直是莎蘭德先射殺畢爾曼後,再殺死安斯基德那對男女。」

「這根本不代表什麼。我又找法醫談過了。畢爾曼的屍體直到第二天晚上才發現,幾乎相隔了二十四小時。法醫說死亡時間可能有一個小時的差異。」

「可是畢爾曼一定是先被殺死,因為兇器是在安斯基德發現的,也就是說她在九點三十四分過後射殺了畢爾曼,然後開車到安斯基德,在那裡買了香菸。她有足夠時間從歐登廣場趕到安斯基德嗎?」

「有,我們先前推測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其實不然。她有車。我和波曼試開過這條路線,時間很充裕。」

「但她又等了一個小時才殺害達格和米亞?這段時間她都在做什麼?」

「喝咖啡。杯子上有她的指紋。」

他露出得意洋洋的神色。茉迪嘆了口氣後,靜坐了一會兒。

「法斯特,你把這個看成是一種榮耀。你有時候真是個豬頭,會把人逼瘋,但我來敲門是為了請你原諒我打你巴掌。是我太過分了。」

他看了她好一會兒。「茉迪,或許你覺得我是個豬頭,我卻認為你不夠專業,根本不配當警察。至少不是這個級別的警察。」

茉迪斟酌了幾個回應,但最後仍只是聳聳肩站起來。

「那麼現在我們都知道各自的立場了。」

「一點也沒錯。相信我,你在這裡是待不久的。」

茉迪無心地將門關得大聲了點。別讓那個混蛋得逞。她下樓到了車庫。

法斯特對著關上的門滿意地笑了。

布隆維斯特剛回到家,手機就響了。

「嗨,我是瑪琳,你方便說話嗎?」

「當然。」

「我昨天忽然想到一件事。」

「說說看。」

「我在翻閱我們蒐集到的關於追捕莎蘭德的新聞剪報時,發現有一篇是報道她住進精神病院的那段時期。我覺得奇怪的是:她的經歷中怎麼會有那麼一大段空白?」

「什麼空白?」

「有很多內容是關於她在學校裡惹的麻煩,和老師與同學之間的麻煩。」

「這我記得。甚至還有個老師說她很怕十一歲的莎蘭德。」

「比莉妲·米歐斯。」

「就是她。」

「也有關於莎蘭德在精神病院的細節描述。還有許多內容是關於她十幾歲時和寄養家庭的關係,以及舊城區的攻擊事件。」

「所以你有什麼想法?」

「她是在十三歲前夕被送進精神病院。」

「所以呢?」

「卻完全沒有提到她為什麼被送進去。如果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被送進精神病院,一定是出了什麼事。就莎蘭德而言,很可能是嚴重的情緒失控,那應該會記錄在個人資料當中。但卻什麼也沒有。」

布隆維斯特皺起眉頭。「瑪琳,我從一個可靠的訊息來源得知,有一份關於莎蘭德的警察報告,日期是一九九一年二月,也就是她十二歲那年。這份報告不在檔案中,我正想請你去查一查呢。」

「如果有報告,就必須放在她的檔案中,否則便是違法。你真的確認過了?」

「沒有,但我的訊息來源說不在裡面。」

瑪琳頓了一下。「你的訊息來源有多可靠?」

「非常可靠。」

瑪琳和布隆維斯特同時作出相同的結論。

「國安局。」瑪琳說。

「畢約克。」布隆維斯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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