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投月票,但還不夠,不過今天那兩更依舊更出來,今天八更!)
「演唱會?」
杜仲一愣,聽到李心穎的名字立刻想到昨天路上那一幕。
「你打電話告訴我要回來的時候,我就趕著去把票給買好了,排了很久的隊才搶到的!」古慕兒大睜著眼,一副等待誇獎的樣子。
杜仲笑著摸了摸古慕兒的頭。
古慕兒氣惱的拍了杜仲的手一下,等杜仲轉過身繼續做飯的時候,一邊笑著一邊從後面摟住杜仲的腰,說道:「明天晚上陪我一起去看演唱會吧!」
「好!」
杜仲沒有絲毫遲疑,直接點頭答應,然後笑著道道:「我昨天才碰到她了!」
「誰?」
古慕兒抬頭疑惑的看著杜仲。
「李心穎啊!」
聞言,古慕兒一愣!
臉上流露出一絲不相信的神色。
李心穎可是大明星,是天后,杜仲怎麼可能碰到她?
就算碰到,恐怕也只是遠遠的看了一眼吧?
「不相信?」
杜仲微微一笑,直接張口把碰到李心穎的事情全部說了個遍!
「啊?」
聽完杜仲的訴說,古慕兒將杜仲身體掰過來,雙眼死死的望著杜仲,那副模樣就好象在看一個白痴!
「你個呆子,李心穎的經紀人要籤你去做明星,你怎麼能拒絕?」
愣了好一會兒,古慕兒無語的說道。
「我要是去了,你怎麼辦?」
杜仲伸手幫古慕兒捋了捋擋在眼前的髮絲,說道:「當了明星以後,可就沒時間陪你了,而且到時候會有許許多多女孩子愛上我,到時候……」
「愛你個大頭鬼!」
古慕兒一把抱著杜仲,一臉蠻橫的張口道:「你是我的,誰也搶不走!」
杜仲心裡一暖,會心一笑。
「對了,你跟李心穎要簽名了沒有?」
古墓兒眼珠一轉,盯著杜仲問道。
「沒有!」
杜仲搖了搖頭,張口道:「只是簡單的握了個手!」
「真是個木頭!」
古慕兒張口說了一句,旋即嘿嘿笑道:「不過,我就是喜歡木頭!」
杜仲無語了。
談聊間,杜仲做好了飯菜,然後兩人一臉幸福的吃了起來。
沒吃幾口,古慕兒就抬頭望著杜仲,一臉正經的問道:「知道我為什麼要讓你陪我一起去看演唱會嗎?」
「不知道!」
杜仲搖了搖頭。
「你有沒有聽說過,情侶應該做的一百件事?」
古慕兒臉色微紅,有些羞澀的問道。
「一百件?」杜仲吃了一驚,他真不知道還有這個說法。
「很多嗎?」古慕兒臉色一變,不滿的問道。
「不多不多!」杜仲笑著搖搖頭,張口道:「不過,我還真沒聽說過,你給我補補課?」
聞言,古慕兒露出一個這還差不多的表情。
「第一、牽手逛借;第二、一起坐摩天輪;第三、一起去教堂;第四……」
古慕兒一邊吃一邊數。
杜仲則一臉笑意的聽著,真難為古慕兒全都記住了。
「第十八條:一起去看一次演唱會……」
說到這裡,古慕兒停了下來,一雙大眼直勾勾的看著杜仲,那意思是「你聽見了吧」。
杜仲趕緊點點頭。
「呆子,我們一起把一百件事做完好不好?」
剛把一百件說完,古慕兒期待的看著杜仲說道。
「好!」
杜仲一臉幸福的笑著回答,提議道,「要不然,你把這一百件事全都寫下來,貼在牆上,我們每做完一件,就畫一個‘心’圈起來,怎麼樣?」
臉上的笑容越幸福,他內心越苦澀。
他的生命只有半年了!
半年後,是否還能繼續活在這個世上,還不得而知。
他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在這半年的時間裡,陪著古慕兒把這一百件事做完,把他沒來得及給出的愛,全部給古慕兒。
讓古慕兒能在這最後半年的時間裡,幸福、開心!
那就足夠了!
「好!」
聽到杜仲的話,古慕兒露出一個甜甜的笑容,點頭說好。
說到就做!
話聲才落下,古慕兒站起身子,就要去找紙筆!
見狀,杜仲急忙站起身來,把古慕兒重新拉坐下來。
「急也不急在這一會兒,先把飯吃完再寫!」
杜仲說道!
「好,吃飯!」
古慕兒點點頭,一臉激動的埋頭吃了起來。
一想到能和心愛的人一起去做一百件浪漫的事,古慕兒心裡就感覺無比的激動!
只是,她不知道!
與他的激動相比,杜仲心裡的苦澀,更深!
「待會我寫完以後,你陪我去逛街,好不好?」
吃著吃著,古慕兒忽然抬頭嬌聲說道。
「好!」
杜仲點頭。
只要是古慕兒的要求,無論有多難,他都一定會答應!
這,就是愛!
吃完飯後,古慕兒自然而然的把刷碗的任務交給了杜仲,自己則是去找紙和筆去了!
「你來寫吧!」
當杜仲從廚房裡走出來的時候,古慕兒把紙筆遞拉過來,說道:「我念一個,你寫一個!」
「好!」
剛刷完碗,杜仲馬不停蹄的就開始寫了起來。
「第一個,手牽手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