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遠山在亞馬遜叢林中瘋狂廝殺的時候,下海市這時候也是熱鬧無比。
十一月十七號傍晚五點五十,慕容婉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陌生人的攔路襲擊。根據當事人的描述,歹徒的動機很可能是預謀綁架。下海刑大也根據死去匪徒的身份、把剩餘的幾個兇手給抓獲歸案了。他們一口咬定當晚只是想弄點錢花花,沒想綁架。
現在的問題是,有兩個匪徒被她的保鏢當場開車撞死了,媒體爭論的焦點就是這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方遠山請的那位保鏢目前已經被刑事拘留,由於她的外籍僱員身份、也禁止保釋,以防她潛逃國外。
此時慕容婉家裡亂成了一鍋粥,羅蘭、丁翰墨兄妹倆,從巴西緊急趕過來的阿諾德、李富貴,還有她的爸爸媽媽哥哥,以及她的同學、朋友、親戚,一大幫子人在屋裡吵吵嚷嚷。
「這怎麼能算是防衛過當呢?這樣的人撞死活該。。。」這是慕容婉的一個舅舅說的。
慕容婉的小.姨譏笑到:「說你是法盲你還不承認,法律上是不知道主觀情形的,而是從客觀推斷主觀。大概意思就是說,你不能證明他已經威脅到你的生命了,所以你不能憑你的主觀認識去把他撞死;而是從客觀上來說、他們還沒有對婉兒的生命安全形成威脅,所以在這之前你不能把他們撞死。」
說完之後慕容婉的小.姨還不忘加一句:「警察在擊斃持刀匪徒前還知道鳴槍示警呢,她這樣不管不顧的撞過去、這不是找死嘛?」
慕容婉的舅舅被她噎得臉紅脖子粗,最後恨恨道:「你這個女人真是不可理喻,你怎麼能幫著那些匪徒說話呢?婉兒還是你的侄女嗎?」
這位三十來歲的小.姨翻翻白眼珠到:「我看你才是胡攪蠻纏呢,我是就事論事,不是幫著匪徒說話。」
「咳咳咳~」
丁翰墨咳嗽了一下說到:「這位女士說的話是對的。不管那兩個匪徒到底是不是預謀綁架,但是在沒有示警前就直接撞過去,確實有點不妥!」
頓了一下才繼續到:「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找到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對方是有預謀有計劃的實施犯罪。如果慕容婉的保鏢不撞過去、將會對她的人身安全產生重大威脅,這樣才能幫那位保鏢脫罪。」
除了慕容婉。她一家子到目前為止連丁翰墨的名字都不知道呢。這位氣度不凡的年輕人、從進屋以後臉上就一直掛著淡淡的微笑。中間沒有插嘴,也沒有參與討論,直到最後才說出自己決定性意見。」
「婉兒,這位是。。。」
儘管此時的心情不好。但是慕容婉還是站起來介紹到:「他叫丁翰墨,是方遠山的朋友。」
除了上回那位叫包德海的大學同學過來時見過他一面,慕容婉這回也是第二次見到他,到目前為止她也不知道丁翰墨的具體身份。話再說回來,除非方遠山主動告訴她、不然她一般不會去主動打聽他的事情。
慕容正今天沒有去公司。女兒差點被人綁架了,他哪還有心思去辦公啊?聽著慕容婉不清不楚的介紹,慕容正起身走過去伸出手道:「還不知道丁先生是做哪行的呢!」
丁翰墨起身跟他握了下手道:「呵呵,慕容先生不用客氣,我在派出所工作。」
「原來是丁警官啊,你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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