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好主意。」斯蒂芬·卡茨說。我倆是在漢諾威我家的起居室裡。時間是兩個星期之後,我倆打算在早晨出發去緬因州。
「噢,是嗎?」我說,儘量讓我的語氣聽起來不太厭煩,因為想主意並不是斯蒂芬的強項。
「你知道揹著一個滿滿的背包有多麼難受,對嗎?」
我點點頭,我當然知道。
「嗯,那天我在想這個問題。事實上,這個問題我想了好久了,因為,老實告訴你,布萊森,一想到重新背上那個背包,我就充滿那種……」他把聲音降低了一個音階,「該死的恐懼。」他嚴肅地點點頭,重複了兩個關鍵詞,「後來,我有了個很好的主意,一種替代的辦法,把你的眼睛閉上。」
「為什麼?」
「我要給你驚喜。」
我不喜歡為得到一個驚喜而閉上眼睛,一向不喜歡,但是我照他的話做了。
我能聽見他在他那個軍隊剩餘物資……行李袋裡翻尋。「誰會成天揹著很重的東西?」他繼續說,「這是個我問自己的問題。誰會天天揹著很重的東西?哎,你還不能看。然後,我突然想到……」他沉默了一會兒,好像是在做能夠保證完美印象的某個重大的調整,「好啦,現在你可以看了。」
我把遮在眼睛上的手拿掉。卡茨毫不謙虛地笑著,挎著一個《得梅因記事報》的投遞袋,是報刊投遞員通常挎上肩膀、跳上腳踏車去按戶送報的那種鮮黃色的袋子。
「你不是在開玩笑吧?」我不動聲色地說。
「我一輩子從來沒有這麼嚴肅,我山裡的老朋友,我幫你也帶來了一個。」他從他的行李袋裡拿出一個給我,還原封未動,裝在一個透明包裝袋裡的。
「斯蒂芬,你不能揹著一個送報袋穿越緬因州的莽原呀。」
「為什麼不能?這個袋子舒適,容量很大,又防水——差不多足夠了——而且全部自重只有100克左右,這是個完美的徒步旅行裝備。讓我問你一句話,你幾時看到過一個送報員生疝氣的?」他自鳴得意地輕輕點了點頭,好像他的這個問題把我問倒了。
我想說點什麼,躊躇著動了動嘴巴,可是卡茨還沒有等我把思路整理停當就搶在我前面說話了。
「我的計劃是這樣的,」他繼續說,「咱們把背上的重量降到最低——不要爐子,不要煤氣瓶,不要麵條,不要咖啡,不要帳篷,不要收納袋,不要睡袋。咱們徒步走路,像山裡人那樣宿營。當年丹尼爾·布恩有沒有一個纖維填充物睡袋?我想他沒有。咱們帶的東西只是冷的食物、水瓶,也許還有一套替換衣服。我估摸著咱們能把負重降到5磅,還有……」他把手伸進空的送報袋,開心地搖動著,「咱們把所有東西都放在這裡邊。」他的表情懇求我對他大加稱讚。
「你有沒有想過你會是一副什麼怪模樣?」
「想過,管他呢!」
「你有沒有想過你會讓從這裡到卡塔丁這一路上碰到的每一個人笑破肚子?」
「我才不在乎呢。」
「好,你有沒有想到過,如果森林管理員發現你挎著一個送報袋出發去百英里莽原,他會怎麼說?你知不知道他們有權扣留他們認為頭腦或身體不健全的人?」這實際上是哄騙他,可是卡茨皺了一下眉頭,這倒是個有希望的跡象。「還有,你有沒有想到過,也許送報員不生疝氣的原因是他們每天只背一個來小時送報袋,要是一連10小時挎著它爬山過嶺,說不定也不是那麼舒服的,說不定它會沒完沒了地拍打著你的腿,把你的肩膀磨破?你瞧,它已經把你的脖子磨紅了。」
他的眼睛偷偷地朝下看了看送報袋的帶子,卡茨和他的想法的一個優點是,勸他放棄他的想法從來就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他把帶子繞過頭,放下送報袋。「好吧,」他同意地說,「去他的袋子吧,可是咱們得輕裝。」
他的話使我非常滿意,事實上,這看來是一項完全切合實際的建議。我們往背包裡塞進的東西超過了卡茨想要的——我堅持要睡袋、保暖衣物和我們的帳篷,理由是路途可能比卡茨所意識到的要艱苦得多,不過我同意不帶爐子、煤氣瓶和一些鍋罐。我們將吃冷食,主要是士力架巧克力、葡萄乾,以及一種叫「苗條吉姆」的薩拉米香腸製品,吃兩個星期這類東西是死不了的,再來一碗麵條我可受不了啦。總的算起來,我們每人大概少帶了5磅重量,實在也算不了什麼,可是卡茨卻格外高興。照著他的話辦,即使只是一部分,他也很高興,這可不是經常發生的事呀。
於是,第二天,我太太開車送我們進入緬因州北部無邊無際的森林的深處,以便我們徒步穿越百英里莽原。緬因州是個容易使人誤解的州,它的面積在美國各州中排倒數第十二名,但是它所擁有的無人居住的森林的面積多達1000萬英畝,是各州中除了阿拉斯加州以外最多的。從照片上看起來,它十分寧靜,令人嚮往,甚至有如公園,有幾百個清涼、湛藍的湖泊,綿延許多英里的靜謐、煙籠霧罩的起伏山嶺,只有上部山坡岩石嶙峋、雄偉壯麗的卡塔丁山看上去才有些令人望而生畏。事實卻是,整個行程都十分艱難。
緬因州的小道維修人員像是豪邁地致力於尋找最崎嶇的攀登地點和最險峻的山坡,而這一類地點緬因州多得令人倒吸一口冷氣。阿巴拉契亞小道在緬因州的283英里的路程中,要求朝北走的徒步旅行者攀登將近10萬英尺,相當於三座珠穆朗瑪峰。它的中心地區就是著名的百英里莽原,從蒙松村延伸到設在卡塔丁山下幾英里處的阿博爾橋頭的一個公共營地的一條全長99.7英里的北部山區森林小道,沒有一家商店、一座房屋、一個電話,也沒有一條鋪設的道路。這是整條阿巴拉契亞小道最為偏僻的部分。萬一在百英里莽原出什麼事情,只好全靠你自己,你可能僅僅因為一個感染的血泡而死在那裡。
大多數人需要一星期到10天通過這片惡名昭著的莽原,由於我們有兩個星期,我太太把我們送到了卡拉屯克,這是肯尼貝克河畔的一個偏僻地點,離莽原的正式起點蒙松村有38英里路。我們有三天時間可以活動身體,並且可以在蒙松村補充給養,然後義無反顧地進入森林的最深處。在卡茨到來前的一個星期裡,我已經在倫奇利和旗杆湖一帶朝西徒步行走過一小段路,作為一種偵察,所以我感到我對這裡的地形已經有所瞭解,即便如此,這仍然是一次震驚。
這是我將近四個月以來第一次背上一個裝得滿滿的背包,我無法相信它的重量,壓力立即就產生了,而且令人氣餒,但至少我是在徒步旅行。很快,顯而易見的是,卡茨是在從頭做起——事實上,真正從頭做起還得吃上幾十頓薄餅早餐才算開始。從卡拉屯克起有一條5英里長的和緩上山路,通往一個名叫歡樂潭的大湖,一點兒也不累人,但是我立刻注意到,他正在小心翼翼地前進,喘著粗氣,臉上帶著一種「我在哪裡?」的震驚表情。
當我問他還好嗎的時候,他只用一種驚異的語調叫了一聲「夠嗆」。而45分鐘後,當他在第一個休息點從背上卸下他的背包時,他邊喘氣,邊從內心發出了一聲拖得很長的「哎喲」,聽起來就像有人一屁股坐到一個鼓鼓的坐墊上時發出來的那種聲音。那是個悶熱的下午,卡茨身上的汗流成了河。他拿出一個水瓶,一下子喝掉了差不多半瓶水。然後他用一種靜靜的、絕望的眼光看看我,再度背上背包,一言不發,繼續他的任務了。
歡樂潭是一個度假區,我們可以聽見大約100碼之外潑水和游泳的孩子們歡樂的尖叫聲,但是我們無法透過樹木看到一點點湖的影子。事實上,要不是他們的歡呼聲,我們是不會知道湖在那邊的,這個事實清楚地提醒我們森林有多麼令人氣悶。再往前走,矗立著中山,它只有2500英尺高,但是峰巒尖峭,而且在一個大熱天,揹負著深深勒進柔嫩的肩膀裡的累贅背包爬上這座山,完全是別有一番滋味。我毫無樂趣地朝著山頂攀登,卡茨很快落得很遠,拖著腳,緩慢地前進。
我到達另一邊的山腳時已經過了6點鐘,發現在一個叫貝克溪的地方的一條很少使用、青草萋萋的運木道路邊有個像樣的野營地。我等了卡茨幾分鐘,然後搭起我的帳篷。過了20分鐘,他仍然沒來,於是我就去找他。當我終於找到他,他已經落在我的後面將近一個小時了,他目光呆滯。
我把他的背包從他的身上解下來,發現背包很輕,這個並不意外的發現使我嘆了一口氣。
「你的背包怎麼啦?」
「噢,我把有些東西扔了。」他不開心地說。
「什麼東西?」
「哦,衣服、雜物什麼的。」他似乎拿不準是該難為情還是採取好鬥的態度,他決定採取好鬥的態度,「那件討厭的羊毛套衫就是其中之一。」我們曾經就是否需要羊毛衣服有過幾句爭論。
「可是天氣可能會變冷的,山裡的天氣變化是很大的喲。」
「沒錯,是這樣的。但現在是8月份,布萊森,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
看來想跟他講道理是沒有多大意思了。當我們到達營地,他搭起他的帳篷時,我看了一眼他的背包。他已經扔掉幾乎全部備用衣服,看上去還扔了大量食品。
「花生在哪裡?」我說,「你所有的‘苗條吉姆’呢?」
「咱們可不需要所有那些破爛貨,再過三天就到蒙鬆了。」
「那些食品大部分是準備在百英里莽原上吃的,斯蒂芬,我們還不知道蒙松會有些什麼樣的補給品呢!」
「哦,」他看上去受到震動,醒悟過來了,「我是以為只吃三天太多了。」
我絕望地朝他的背包裡看,然後四處看看:「你另外一個水瓶哪兒去了?」
他侷促不安地瞟了我一眼:「我扔了。」
「你連水瓶也扔了?」這實在太雷人了,如果說你在8月裡走在阿巴拉契亞小道上最需要一件什麼東西的話,那就是大量的水。
「太重了。」
「水瓶當然重,水總是重的,但是它還是至關緊要的呀,你說呢?」
他無助地看了我一眼:「我只是想擺脫一點兒重量,我走投無路了。」
「不,你這是愚蠢。」
「是的,我也蠢。」他同意。
「斯蒂芬,我希望你別再幹這種傻事了。」
「我知道。」他說。看上去他真誠地悔悟了。
他搭好他的帳篷後,我出去過濾明天早晨用的水。貝克溪真的是一條溪流,寬闊而清淺,在夏日的夕照裡,映襯著上方的樹木,最後的陽光在溪面上熠熠發光,景色非常秀麗。當我跪在溪邊,我好奇地意識到,我的左側遠方的森林裡有東西——某種東西令我站直身子,透過溪邊的樹葉叢望去。天知道是什麼促使我看過去,因為在淙淙的溪水聲中我是不會聽見任何聲音的,然而在15英尺開外的昏暗的林下灌木叢中,用一種悲慼的表情盯著我看的,是一頭麋鹿——一頭完全長成的雌性麋鹿,或者說我是這麼推測的,因為它沒有角。顯然它正在走向溪邊飲水,因看到我在而突然停步,此刻顯然還沒有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辦。
在森林裡與一頭比你的身軀大得多的野獸突然相逢,是一種不尋常的經歷。毫無疑問,你知道它們在那兒生活,但是你從來沒有預料到會與它們迎面撞見,更不用說是這麼近的距離了——這一頭近到我能看到一團像跳蚤似的昆蟲繞著它的頭部飛舞。我同它相互注視了好一會兒,誰也不能確定該怎麼辦。這種相遇具有某種明顯、令人快意的冒險意味,但還存在著一些低調、溫和得多的東西——眼光的持續接觸所產生的一種尊重對方的相互確認。使人感到意外驚喜的乃是這樣一種感覺——我們謹慎的相互打量之中有那麼一點兒相互致敬的意思,我被這種感覺陶醉了。
使我感到沮喪的是,最近我讀到的一些書刊上說,在新英格蘭,人們已經再次開始獵殺麋鹿。天知道為什麼有人想要開槍打死像麋鹿這樣無害、與世無爭的動物,但是有成千上萬的人這樣做——事實上,人數已經多到各州需要用抽獎的辦法來決定誰能拿到許可證。1996年,緬因州收到82000份申請,競爭僅僅1500張許可證。有12000名外州人很高興地付出不會退還的20美元,只是為獲准參加抽獎。
獵人們會告訴你,麋鹿是一種狡猾、兇猛的森林動物,這是胡說。麋鹿就像一頭3歲孩童都能牽的母牛,如此而已。毫無疑問,麋鹿像是一種最不可能生活在野外的動物,簡直令人愛憐。它身上的每一部分——它那瘦弱的腿、它那慣常的困惑表情、它那滑稽的烤爐手套似的鹿角——看上去像進化過程中的一個離奇的玩笑。它的樣子拙笨得出奇:奔跑起來好像它的四肢從來沒有相互介紹相識似的。最要命的是,麋鹿的特點是極端缺乏智慧。如果你開車行駛在一條公路上,一頭麋鹿從森林裡走出來,躥到你的車前,它會盯著你看好久(麋鹿的近視是出了名的),然後突然從你身邊逃走,四條腿同時向多個方向擺動。儘管公路兩旁有著幾千平方英里的森林,但麋鹿是從來不去考慮這一點的。它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一無所知,朝新不倫瑞克奔到一半,它那奇特的步伐使得它又往回朝著森林裡跑,進了森林,它驀然停下,顯出一種吃驚的表情,好像在說:「喂,森林,我怎麼會跑到這兒的呢?」事實上,麋鹿的糊塗程度無以復加,以至於它聽到一輛汽車駛近,常常會猛然衝出森林,奔上公路,好奇地希望車子會給它帶來安全。
令人驚奇的是,儘管麋鹿不夠機敏,生存的本能又特別鈍笨,但它卻是在北美生存時間最長的動物之一。乳齒象、劍齒虎、狼、北美馴鹿、野馬,甚至駱駝一度曾與麋鹿一起在北美東部繁衍生長,然而這些動物全都漸漸滅絕,而麋鹿仍然艱苦地生存了下來。不過情況並不是一向如此的,在本世紀初,據估計,新罕布什爾州的麋鹿不超過12頭,佛蒙特州很可能連一頭也沒有。如今,新罕布什爾州的麋鹿估計有5000頭,佛蒙特州有1000頭,而緬因州則超過30000頭。正是由於這個龐大而不斷增長的數字,政府才再次允許打獵,以防這些動物多得失控。但在這方面,我想到了兩個問題。一是這些數字實際上只是一種猜想。麋鹿顯然不可能排隊接受「麋口」的調查。有些博物學家認為,麋鹿的數量可能被高估達20%之多,這意味著錯殺麋鹿並不是剔除多餘的,而是大肆屠殺。同樣不妥當的是,殺戮像麋鹿這樣一種謙遜到可愛和愚笨程度的動物,從深層來講毫無疑問是一種錯誤舉動。我可以用一把彈弓、一塊石頭和一根棍子——我幾乎可以打賭甚至用一卷報紙——把它殺死,可是它除了飲一口水之外別無所求,這跟獵取一頭母牛還不是一樣嗎?
我躡手躡腳地走開,以便不驚擾它,去尋找卡茨了。當我們回來時,麋鹿已經走到水邊,在上游距我大約25英尺處飲水。「哇!」卡茨透了一口氣,我高興地注意到他也很激動。麋鹿抬起頭看看我們,確定我們對它沒有惡意,繼續喝它的水。我們對它凝視了約莫5分鐘,但是蚊子在咬我們,所以我們退回來,回我們的帳篷去,感到非常得意。這場相遇好像是一個確認——我們現在確實在野外啦,也是對於一天辛苦跋涉的一番令人快慰、完全相稱的回報。
我們吃了「苗條吉姆」、葡萄乾和士力架巧克力當作晚餐,鑽進我們的帳篷,以逃避蚊子沒完沒了的進攻。我們躺在那兒,卡茨相當歡快地說:「今天太辛苦啦,我累死了。」鑽進了帳篷還在聊天可不像他的風格呀。
我咕噥了一句,表示同意。
「我已經忘記什麼時候這麼累過了。」
「不錯,我也是。」
「不過頭幾天總是很累的,對嗎?」
「對。」
他噓了一口氣,表示安置好了,開始唱歌似的打哈欠。「明天會好一些。」他說,仍然打著哈欠。我想,這表示他再也不會把任何討厭的東西扔掉了。「好吧,晚安。」他加了一句。
我在帳篷裡驚訝地注視著他的聲音傳過來的那個方向。在我倆一起野營的這麼多個星期裡,這是他第一次祝我晚安。
「晚安。」我說。
我側過身來睡,當然,他說得對,開頭幾天總是很累的,明天會好一些。幾分鐘後,我倆都睡著了。
嗐,我們都錯了。第二天一開始情況不錯,黎明時陽光照耀,預示著又是個大熱天。這是在阿巴拉契亞小道上行走以來,我們第一次醒來時這樣暖和,對這種新奇現象我們都感到高興。我們捆紮好帳篷,吃了葡萄乾和士力架巧克力當早餐,出發進入森林深處。到了9點鐘,太陽已經升得老高,陽光強烈。即便是在燠熱的日子裡,森林通常仍然十分涼爽,但是這裡的空氣悶熱,充滿水蒸氣,幾乎像是在熱帶。出發後兩小時左右,我們來到一個面積2英畝左右的潟湖,湖裡滿是蘆葦、倒下的樹木,以及仍然豎立著的枯樹的殘株,蜻蜓在湖面上飛舞。在遠處等待我們的,是一座名為莫克西禿山的巨大山峰。但是我們立即注意到,小道在湖邊突然令人不知所措地斷了。卡茨和我面面相覷——一定是有什麼地方出錯了。自從離開佐治亞州以來,我們第一次懷疑自己是否偏離了小道。(天知道如果小雞約翰碰上這種事會怎麼辦。)我們循著來路往回走了相當長的一段路,困惑地研究我們的地圖和小道指南,試圖找出另一條繞著湖濱,穿過茂密、扎人的林下灌木叢的小道,但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修路的人本意就是要我們涉水而過。卡茨偵察出在大約80碼以外的遠處的湖邊,小道又出現了,還有一個白色的阿巴拉契亞小道樹標。很明顯,我們必須蹚水過湖了。
卡茨走在前面,赤著腳,穿著拳擊短褲,手裡拿著一根竹篙似的長棒,在一堆浸在水裡的原木中摸索過湖。我用類似的方式跟在後面,但是保持足夠的距離,以免把我的重量壓在他踩的樹幹上。這些樹幹上面覆蓋著一層滑溜溜的苔蘚,一踏上去很容易嚇人地上下顛動或者滑動,他有兩次差點兒翻身跌倒。最後,在走了大約25碼的時候,他徹底失去了重心,雙臂亂搖,不幸地慘叫一聲,栽進渾濁的湖水裡。他跌到湖底,冒出來,再跌到湖底,再冒出來,瘋狂地亂揮手臂,掙扎不已。我目瞪口呆,以為他要淹死了。他身上背包的重量明顯地把他往下拉,阻礙他採取站立姿勢,甚至使他不能將頭保持在水面上。我正要扔掉自己的背包,跳下水幫助他的時候,他設法抓住了一根樹幹,挺身站起來,水沒到了他的胸部。他抱住原木,重重地吐了一口長氣,努力喘過氣來,鎮靜下來。顯而易見,他受了一次驚嚇。
「你還好嗎?」我說。
「噢,好極了,」他回答,「好得沒法說啦。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不能在湖裡放進幾條鱷魚,讓這一幕成為一場真正的冒險。」
我繼續前行,突然,我也撲通掉進水裡。我有過幾次從水面以不尋常的角度觀察世界的超現實、慢動作的片刻經歷,也有過雙手無助地企圖抓住一根夠不著的原木、沉在水中觀察世界的片刻經歷——所有這些都發生在除了汩汩的水泡聲之外的一片奇怪的靜默中——這時,卡茨溼淋淋地來救助我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襯衫,把我拉回一個光明、喧鬧的世界,讓我站穩腳跟。他的力氣大得驚人。
「謝謝你。」我喘著氣說。
作者「比爾·布萊森」的其他小說
《萬物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