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天際線車道

伯妮絲走過來了,他向她解釋我們是用兩條腿穿越這個風景區的。「你說了不起吧?他們把所有吃的東西和別的一切都裝在這些背包裡。」

「是真的嗎?」伯妮絲帶著欽佩和感興趣的神情說,「這麼說,你們是步行到每個地方,對嗎?」我們點點頭。「你們是步行過來的?一路上都是走過來的?」

「我們步行到所有地方。」卡茨莊嚴地說。

「你們不可能是一直走到這裡來的!」

「嗯,我們是走過來的。」卡茨說,對他而言,這成了他一生最自豪的時刻之一。

我走開,用一部投幣電話給家裡打了個電話,並且用了一次洗手間。當我幾分鐘之後回來,卡茨身邊已經圍起小小一群讚賞的人,他正在向他們演示他的背包的各種帶子、開關的用途和原理。接著,應某個人的請求,他背上背包,擺好姿勢讓人拍照,我從來沒有見到他這麼快活過。

當他還在忙碌著的時候,康諾利和我走進小小的食品商店,看了一圈,意識到對於公園真正的商業活動而言,徒步旅行者受到多大的輕視,多麼不被當一回事啊。謝南多亞公園每年大約200萬遊客中,只有3%的人多走幾碼進入被慷慨大方地稱為「邊遠地區」的地方。90%的遊客是開著汽車到這兒來的,這是為這些人開設的商店。商店裡的幾乎每一件東西都需要用微波爐或烤箱加熱,或嚴格認真地冷藏,或是以很大的家用數量出售。(我發現很少有徒步旅行者需要一次購買24個漢堡包的。)沒有一件可供在小道上吃的食品——葡萄乾、花生米等行動式的小包裝商品或者罐頭食品——一個國家公園裡這個樣子是有點使人沮喪的。

我們沒有別的選擇,又加上只要有可能就絕不再吃麵條的信念(我高興地得知康諾利也是一位吃麵條客),我們買了24根香腸和與之配套的麵包、一瓶2升裝的可樂,還有兩三大包餅乾。接著我們去叫卡茨,他遺憾地向那群崇拜他的觀眾宣佈他必須走了——還有許多山要爬——於是英勇地走回森林。

我們在一個名叫巖泉小屋的可愛、幽靜的地點過夜,這個小屋高踞於一面陡峭的山坡上,可以眺望下面深深的謝南多亞山谷。那個庇護所甚至還有一個鞦韆——從簷上的鐵鏈吊下來的一個雙人座的鞦韆,根據它背後所嵌的一塊牌子上的介紹,是為了紀念一位深愛小道、名叫特麗莎·阿弗隆蒂的人——我認為它非常漂亮。早些時候來到這個庇護所的人留下了各種各樣的罐頭食品——豆子啦,玉米啦,午餐肉啦,小胡蘿蔔啦,等等——沿著一條承重的椽子整齊地排列著,小道上能發現很多這類東西。在有些地方,小道之友們會帶著自制的糕餅或者一盤盤炸雞徒步走到庇護所來,那真是非常美妙的事。

正當我們煮晚餐的時候,來了一位朝南走的全程徒步旅行的青年——這是這個季節裡的第一位。那天他已經走了26英里路,當他聽說選單裡包括熱狗,還以為他已經死掉上了天堂呢。卡茨、康諾利和我都吃不下每人6個熱狗,所以我們每人吃4個和一點兒糕餅,把其餘的省到明天吃。但是那位朝南走的青年好像從來沒有吃過東西似的,他吞下6個熱狗,還有一罐小胡蘿蔔,然後感激地接受了十來塊奧利奧餅乾,一樣接著一樣,吃得有滋有味,極為考究。他告訴我們,他從緬因州出發時積雪很深,一路上不斷遇到暴風雪,但是他仍然平均每天走25英里。他的個子只有大約5英尺6英寸高,他的背包很大,怪不得他胃口不小。他試圖在三個月裡走完小道全程,大部分是靠每天走很長時間。當我們第二天一早醒來時,曙光才剛剛露出來,可是他已經走了。他睡覺的地方放了一張簡短的字條,感謝我們給他食物,並且祝我們走運,我們從來不知道他姓甚名誰。

第二天上午晚些時候,我發現我已經走在卡茨和康諾利前面好長一段路了——他倆在聊天,走得不是很快——於是我就停下來,在險峻的群山環抱中的一處林中空地等待他們。這片林中空地相當寬闊,看上去十分古老,很吸引人,隱然給人一種如中符咒的神秘感覺。凡是林中空地所應有的一切它都具備:高大偉岸的樹木,透下一道道昏暗的陽光,蜿蜒的小溪,一片片豐茂的蕨類植物,在一個靜寂可愛的綠色世界裡懶洋洋地吹拂著的涼風,我記得我曾經認為這是個特別好的野營地點。

就在一個多月之後,兩位青年女子洛莉·維南和朱莉安妮·威廉斯顯然有同我一樣的想法。她倆在這個靜謐的樹叢中紮下了營帳,然後走捷徑步行到另一個綜合商業中心的斯蓋蘭旅舍,在那裡的餐館吃飯。沒有人確切地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是據推想,當時斯蓋蘭旅舍裡有個人看著她們吃飯,然後尾隨她們回到野營地。三天後,有人發現這兩位女子死在她們的帳篷裡,手被縛住,喉嚨被人割開了,殺人動機不明。一直沒有發現疑兇,幾乎可以肯定,她倆的死將永遠是一件神秘的事情。當然啦,我在當時是不知道這件事的,所以,當卡茨和康諾利趕上來之後,我只是對他們說這是個多麼迷人的地方。他倆看了一遍,同意我的話,接著我們繼續前進了。

我倆在斯蓋蘭旅舍同康諾利一起用午餐,然後他離開我倆,徒步走回他停放在洛克非什的汽車,開回家去。卡茨和我同他告別,然後繼續趕路,因為我們的事就是趕路。我們即將走完我們探險路程的第一部分,所以我們的步伐中有某種一口氣走到終點的生猛勁頭。我們又走了三天,一路上遇到餐館就停下來,並且在庇護所裡野營,那些庇護所再次大多為我們所獨用。我們在小道上行走的倒數第二天,也就是從洛克非什山口出發以來的第六天,我們行走時頭上是陰沉沉的天空,驟然颳起了呼嘯的寒風。樹木搖擺舞動,大風在我們身邊狂暴地捲起大團大團的塵土和樹葉,我們的外衣突然如同有了生命,在我們身上啪啪地飄飛。驀然一聲驚雷,接著下起雨來——一場真正寒冷、悲慘的大雨,我們用尼龍布把自己裹住,繼續前進。

結果是,幾乎從每個方面來看,這都是糟糕的一天。午後不久,我發現我的背包的遮雨布遺失了(我在這裡要說一句,這橫豎是一塊完全無用、設計得很糟的廢物,為了它,我付出了25美元呢),我背包裡差不多每件東西都從潮得煩人直到徹底浸在水裡。幸虧一開始我就把我的睡袋包在兩層垃圾袋裡(成本35美分),所以至少睡袋還是乾燥的。20分鐘後,我躲在一棵大樹的枝柯下等待卡茨。他來了,立刻說:「喂,你的手杖哪兒去了?」我弄丟了我喜愛的手杖了——我突然想起我是在停下腳步繫鞋帶的時候把它倚在一棵樹上的——我的心裡充滿了絕望。這根手杖已經陪伴我在山裡度過六個半星期,幾乎已經成為我身體的一部分。它是我跟我的孩子們的一條紐帶,我對孩子們的想念是無法言喻的,我感到要哭出來了,我對卡茨說,我想我是把它落在往回走大約4英里處一個叫麋打滾山口的地方了。

「我去幫你拿來。」他毫不猶豫地說,開始卸他的背包。我差點兒再次哭出聲來——他是真心的——但是我不肯讓他去。路程實在太遠,再說,麋打滾山口是個公共位置,現在一定有人把它當作一件禮物拿走了。

所以,我們繼續前進,來到一個名叫沙礫泉小屋的地點,我們抵達那兒的時候才只有2點半。本來我倆計劃至少再走6英里的,然而我們已經全身溼透,加之雨還在毫不留情地下,所以我們決定停下來。我沒有乾燥衣服了,於是我脫得只剩下一條拳擊短褲,鑽進了我的睡袋。我們度過了記憶中最漫長的一個下午,無精打采地看看書,呆呆地瞧著滴滴答答下個不停的雨。5點鐘左右,像是天意要使我們這一天過得完整些,來了一幫子吵吵嚷嚷的人,一共六個,三男三女,穿戴著極為荒謬的拉爾夫·勞倫款式的旅行裝——身穿獵裝外衣,頭戴闊邊帆布帽,腳登仿麂皮旅行靴。這些衣服是穿著在麥金納克的遊廊上漫步的,也許還可以坐在吉普車上來一次狩獵旅行,但是顯然不適合徒步旅行。其中有個女的比其他幾個晚到了幾步,蹚著泥漿走進來,那樣子像是泥漿有輻射似的。她朝庇護所裡一瞟,看到了我和卡茨,帶著一種毫不掩飾的厭惡神情說:「哦,我們非得合住不可嗎?」

這些人如果放在不那麼考驗人的情況下,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點炫人耳目的,他們愚蠢、引人反感、快樂但自私到了驚人的地步,並且一點兒也不懂小道上的禮儀。卡茨和我發現我們被漫不經心地猛推猛擠進黑暗角落,被抖開的衣服裡的水濺到,並且被隨意到處扔的裝備打到頭。我倆吃驚地看著我們晾在短短的晾衣繩上的衣服被推到一角,團成一團,為他們的衣物留出大量空間。我鬱悶地坐著,無法集中精力看書,其中兩個男的蹲在我身邊的燈光下,這樣交談著:

「這種事情我以前從來沒有做過。」

「什麼事?在庇護所裡野營嗎?」

「不,是戴著眼鏡看望遠鏡。」

「噢,我以為你是說在庇護所裡野營呢——哈!哈!哈!」

「不,我是說戴著眼鏡看望遠鏡——哈!哈!哈!」

這番話以後大約半個小時,卡茨走過來,跪在我的身邊,輕輕地說:「其中一個傢伙叫我‘老兄’,我要離開這兒。」

「你要去哪裡?」

「把我的帳篷搭在空地裡,你來嗎?」

「我穿著內褲呢。」我猶豫地說。

卡茨理解地點點頭,站起身來。「女士們,先生們,」他宣佈,「請大家注意一會兒好嗎?對不起,老兄,請注意一會兒好嗎?我們打算出去,把我們的帳篷搭在雨裡,這樣的話,這兒所有的空間就都歸你們啦,可是我這兒的這位朋友穿著內褲,恐怕會冒犯女士們——可能還會使先生們情緒激動,」他斜著眼,可愛地很快瞥了一下,「所以諸位是否可以把頭轉過去,讓他把溼衣服穿好?在此,我要跟大家再見,並且感謝你們允許我們稍微分享一會兒你們的地盤。只是一小片。」

接著,他跳下來,走進雨中。我匆忙穿上衣服,周圍一片寂靜,大家不自然地避開目光,我低低地、無力也無表情地說了聲再見,也跳了下去。我倆在大約30碼外搭起了我們的帳篷,爬了進去——真的,在滂沱大雨裡幹這事不是個容易或者快樂的過程。我倆還沒有完成,庇護所裡又恢復了嘈雜的人聲,接下來是一陣勝利的笑聲。他們一直鬧到天黑,接著是喝醉了酒後的吵鬧聲音,一直持續到凌晨兩三點鐘。我納悶他們是不是會在某一時刻產生一種內疚的慈悲感或者愧悔,送來一件和平禮物——也許是一塊巧克力蛋糕,或是一個熱狗——可是他們沒有。

當我們早晨醒來,雨已經停了,水從樹上滴下來,不過世界仍然是沉悶、枯燥的,我們不想費力氣去煮咖啡了,我們只想離開這兒。我們拆了帳篷,捆紮好我們的東西。卡茨去從晾衣繩上拿下一件襯衫,向我報告說,我們這六位朋友睡得正香呢,有兩個喝空的威士忌酒瓶——他用一種鄙夷的語調向我彙報。

我們倆背起背包,出發登上小道。我們走了約莫400碼,已經看不見野營地,這時卡茨叫我停下。

「你記得那個說‘哦,我們非得合住不可嗎?’並且把咱們的衣服推到晾衣繩邊上的女的嗎?」他問道。

我點點頭,我當然記得她。

「嗯,這麼做我並不感到驕傲,我希望你能理解。當我去拿我的襯衫,我注意到她的靴子正好在平臺的邊緣,於是,嘿,我幹了件壞事。」

「什麼事?」我努力想象,可是想不出來。

他攤開手,手上有兩條仿麂皮鞋帶。接著他笑了——開懷、勝利的笑容——把鞋帶往他口袋裡一塞,繼續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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