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震有些惱怒,一把拎住他的衣領,咬牙切齒道:「那就送你們去蹲監獄!」
簡青書將他的手拍開,整了整自己的衣領,冷冷地道:「是嗎?那我還真的是要和你們說道說道了。」
簡紅鯉怕他吃虧,趕緊拉住他道:「青書,你還有傷在身,彆氣壞了身子。」
簡青書輕輕拍了拍她的手,笑道:「姐,從今天開始,誰也不能欺負你,放心,我自有計較。」
簡紅鯉見他說得堅定,眼波流動,轉過身去揉了揉眼睛,便不再說話。
簡青書對著簡山、簡海拱了拱手道:「大伯、二伯,過去的事我不想再計較,不過簡震打算送我們去監獄,作為長輩,不知道你們二位是什麼意思?」
壯實的簡山沒有說話。削瘦的簡海卻面無表情地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好,好」簡青書瘋狂地大笑起來:「看來你們果然是一點同宗之誼、叔伯之情都不講,我簡青書從來沒見過你們這樣絕情寡義的傢伙,說是畜生也不為過!」
「既然你們無情,就別怪我無義!」
「《大唐律》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欠債不還,百兩以上千兩以下監三年。但《大唐律》第三百七十一條同樣規定,契約訂立雙方需年滿十四,若年不滿十四,則須有監護人或擔保人共同簽署畫押作證,否則視為無效。」
「我當年簽約之時不過十歲,你們害怕陰謀敗露也沒有找人擔保,只是讓我匆匆忙忙簽完便了事,所以這份契約根本就是無效契約。」
「另外,《大唐律》第九十六條規定,民間錢財拆借,月利息不得超過五釐,若有以放貸而獲暴利者,無論數目大小,全家流放南海,放貸數目超過千兩,主事人斬立決。」
「十兩銀子,利息五釐,一個月就是五錢,一年就是六兩,三年連本帶利總共二十八兩,不知道最後變成了三百二十兩,算不算是放貸獲暴利?」
「當初你們為了不落人口實,借貸契約準備了兩份,一份在我手裡,我可是天天都帶著呢。本來我還顧念同宗之情,一直隱忍不發,希望有一天你們會良心發現,沒想到你們根本就是狼心狗肺、不知悔改。」
「明天,哦不,我馬上就到縣城報官,我們會不會蹲三年監獄我不知道,但大唐向來律法嚴明,你們兩家流放南海,想來是鐵板釘釘的事情!」
他這番話一說出來,簡直就是石破天驚!
《大唐律》為大唐最高法典,共計九百九十九條,洋洋灑灑百萬言,雖然大唐子民均識文斷字,但除了官府人員,普通人也就瞭解個大概,誰也不會認真去研究,怎麼會知道借些銀子還會牽扯到這麼多事兒。
流放南海,雖然不是大唐最嚴厲殘酷的刑罰,但一定是最讓人害怕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