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羅斯瑪麗 第四章 斯蒂芬·法拉第

「你願意的話,我們明天就去。不過就得推遲和阿斯特利夫婦見面的日子,我還得取消禮拜二的那個會。和拉瓦特夫婦的約會怎麼辦?」

「哦,也取消吧。我們可以找個藉口。我想出去散散心。」

和桑德拉在費爾黑文的日子很平靜。露臺上的狗狗們,去帶圍牆的古老花園遊覽,到山德里奚斯的高爾夫球場,傍晚帶著馬克達維西溜溜達達去農場。

他感覺自己像個大病初癒的人。

看到羅斯瑪麗的來信,他皺起了眉頭。他告訴過她不要寫信。太危險了。桑德拉從不過問誰給他寫信,即便如此,這也不是明智之舉。僕人們不可靠。

他把信拿進書房,有點生氣地撕開信封。幾頁紙,好幾頁全是字。

讀著讀著,舊日銷魂的感覺再次向他襲來。她很愛他,比以往更愛他,她無法忍受整整五天見不到他。他有同樣的感受嗎?「豹」想不想他的「古實人」?

他半微笑,半嘆氣。他給她買了一件她很想要的帶波點的男式晨袍,荒謬的笑話就此誕生。豹子改變身上的斑點,他說:「而你不能改變自己的皮膚,親愛的。」此後,她便叫他「豹」,他則叫她「黑美人」。[2]

蠢透了,真的。是的,蠢透了。她真貼心,寫了這麼多頁。但即便如此也不該寫信。該死,他們應該謹慎一點!桑德拉不是那種受得了這種事的女人。一旦她發現苗頭——寫信很危險。他這麼告訴過羅斯瑪麗。為什麼就不能等他回城了再說?該死,過兩三天他要見她。

第二天早上,又有一封信擺在早餐桌上。這次,斯蒂芬小聲罵了一句。他認為桑德拉的目光在信上停留了一兩秒,但她什麼都沒說。謝天謝地,她不是那種過問男人信件的女人。

早餐後,他開車去八英里外的集鎮。不能在村子裡打電話。羅斯瑪麗接了電話。

「喂——是你嗎,羅斯瑪麗?不要再寫信了。」

「斯蒂芬,親愛的,聽到你的聲音真是太好了!」

「小心點,有沒有人會聽到?」

「當然沒有。哦,我的天使,我想你了。你想我嗎?」

「想,當然想。不過,別寫信。太危險了。」

「你喜歡我的信嗎?有沒有讓你感覺和我在一起?親愛的,我每時每刻都想跟你在一起。你也有這種感覺吧?」

「是——但別在電話裡說,老兄。」

「你簡直謹慎到了荒唐的地步。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也一直想你,羅斯瑪麗。我無法忍受你因為我惹上麻煩。」

「我不在乎我會怎樣,你知道的。」

「呃,我在乎,甜心。」

「你什麼時候回來?」

「禮拜二。」

「那我們公寓見,禮拜三。」

「好——呃,好的。」

「親愛的,我快等不及了。你能找個藉口今天就來嗎?哦,斯蒂芬,你可以的!政治之類的無聊的藉口?」

「恐怕不能。」

「我覺得你想我還不到我想你的一半。」

「胡說,我當然想你。」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覺得很累。為什麼女人總是堅持這樣不顧後果?以後他和羅斯瑪麗要加倍小心,必須少見面。

後來事情變得很棘手。他很忙——非常忙,不可能再給羅斯瑪麗那麼多時間了——討厭的是,她似乎理解不了。他跟她解釋,但她就是不聽。

「啊,你那愚蠢的政治——好像有多麼重要似的!」

「的確是很重要——」

她不明白。她不在乎。她對他的工作、他的雄心、他的事業絲毫不感興趣。她只想聽他一遍又一遍地說他愛她。「你跟以前一樣愛我嗎?再說一遍你真的愛我?」

當然,他想,她可能想當然地認為他愛她!她是個漂亮女人,漂亮——但問題是,你沒法跟她說話。

他們見面的次數太頻繁了,婚外情不該如此狂熱地進行。他們必須減少見面次數——稍微松點勁兒。

但這令她不滿——非常不滿。她開始頻繁責備他。

「你不像從前那麼愛我了。」

然後他不得不向她保證,向她發誓,他當然還是一樣地愛她。她不斷提起他曾經對她說過的話。

「記不記得你曾經說過,如果我們倆一起死該有多好?在彼此的懷抱里長眠?記不記得你曾經說過,我們應該乘上一輛拖車,一起去沙漠?只有星星和駱駝——忘掉世間的一切?」

人在戀愛時說的話真傻!當時不覺得有多蠢,但冷靜之後再提起就顯得很愚蠢了!女人為什麼就不能體面地順其自然呢?男人不想聽人不斷地提醒他曾經有多蠢。

她突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他能不能出國,去法國南部,然後她再去那裡找他?或者去西西里、科西嘉什麼的——這種永遠不會碰到熟人的地方?斯蒂芬冷冷地說,世界上沒有這種地方。你總是會在最不可能的地方碰到某個多年不見的老同學。

後來她說的一句話嚇到了他。

「哦,這也沒什麼,不是嗎?」

他變得警覺起來,心一下子冷了。

「你什麼意思?」

她面帶微笑,抬頭看著他,這迷人的微笑曾經搞得他神魂顛倒、全身的骨頭都在渴望——現在卻只讓他不耐煩。

「豹子,親愛的,有時候我想,再這樣偷偷摸摸下去太蠢了。有點不值得。我們私奔吧,別再裝了。喬治會跟我離婚,你太太也會跟你離婚,我們就可以結婚了。」

就是這樣!災難!毀滅!她竟然看不出來!

「我不會允許你做這種事的。」

「可是,親愛的,我不在乎。我真的不是一個傳統的人。」

但我是,我是,斯蒂芬心裡想。

「我真的認為愛情是世上最重要的東西。別人怎麼看我們不重要。」

「對我來說很重要,親愛的。這種醜事一旦公開,我的事業就完了。」

「但那真的很重要嗎?你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別傻了。」

「你幹嗎不什麼事都不做呢?我有很多錢,你知道。我自己的錢,我是說,不是喬治的錢。我們可以周遊世界,去最偏僻、最迷人的地方——可能任何人都沒去過的地方。或者到太平洋的某個島上——你想想看,豔陽、藍色的大海,還有珊瑚礁。」

他確實想了一下。南海的一個島!這白痴的念頭,她把他當什麼人了——海濱拾荒者嗎?

他看著她,最後一絲留戀也消失了。好好一個美人長了個母雞腦子!他之前一定是瘋了——徹徹底底地瘋了。但現在他又恢復了理智。他必須擺脫這個困境。一個不小心,她就會毀掉他的整個生活。

他說了在他之前很多男人說過的話。他們必須一刀兩斷——於是,他提筆給她寫信。只有這樣對她才是公平的。他不能冒險給她帶去不幸。她不明白——諸如此類的。

一切都結束了,他必須讓她明白這一點。

然而這正是她拒絕明白的。沒那麼容易。她愛慕他,比以往更愛他,沒有他,她活不了!她認為唯一該做的是,她把實情告訴她丈夫,斯蒂芬把實情告訴他太太!他想起他坐在那裡,手裡拿著她的信時所感受到的寒冷。小傻瓜!這個愚蠢黏人的傻瓜!她會把一切都告訴喬治·巴頓,然後喬治會跟她離婚,把他列為共同被告。桑德拉也一定會跟她離婚,對此他毫不懷疑。她曾談起過一個朋友,有點驚訝地說:「不過,當然了,當她發現他和另一個女人有染時,除了跟他離婚還能怎樣?」這就是桑德拉的想法。她很驕傲,絕不會跟另一個女人分享一個男人。

然後,他就完了,毀了——基德明斯特這個有權有勢的靠山倒了。這種醜聞會讓他翻不了身,即使輿論比過去更開放了。但這種不能容忍的事不行!再見了,他的夢想、他的抱負。一切都破碎了、毀滅了——一切都是因為他瘋狂地迷戀上一個傻女人。這一切不過源自一場虛假的初戀,在錯誤的人生階段發生的初戀。

他會失去他押上的一切。失敗!恥辱!

他會失去桑德拉……

突然,他驚愕地意識到,這才是他最在乎的。他會失去桑德拉。有著方正、白皙的額頭和清澈的淡褐色眼睛的桑德拉。桑德拉,他親愛的朋友和伴侶,自大、驕傲、忠誠的桑德拉。不,他不能失去桑德拉——不能……什麼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她。

他的額頭冒出了冷汗。

他必須想辦法擺脫這個狼狽的處境。

他必須設法說服羅斯瑪麗……可是,她會聽嗎?羅斯瑪麗和理智合不來。假設他告訴她,他終究還是愛他太太呢?不,她肯定不相信。她是那麼笨的一個女人。沒頭腦、黏人、佔有慾強,而且她還愛著他——傷腦筋的地方就在這裡。

他的心頭騰起一股怒火。怎樣才能讓她保持沉默呢?封住她的嘴。除了一劑毒藥,沒別的法子了,他惡狠狠地想。

一隻黃蜂在附近嗡嗡叫,他心不在焉地盯著它看。它飛進一個雕花玻璃的果醬瓶裡,正想辦法飛出來。

和我一樣,他想,因為甜蜜的東西而陷入困境,現在,它出不去了,可憐的東西。

而他,斯蒂芬·法拉第必須設法脫身。時間,他必須拖延時間,等待有利時機。

恰在此時,羅斯瑪麗患了流感,臥病在床。他送去傳統的慰問——一大束鮮花。這給了他一個喘息的機會。下個星期,他和桑德拉要跟巴頓夫婦一起進餐——羅斯瑪麗的生日聚會。羅斯瑪麗說過:「生日之前,我什麼都不會做——這對喬治太殘忍了。他為了我的生日忙得不亦樂乎。他真是個可愛的人。等這一切都結束了,他會理解我的。」

假設他殘忍地告訴她一切都結束了,他不喜歡她了呢?他打了個哆嗦。不,他可不敢這麼做。她可能會歇斯底里地跑去找喬治,甚至可能來找桑德拉。他都能聽到她流著眼淚、困惑地哭訴。

「他說他不喜歡我了,但我知道這不是真的。他只是盡力忠誠——跟你玩遊戲——但我知道你會同意我的說法,人們相愛時,誠實是唯一之道。這就是為什麼我要你給他自由。」

她肯定會吐出這些令人作嘔的話。桑德拉則會面露驕傲和輕蔑之色,說:「他可以擁有他的自由!」

她不會相信——她怎麼會相信呢?如果羅斯瑪麗拿出那些信——那些他蠢到極點才寫給她的信,天知道他在信裡都說了些什麼。這絕對足以讓桑德拉相信,他可從來沒給她寫過這樣的信——

他必須想出一個辦法——讓羅斯瑪麗保持沉默的辦法。可惜,他冷酷地想,我們沒生活在波吉亞家族那個年代……[3]

一杯下了毒的香檳幾乎是唯一能讓羅斯瑪麗保持沉默的東西。

是的,他真的這麼想了。

把氰化鉀放進她的香檳酒杯裡,把氰化鉀放進她的晚宴包裡。流感引起的精神抑鬱。

桌子那頭,桑德拉的目光與他的相遇。

大約一年前——他忘不了。

註釋:

[1]此處原文為法語。本書中有多處法語,全部用仿宋表示。

[2]典故出自《聖經·耶利米書》中的一句:「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古實人就是衣索比亞人。

[3]波吉亞家族(borgias)是一個義大利-西班牙皇室家族,在十五到十六世紀十分強大。家族中誕生了兩位教皇,卡利特斯特三世(popecallixtusiii)和亞歷山大六世(popealexandervi)。亞歷山大六世在位期間此家族涉嫌多起犯罪,包括通姦、盜竊、買賣聖職、賄賂和謀殺,用砷化物毒殺尤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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