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收據

推理要在本格前 果麥 第2頁,共2頁

第二天,在某某市據說是發行量最大的晚報上,刊載了一封長達五欄的讀者來信,標題是《我證明富田博士無罪》,署名為左右田五郎。

內容如下:

我已將與此文內容相同之報告呈遞於審理富田博士案之預審判事某某氏。想必僅此亦已足夠,然顧慮到萬一該氏有所誤解,或因其他理由而將區區一介書生之陳述葬送於幕後,況且又因我之陳述推翻了某得力刑警所證明之「事實」,縱令幸獲採納,亦不知日後是否會將我所敬愛之富田博士所蒙受之冤屈大白於天下,為達到喚起輿論之目的,故特此寄上本文,萬望刊行。

我與博士本人,並無私誼,只因拜讀其過著作且崇敬其過人睿智而已。然而,就此次事件而言,我不忍眼看著我國學界之泰斗因錯誤推理而蒙受不白之冤,又因偶然機會,我在現場獲得了一件物證——我相信如此因緣巧合,舍我再無他人了。基於理所當然之義務,遂出此舉。望勿誤解。

我因何種理由相信富田博士是無罪的呢?一言以蔽之,司法當局僅憑刑警黑田清太郎氏之調查而推定富田博士有罪之做法,太過草率。或者說,太過幼稚,簡直是如同兒戲。試想,倘若將博士那顆細緻縝密、算無遺策的聰明大腦與此次所謂的犯罪事實做一下對比,我們又會作何感想呢?恐怕會因思想層面的天壤之別而不禁啞然失笑吧。莫非刑偵人員以為博士之大腦早已衰耄老化,以至於會留下拙劣的腳印、臨摹筆跡的廢紙、盛放毒藥的杯盞,從而成就黑田氏的名聲?抑或那位博學的嫌疑人竟會不知中毒後,毒素仍殘留於屍體之中?因此之故,我即便不提供任何證據,也同樣堅信博士是無罪的。話雖如此,我亦尚不至於莽撞無知到僅憑以上之推測來為富田博士鳴冤叫屈。

刑警黑田清太郎氏,如今正因其赫赫功勳而光彩照人。乃至於世人讚歎其為「和制夏洛克·福爾摩斯」。我亦無意將正處春風得意之頂點的他,推落至萬丈深淵。事實上我亦相信黑田氏為我國警界之佼佼者,是手法高明的破案好手。此次之所以會老馬失蹄,實為其頭腦遠比其他人更好之緣故。若論其推理方法,並無差錯。唯在調查物證方面有所欠缺,在縝密周到之處尚不及我這一介書生,我亦因此而為他深感可惜。

閒話少敘。我所要提供的證物,實為如下兩件不起眼之物品:

一、我在現場拾得的pl商會收據一枚(三等快車所配備枕頭的租金收據)。

二、作為物證而保管在警察局的博士的平口皮鞋鞋帶。

僅此而已。於讀者諸君而言,這兩件物品恐怕毫無價值。然而,想必大家也都懂得,對於刑偵人員而言,有時即便是一根頭髮,也能成為極其重要的犯罪證據。

實言相告,我是基於某個偶然的發現而開始思考本案的。案發當天,我恰好在現場。當時,我正在一旁看著檢屍官忙碌著,忽然發現我所坐著的石塊下面,露出一角白色紙片。倘若我沒看到那紙片上的日期印戳,恐怕也就不會對本案產生疑問了。然而,於博士而言十分幸運的是,那張紙片上的日期,如同某種啟示一般,異常鮮明地映入我的眼簾。大正某年十月九日,亦即案發前一日的日期印戳。

於是,我便搬開了重達五六貫目sup/sup的石塊,撿起了這張幾因雨淋而損壞的紙片,發現這是一張pl商會所開出的收據。這一意外發現,極大地激發了我好奇心。

至此,我們可知黑田刑警於現場踏勘時,遺漏了三點:

其中之一,便是我偶然撿到的pl商會所開收據。除此之外,黑田刑警仍有兩處確鑿無疑的疏漏。然而,即便是這枚收據,倘若黑田刑警的觀察足夠仔細,或許我便不會以那樣的偶然方式加以發現了。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一眼就可看出,將該紙片壓在底下的石塊,是堆放於博士家屋後砌了一半的下水溝旁的眾多石塊中的一塊。換言之,唯獨這塊石塊,被人搬放至離屋子較遠的鐵軌旁。而對於警覺程度高於黑田刑警者而言,這塊石塊本身便提示著某種意義。不僅如此,我當時還將此收據出示給正在現場踏勘的一位警員看了。而對方非但毫不領情,反說我妨礙公務,要我「滾一邊去!」。時至今日,我依然能在眾多警員中將他辨認出來。

第二點,關於兇手的腳印。即只有兇手從博士家後門到鐵軌處的腳印,並沒有從鐵軌處回到博士家的腳印。關於這一點,黑田刑警是如何解釋的呢?我不得而知——心不在焉的記者們居然對如此重大的疑點毫無報道。估計他以為兇手將受害者放在鐵軌上後,出於某種考慮,自己沿著鐵軌走上一段,然後繞遠路回家的吧。事實上,只要稍稍繞遠一些,也確實能找到可以不留下腳印而回到博士家的路——但在博士家裡發現了與腳印相符合的平口皮鞋後,縱使沒發現回家的腳印,黑田刑警也以為獲得了兇手已經回家的證據了吧。如此考慮,似乎也合情合理,可細究起來,是否仍有些不自然之處呢?

第三點則是大部分人都沒注意到的,甚至部分看到的人都沒有太在意的證據。那就是一條狗的腳印。現場佈滿了狗的腳印,尤其明顯的是,有一行狗腳印與兇手的腳印相平行。那麼我又是怎麼注意到的呢?因為該狗出現在被碾死者的附近,且其腳印消失在博士家的後門口,則多半可將其判斷為死者的愛犬。然而,它卻並未出現在人們聚集處,就是這一點讓我感到了奇怪。

以上,我已經列舉出我所有的證據。敏銳的讀者想必已經能大致猜出我下面所要說的話。然而,儘管對於這部分讀者而言以下結論或許將成為蛇足,可我還是必須陳述一下。

當天回家後,我並未形成任何意見。對於上文所列三點,也並未加以深入考慮。在此,我是為了引起讀者的注意,才故意記述得如此清晰明瞭,其實我當天在現場,並未做如此周詳的考慮。而是在第二天、第三天,讀了每日的報紙後,得知我崇敬的富田博士已被當作嫌疑犯帶走,甚至是在讀到了黑田刑警的破案經驗後,我才基於本文開頭所述之常識,認為黑田刑警的偵探必定有誤。當時,我也結合了當天目擊的諸場景來加以考慮,仍有若干不解之謎。故又於今日造訪了富田博士家,詢問了其家裡人諸多問題後,總算探明瞭本案的真相。

下面,我按照先後順序,逐一記述我的推理過程。

如前所述,推理的出發點,就是那張pl商會所出具的收據。這張收據,是在案發前夜,估計是半夜時分,從快車車窗裡掉出來的。可是,它為什麼會被壓在重達五六貫目的石塊下面呢?這就是我第一個著眼點。唯一的可能,是有人在列車駛過之後,將該石塊搬到了pl商會收據所掉落的地方。因為從其所在位置看,該石塊不可能是從鐵軌上,或是從經過此處運載石塊的無蓋卡車上掉落的——那麼,它是從哪裡搬來的呢?由於它十分沉重,也不可能是從很遠處搬來的。結果,僅從其楔形的形狀,便可判定是博士家屋後那些為了砌築下水溝而堆放著的,眾多石塊中的一塊。

也就是說,自夜半至凌晨碾壓事件被發現的時間段中,有人將石塊從博士家屋後搬到了碾壓處。如此,地上必然會留下其腳印。又由於前一夜所下的小雨,到夜半時分已經停了,所以其腳印是不可能被雨水沖刷掉的。然而,此腳印,正如聰明的黑田刑警所調查的那樣,只可能是除了早上現場所在人員以外的,「兇手的腳印」。於是就必然得出,搬運石塊之人,即是「兇手」的結論。當時,我也曾為如何給「兇手」賦予搬運石塊的原因而絞盡腦汁。可當我終於發現他如何巧妙地運用障眼法之後,便不禁為此大吃一驚。

抱著人行走所留下的腳印,與抱著石塊行走所留下的腳印,極為相似,足以矇蔽老練警探的眼睛。而這個令人震驚的障眼法卻被我識破了,即某個企圖讓博士揹負殺人罪名的人,穿上博士的平口皮鞋,抱著石塊而不是夫人,一路將腳印留到了鐵軌旁——否則,就再無別的解釋了。然而,倘若是那個可惡的障眼法制造者留下了這些腳印,那麼被碾死之人,亦即博士夫人又是怎麼走到鐵軌上去的呢?因為怎麼說都少了一行腳印。因此,以上的推理只能有唯一的結論。那就是,我不得不十分遺憾地認定,博士夫人本人,就是詛咒其丈夫的惡魔。這可真是令人不寒而慄的犯罪天才。我的腦海中不禁浮現出一個因嫉妒而瘋狂,且患有肺結核之不治之症——這病會導致患者頭腦病態——的一個陰暗女人形象。一切都是那麼的黑暗,一切都是那麼的陰險。在此黑暗、陰險之中,是一個雙眼放出可怕光芒的蒼白女子的妄想;幾十天、幾百天來的妄想;以及此種妄想之實現……想到這裡,我不禁毛骨悚然。

這一話題在此就暫不多論了,下面談第二個疑問,即那個腳印沒有回到博士家,又該如何解釋呢?關於這一點,倘若簡單考慮,或許會認為,由於那是被碾死者的腳印,沒有回家也是理所當然。然而,我認為有必要做更深一層的考慮。犯罪天才如博士夫人者,怎麼會忘了讓腳印回去呢?即使pl商會的收據沒有十分偶然地從列車車窗掉落下來,那她不就仍然在唯一之線索的所在地,留下了笨拙的蛛絲馬跡嗎?

上述第三點中所提及的狗腳印,就是解決這一疑問的關鍵。當我將狗腳印與博士夫人這唯一的疏忽結合起來考慮時,便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想必,夫人原本是打算穿著博士的平口皮鞋往返於鐵軌與自家之間的。並且,肯定想另外選一條不會留下腳印的路先走到鐵軌處。然而,滑稽的是,這時出現了一個搗亂者,那就是夫人的愛犬約翰——這個名字,還是我今天造訪博士家時從女傭嘴裡聽來的——它十分敏銳地觀察到了夫人的異常行為,並在一旁不停地叫喚。夫人擔心狗叫聲會驚醒家裡人,從而發現自己的異常行為,所以覺得不能再磨磨蹭蹭了。即便沒吵醒家人,要是將附近的狗都招來,也很難對付。於是,夫人靈機一動,想到了一個順水推舟,既能將約翰支走,又能實施自己計劃的妙招。

根據我今天的調查得知,約翰早就被訓練出了將一些小東西叼回家的技能。一般是在與主人同行時,會吩咐它將什麼東西送回家,讓它養成了這樣的習慣。每逢這時,約翰便會將東西叼回家,並放到裡屋的房間裡。我在博士家發現的另一種情況是,從後門進入要到達裡屋的房間,必須通過環繞內院的木板圍牆上的一扇木門。可這扇木門像西式建築的門一樣,裝有彈簧,只能往裡推開。

博士夫人正是巧妙地利用這兩點。瞭解狗的人想必都不會反對如此說法,那就是:光是口頭上叫狗走開是沒用的,而要它去做某事——譬如說,將木片扔得遠遠的,讓它去叼回來之類的——狗肯定會忠實地執行。夫人正是利用了狗的這一動物心理,將平口皮鞋交給約翰,讓它離開現場。並且希望藉此將皮鞋至少放到裡屋的簷廊旁——估計當時防雨門是關著的,所以約翰不能一如既往地將皮鞋放入房間;以及不讓狗再次來到現場——因為內院圍牆上的那扇木門,從裡面推不開。

以上,無非是我結合了「沒有回家的腳印」和狗腳印等,以及博士夫人的犯罪天才而展開的想象。對此,或許有人會指責我過於穿鑿附會了。當然了,如果說「沒有回家的腳印」其實只是夫人的百密一疏,而狗腳印,則是夫人早就計劃好的、處理皮鞋方案的一部分也未嘗不可。但是,不管怎樣,都無法動搖我所主張的「夫人犯罪」說。

這裡出現了一個疑問。那就是,一條狗,能夠一次運送一雙,亦即兩隻皮鞋嗎?能夠回到這個問題的,則是前面所列舉的兩件物證中,那個尚未加以說明的「作為物證保管在警察局的博士的平口皮鞋鞋帶」。我也是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從博士家某用人的記憶搜尋到的。原來那雙鞋在被扣押時,是像劇場保管鞋子時那樣,用鞋帶將兩隻鞋系在一起的。刑警黑田氏是否留意到這一細節?還是發現目標物件後欣喜若狂,漏掉了這一點,或者儘管注意到了卻也沒多加考慮?好吧,就算沒有忽視,估計也僅僅滿足於「兇手出於某種目的,用鞋帶將兩隻鞋系在一起」之類的推測吧。如若不然,黑田刑警不會得出如此結論。

做完這一切之後,那個簡直可以被詛咒的恐怖女人就服下了事先準備好的毒藥,躺在了鐵軌上,面帶猙獰可怖的微笑,一邊幻想著自己的丈夫從崇高榮譽的頂端跌入萬人唾棄的深淵,在地獄裡呻吟哀號的景象,一邊靜靜地等待著飛馳而來的列車,無情地碾壓過自己的身體。至於那個裝毒藥的容器,我就不得而知了。好事的讀者,不妨去鐵軌附近仔細找找,說不定在稻田的泥沼中會有所發現。

至於那封從夫人懷裡發現的遺書,儘管到目前為止我還隻字未提,但顯然也和皮鞋腳印一樣,是夫人準備的偽證。我並未親眼看到此信,故而下此結論僅憑推測而已,然而,倘若請筆跡專家加以研究,必能得出夫人有意寫成別人模仿其筆跡的結論。同時也能判定,信中所寫的內容,亦句句是實,並無虛言。至於其他細枝末節,我在此就不一一列舉反證,或加以說明了。因為,閱讀了以上的陳述後,想必讀者諸君已能自行明瞭。

最後,便是夫人自殺的理由了。這一點也正如讀者諸君所想象的一樣,原因極為簡單。根據我從博士的用人處所打聽到的情況,同時也正如遺書中所寫的那樣,夫人確實是個嚴重的肺病患者。這一點,不是已經揭示了夫人自殺的原因嗎?亦即,夫人非常貪心,她企圖以自己之一死,來達到厭世自殺與報復丈夫另有所愛的雙重目的。

至此,我的陳述也已結束。如今,我唯盼預審判事某某氏儘早傳喚我出庭。

在與前一天相同餐館的同一張餐桌旁,左右田與松村面對面地坐著。

「你真是一躍成為明星了。」松村稱讚他的朋友道。

「我只是很高興能為學術界貢獻一點微薄之力罷了。如果今後富田博士要發表震驚世界學術界的著述,我不就可以要求他在署名處加上‘與左右田五郎共著’這樣的金字了嗎?」說著,左右田便張開五指,像一把梳子似的插入他那頭亂蓬蓬的頭髮之中。

「不過,我還真沒想到你還是一位如此出色的偵探啊。」

「‘偵探’二字,還是請你更正為‘空想家’吧。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空想天馬行空到什麼程度。譬如說,如果那位嫌疑犯不是我所崇拜的大學者,我或許就會將富田博士‘空想’成殺死其夫人的兇手,逐一推翻我這次所提供的所謂的最有力證據。你明白嗎?我一本正經、煞有介事地羅列出的所有證據,只要仔細斟酌一下就能發現,都是同樣能適用於其他場合的、模稜兩可的東西。唯一一件確鑿無疑的物證,就是那張pl商會所出具的收據。可是,即便是這個,要是我不是在石塊底下,而是在石塊旁邊撿到的,又將如何呢?」

看著對方如墜雲裡霧裡、摸不著頭腦的表情,左右田露出了意味深長的詭笑。

一種在當時十分昂貴的美國香菸。

日本舊制重量單位。一貫目等於3.75千克。


作者「果麥」的其他小說

偉大的短篇小說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