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嘗試集》

此刻,就忍不住喚那店主過來,說:「能不能讓我看一看這本書?」

那店主是個中年男子,有寶島男人那種世故和圓滑,眼睛上下看了看林逸,就笑問道:「大陸來的?」

林逸皺眉:「是啊,有什麼關係?」

那店主也不避諱,直接說:「現在大陸人有錢,買得起好東西……像這種珍本我一般是不讓本地人看的,他們只會胡翻,卻是不買的。」

林逸:「……」

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心情。

那店主卻是把那本書拿了出來,輕輕地捧在手裡,遞給林逸的時候,還不忘提醒,「這本書5萬臺幣,當然,如果你嫌麻煩,我們也可以收人民幣的……人民幣是多少來著,大約1萬六百多。」

這番話反而弄得林逸不知道該不該接這本書了,萬一自己翻看了不買,那不是很丟臉。

不得不說,這個臺灣佬絕對是生意精,似乎吃準了林逸的心理,所以才會說這樣的話。

管它呢,先看看再說。

林逸也就很篤定地把那本珍本《嘗試集》接在手裡,仔細翻看---

只見這本詩集中大多數都是初期的白話詩,可以想象,在那個時代,古詩是最傳統的詩歌形式,可是隨著五四運動,和西方文學的影響,民國時期那些知識分子們坐不住了,以散文的形式,開始了新詩歌的嘗試,而胡適就是敢於吃螃蟹的第一人。

也許他的這種詩歌還不完美,卻貴在新鮮和真摯。

……

「我從山中來,帶著蘭花草,種在小園中,希望花開早……」

林逸默默地念誦著這首名為《希望》的詩。

這首詩作於1921年,那年夏天胡適到西山去,友人熊秉三夫婦送給他一盆蘭花草,他歡歡喜喜地帶回家,讀書寫作之餘精心照看,但直到秋天,也沒有開出花來。於是就寫了這首小詩。

胡適是中國現代史上叱吒風雲的大人物,但他的作品真正為大眾所熟知的並不多,這首《蘭花草》可能是流傳最廣的一個。它清新、質樸、深情,對生命的期待與珍惜躍然紙上,而且琅琅上口。

此刻,林逸默誦這首詩歌,眼前浮現的不是蘭花草,而是胡適匆促而執著的身影。當年胡適學成歸來,也帶著一株「蘭花草」---自由主義,他千里迢迢不辭辛苦把它帶回來,種到中國的土地上,小心地呵護,殷切地期待它開出花來---何止是「一日望三回」啊!林逸想,正因為胡適有這種焦急的心情,當他看見這株遲遲不開的蘭花,才一下子觸景生情,萌發詩興。給它取命為《希望》,也許是希望自由主義思想早日開遍中國吧。

如今斯人已去,詩歌猶在,想想胡適這株風雨飄搖近百年的「蘭花草」,竟抹不去絲絲的惆悵。

再看一首為人稱道的詩---《蝴蝶》:

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

不知為什麼,一個忽飛還。

剩下那一個,孤單怪可憐。

也無心上天,天上太孤單。

有人說這首詩寫的是朋友之情,林逸不太相信,因為用「蝶」比喻兩個大男人,未免過於唐突。林逸覺得這是胡適對自己愛情生活的一聲嘆息。

胡適十幾歲時就與江冬秀訂了婚,但到美國之後,邂逅了才情超逸的韋蓮司併為之傾倒,兩人的半世情緣從此啟幕,現在已不是秘密了。這首詩寫於1916年,正是胡適回國的前夕,這首《蝴蝶》其實是一曲中西合璧的現代「梁祝」。本來「雙雙飛上天」翩翩翻飛的兩隻蝴蝶,因胡適母親催胡適回家成親,不得不「忽飛還」一個,剩下韋蓮司一個人孤苦伶仃,望穿秋水,也真「怪可憐」---韋蓮司一生未嫁。

看著這本胡適的詩,明白如話,甚至老實得有些笨拙,但總能給人點點感動,縷縷回味,林逸想,這應該是真誠的力量。胡適的詩有點像《詩經》,都是有感而發,看上去平淡,其實是有深厚的生活背景的。有人謂胡適的詩只有史的價值,林逸不能同意。胡適的詩,無論從藝術質量上還是思想深度上,自然都不是很高,但他有一個可貴的品質:誠實。他不故弄玄虛,也不無病呻吟,實實在在做人,明明白白說話,讓人覺得非常放心。

林逸記得清楚,胡適還寫過一首《夢與詩》,其中有這麼幾句:「醉過才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詩,正如我不能做你的夢。」

在林逸看來,單單這麼一首,就能唱絕天下。

詩,不必多。

一首,就夠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