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一本書,一輛路虎

秦總再次恢復平靜,輕輕地欣賞這本品相絕佳的《志摩的詩》。

如果說之前的激動是因為再次遇到這麼好的徐志摩作品,那麼接下來那襯頁亮眼的簽名,還有那撩撥人心動的手跡小詩,就讓他有些難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簽名本也不是沒有,可是像這樣,線裝《志摩的詩》,簽名本,手寫秀麗小詩,三樣東西合在一起的,卻絕無僅有。

甚至,他連見都沒見過。

這---絕對是極品!

作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鍾秦總,發出了無聲的讚歎。

當然,讚歎歸讚歎,秦總還是用他那無比專業的目光,銳利地檢查了這「簽名」和「小詩」筆跡的真偽。

沒辦法,隨著新文學行情大漲,尤其簽名本的熱炒,如今冒出來很多贗品,還有很多模仿簽名本的假貨,必須要謹慎才行。

簽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簽名極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說巴金的行書籤名,胡適的小楷簽名等,這兩位牛人最大的共同點就是簽名本很多,喜歡簽名,再加上一個行書,一個楷書,照葫蘆畫瓢,跟著很多「樣本」臨摹,就能偽造出來。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首先,徐志摩的簽名本很少,能夠見到的簽名本更是鳳毛麟角,這樣一來,就沒有大量可供參考和臨摹的「樣本」,想要模仿也無從下手。

其次,徐志摩的簽名和筆跡很有特點,作為他的老師,胡適曾經說過,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詩,一字一詩。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難模仿出來。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徐志摩的字跡秀麗婉轉,像是女孩家的手筆,起頭和結尾都喜歡留下撩撥的尾巴,猶如魚兒游弋,猶如花兒搖曳。

作為徐志摩的愛好者,秦總以前沒少在這方面打眼,因為辨別不清徐志摩簽名的真偽,吃過不少的大虧。

可是這些虧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別的不說,在行內他要是認自己是鑑別徐志摩簽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所以,只短短幾秒鐘,秦總就敢斷定,這絕對是真跡!

……

秦鍾秦總的目光變得熾烈了,內心深處升騰起熊熊的火焰,那種強烈的想要佔有的慾望,毫無掩飾地從目光中展露出來。

這一刻,他不再沉著,也不再冷靜,回頭幽幽地望著林逸,「林逸,這本書,讓給我吧!」語氣中竟充滿了說不出的哀求味道。

一個地位尊貴的人,骨子裡高傲的人,發出這樣哀求的聲音,連曹一刀這樣的傻子都能聽得出來。所以曹一刀瞪大了眼睛,有些摸不著頭腦。

與秦總一起來的兩個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雖然她們只是秦總旁邊的陪襯,寂寞時打發時間的女伴,可她們也清楚地知道,秦總平時是個多麼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裡卻傲慢到了頂點。

可就是這樣的人,此刻他的語氣,他的眼神,竟然給一種「楚楚可憐」的感覺。

這,還是同一個人嗎?!

……

從頭至尾,林逸都沒想過要賣這本書,那些良友精裝本已經捨不得了,更不用說這本極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應就是想要開口拒絕。

與其婉拒,不如直截了當。

所以,他說:「對不起,秦總,這本書我沒打算賣。」語氣決絕,貌似沒有絲毫可以商量的餘地。

但林逸還是低估了秦總對這本書渴求,這個高傲的人既然可以從內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拋棄更多的一切,包括臉面。

秦總白淨的臉上因為激動,而泛起一絲病態的紅暈,他眼神熾烈,說:「求求你了,林兄弟,這本書我真的很喜歡,喜歡到骨子裡去了,讓給我好嗎?!」

「我知道,這樣說可能有些不中聽,今天要是得不到這本書,我會睡不著覺,會發瘋發狂,會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這種愛書如命的病,尤其面對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沒有絲毫的抵抗力……我家裡蒐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沒有一本能夠像這本一樣吸引我……沒辦法,我無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夠割愛,把它讓給我,好嗎?為此,我願意付出任何價碼!」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來,這個秦總所說的都是真的,畢竟愛書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歡這本書。

就在氣氛很微妙的時候---

一直喜歡聒噪,卻沒怎麼開口的曹一刀,忽然說了一句話:「那麼,拿這本書,換你那輛路虎,你願不願意?」

……

路虎攬勝,外國進口,尊崇版,市場價---265萬!

越野車中的猛虎。

男人最愛。

一本書,換這樣的路虎,誰會幹?!

所以曹一刀覺得自己很聰明,只這麼簡單的一個問話,就搞定了左右為難的兩人。

人是自己請來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傷和氣,不傷感情,用最溫和的辦法解決這件事兒,曹一刀覺得,自己就是它媽傳說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車歸你,書歸我!」秦總想都沒想,直接掏出一把鑰匙,拋給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兩人互看一眼---

這人,是個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