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歡歡家走出來,我直接去的局子裡自首。出了人命案,我和曾星都有關係。去局子裡自首能把話說清,如果不自首等警察來找我們這事就鬧大了。
走進局子,我跟值班室的警察把事說了。聽了我的事後,警察一臉警惕的看我,「你先能會兒,我跟上面反映一下。」
「恩。」我點點頭。
揹著我,值班室的警察打了個電話。不一會兒,三個警察衝進來直接把我按住了。
去的審訊室,在審訊室了,一個警察看到我笑笑,「又是你,你這是要混社會了吧?」
「呵呵。」我笑著沒說什麼。來過兩次警察局,他們已經認識我了。
「白浩是吧?」警察問我。
「恩。」我點點頭。
鬼哥的事已經有人報案了,鬼哥死於槍殺,上面對鬼哥的事很重視。對我,警察也特別重視。
「人是你殺的嗎?」警察問我。
「不是我,鬼哥被殺的時候我在場。」我對警察說。
「不是你殺的?」警察吃驚的看我。
「恩。」我對警察說。
當著審訊室審訊我的和他身邊兩個警察的面,我把我做的和看到的全說了。我說鬼哥做了錯事,我一直在找他。看到鬼哥,我和鬼哥吵了幾句就打起來了,然後他拿刀子捅我,我搶過刀紮了他胳膊一刀。
「現場發現兩把刀,一把刀是你的,一把刀是他的?」一個警察拿著一份文書一邊看一邊問我。
「對。」我對警察說。
「然後一把陳安寧制服了,就來了一個人開槍打你們?你跑了,他把陳安寧打死了?」警察拿著文書問我。
「是。」我點點頭。
「呵呵,你一個十八歲小孩能打過三十多歲大老爺們?你怎麼就那麼厲害呢?」警察一臉不相信的看我。
「我一個十八歲小孩去哪整槍?」看警察不相信我,我笑著問那警察。
聽了我的話,警察被我噎的滿臉通紅。漲紅著臉,警察狠狠訓斥我一聲,「老實點!」
被他吼了,我沒好氣的撇撇嘴。
鬼哥不是我殺的,但鬼哥的死卻跟我有關係。沒找到兇手,我被當做犯罪嫌疑人關了起來。以前都是在辦公室裡呆幾個小時家裡來人就把我放了,這次事兒嚴重點,我直接被帶到了局裡一個臨時關押人的拘禁室。
去的時候拘禁室裡已經有兩個人了,兩個人垂頭喪氣的,不知道犯了什麼錯誤。
屋子裡只有一張床,看到那兩個人垂頭喪氣的坐著,我靠在地上睡了一夜。
在拘禁室睡覺的這一夜,我心裡竟然有種很踏實的感覺。
睡了一夜,第二天我又被帶到審訊室審訊了一遍。這次警察不像昨天對我那麼客氣了,審問我的時候他們一個比一個兇,桌子上的菸灰缸裡塞滿了菸頭。看著他們凶神惡煞的樣子,好像我再不招就要打我了似的。
事不是我乾的,我當然不會承認。除了捅鬼哥那一刀我認了,其他的我一直搖頭。現在的刀子有曾星的指紋,我不認曾星就得進來,我不得不認。
「我怎麼這麼不信呢?你去找到陳安寧就捅了他一刀就完了?你們學校我們都打聽了,你跟趙局長的女兒處物件了吧?」帶頭的警察一臉倦容的瞪我。
「我是跟歡歡處物件了,但我不是為歡歡報仇,我就是想勸他自首。」我對警察說。
「呵呵,勸他自首就捅人?」警察冷冷的問我。
「現在的證物也不對,捅陳安寧的刀子上沒他的指紋,指紋是另一個人的。」一個警察在旁邊說。
「那刀子是我跟同學借的。」我沒想到我們的警察叔叔竟然這麼厲害。想騙他們,根本沒法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