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正義!」歡歡她爸流著眼淚說。說完她爸抱著歡歡喃喃的說,「人有強弱,每個人生下來並不是公平的。因為差距,有的人會被欺負,有的人會因為欺負人活的很好。為了每個人都能不被欺負,為了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和安全都有保障,爸必須堅持自己心中的正義。我是人民的守護者,如果我心中沒有正義,我不維護我心中的正義,那麼那些無辜的老百姓,他們由誰來保護?如果我不保護他們,不懲戒那些作惡的人,我有什麼資格穿這身警服,當這個警察。」
「歡歡,爸對不起你。如果爸不這樣做的話,像你這樣被欺負的女生可能會更多。」抱著歡歡,歡歡她爸心疼的哭著說。
「哦。」看看家裡她爸穿著警服的結婚照,歡歡似乎明白什麼了。
就在兩個月前,歡歡她爸剛剛搗毀了一個賣yin場所。那個場所中,不少女孩兒是被社會上的流氓從學校裡騙來的。歡歡她爸救出那些女孩兒時,很多女孩兒都給歡歡她爸跪下了。而在這之前,那個場所的老大剛剛送來十萬塊錢。而那十萬塊錢,也被歡歡她爸毫不猶豫的給扔出去了。
有人會問,既然歡歡她爸得罪了那麼多人為什麼不搬家或者把歡歡藏起來呢。
歡歡要生活,要學習,總是搬家和躲藏會影響歡歡學習。而且歡歡她爸也相信,在他眼皮底下不會有人敢拿歡歡怎麼樣。歡歡家在明,混混們在暗。混混們想找他很容易,他們根本躲不掉。只有歡歡一家跟著歡歡她爸,那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可惜百密總有一疏,就是這個疏忽成為了歡歡家永遠的痛。
其實想一想,歡歡被人禍害也不全怪她爸。那時候經常有混子去學校騷擾歡歡,歡歡很多同學和朋友都嚇的不敢跟歡歡玩了。有幾個好朋友一直跟著歡歡,那些朋友的家長也不讓孩子跟歡歡玩,怕連累到自己。
如果那時候每天放學有一個人陪著歡歡一起回家,也許歡歡就不會被欺負了。
人情薄如紙,事態本炎涼。喜歡管閒事的人並不多,就像魯迅先生寫過的一篇文章,一個日本兵在殺人,很多人在圍觀。他們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日本兵今天殺的是他們的同胞,下一個殺的可能就是他自己。
我也不是什麼喜歡管閒事的人,我也不是什麼聖人。我只是覺得可惜,如果有正義感的人多一點,歡歡怎麼可能被欺負。好人,總會有好報的。
被欺負了,歡歡在家裡躲了一個月才敢上學。她的事是大事,她的事幾乎她學校裡每個同學都知道。有平時追過歡歡被歡歡拒絕的男生冷笑,「可惜歡歡沒跟我處物件,要是她跟我在一起不就沒事了?」
還有人在歡歡背後說風涼話,「都不是處了,一點擺著那副冷冰冰的姿態給誰看。」
耽誤了學習,歡歡也沒心思學習了。她的學習成績下降的飛快,班裡老師找歡歡談過很多次都沒用。那段歡歡也怕,怕看到男生,更不敢跟男生說話和相處。她越是這樣,學校裡同學越排斥她。覺得她裝,裝高貴,裝冷傲。
每天頂著巨大的壓力上學,曾有一段時間歡歡自殺過。吃了大量的安眠藥,被家裡救活了。躺在醫院裡,歡歡呆呆的看著盛開的百合花。百合花旁邊,歡歡她爸送給了她一個警徽。
「歡歡,別怕,有爸爸的警徽陪著你,以後再也沒人敢欺負你了。」
呆呆的看著警徽,歡歡為自己披上了一件冷酷的外衣。她開始厭惡男生,厭惡那些每一個幸災樂禍的人。在她心底,她打心眼裡鄙視混子。在她眼裡,只要是混子就不是好人。同時,她冷冷的看那些每一個偷偷看她的男生。她覺得那些男生虛偽做作,他們都是一些窩囊廢。
在刑警隊學的拳,歡歡又報了跆拳道班。她不需要朋友,她也不需要人關心。沒有人保護她,她一樣可以保護自己。
一直孤單的考入高中,上高中後她打過不少混子,還打過不少對她不尊敬的男生。直到她後來遇見小白,看著小白禮貌的微笑,他們聯手拿下了當時四中最大的混子肥豬。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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