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31個孩子

這是一個可怕的對手,不給警方留下任何線索。這樣大搖大擺入室偷盜小孩,是因為他對自己的作案有著充分的信心。當然,根據趙健夫婦的描述,他對自己的身體素質也充滿了信心,因為他完全具備逃離的條件。

這些疑點不說,就案件性質來講,也是疑點重重。拐賣兒童行為,並不少見。雖然近些年來,公安部門加大力度打擊這一惡劣的犯罪行為,但還是時有發生。而且這類案件偵辦難度非常大,所以破案率並不高。

可是,所有拐賣兒童案件所具備的一個突出特徵,就是目標的不確定性。蕭望想,這是書上說的。一般拐賣兒童的案犯不會確定目標,伺機而動,看到落單的小孩,趁人不備,直接抱起或者誘騙,帶至無人之地。充其量,也就是一些膽大包天的混蛋,光天化日之下,乘坐摩托車飛車搶小孩。這些案例,在微博、微信和網路新聞上也時有報道。

就連飛車搶小孩的行為都是極其罕見,更別說這種入室盜竊小孩的,簡直是聞所未聞!更關鍵的,既然是入室盜竊孩童,那麼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本案是有針對性地偷盜孩童;本案案犯的作案動機,並不是拐賣兒童。

那麼,不是拐賣兒童,會是什麼呢?綁架?那應該挑一個有錢人家吧,綁一對窮老師的孩子,能索到什麼錢?

要麼是報復?可是無論是趙健夫婦或者是他們那二十幾個鄰居,都一致認為,趙健夫婦深居簡出,工作生活環境單純,不可能結仇。更何況責任區刑警隊的一個探組,今天一天調查了趙健夫婦所有社會矛盾關係,毫無發現。

那麼,又有什麼動機,讓這個案犯去有目標地作案呢?

如果僅僅是這一起案件,還得考慮精神病患者作案的可能性。但是桌上的這本卷宗,直接否決了這種可能性。

那是九年前發生的案子。

國慶小區是屬於大學城派出所管轄的一個高階知識分子所住的小區。這個小區的隔壁,就是軍方的一個高階科研院所。而丟失孩子的,是一個三十幾歲的副師長級軍官。

案發的具體時間,估計也是深夜。

當天,這個軍官在科研所裡沒有回家。第二天清晨,當他回家看女兒的時候,發現女兒已經不翼而飛。

這讓這個軍官非常納悶。熟睡的妻子,絲毫沒有察覺到快兩歲的女兒居然從她的被窩裡消失了!而且整個現場並沒有發現任何外人進入的痕跡。

雖然沒有外人進入的痕跡,但是警方肯定不能相信是被隔空吸走或者外星人綁架的說法。所以,警方最終還是將這起案件定性為入室盜竊嬰幼兒的案件。很保守的定性,因為沒人敢說,人販子能進入有哨兵把守的軍管區裡偷孩子賣。

當時軍方反應非常激烈,大軍區的首長都做了批示,要求當地辦案警方儘快破案。可是即便是警方使盡渾身解數,軍隊保衛部門也投入了大量精力,本案最終還是石沉大海。

蕭望覺得,這兩起案件雖然時間跨度很大,但是完全具備串並的條件。其一,兩起案件的作案選擇相似,都是有目標地選擇侵害物件。其二,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都是入室盜竊。其三,兩起案件的作案能力相似,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現場,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無論這個現場有多麼難進。揮揮衣袖,不留下絲毫痕跡。

2007年的案子,後來案犯也沒有來過電話、e-mail什麼的索要錢財。那麼,這起案子估計也最終排除了綁架索財的可能性。其實,本來這種可能性就很小。

派出所的人員更換是非常快的。為了保證民警的純潔性,局黨委每兩年就會對全市派出所的民警進行大換血,東城的去西城,西城的去南城。所以,歷時九年,派出所所有人員幾乎都被換了一遍。不然,總該有個老民警,能想得到這兩起案件的串並吧?

幸虧這個冒失的臭小子,讓撞倒檔案櫃這件事情,變成了塞翁失馬。

不過,即便是串並了,又能怎樣?沒有證據,沒有線索,甚至連案犯的動機,也完全摸不清楚。

「說來也怪,這兩起案件居然全部發生在我們派出所轄區。」蕭望想來想去,「不對!我現在看到的,僅僅是我們派出所的檔案。如果在全區或者全市甚至全省作案的話,我這裡也看不到啊!一級民警的協同系統查閱許可權有一級的水平。如果想找全省的,就必須去省廳。」

可是,他只是一個實習警察,連執法權都沒有。

蕭望看了看手錶,時針已經指向晚上十點鐘。同事們都還沒有回來,看來這又將是一個不眠之夜。唉,沒有頭緒的排查,怎麼可能有那麼好運氣破案?

因為昨晚的緊急事件,派出所緊急召集了所有民警到所,包括蕭望。算起來,蕭望已經兩天一夜沒有睡覺了,他重重地靠在椅背上,疲倦地捏著自己的鼻樑。

3

蕭望在椅子上昏昏沉沉地睡著了,也就十幾分鐘的時間,他被自己的一個想法給驚醒了。

父親有個至交好友在省廳,為什麼不能尋求他的幫助呢?

蕭望抬腕看看手錶,擔心時間太晚,打擾別人休息,但是畢竟破案迫在眉睫,顧不了那麼多了,試試運氣吧。

蕭望拿出手機,在通訊錄裡尋找著。

「林伯伯好,我是蕭望。」蕭望打通了電話,試探道,「蕭聞天的大兒子。」

「小望?」數年未見的林伯伯,仍和蕭望十分親近,這讓蕭望大感意外。

「林伯伯,我現在畢業了,很快就要正式進入公安隊伍了。」

「真是時光飛逝啊。」林伯伯感嘆道,「打小看著你長大,一直覺得你是個機智、沉穩、謹慎的孩子。你加入警察隊伍,實在是一大幸事。」

「林伯伯過獎了。」蕭望笑了笑,說,「您現在在省廳哪個部門呢?」

「打拐辦。」

「真的?那可真巧!」蕭望喜出望外,「我今天在研究我們所轄區的幾起嬰兒失竊案,想去您那兒瞭解點兒情況可以嗎?明天?」

「你說的是體育學院家屬區的那事兒吧?」林伯伯說,「我也在為此事加班呢,你現在就可以過來。」

雖然蕭望的心底,一直不認為這起案件是普通的拐賣兒童案件,不應該由打拐辦來負責,但是因為從林伯伯那裡可以得到更多的資料,實在讓他感到意外驚喜。他立即打電話和所長請了假,打車來到了省廳大院。

林伯伯老了許多,但從他穿著的「白襯衫」來看,他已經位居打拐辦的主任了。簡單寒暄之後,蕭望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並且要求林伯伯用他的高階許可權,來查閱近年來,甚至近十年來全省兒童被拐案件的具體資料。

林伯伯對蕭望的設想很有興趣,但是畢竟蕭望還只是個學生,他不可能因為一個學生的言論而要求市局更改全部偵查措施。在林伯伯看來,不用串併案件,還是要用警方佈下的天羅地網直接抓現行。

但是,林伯伯還是給蕭望做了最大限度的授權,並且允諾蕭望可以在明天上班之前,待在這間辦公室裡。這間辦公室裡,除了有公安網電腦,還有建國以來所有仍儲存下來的未破拐賣兒童案件的卷宗影印件。

這麼豐厚的資料,對蕭望來說,簡直是如獲珍寶。他一頭埋進了卷宗裡,就連林伯伯下班回家,他都一無所知。

用電腦檢索,再在檔案櫃裡按號尋宗,這比他今天下午的大海撈針容易了不知道多少倍。

蕭望用入室、反偵査能力等關鍵詞搜尋相似的案件,很快,就搜出了十幾起案件。再根據這十幾起案件的編號,找出了卷宗,逐一查閱著。

2012年7月26日,兆豐市臨引縣入室盜竊幼兒案。

2008年7月10日,南安市西林區入室盜竊幼兒案。

2006年7月3日,南安市南城區入室盜竊嬰兒案。

2006年7月3日,峰山市入室盜竊幼兒案。

1997年7月12日,江南市長江區入室盜竊嬰兒案。

……

蕭望用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把這十幾本卷宗裡的重要部分都讀了一遍。長期的閱讀習慣,讓蕭望的閱讀速度十分驚人。

很快,蕭望就從這十幾起案件,加上自己派出所轄區的那兩起案件中,找到了很多類似的地方。

入室,目標明確,不計後果和難度,技術開鎖或者不知如何進入現場,不留痕跡物證,沒有索取錢財的綁架特徵,最後石沉大海。

蕭望認為,這十幾起案件,是有條件串並的。不過,即便是串並了,又如何才能通過串並發現嫌疑人軌跡?看起來,絲毫沒有規律可言。

而且,2006年兩個距離數百公里的市區,甚至同時發生了兩起類似的案件!據此可以推理,要麼串並的想法是錯誤的,要麼案犯不止一人。

即便是不止一人,也不至於要同一天偷孩子吧?偷孩子總是要尋找時機的吧?

同一天?同一天?蕭望想著,眼睛在他剛剛列出的案件列表上來回掃視。為什麼都是七月份?因為七月份好作案嗎?

蕭望摸著下巴,用網際網路電腦開啟了萬年曆。

農曆壬辰年六月初八。

農曆丁亥年六月初八。

農曆丙戌年六月初八。

農曆丙戌年六月初八。

農曆丙子年六月初八。

……

每在列表的最後一欄註上一個農曆日期,蕭望的心就往下沉一分。這些有著類似特徵的案件,居然全部是在農曆六月初八作案!

這是為什麼?

蕭望的思維不斷地運轉。強迫症患者?這是一個特殊的日子?什麼特殊的日子呢?難道是和封建迷信有關?用孩子祭祀?我的天哪!

想到這裡,蕭望的雞皮疙瘩起了一身。

不,一定不止這些案件。

蕭望的睏意被這可怕的想法徹底趕走。他重新坐正了身體,調整好電腦的顯示屏,開始了新一輪的篩選和搜尋。

這次,他選用的辦法,就是把每一年農曆六月初八的公曆日期輸入系統,僅以此為唯一搜尋條件,進行搜尋。

很快,他製作的列表上,一共列了31個案子。

從1995年開始,一直到2016年,這22年中,每年都必然發生類似案件。有的年份發生了一起,有的年份發生了兩起。但是,無一例外,這些案子的發案時間,全部是農曆六月初八。

蕭望好像是捕捉到了兇手的尾巴,他顫抖著從檔案櫃裡,按照編號找出了除剛才之外的另外十幾份卷宗。

據這十幾份卷宗記載,這些案件並不是入室盜竊,但是孩子丟得都很蹊蹺。

有的是逛商場的時候,孩子不知道怎麼就不見了;有的是大人在打麻將,一轉眼工夫門口的嬰兒床就沒了;有的是孩子去上幼兒園,放學時間家長沒接到孩子,而老師說孩子下午一直在上課,狀態正常,不知道怎麼就在放學接人的這個環節丟了孩子。

總之,這十幾起案件,看似普通的拐賣兒童案件,其實有與眾不同之處。

什麼人作案有這樣超凡的毅力?時間跨度竟然有二十多年之久!今年才23歲的蕭望,發現這樣的系列案件居然在他兩歲的時候,就已經悄無聲息地開始了!他很慶幸,自己沒有被案犯偷走。

看完卷宗,已經凌晨三點了。蕭望疲憊地靠在椅背上,甚至不敢去猜測案犯的動機。不對,丟了這麼多孩子,如果是被殺害的話,為何從來沒有發現過一具屍體?一旦發現屍體或者屍骨,用失蹤人口dna庫進行印證,就不會是這麼蹊蹺了。

不知道是這個推理的可靠性,還是自己心底的對抗性,或者是為案件找到一個奮鬥的支柱,蕭望強迫自己堅信,這31個孩童,都還活著。

如果不是封建迷信殘忍殺人,那麼,孩子們都哪裡去了?案犯的動機又是什麼?

蕭望記得,拐賣兒童案件,一般發生在農村,因為村民們忙於耕種,孩子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就疏於看管,這也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然而,這31起案件,無一例外,全部發生在城區,甚至有好幾起,都是在非常繁華的街道發生的。

而且,有些年份,在不同的地方,發生兩起案件。

會不會是偷孩子競賽?變態人所為?那麼,問題又回來了,孩子去哪兒了?

蕭望腦子裡一團亂麻,他讓自己平靜下來,把31本卷宗抱到影印機旁,把每本卷宗裡最關鍵,也是最能概括案情的《案件調查報告》,一份一份地影印了下來。

在影印機刷刷地工作時,隨著影印機光點的移動,蕭望突然靈光一現。

會不會被盜的孩子或者他們的父母有什麼規律?蕭望努力地回憶著卷宗裡的記載。姓氏?籍貫?血緣?黨派?社團?年齡?職業?統統不是,統統沒有任何規律。

但是,但是他們的成就呢?對啊!成就呢?

體育健將、高階工程師、資深警察、傑出軍官、著名駭客……

每一名孩子的父母,都不是一般人啊!他們雖然有的並無權無錢,但是都還算是當地的名望一族啊!

這不是在挑選目標,而是在挑選基因哪!

案犯想幹嗎?

雖然還不明確案犯的動機,但是蕭望對他這個「靈光一現」深信不疑。他加緊了影印的進度,然後坐在電腦前面,開始把自己的所見所想擬成一個完整的彙報材料。他已經想好了,這個彙報材料,他不會給林伯伯,也不會給所長,他會直接交給自己的父親——南安市公安局局長,蕭聞天。

因為,案件發展成這樣,不能排除公安內部有違紀透露案情的人,那麼,蕭聞天是他唯一可以相信的人。蕭聞天,也是最信任他的人。

胸有成竹,思如泉湧,筆下生輝。

凌晨五點半的時候,蕭望完成了他這份系統的報告。報告介紹了全部可疑案件的基本情況,並且對每起案件的重點部分進行了標紅。報告旁徵博引,據理分析,最終得出了一系列的結論。

31起案件具有明確的特徵和規律,總結起來,其固有特徵規律有:日期、性質、手法、目標。因此,這31起案件應該串並偵查。

31起案件侵犯的個體,都是1~4歲的孩子,男女參半,且都是名望之族,有理由相信,案犯在挑選基因。

但是,並沒有任何依據來推測案犯的作案動機,沒有任何依據印證受害31名孩童(最大的到今年也25歲了)生存與否。

寫下這句的時候,蕭望的心疼了一下。他絕不願意相信,這是31起殺人案件,但是他不得不客觀、有依據地去推理分析。

報告認為,下一步,應該拋開對案犯作案動機的揣測,直接從案犯的活動範圍,以及案犯的個體特徵入手,進行排查。同時,應該尋找地處隱蔽的、有孩童聚集的場所,逐一排查。畢竟近幾年被盜的孩子,還都很小。如果沒有一個合適的生存環境,孩子是無法生存下去的。如果沒有一個聚集、隱蔽的場所,孩子們早就被警察找到了。

報告認為,更為重要的是與鄰近省份進行串聯,尋找類似的案件。雖然打拐資料庫早已建成,但是資料庫畢竟對案件特徵、案件發案時間等因素,沒有串並的能力。這需要附近幾個省精誠合作、人工排查,才能發現端倪。蕭望相信,案犯如此猖獗、跨區域地作案,很有可能跨省作案。而外省的類似案件,我們目前還沒有掌握。

這一日一夜的不眠不休,蕭望雖然獲取了重大突破,但是,疑團卻越來越大。他只是一個實習警察,他根本沒有能力繼續往下探究。

父親可以嗎?他可以說服局黨委,說服省廳甚至公安部嗎?

蕭望也並不確定。

他將這份二十幾張紙的報告列印了出來,附上31起案件的調查報告,整整一大摞。然後,他默默地刪除了報告的電子版,捧著一大摞材料,熄燈關門,走出了公安廳大院。

此時天邊已經泛起了魚肚白。蕭望家住得離省廳不遠,他抱著材料快步向公安家屬大院走去。他知道自己的父親每天七點鐘就會準時離家去單位,而此時已經五點半了,他需要在父親出門前,大致地將自己的發現報告給父親。

如果父親支援他的看法,如果上級支援他父親的看法,如果全體警察都可以凝心聚力,如果再有那麼一點點好運氣,最關鍵的,如果孩子們都還活著。

破案,將會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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