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親親相隱

性之罪 何家弘 第2頁,共2頁

淚水終於流出了白玫的眼眶。看著夏哲,她的心裡如同刀絞般難受。然而,她無話可說,也不能放聲痛哭。她只能默默地吞嚥自己親手釀製的苦酒!她記得在一次老同學聚會時,一個女友說:我們戀愛時不懂愛情,但是當我們懂得愛情時又不能戀愛了!當時,很多同學都為這句話唏噓不已,並一致同意為它痛飲一杯!白玫長嘆一口氣,擦乾了眼淚,慢慢說道:「這話說來就長啦!本來,在東北的時候,你陸叔是我的物件。後來,他參了軍,我們就分手了,我才跟了你爸。你陸叔確實是你的生身父親。但是他一直不知道。是我聽說你和小婷處物件的事兒之後,才告訴他的。我讓他想辦法把你們分開。可我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都是命啊!」

開始,夏哲無法接受陸伯平是自己生父的事實,但是聽著母親的話,看著母親臉上的淚水,他不能不相信。他並不怨恨母親。他已經長大成人,能夠理解父母的行為。他自言自語道:「我說他為什麼老用奇怪的眼光看我,還千方百計要幫我。原來他是我的父親!」

「他是想贖罪!二十多年了,他覺著對不住你!」

「我爸知道這事兒嗎?」

「其實他早就知道了,但是一直不說。他是為了你,也為了這個家。他可是個好人!」

「這我知道。可是,我和小婷怎麼辦?」

「你們是兄妹,說啥也不能結婚!」

「可怎麼對小婷說呢?她能受得了嗎?」

「我看,這事兒只能由你慢慢跟她說。你再好好勸勸她。這是事實,誰也沒法兒改變呀!」

「我試試看吧!」夏哲離開母親,心情沉重地向病房走去。

晚飯後,夏哲約陸婷到醫院旁邊的小花園散步。他想把真相告訴她,但幾次話到嘴邊又都被嚥了回去。

陸婷以為夏哲還在為方瓊之死而憂慮和懊悔,便勸解道:「別為那個事兒煩惱啦!反正那女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她過去拆散了我爸和我媽,現在又想來拆散咱倆。我看她就是找死!」

「可我真沒想打死她!我從來沒拿過槍。當時也不知怎麼搞的,就走了火。」

「我知道,那是個意外。不過,也是她自找。如果她不帶槍來我家,如果她不掏出槍來威脅你,也就不會出事兒了。所以,說她是自殺,並沒有冤枉她。你不要老覺得心裡不踏實!」

「其實,我主要也不是因為方瓊。」

「那是因為誰?」

「因為你,還有咱爸。」

「咱爸?」

「噢,我的意思是——你爸。」

「為什麼?」

「因為我的事兒,讓你們一起編瞎話,不合適。」

「這有什麼不合適的?我告訴你,前幾天我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很有意思,標題叫什麼‘親親相隱’。大概的意思就是說,‘大義滅親’的說法不好,破壞家庭,還傷害人們的感情。中國古代有一種制度,就叫‘親親相隱不為罪’。父母為子女隱瞞罪行,不算犯罪;子女為父母隱瞞罪行,也不算犯罪;夫妻之間互相隱瞞罪行,也不算犯罪。這些都是正當的。外國現在還有這種制度呢!所以呀,我們這樣做,一點兒也沒錯哦!」

「但是,公安局能相信咱們編的那套話嗎?」

「不相信又能怎樣?反正就咱們仨在場,他們也找不到別的證據。」

「嗨!有些事情是說不清的,甭管你有沒有證據。」

「你別老長吁短嘆的!我爸說得的對,你不能老這樣,得振作起來。別發愁,只要咱倆在一起,就什麼事兒都不怕!」

「可是,你並不瞭解我……」

「又來了!」陸婷打斷了夏哲的話,「你今天到底是怎麼啦?」

「還有件事兒,我必須告訴你!」

「什麼事兒?」

「就是……前幾天那事兒。我確實欺騙了你,我對不起你!」夏哲本想說兄妹之事,但臨時又改變了話題。

「我已經說了,不再問那件事兒。無論你做了什麼,我都能原諒,因為我愛你!」陸婷的話既是說給夏哲的,也是說給自己的。

夏哲沉默了。他不忍心看著陸婷遭受心靈上的打擊。他咬了咬牙,決定把一切都深藏心底。一個念頭突然從心底升起——他要帶著陸婷遠走高飛。他可以放棄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就與她生活在一起。他們可以到深山老林去找一個遠離人煙的地方,忘記過去,忘記一切。他決心由自己承擔所有的譴責,來自他人的和來自內心的!他認為,這才是他唯一能夠報答陸婷的方式。他決定了,緊緊把陸婷抱在胸前。

就在這時,一個女護士急匆匆地走過來,對夏哲說:「三床的,你快回病房吧!有兩個公安局的人正找你呢!」

「好!我馬上就去!」夏哲答應一聲,那個女護士轉身走了。夏哲回過身來,拉住陸婷的雙手,急切地問道:「小婷,你願意跟我一起逃走麼?逃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就我們兩個人,生活一輩子!你願意麼?」

「現在?為什麼?」

「因為以後恐怕就沒有機會了!」

「你怕他們把你抓走?」

「我只是想問問你!」

「我們現在不能走,一走就說不清了。他們會說你故意殺人,畏罪潛逃!」

「是啊!以後就說不清了!」夏哲猛地把陸婷抱在懷裡,發瘋般地親吻起來,然後推開她,轉身向醫院門口走去。

兩個穿警服的人正在向這邊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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