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這時,門一響,一個女人走了進來。此人身材挺高,體態豐滿,五官長得都挺好,就是合在一起顯得有些俗氣。她的臉上化了妝,還文了眉,雖然是半老徐娘,但丰韻猶存。
夏大虎見了來人,皺起眉頭問道:「你怎麼來了?」
「我要見洪大律師!」那女子說。
夏大虎轉過身來,一臉的無可奈何,「洪律師,這就是我媳婦兒——白玫。」
洪鈞迎上前去,輕輕和白玫握了握手。
白玫急不可耐地說:「洪大律師,您一定要救救小哲,他可是個好孩子!我求求您了!」白玫說著,「撲通」一聲跪到了洪鈞面前。
洪鈞一愣,忙去攙扶。
夏大虎在一旁拉起白玫,說:「你這是幹嗎?洪律師會盡力幫忙的!」
「不!」白玫眼裡閃著淚花,「我不聽你的!你就知道錢,根本不關心小哲!」
「誰說我不關心小哲?」夏大虎的聲音不高,但口氣很嚴厲。
「你關心他啥啦?兒子不回家,你問過嗎?兒子被抓起來了,你去看過嗎?要不是我整天催你,你會去給他請律師嗎?」
「我這段時間太忙,而且都是沒屁眼兒的事兒。你又不是不知道!」
「這我知道。可兒子的事兒,就是最大的事兒!」
「小哲這麼任性,都是你給慣的!想當初,我堅決反對他去炒股,風險太大,可你非讓他去,還說有‘路不平’關照,可以放心。現在出了事兒,他‘路不平’幹啥去了?回頭,我非得去找他算賬!」
「你現在說那些話都沒用!現在的問題是怎麼把小哲救出來。」
「我這不是正跟洪律師商量嘛!」
「我知道,你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兒子身上。所以,我必須親自跟洪律師講!」
洪鈞一直在冷眼旁觀,此時便說:「這個案子的情況,我已經瞭解了,比較複雜,還需要調查。我需要夏哲的筆跡樣本,就是他寫的字,最好是近期的,而且有他的名字。他說家裡有,請您去找一找?」
「這能行。我回去就找,然後給您送來。」白玫的情緒平靜了一些,嘆了口氣,「我也知道這事兒不容易。可小哲是個苦命的孩子,已經關了一個多月了。他咋受得了啊!洪律師,我聽人說小哲要是定了詐騙罪,算數額巨大,有可能判無期徒刑。那是真的嗎?」
「有這種可能。詐騙罪的案件一般都在基層法院審理,但這個案件是在中級法院審,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是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才由中級法院管轄。」
「無期徒刑,那小哲這輩子就完了!我害怕這是報應……不!這不是小哲的錯!洪律師,您一定得救救他!」
「我會盡力而為。」
「可我還是很害怕!」白玫喃喃自語,「我怕小哲他受不了!」
「您放心!」洪鈞說,「我見過夏哲,他的情緒很穩定,也挺樂觀的。這次經歷,沒準兒對他以後的人生還有好處呢!」
「就是,孩子吃點兒苦怕什麼?咱們年輕時吃的苦還少嗎?」夏大虎在一旁說。
「那不一樣!」白玫雖然是對夏大虎說話,但眼睛卻看著洪鈞。她好像忽然想起了什麼,急切地問道:「洪律師,我聽說關起來的人可以保出來。那您先幫我把小哲保出來吧!讓他在家裡待著,我看著他,絕跑不了!」
「您說的那叫取保候審。」洪鈞說,「按照《刑事訴訟法》第38條和第40條的規定,取保候審的物件一般是可能判處較輕刑罰的人,或者是可能判處較重刑罰但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而且不會逃避偵查和審判,沒有社會危險性的。夏哲的情況不太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除非他得了比較重的病……」
「得病就能出來?那……小哲他有病啊!」白玫一下子站起來,向門口跑去。快到門口時,她才停下來,回頭對洪鈞說了聲「謝謝」。
夏大虎望著白玫的背影,搖了搖頭,對洪鈞說:「自從夏哲被抓起來,她就有些不正常了。我現在擔心的不是孩子受不了,而是孩子他媽受不了。家中遇上這種事兒,真是不幸!」
洪鈞也看著白玫的背影,右手的五指緩慢地從前向後梳攏著頭髮——這是他集中精力思考問題時的習慣動作。
「洪律師!洪律師!」夏大虎連叫了兩聲,洪鈞才聽見。他擺了擺手,不無感慨地說:「不養兒不知父母恩啊!夏經理,我也該走了!」
夏大虎把洪鈞送到門口,說:「洪律師,我剛才跟您說的事兒,請您再考慮考慮。」
洪鈞開車回到位於友誼賓館內的律師事務所,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思考著案情。他知道,證明夏哲無罪的最佳途徑是證明有人陷害他。他已經隱約地感覺到有人給夏哲設定了圈套,但他又不能完全把握住自己的感覺。他覺得自己的思維很難集中到這一點上,因為那張照片上的女人總在他眼前晃動。特別是那種帶著輕蔑的微笑,他覺得曾經在哪裡見過。他坐在椅子上,閉著眼睛,十指交替梳攏著頭髮……
突然,他睜開眼睛,拿起電話,撥通了夏大虎的辦公室。「夏經理嗎?我同意參加你和薩利文夫人的談判,但是隻做律師,不做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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