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惡性交通肇事逃逸事件

肇事者 發威 第1頁,共2頁

「女人分為兩種,一種是長得漂亮的,另一種是性格可愛的。而穆丹你呀,是兩種都不佔!」

1

我叫穆丹。

是民愛小區大門口環宇修鞋店的一名女修鞋師。

我在這家店裡度過了一千多個平淡無聊的日子以後,突然聽說了一件駭人聽聞的大事。住在這個小區4號樓1單元4樓1室的那個年輕的小媳婦,昨天晚上在小區大門外的馬路上,被一輛車給撞死了!

我是從我們店的老闆娘嘴裡聽說這件事的,她叫熊小環。我在這家鞋店裡打工有三年多了,我跟她的關係卻一直不怎麼好,她從不跟我多說一句話,除了催我幹活之外。實際上在我心裡也是看不上她的,我對這種脾氣不怎麼好的胖娘們兒天生反感。

也許是這起車禍太令人震驚了,也許是它發生的位置離我們店太近了,她才有興趣跟我嘮叨個沒完。

她說這件事的時候我正在看日曆,今天是2016年1月21日。

車禍就發生在昨晚,也就是20日,正好是大寒。今天早上氣溫依舊很冷,店裡的暖氣又不怎麼給力,我穿著一件紅色的長款舊羽絨服不肯脫,手上還戴著露趾的毛線手套。這個形象倒是無所謂的,反正我剛把店門開啟,還沒有客人。

我們店的門挺中規中矩的,鐵皮捲簾門升起,便是一扇玻璃門,為了怕擋光沒有安裝棉門簾,所以門口會有一點冷。一進屋左邊是一排緊貼牆壁的貨架子,擺放鞋墊、鞋油什麼的,一股皮子味。右邊是三張椅子,給那些慵懶的客人擦鞋打油時坐的。再往裡,就是工作區,主要用來進行鞋的清理和維修,不用猜,肯定是一股鞋油味。再往裡,就是內間了,是用來擺放雜物以及貨品的,屋裡還有一張破鐵床,平時老闆在那上面睡懶覺,也在那上面跟老闆娘打炮。睡懶覺是經常的事,打炮是偶爾的事,不過不管是呼嚕聲還是叫床聲,都能夠通過那扇薄薄的黃色油漆的木頭門傳到外間來。

外間的四面都是白牆,那牆的塗料刷得不錯,比我手上的皮膚都要潔白細膩,配合腳下白色的瓷磚地,還有棚頂那兩排我親自換新的熒光燈管,一個字,白。還有一個字,冷。

往常我進店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衛生間,釋放一下。我特別不喜歡騎腳踏車,尤其是在冬天,那樣的肢體運動方式加上那樣的低溫,會使我的身體加速排水。我今天並沒有騎腳踏車,一是因為冷,一是因為渾身無力。最近幾天不知道是吃錯了什麼,渾身沒有力氣,尤其是兩條胳膊,今早起來又酸又脹,還微微顫抖。

我是坐公交車來上班的。我安心地先給物業打了一個電話。

我是用店裡的座機打的,畢竟是公事,不是我想省那幾毛錢電話費,我覺得公私分明一點好,我不想稀裡糊塗的。

我跟物業映屋裡不熱的事,他們居然讓我自己解決,還說給暖氣片放放氣就好了。我並沒有因為他們惡劣的服務態度而生氣,因為他們一直是這個樣子的,我也犯不上搭理他們。

當然,我也沒有給暖氣片放氣,鬼才知道從哪放氣,那玩意兒對我來說就是一大片焊接到一起的粗糙鐵管子,我只會操作我修鞋工具箱裡的那些小玩意。

也許待會兒我們老闆會過來,放氣的事我打算推給他了。

他叫樓宇生,看這名起的,天生就是當地主剝削人的料。不過說實話,我心裡並不怕他。我們老闆娘更不怕他,我剛才說過,她的脾氣可沒那麼好,她不打他就不錯了。

我們鞋店之所以叫環宇修鞋店,就是從我們老闆樓宇生的名字裡取了一個「宇」字,然後從老闆娘熊小環的名字裡取了一個「環」字。

我特別不喜歡他們起的這個店名,土死了,「環宇」兩個字聽上去像是某個不咋地但是非要裝高大上的汽車修理店的名字。

如果是我的話,我如果自己開店,我會叫它「暮色丹霞」。多美的名字呀,而且不是有句俗話麼: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我這個名字的鞋店,能讓你行千里,寓意多好。真不愧是我穆丹這個聰明的小腦瓜子想出來的。

好像有點扯遠了。反正我給物業打完電話以後,就一直在看牆上掛著的那本日曆本。原本是厚厚的一本,每天早上我會鄭重地從那上面撕下一頁來,然後看著嶄新的頁面發一會兒呆。

我估計店裡一時半會兒不會有客人來——果真如此,也許是受了昨天晚上門前撞死人的影響——所以我正在看著日曆數著離過年還有多少日子。

除夕,2月7日。我正在數天數,老闆娘就進店了。

「昨天晚上撞死人了!」她快速地邁著她那兩條蘿蔔般的小短腿進店來,羽絨服都沒來得及脫就跟我說,「就在咱們店門前不遠。清早環衛工人清雪的時候發現的。被撞死的是咱們小區裡住的一個女的,她還在咱們店辦過卡。你說晦氣不晦氣?。」

「誰?」我下意識地問。

「就是住4號樓那個女的。新搬來不久,整天打扮得挺張揚的,像個小姐一樣!」老闆娘馬上又補上一句,「愛穿一件白色貂皮大衣那個。」

「半年多了,她們搬過來。」

「什麼?」

「叫陶嵐嵐。」我記得會員登記簿上是這麼寫的。

「噢,就是她。說話總是陰陽怪氣的,老愛這事那事的!」老闆娘憂心忡忡地隔著店門玻璃朝馬路那邊張望著,「哎,離咱們太近了,你說說這還有人敢來咱們店嗎?」

老闆娘的嘴太損了,我看她是嫉妒人家年紀比她年輕、長得比她漂亮。「又不是咱們撞死的,怎麼就不敢來了?」

她還在張望,沒搭理我。我看她不是完全在看交通肇事現場,她分明是在看她男人來了沒有。

「對了,肇事司機,找到了嗎?」我問她。

「沒有,早跑了。你說說,那女的她男人能不瘋麼,太慘了。據說是半夜撞上的,等早上發現的時候,屍體都凍硬了。」她說完這些話正好從大門口走到裡屋的門口——她的腿有多短,可想而知了吧?

「大寒。」

「什麼?」她走得太遠,沒有聽清。

「昨天是大寒。」

「怪不得這麼冷。咱這屋是怎麼回事,暖氣也不熱!」「放放氣就好了。」

「放什麼氣?」

「給暖氣片放放氣就好了。物業說的。」

「盡放屁,放了多少回了,他們捨不得燒就愛推卸責任!」看,我就說吧,她的嘴有多損。

後來她也學我,穿著羽絨服在店裡走來走去。我是為了暖和,她是等不到她男人急的。

哦,不,是慌的。

我看出了她的心事,心裡有點小雀躍,我自言自語道:「那女的死得挺可惜的。她很年輕,也很漂亮,她跟他丈夫很恩愛,看上去是一對羨煞旁人的夫妻。」

見我誇別的女人漂亮,她故意沒搭理我。

「應該是開理髮店的吧,她的頭髮總是染得通紅。」我又說道。

老闆娘終於接話了:「拉倒吧,聽說她過去是歌廳的領班,她男人因為業務招待老去捧她的場,一來二去熟了才搞到一起。實際上就是一對狗男女日久生情了而已。」

「‘日’是動詞。」老闆娘補充道。

看吧,看吧,我就說她嘴損,沒錯吧?

「你怎麼知道的?」我問她。

她白了我一眼:「我老公跟我說的。」

我們老闆的嘴巴也夠賤的,跟她說這些幹嗎,閒的。

我終於忍不住站在門口朝對面的馬路中間望去。屍體好像已經拉走了,警察把路中間封鎖起來,兩邊各留了一條車道供車輛行駛。

又過了一會,小美和秀兒也來上班了。

她倆是店裡的兩名小技師,說白了就是擦鞋的。這倆都不到二十歲的小女孩乾的都是基礎工作,所以算是小工。我就不一樣了,我主要負責修鞋那種高難度技術活,只是偶爾在她倆忙不過來的時候才會加入她們的行列。所以我算大工。在我們店,小工每個月只能賺到一千多塊錢薪水,而大工就有兩千多。雖然被老闆娘剋扣得嚴重,但是我勉強能夠接受,這些錢暫時夠我花了。

小美是一個白白胖胖的姑娘,她的胖跟老闆娘的胖不一樣,老闆娘胖得野蠻,小美胖得含蓄,二者是有明顯差別的。心眼不多的小美初中就輟學了,先是在我們錦繡市的一家火鍋店當服務員,自從有一天她端著一盆熱湯摔倒在上樓的樓梯上以後,她的餐飲生涯就結束了,她的胳膊上還有小腿上也留下了微微的燙傷疤。

秀兒的身材則苗條多了,說實話,我挺煩她這種怎麼吃都不胖的人,她站在我的身邊時,總是輕易地把我的大腿襯得特別粗壯。秀兒的大名叫洪秀麗,我嫌棄她的名字土,就管她叫洪秀兒。我對她說,洪秀兒這個名字挺好的,跟一個韓國明星同名,多洋氣。後來店裡的人都管她叫秀兒,她也就默默接受了。但是有了洋氣名字的秀兒還是不太遭我待見,因為我覺得她的腰帶太鬆了。所謂腰帶松的意思就是,她總是經不住外面那些年輕男孩的勾搭,幾句甜言蜜語就把她忽悠到賓館開房去了。小美和秀兒已經拉著老闆娘一起邊嗑瓜子邊扯閒篇了,我卻還趴在大門的玻璃上朝車禍現場張望。我可沒興趣跟他們討論門外那場車禍,老闆娘只不過是舊話重提,把剛剛跟我說的那些損話跟兩個小姑娘又說了一遍而已。

我注意到路中間有兩個警察,老的那個有五十多歲,他還在認真地檢查現場。旁邊那個年輕的警察則站在旁邊悠閒地抽菸。我比較喜歡這個年輕一些的警察,雖然距離有點遠,但還是看出他的輪廓,很帥氣,皮膚看上去也比那個老傢伙白嫩很多。一個是白色的拋光小羊皮,一個是棕色翻毛的老牛皮。

「要看出去看,」不用回頭,就可以很容易知道是嘴損的老闆娘在對我說話,「別老堵在門口。客人都被你嚇跑了。」

「我長得有那麼嚇人麼?」我不服氣地走去三人那裡,抓了他們一把瓜子。

「女人分為兩種,一種是漂亮的,另一種是可愛的。」老闆娘的嘴裡塞滿了瓜子仁還能夠喋喋不休,「而穆丹你呀,是兩種都不佔!」

小美和秀兒的笑聲加上老闆娘的得意神情激發了我的鬥志:「那你呢?占上了哪種?」

老闆娘用一副厚顏無恥的模樣回答了我:「我兩種都占上了!」

聽見了嗎?居然有她這樣的人,我真是懶得理她。我把那一把沒吃幾顆的瓜子又扔了回去,看著老闆娘那顆因為常年嗑瓜子而磨出一個大豁口的板牙,我就沒有食慾再吃了。

我走回門口,繼續朝馬路那邊張望,看那一老一少兩個警察收拾車禍殘局。

「你的額頭怎麼了?我剛才瞅見好像掉了一塊兒皮。」小美提醒我。

我側身朝店門口掛的鏡子照了照,果然,額頭上有一小條肉皮不知去向了,怪不得早晨用洗面奶洗臉的時候怎麼刺痛呢。

「估計是騎腳踏車摔的,被路邊的石子或是樹枝什麼的劃了。」

「穆丹,你趕緊給那死了老婆的男人打電話!」我才看一會兒,老闆娘就又來煩我了。

「給誰打?」

「昨晚門外被撞死的那個女的呀,給她男人打。」老闆娘用她那肥碩的胖手指了指吧檯的方向,「號碼在會員登記簿裡有。」

「幹嗎?」我當然知道他的電話號碼登記簿裡有,我還知道他的名字特別好聽,叫邊城。

「讓他趕緊把他那個死鬼老婆的鞋取走,留在店裡太晦氣!」老闆娘怎麼那麼愛嗑瓜子,天天嗑居然不膩。

不過老闆娘的話提醒了我,我這才想起,確實有一雙紅色高跟棉皮靴還沒來取,是他送來的,鞋尖有一點踢花了,拿過來翻新了一下,已經有好幾天了。我猜他老婆被撞死的時候穿的也是一雙紅色的高跟皮靴,我記得她好像有兩雙類似的鞋。她很喜歡紅色,這一點我記得很清楚。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她被撞死的時候穿的那雙鞋最後一次打油就是我做的。

想到這裡我的頭髮一陣酥麻,我趕緊直奔吧檯,先從抽屜裡找出一片對我來說習以為常的「日用品」——創可貼貼在額頭,然後找出那本會員登記簿,找他的手機號。這是老闆娘逼我這麼做的,我並不樂意在他剛剛喪偶就打擾他。他一定很傷心。

我又一次拿起吧檯上的座機電話,照著登記簿上的號碼給他撥了過去。電話響了很久他才接;果然,他的語氣非常低沉。我儘量用舒緩的語氣通知他把他老婆的鞋取走,我真的不想讓他感覺到我有一絲一毫的給他找麻煩的意思。

現在那雙鞋準確來講應該稱為遺物。我記得給它們修復掉劃痕並打好油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到放鞋的架子上去看時,那鞋的表面已經落了一層浮灰,為了讓他取鞋的時候感受到我的精心服務,我把它們拿下來又打了一遍油。

他說他會盡快過來取。於是對於那個時刻,我的心裡便開始了無限的期待。

2

給邊城打完電話我就一直在照鏡子,因為我不確定他到底什麼時候來取鞋,他在電話裡說的是儘快,但是具體會有多快,我猜不出來。

他今天應該挺忙的吧,有那麼多事情等著他處理,比如配合警察調查昨晚那起車禍以及料理他老婆的後事。

我和邊城算不上認識,我只是知道他是個賣保險的而已。他跟他老婆偶爾來過店裡幾次,他總是穿得很體面,西裝配領帶,冬天還會在外面穿一件黑呢子大衣。那件呢子大衣的質感把裡面的白襯衫襯托得特別高階。還有他青青的胡茬,加上他打過髮蠟向後梳著的頭髮,都是我喜歡的男人打扮。

我在店裡牆壁上掛著的那面大鏡子上照個沒完。也許是門前死了人的緣故,今天沒有什麼客人光顧。我估計最有可能來的客人便是邊城了,我在等他的漫長時間裡並沒有繼續跟她們一起嗑瓜子,而是對著鏡子檢查我額頭的那條傷痕。我把創可貼摘下來又貼上,再摘下來,如此這般,猶豫不定。好像覺得客人看到我額頭的創可貼就會覺得我是一個冒失的人,進而懷疑我的專業性。實際上並不是那樣的,我是一個低調沉穩的人,而且我是一個技術很出色的修鞋師傅。

最後我決定還是貼著創可貼,反正今天也沒有什麼顧客,他來取鞋的時候我再摘掉就行了。鬼才知道他什麼時候能來,我甚至懷疑他還會不會來。要是我的話肯定不會來的,人都死了還要一雙舊鞋有什麼用呢?

也許他跟我不一樣,我看見過他跟他老婆在一起時的模樣,他對他老婆好像挺好的。所以我猜他現在一定很傷心,我開始同情他。

「別照了,再照也是長成那個樣子!」說這話的人是我老闆樓宇生,這個大高個兒的中年男人是午飯前來到店裡的。他好像是掐著飯點來的,來了以後就坐在那三個女人旁邊跟他們一起嗑瓜子,並且加入了門口的車禍對店裡的生意造成影響的抱怨。

本來我不打算照鏡子了,我的長相極其一般,我自己也知道沒有什麼好照的。可我聽完老闆的話我卻偏要再照一會,我知道他不會因此炒我魷魚的,他曾經答應過我會一直聘用我,這個口頭承諾多次助長了我在他面前的那些小小的囂張行為,嘿嘿。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想起早上的時候老闆娘跟我說的那句話。的確,漂亮和可愛我好像兩樣都不佔。有的時候她雖然嘴損,但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鏡子裡那個剛剛吃完午飯的我,看上去邋遢極了。中長的頭髮亂蓬蓬的,一部分勉強地扎著尷尬的小馬尾,一部分掉落在外面。一張蠟黃的大方臉上,一對暗淡無神的腫眼睛,眼睛下邊疲倦的眼袋和黑眼圈比那兩隻眼睛更容易吸引視線。唯獨鼻子還可以,算得上小巧精緻,但是很容易就被我那兩片不爭氣的薄嘴唇給掩蓋了光芒。

還有還有,那未到中年就開始臃腫的身材,那粗壯的大腿,以及遮擋它們的廉價衣服,一切細節都是那麼倒胃口。我盯著鏡子努力地試著尋找我身上的優點,最後勉強認為我的臀部還是不錯的,形狀雖然算不上最佳,但是足夠肥大了吧,不是說屁股大會生兒子麼,如果有男人因為愛上我的肥屁股而追求我的話,也是不錯的。不過這只是幻想,現實會殘酷很多,現實的我站在現實的鏡子的面前,看得我有一點難過。連我自己都不喜歡我自己的模樣,誰會看上我呢?這也許就是我一直單身的原因吧。不過婚姻和愛情這些玩意兒,我已經體驗過了,我跟我的前夫也是轟轟烈烈地戀愛過的,只不過後來離婚了。我想,除了年輕不懂事之外,是我性格太倔強了吧。我確實不太合群,不過讓我為了挽回婚姻特地去改的話,我可能不會那麼做。要愛就請愛我的全部,不是嗎?

邊城來取鞋是當日晚飯後的事,我們店的營業時間是每天的早9點到晚8點,因為今天沒什麼客人,此時店裡的人都提前走了,只剩下我和老闆娘。我正想收拾東西提前一點下班呢,他就來了。

「你……你怎麼來了?」他這麼快就出現讓我大吃一驚。

「你不是給我打電話讓我來取鞋麼?」邊城的聲音很低沉,一副頹廢的樣子。

我突然有點不高興,人死不能復生,他又何必折磨自己呢?

不過馬上他就讓我高興起來,因為他說:「真不好意思,最近家裡出了點事,這麼晚才來取。」

「噢,沒關係。你家的事,我都聽說了。」我看得出他很愛他老婆。

「你也聽說了?」他一開始還很驚訝,但是馬上又轉為苦澀的笑,「噢,也是,車禍就在你們店門前,怎麼會不知道呢?」

「肇事司機抓到了嗎?」我只敢問他這個,看著他一幅沮喪的樣子,完全沒了往日的神采,我的心裡有一點同情他。

不,是非常同情他。

「還沒有。」他是從嗓子眼裡硬擠出的微小聲音。

「別擔心。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基本上都能夠抓到。沒準會自首也說不定呢。」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我抓著毛衣的底邊反覆揉搓著,尷尬死了好多腦細胞。

「有沒有可能是報復呀?你們最近有沒有得罪什麼人呀?」老闆娘不知道什麼時候從裡屋鑽了出來,突然來了這麼一句,非常不合時宜。

我本不打算過多刺激他,誰知道我們老闆娘卻抓著他的事不放。我只好尷尬地迴避他那可憐兮兮的雙眼,轉過身去架子上把那雙皮鞋(他老婆的遺物)拿下來交給他。

「只是交通意外罷了。」他想了想,又尷尬地搖搖頭,拿著鞋灰溜溜地走了。

我不捨地看著他那孤單的背影,心裡特別不好受。

家裡現在就只有他一個人了,他要獨自面對滿屋子她所留下的痕跡,我想他一定很難受。

我不知道他需要用多久的時間才能夠從他老婆突然離世中走出來,但我相信時間是最好的良藥,它可以撫平那些傷痛。也許用不了多久,我又可以看到那個神采奕奕的邊城,穿著他那件帥氣的呢子大衣,跟市裡那些有身份的客戶們洽談他的保險產品。

他今天穿得比較隨意,下身好像穿著西褲,上身好像是一件短款深藍色羽絨服。糟糕,我剛才太緊張了,我居然沒有仔細看他的穿著。也許他今天沒有去上班,出了這麼大的事,打扮得多隨意都是情有可原的。

總比我強吧,我是真的邋遢。我伸出雙手,看著我那粗糙並且滿是油汙的手,那佈滿裂痕和破皮的手,跟他那細嫩白皙的手是無法相比的。我手裡此時正攥著剛剛慌亂中從額頭上撕下來的創可貼,隨後它被我揉成了一個小團,還帶著一種荒唐的彈性,看上去是那麼可笑。

他走了以後,老闆娘卻說個沒完:「說不定是他自己撞死了老婆。你聽說了嗎,她老婆在外邊跟別人搞破鞋。誰能受得了這個?換作是我,我老公要是出軌了,我也會想辦法弄死他的。」

「他要弄死也是弄死勾引他老婆的那個男的,幹嗎弄死自己老婆?」我不服氣地反駁道,「再說了,他是很愛他老婆的。」

老闆娘瞪了我一眼:「哼!你咋知道他愛他老婆?你又不是他肚子裡的蛆。」

「我就是知道!他就是特別特別愛他老婆。再說了,他長得這麼帥,工作又這麼好,他老婆怎麼會跟別的男人好?她傻了嗎?」

「好個屁!」老闆娘這會打算跟我死辯到底了,「不就是個賣保險的,有錢有勢的男人多了去了。」

「我要是他老婆,我就絕對不會出軌。」

「就你這德行,也不撒泡尿照照。」

「你德行好?!」我小聲嘟囔。

「你說什麼?!」

「沒什麼。」好話不說二遍,我現在不想多說話,因為我特別生氣。

「真有男人把他老婆給睡了,他也不敢跟人家拼命,他沒那兩下子。你看他那一幅窩囊廢的樣子,頭頂不知道頂了多少頂綠帽子了。」老闆娘對痛失愛人的邊城為什麼這麼刻薄,是我怎麼都想不明白原因的。好在她一直是這麼個脾氣。

「你才頂了好多綠帽子呢!」我頂撞完這最後的一句,抱起我那件紅色的長款羽絨服摔門而出。

3

又是新的一天早上,陽光明媚,路邊的積雪反射著刺眼的亮光,晃得我睜不開眼睛。不過這樣的陽光照在身上很舒服。我準時出現在店門口,用鑰匙把大門開啟,我故意把門敞著,讓店裡沉積了一宿的那些鞋所散發出的清洗劑以及鞋油的味道能夠散去。

今早我依舊沒有去衛生間,因為我還是沒有騎腳踏車。我決定這個冬天結束之前都不再騎它了,因為昨晚我洗澡的時候,發現我大腿之所以粗壯可能是跟每天頂著西北風騎車上下班有關。

我脫下大衣掛在我的物品櫃裡,然後搬了一個塑膠凳子放在店門口,然後坐在那望著馬路發呆。今天我沒有穿昨天那件紅色長款羽絨服,而是穿著一件厚格呢子大衣。說實話我不太喜歡穿羽絨服,若不是遇上令人難耐的冷天我絕不會穿它。我還是更愛我今天穿的這件,雖然衣服有點磨得起球了,但是別有一番復古味道,和我渾然天成。其實我就只有這兩件冬天穿的外套,沒有其他選擇。

老闆和老闆娘都還沒有來,估計他們認為今天的生意也不會比昨天強多少。店裡那兩個小工也還沒有來,她們住在一起,總是喜歡磨蹭到臨近9點的前一兩分鐘才到店裡。

我就這麼在店門口坐著,看著街上的人來人往,還有偶爾駛過的汽車,車身反射著不知道是不是從積雪來的亮光。前天晚上發生車禍的地方的封鎖已經拆除了,剛才我下公交車的時候特地往那邊繞了兩步,看上去跟平常沒有什麼兩樣。如果沒人說起的話,不會有人看出那裡曾經撞死過人。

唉,人真的很渺小,人的痕跡很容易就被抹掉了。

離我的左手邊(也是店門的左邊)大約二十五米的距離,就是小區的大門,現在正是上班外出的時間,我看到陸續有小區的居民拎著包往外走。他們腳下的皮鞋在陽光的照射下,也反射著耀眼的亮光。黑色,棕色,白色,翻毛,亮面,豬皮,牛皮,羊皮,還有人造革。也許是職業習慣,我看人都是從他的腳下看起的。通常從一個人穿的鞋我就可以大致分析出他的生活品位和習慣。

邊城一直沒有出門上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為悲傷過度,反正通常情況下他會在工作日的早上8點半走出小區的大門,可是今天我始終沒有看見他。

我起身走回店裡,在我的工具箱裡取出一根尚未安裝在錐子柄上的鞋針,然後回到店門口繼續坐著。說實話,我現在的心情是矛盾的。我挺喜歡看見邊城的,他如果能去上班的話,說明他的心情得到了緩解,我也就放心一些。矛盾的是,我又不希望他去上班,如果能夠藉由這個機會休息一段時間的話,對他也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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