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部承認,希望你們不要繼續調查了。
尤其是我的女兒,請不要再去找她,拜託你們。
誠如你們所見,我的個人財務陷入了困境,我需要錢,但是那個女人毫不鬆口,這成為我殺死她的導火索。你們認為我是個窮兇極惡之徒也無所謂,不過,寫自白書之前,我要澄清一點,我不是戀童癖,更不會傷害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們敢在這一點上做文章,或者對媒體透露出一丁點這樣的意思,我就將之前承認的一切全部翻供。
你們都知道我的病,搞不好起訴的證據還沒湊夠,我就一命嗚呼了。我是無所謂,不過估計你們上司的臉色不會好看。從這個角度說,你們的時間比我的更寶貴吧?
好了,以下是我的自白。
我和那個女人,是供養和被供養的關係。說我是那個被供養的人也可以,不過我也用男人的情義供養著她。
她是一個不能生育的女人,但我始終沒有拋棄她,這就是我說的男人的情義。更何況,這十幾年來,我付出的不見得就比她少。我確實是一事無成,還天天喝酒,但她除了每天待在黑屋子裡敲字,也沒做出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情嘛。她的那些文章,頂多也就是騙騙涉世未深的少女或者深居簡出的怨婦的眼淚。
上大學的時候,我和她是同班同學。雖然她因為漂亮又活潑而大受歡迎,但年輕時候的我也不乏吸引力。正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我沒花太多力氣就把她釣到手了。如果你問我,這個女人優越的家境是不是我追求她的原因,我只能說那算是加分項。雖然我覺得當個乘龍快婿也不錯,但那時候我好歹也是一個朝氣蓬勃的青年,還沒淪落到一心吃軟飯的地步。話說回來,「富家女」這三個字,本身就會激起男人征服的慾望吧。
本來,事情的進展一切順利。我們原本計劃畢業後先找份工作,等經濟基礎穩定了再結婚,沒想到她卻懷孕了。這絕對是我計劃之外的事情。朱鳳兒這個人很單純,對我也百依百順,我沒必要用這種下作的手段。
不用問就知道,這件事引起了朱鳳兒父母的強烈反對,那些有錢人的嘴臉在那時候表露無遺。老頭兒、老太太提出,如果我想和他們的女兒結婚,就要簽訂婚前協議。沒錯,就是你們看到的那份「不平等條約」。我知道他們打的是什麼算盤,因為怕被徵收遺產稅,他們打算逐步將個人資產轉移到獨生女兒名下,但不想白白便宜我這個外人。
這實在太侮辱人了,我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但是朱鳳兒離不開我,整天哭哭啼啼的。她對我說,她很抱歉,但能不能請我滿足一次老人家的心意,結婚以後我們立即把協議作廢,請我相信她。我思考再三,男人也應該能屈能伸,所以就答應了。我對朱鳳兒說:「夫妻應該彼此信任,我愛你,從沒想過有一天會和你離婚,所以根本不在意財產的事。」聽到這話,那個女人立刻傻乎乎地笑起來了。
然後我們就結婚了。坦白地講,看著她大腹便便的樣子我也於心不忍。
沒想到,結婚後的第一個月,那個女人流產了。然後在醫院做檢查的時候才發現,她的免疫系統天生有某種基因缺陷,這次流產以後,能夠再次懷孕的機率微乎其微。這件事給她造成了嚴重的打擊,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好天天催著她作廢婚前協議。而且,前面也說過,我的老丈人打算像螞蟻搬家一般將自己的財產轉移給我們,他如果發現婚前協議作廢,估計會不幹吧,或者這種轉移就會停止。所以,我只好耐著性子當個乖女婿。不管你們相不相信,在朱鳳兒心情低落的時候,我可是不離不棄地陪在她身邊呢。如果沒有我,她指不定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對娶了一個不能生育的女人這件事怎麼看?心裡肯定不爽呀,但我也有身為男人的準則,因為這種事情和女人離婚不符合這個準則。老實說吧,我對於生兒育女之事,也沒多大執念。
總之,我和朱鳳兒湊合著過日子,還算安穩。我和她很多時間都待在家裡。不是我不想去工作,她一天到晚埋頭寫她的書,也不管賣得好不好,我只能犧牲自己的青春,為她料理各種雜事。這麼說吧,靠著她爸媽在文化界的人情脈絡,她的書賣得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