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深夜的靈車賽

生屍之死 山口雅也 第2頁,共2頁

看不下去的哈斯博士終於挺身而出,制止了騷亂。

「約翰,住手,不能動手。你是因為剛死,才會這麼激動。這樣吧,你跟我到大理石鎮的醫療中心,讓我幫你診察一下,然後我們再好好聊聊。只要靜下心來討論,一定可以查明真相的。」

死者放開伊莎貝拉的肩膀,再度發狂。

「什麼?醫療中心?我不去!那種地方,我死都不去!」死者大聲喊著,並且突然朝門的方向跑去。好不容易站起來的特雷西又被他撞倒,再次屁股著地。死者瞪了瞪休息室裡站著發呆的眾人,跑出了房間,消失了。

特雷西坐在地上,語帶哽咽地把部下叫來,下達指令。

「福克斯!追上去——」等等,追什麼來著?猶豫了一下後,他把平時習慣說的「嫌疑犯」給改了,「追那位……被害人……」

2

「我死後,不希望任何人為我嘆氣。」車載電臺傳來羅伯特·普蘭特陰沉的歌聲,伴隨著讓人神經衰弱的吉他滑音。

加斯咂咂舌,wnew電臺偏好藍調音樂的dj又在播那種老到長苔蘚的歌曲了。聽這種東西,人都憂鬱起來了,就沒點勁爆的搖滾嗎?他開始換臺,不一會兒工夫,熱鬧的拍手聲和豪邁的薩克斯曲調響起。是加里·u.s.邦茲(gary·u.s.bonds)的《quartertothree》。這才對嘛,就聽這個wsqr電臺吧。年輕人一邊抽著香菸,一邊和著歌曲吹起了悅耳的口哨。

加斯的車正沿著一一三號公路往春田瀑布的方向開去。剛才他一直待在「十字路口咖啡館」跟比爾老爹閒聊,更早之前,他在大理石鎮甜甜圈店,與女服務員搭訕——一想到那件事,加斯就很鬱悶。虧他滿懷熱情地邀請,她就是不肯上車,寧願開自己的本田車回家。難得大爺我特地開了這麼炫酷的紫色龐蒂亞克火鳥來接她……都怪日本人太會推銷了,連這種鄉下地方的小女孩都買他們的玩具車來開。加斯憤憤不平地又咂咂舌。

說到鄉下,加斯又想起那件困擾他已久的事。他時常在想,自己是不是生錯了年代、生錯了地方?他應該生在熱情洋溢的五十年代,做一個時髦拉風的城市人才對。這樣的話,女孩子們肯定能理解他頹廢的生存之道,每天晚上都會過得像搖滾派對那麼愉快。

加斯想象著自己駕駛著粉紅色的豪華凱迪拉克的英姿,禁不住自我陶醉起來。引擎的排氣量是三百六十五立方英寸,車尾的流線型設計讓人聯想到優雅的美人魚。當然,附帶揚聲器的方向盤也是粉紅色的。加斯的幻想在不斷膨脹——在某個夏日黎明,一群膽小鬼還窩在被窩裡的時候,他駕駛著那輛車跟火箭幫首領和飆車族們展開決鬥。對了,他就像電影裡的詹姆斯·狄恩那樣……

突然,加斯從幻想中驚醒。

他注意到反方向車道遠處,有道光正逐漸朝自己逼近。在鄉下地方的偏僻公路上,這個時間幾乎是沒有車輛經過的。加斯有點好奇地盯著前方。逐漸逼近的光源越來越大,光圈瞬間罩住整片擋風玻璃,下一個瞬間,兩輛車已錯身而過。

加斯驚訝地扭過頭望著遠去的車輛。好快的速度,時速少說也有五十英里。兩車交錯的瞬間,加斯認出那是一輛黑色的林肯加長型豪華房車,同時也注意到車體側面眼熟的棺材標誌。

那輛車是從微笑墓園出來的靈車。

可是,這麼晚了,靈車開得那麼快,是有什麼急事嗎?

加斯還沒想到答案,前擋風玻璃又被晃眼的光線覆蓋,又有兩輛車跟他錯身而過。看著那兩輛相繼遠去的車子,加斯從駕駛座上跳了起來,罵出一連串髒話。其中一輛是他永遠無法忘記的粉紅色靈車,就是前幾天,那對讓加斯吃了悶虧、狂妄自大的朋克男女開的車。至於跟在粉色靈車後面的灰色轎車,雖然詳情他不是很清楚,不過他很確定,這幫傢伙正在上演一場公路追逐的好戲。

加斯得意地竊笑,感覺到體內的腎上腺素正在飆升。這鳥不生蛋的鄉村還不賴嘛!血脈賁張的小夥子心想。今晚本大爺會在這場賭上性命的賽車裡贏得勝利,和我的紫色龐蒂亞克一起,在這條「雷鳴道」上成為大英雄……

加斯未加思索便急踩剎車,在一一三號公路的「雷鳴道」上猛地掉了個頭。

3

當然,對福克斯來說,飆車是前所未有的經歷。他在家裡看過經典追車戲,比如史蒂夫·麥奎因(stevemcqueen)主演的《布利特》(bullitt)和吉恩·哈克曼(genehackman)的《法國販毒網》(thefrenchconnection),他一直以為美國探員一輩子至少要有一次那樣的經歷。不過,親身體驗過後,他覺得很奇怪。首先,他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在記憶中拼命搜尋那些熱愛飆車的鐵血神探的行動模式,想從中挑選適合自己的,但到了緊要關頭,卻又什麼都想不起來。在這種鄉下的筆直道路上,好像不可能發生什麼意想不到的偶發事件,為這場追逐戲畫上戲劇性的句點。

難道要一直這樣追下去嗎……

對,只要這樣做就行了。福克斯又突然想到經典追車戲。只要超過前面的兩輛車——朋克小子駕駛的搞笑粉紅色靈車和死掉的約翰·巴里科恩駕駛的真正靈車——再把方向盤打到底,用自己的車子代替柵欄擋住他們的去路就行了。這樣做的話,巴里科恩就非得停車不可,這場追逐戲也可以落幕了。其實就這麼簡單——只是那樣做需要一點勇氣罷了。

偏偏福克斯連這麼一點勇氣都沒有。不過,一向不懂得自我反省的他不會承認此事與自己的勇氣掛鉤,反倒在考量值不值得的問題。因為就算他真的完成如此危險的動作,也不可能像好萊塢明星那樣,得到大筆財富,住進豪宅。

福克斯嘆了口氣,稍稍把踩住油門的腳鬆開半英寸,並開始在心裡盤算:就把追捕失敗的罪責推給警車效能不佳好了。

就在這個時候,雷鳴般的引擎轟鳴聲從後方逼近,閃著紫色金光的龐蒂亞克火鳥超過了福克斯「效能不佳」的警車,直衝向前。

4

格林緊盯著前面那輛靈車的車尾,握緊方向盤。前方靈車的後門好像沒鎖好,劇烈地一開一合著,甚至隱約可見擺在後座上的桃花心木棺材。通常運送棺材時,會用釦子將其固定在托盤上,不過看起來這次釦子並沒扣上,隨著車子的晃動,棺材也劇烈地搖晃起來。

坐在副駕駛座的柴郡看著身後搖晃的棺材,說道:「哎呀呀,裡面要是躺著死人的話,怕不是要嚇得跳起來了!」

格林沒好氣地回答:「實際情況更奇怪啊,駕駛那輛靈車的傢伙就是個死人哪!」

還有,駕駛這輛靈車的人也是死人,格林在心裡偷偷說道。

約翰·巴里科恩從「黃金寢宮」跑出去的時候,最先行動起來的人又是格林。真是奇怪,比起那些碰到突發狀況便慌了手腳、只會像死人一樣站在原地發呆的活人,反倒是真正的「死人」格林要更靈活、更敏捷。大概是因為活人覺得追著死人跑很恐怖吧?但要死人去追自己的同類,就沒什麼好猶豫的了。約翰對於格林而言非但不恐怖,反而有種親切感。總之要先追上他,以身處同樣境遇的受害人身份跟他談談,這樣他就能明白自己不是孤單一人了。

跑出殯儀館大門的約翰直接往停車場衝去,鑽進一輛停在那裡的靈車。接著靈車就像脫韁的野馬一般立刻狂奔而出,捲起一陣塵土。看樣子,車鑰匙本來就插在車上。格林見狀,立刻跑到車輛調配室,從掛鉤上取下自己的車鑰匙。這個過程拖延的時間造成了此刻兩輛靈車之間的距離。再等隨後趕來的柴郡滑進副駕駛座,格林馬上把粉紅色的靈車開了出去。

一邊把油門踩到底,格林一邊想,要怎樣做才能讓前面的車停下來呢?真是傷腦筋。雖然在電視、電影裡看過無數次類似的場面,但真正遇上這樣的追車戲,卻不知該怎麼做了。格林看向後視鏡,幾乎跟他同時跑出房間的福克斯就跟在後面。那個人是如假包換的警察,把約翰的靈車攔下來,對他而言應該是小意思吧?然而,後照鏡裡的車頭燈始終與他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完全沒有要靠近的跡象。

格林不再指望福克斯了。然而,就在他放棄希望的一分鐘後,另一輛車以極快的速度超越了他駕駛的粉紅色靈車,揚長而去。

「哇,竟敢超過我們的粉紅子彈,挺厲害嘛!喂,格林,開快一點,把它超過去!快點兒!快點兒!」

柴郡興奮地在座位上又叫又跳。

「真是的,你的反應也太慢了吧!喂喂!我看,還是讓為了飆車而生的柴郡來開吧?換人,換人……」

「哇!笨蛋,別……」

在車子裡搶奪方向盤的兩人不久就發生了悲劇。過了很久之後,他們才知道超過他們的紫色快車的司機是誰。

5

「十字路口咖啡館」的老闆比爾站在店前的加油機旁,歪著腦袋,手上握著油槍前端的噴嘴。打從今天傍晚,油槍出油就怪怪的。剛才幫常客加斯加油的時候,加斯竟然開起了黃腔,說這堵住了的油槍就好比比爾的性生活,乏力而衰弱——這讓他大為沮喪。不過,或許正如加斯所說,加油機已經老了,不行了。畢竟,這傢伙已經在這個十字路口站了將近半世紀之久。

不過說歸說,比爾並不會因為這樣,就對宛如家人的加油機抱有半點同情心。機器也好,女人也罷,都要敲敲打打才會聽話,這是比爾一直奉守的信條。

比爾的另一個信條是「馬上行動」,於是他馬上開始猛敲擋油蓋,把扳機扣得咔嚓咔嚓響。終於,他把加油機惹毛了。蠢的是,他一邊扣扳機、敲擋油蓋,一邊還看著油槍的出油口,突然,汽油順利地噴了出來,淋得比爾滿臉都是,眼睛痛到不行。他下意識地向右仰,後腦勺卻猛地撞在計數儀的把手上,痛得他當場彎下腰來。

逃離比爾的凌虐、恢復了自由身的油槍進而朝店面瘋狂地噴起汽油,接著在慣性作用下摔向地面,出油口還在繼續噴汽油。轉眼間,汽油形成的水窪越來越大,在黑夜中慢慢形成一片黑色的海洋,漫過了店前方的一一三號公路……

接著,那片不吉利的黑色海洋碰到了幾分鐘前加斯丟在路旁的半截未熄滅的菸蒂,火勢滔天的結局或許是早已註定的。

6

人打從出生開始,每天都會死去一點。頭髮每天掉六十根;吃飯時,食物從腸壁通過,就會帶走七百億個細胞;三十歲後,神經細胞每年平均減少百分之一。除此之外,日復一日的憎恨、生氣、傷心,甚至愛,都會損耗我們的身體。細胞更是會因為有害的化學物質而遭到破壞。雖說人體體內的細胞總數有六十兆之多,但每二十四個小時就會有滿滿一碗的細胞死亡、消失。

站在殯儀館大廳發呆的特雷西正憂心忡忡地計算著,今晚所體驗到的恐懼和羞辱害他的胃壁細胞流失了多少,而他又朝死亡邁進了幾步?夜晚的冷空氣悄悄地從大門的縫隙鑽了進來。特雷斯撓了撓塞著衛生紙的鼻子,打了個冷戰,急忙取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擤起鼻涕。

「看來使用‘棺材裁判法’之後,案情反而陷入膠著了?」

特雷西轉頭尋找聲音的源頭,發現是哈斯博士站在那裡。其他人都縮在大廳角落,顯得惶惶不安,只有哈斯博士一個人神采奕奕,看起來挺開心的。

特雷西不太在意地反問道:「你說什麼?棺材裁判法?」

巴不得有人問的哈斯博士立刻賣弄起滿肚子的學問。

「是很久以前流行於歐洲的一種迷信說法,指的是讓死人自己來舉證誰是殺人兇手。先把嫌犯身上的衣服扒光,讓他靠近屍體,親吻上面的傷口。如果他是兇手的話,屍體的傷口就會冒出血來,如此就算罪證確鑿了。德國法學家米特埃斯所著的《德國法制史概述》裡就有提到。還有——對了,我想起來了,《尼貝龍根之歌》(nibelungenlied)裡,主角西格弗裡的葬禮上也有一幕,就是利用棺材裁判法讓兇手哈根現形的。」

「哦,是嗎?」特雷西沒好氣地說,「只要能把這起案件的兇手連同被害人一起逮捕歸案,不管是要我唱《尼伯龍根之歌》還是《懷念新奧爾良》,我都奉陪。」

「呵呵,火氣別這麼大嘛。我好歹也是個科學家,不會想用巫術來破案的。一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科學?科學真的能解決問題嗎?特雷西心想。藉由科學的診斷,特雷西確認約翰·巴里科恩已經死亡了。但他的屍體狀況還不是一下子就把科學推翻了?不但能爬起來活蹦亂跳,還順帶羞辱了特雷西……

「真像你所說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

「有的,而且還是非常科學的方法。」哈斯博士開心地說道。

看到他那麼自信,特雷西警官忍不住好奇地問道:「是什麼方法?」

「錄影帶。」

「錄影帶?」

「沒錯,命案現場的走廊上設有監控攝像頭,只要把監控影片調出來,就能知道案發時都有誰進出了太平間。來吧,讓我們看看兇手長什麼樣子吧……」

註釋:

英國重金屬樂團「齊柏林飛艇」(ledzepplin)的主唱。

火箭幫的典故出自美國電影《西區故事》(westsidestory)。

《雷鳴道》(thunderroad)是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springsteen)所作的歌曲,歌中詩化了美國國產車的形象。

《尼伯龍根之歌》並不是一首歌,而是著名的中世紀中古高地德語敘事詩,作者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