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處理感情問題也帶著律師本性:事先把所有風險明示、底線表明、責任撇清,免責宣告已經作出,剩下由對方做出選擇,自己承受後果。
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她,一上午,從震驚變成狂喜,但本來心裡也有氣,可半個月過去,時不時盤旋在他心中的,還是她的臉,像不安分的手指,撥他的心。
羅瑪轉身離開的背影分明帶著幾絲得意——他敏銳捕捉到韓蘇當時一閃而過的驚訝神情。頗為慶幸自己好歹也算是觸動了人家心絃?
只可惜韓蘇驚訝的點僅在於:這年頭的小孩,膽子真大。
韓蘇自工作來一心撲在事業上,日常生活大多兩點一線,除了工作上遇到的,幾乎沒再認識過新的人。來來回回的專案上對她產生過好感的優質男士不是沒有,只可惜平日雷厲風行慣了,一旦工作撕逼起來,霎時讓所有曖昧退避三舍,旖旎消散。哪怕alex這樣的花花公子,百花叢中過,對韓蘇也依然是保持可遠觀而不敢褻玩的敬重姿態,來香港後,也就偶爾在高鵬面前像個風情的女人——歸根結底,還是為了專案。一旦專案到手,韓蘇對高鵬立刻恢復畢恭畢敬,只當神龕供著。
這麼多年來,真正從韓蘇身上體會到「眉來眼去」滋味的,竟只有羅瑪一個。即便不知道這些背景,單單酒吧初遇後再在印刷商相逢,在二十歲的羅瑪看來,可不就是上天安排的緣分?他為此特地找了個由頭,在午餐時與自己上司打聽,「choco姐,我發現咱專案上除了你,還有好多美女啊?」
印刷商午餐是統一訂的外賣,在茶水間設定簡單的食堂,這次選的餐廳是中環附近的三希樓。慣常印刷商提供的餐飲質量頗高,只可惜人在印刷商的巨大壓力,再好吃的東西都味同嚼蠟。
「哈?」choco正低頭趁午餐時刻抓緊時間刷朋友圈,被這麼一問,半抬了頭看他,就見坐在身邊的羅瑪眼睛直勾勾看著剛進茶水間的韓蘇,毫不避諱,連脖子都隨著人身影轉。她瞬間明白了,一笑,拍他肩提醒:「哎哎,注意點!」又沒忍住八卦起來,「你喜歡這款啊?」
羅瑪剛進他們所實習時就引起了團隊律師的一波關注:c所是老牌律所,一般招收的實習生非清北人政研究生不要,羅瑪卻只是本科生在讀。大家也心知肚明,除了個人實力之外,想必也是「上面有人」——與哪位大合夥人或所內大客戶高管沾親帶故。好在ipo業務大部分是細緻活,對實習生的法律功底要求不高,羅瑪做事認真負責不說,偏偏又有一副好皮囊,臉上總掛著笑,嘴甜又能哄姐姐們開心,是以實習不到半月就升級成了「團寵」。
聽了上司的問題,羅瑪這才戀戀不捨收了目光,回答倒也坦誠:「是啊。」
只兩個字,平日笑得玩世不恭的男孩竟莫名紅了脖子,趕緊低頭大口吞飯,嚼了一會兒,又像想到什麼,嘴角泛了憨笑。
choco一見這春心萌動的樣子心裡發毛,趕緊提醒他:「想想就行,這可是有名的美羅剎,打她主意的不少,不過合作一陣之後都敬而遠之了。我勸你最好夾緊尾巴,免得死無全屍!」
只可惜羅瑪關注的重點清奇,聽了一番警世恆言竟頗為驚喜地得出結論:「所以她還單身?!」
choco差點翻了白眼,懶了心思,重新拿起手機一邊刷朋友圈一邊回答:「對,單身!你要是喜歡找虐又玩得轉姐弟戀,就上唄。」
羅瑪聽出了上司口中的敷衍,彎了彎嘴角一笑,接著說:「那姐弟戀我可玩不轉!所以姐教教我唄——你們這些長得好看又有事業的姑娘,都喜歡什麼樣的人呀?」
問著問題還不忘夸人。choco看出了這小孩把戲,但仍被哄得開心,放下手機瞪了他一眼,當真認認真真教育他:「首先,成年人的這碼事你得先明白一個前提:伴侶只有一個,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把這個配額留給自己喜歡的人。喜不喜歡對很多人而言沒那麼重要。但如果你一定要問人會喜歡什麼樣的,我覺得……沒有人不會喜歡能常常讓自己笑的那個人吧?」
這個答案算是給了羅瑪一劑強心針——如果女人都喜歡會讓自己開心的,那韓蘇是有可能喜歡上自己的吧?畢竟,他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想到之前團隊一個姐姐的說法:他長這麼一張臉,是個女人見到,都會開心。
想到這,他臉上泛了幾絲輕鬆,又忍不住八卦,問:「那咱姐夫,是能常常逗你開心的嗎?」
沒想到choco一笑答:「是啊,他天津人,以前是個相聲演員…」
羅瑪一愣,又聽她提了丈夫就習慣性開啟了甜蜜的抱怨模式:「可惜後來他覺得說相聲不掙錢,跑去搞了個樂隊…現在我得努力掙錢養他,其實我們應該也算是姐弟戀?他比我還小一歲…」
「所以…姐你不會在意物件比你年輕,收入不及你?只要他能哄你開心就行?」羅瑪猶猶豫豫問出了最擔心的問題。在發現韓蘇是專案上的主導律師時,心中不是沒有打過退堂鼓,他在上午特地抽空重新翻了一遍專案上發件人為「han,su」人的郵件以及附件——做事認真、嚴謹、專業紮實,簡明又犀利,對於客戶利益寸步不讓。從業務層面上,他對她只有頂禮膜拜的資格。若真想做個好律師,他對她應該摒棄所有的雜念,恭恭敬敬向她請教學習,把她當成職業道路上最純潔的榜樣。
可心裡無可抑制地總會想起她在酒吧裡時的那雙眼睛與那時神色,直勾勾半眯著眸子看著他,危險而誘惑,讓他身上被注視到的每一寸像被淺淺的火舌烤炙著,是叫他坐立不安的撩。而世間情動,不過是失控——任何稍微理智一點的實習生,都不會選擇在印刷商這個階段去追求同專案的資深律師。只可惜理智向來喜歡對愛情繳械投降。
午餐最後,choco的答案著實鼓勵了羅瑪,她回答:「對啊,只要能哄我開心、對我好,我當然不介意另一半收入比我低,或者比我幼稚比我年輕啊。找物件,不就是要讓自己開心嗎?」
「行!」
choco看了眼羅瑪打了雞血一般回到自己工位上背影,低頭決定在下午開工前刷完最後的朋友圈,連她自己都沒意識到,她忘記對羅瑪明說的最後一句話是——
「畢竟,我家又不缺錢。」
韓蘇離開工位的時候已經將近兩點,實習生的收工時間以律師為準,choco收工更早一些,走的時候特地與羅瑪打了個招呼示意他可以回酒店休息了,卻見他只對自己點點頭,又低頭繼續看之前的專案檔案,時不時用眼風飄著還在忙碌的韓蘇,心裡好笑,不再管他。
羅瑪一看韓蘇收拾電腦,立刻風捲殘雲將桌面上的檔案與電腦隨意一兜,背了包衝到門口就摁了電梯,幾分鐘後,守在大門的羅瑪如願等到了韓蘇。
像第一次像她要微信一樣不好意思又緊張,雙肩包背在身後,一手虛握成拳抵著嘴,清了清嗓子,開口:「我送你回家。」
儘可能不容拒絕的語調。
沒想到韓蘇這回連驚訝都沒有了,只揚揚眉毛說:「好啊。你去攔輛車。澳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