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多情

半熟男女 柳翠虎 第1頁,共2頁

從經濟學的角度上看,一個男的會不會對一個女的認真,取決於那個女人的稀缺性——當她越容易被得到,就越不會被珍惜。

兩人的晚餐選在金鐘道太古廣場的lumi。何知南選的地,兩人只點了一份煎三文魚、焗蛋、兩杯鮮榨果汁和一角栗子蛋糕。

點完菜何知南頗為輕鬆和韓蘇說:我特喜歡和女生一起吃晚餐,你知道為什麼嗎?

韓蘇側頭問:因為吃得少?

何知南一愣,大笑起來:「你怎麼知道?!女生吃飯只點飲料、甜點、沙拉還有蛋白質就行,永遠清清爽爽。不需要主食!仙女約在一起吃飯從來不是為了吃飽的,而是為了聊天。」然後又皺了眉頭嫌棄,「和男生在一起就不行,他們總想著要吃飽,大口吃肉、大口吃面,點一堆主食就擔心你吃不飽。你覺得,現代城裡人哪有吃不飽的嗎?」

韓蘇也笑了。她對食物沒有熱愛,除了回家時候吃媽媽做的菜,大部分時候,食物對她而言就像是維持身體機能,咀嚼入腹就行。

何知南又嘰嘰咕咕對韓蘇扯了一大堆,然後反問:「你怎麼不怎麼說話呀?今天心情不好?」

韓蘇哭笑不得起來,她確實是心情不好,但不願說自己太多,只是反問:心情應該不好的好像應該是你才對?高鵬都和emily暗度陳倉了,你來找我吃飯,就扯些有的沒的?

何知南果然低落了神色,撇了撇嘴說:「我也哭也哭過了啊,還能怎麼辦?我前幾天還查了一本戀愛攻略,說男友如果出軌了,你千萬別擱他面前鬧,越鬧他越煩心。如果你真想永遠和他在一起,你得鎮定些,知己知彼——比如現在,我來問問你,憑你的瞭解,覺得高鵬會對emily認真嗎?」

韓蘇搖頭說我不知道,但從經濟學的角度上看,一個男的會不會對一個女的認真,取決於那個女人的稀缺性——當她越容易被得到,就越不會被珍惜。

接著韓蘇及時閉了嘴,她沒說她曾苦心勸emily對高鵬要自重且慎重,結果人家聽不進去不說,揹著自己衝鋒陷陣獻了身,還把她的好心當成了假想敵,假模假式落了一個耳環在床上,玩最低劣的栽贓遊戲。現在emily已經好久不再來找自己,如今韓蘇與何知南面對面坐在一起,竟然還真應了那句: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何知南聽了點頭讚歎說有道理啊,其實我也這麼覺得的!所以這個emily已經徹底沒有上位的可能性了!炮友就炮友吧,高鵬玩膩了就行。

話裡還帶著幾分慶幸,韓蘇差點被果汁嗆到問:「你到底愛不愛高鵬?」

愛啊,何知南脫口而出——現在這個世界上還有比高鵬更值得我愛的男人了嗎?

「我來香港才發現了,高鵬現在這樣,打他主意的小姑娘可不少!我應該大氣一些,你知道吧,端出正室範兒。雖然他昨晚和emily他們出去玩了,可還是不到兩點就回來了。你猜他回來後和我說什麼?」何知南笑著露出兩顆小梨渦,十分滿意:「他醉醺醺地對我說:知南,這些人翻來覆去就是那麼回事,挺無聊的,我希望這個世界上應該有一點點真心。於是我那時候趕緊抬頭告訴他,高鵬我是真心愛你的。他點了點頭,把我抱在懷裡,說……」

「我也是?」

何知南一笑,低頭用叉子叉了一口蛋糕,沒看韓蘇,點點頭說,嘿嘿,差不多。

——當時高鵬說的其實是:南南,謝謝你。

用「謝謝你」回應「我愛你」,簡直比「對不起」還殘忍。但又怎麼樣呢?只要高鵬還是抱著她,只要高鵬沒說我不愛你,何知南想,都是能證明他還是愛自己的。他曾在中秋離開北京時,在機場抱著她深情地說:「我愛你。」幾個月過去了,這句話雖然沒有再次被更新,但也,還沒有被收回。

現實是,當一個女人甘願在一段愛情裡繼續,哪怕另一半待自己再苛刻,她也總能輕易找到千百個理由堅持下去。

韓蘇與何知南吃完飯不久就接到了高鵬的電話。她當時人在地鐵裡,看到來電顯示是高鵬,立刻挺直了背正襟危坐起來:「嗨,專案上出事了?」

高鵬那一端卻是調笑的語氣:「這麼嚴肅?沒事,不是公事,南南今晚找你吃飯了?」

韓蘇一愣,下意識是:沒事為什麼要打電話?但嘴上仍是恭恭敬敬回覆:「是的,她有一些心事。好像是關於你和emily……」

「不是!」高鵬突然著急了一般,立刻截斷韓蘇的對話:「我和emily不是你想的那樣,是……是……」竟然有些慌張起來。

韓蘇更是詫異,緩緩接話:「你不用著急,知南說如果你沒有對emily認真,她就不會介意。」

高鵬趕緊賭咒發誓:「我保證,我和她只是逢場作戲,就是玩伴!韓蘇,你…你要相信我!」

韓蘇覺得這話簡直有些莫名其妙了,笑起來:「得要知南相信才管用啊,這話你得對她說。」想了想,又認真開口,「我覺得這次我們之前的計劃還是有效,你看,知南現在對你很上心。所以,嗯,你是不是也應該對她認真一些?別和其他人再有混亂的關係……」

「沒有混亂關係!!我、我很專一的其實…」又是解釋,高鵬覺得自己少有那麼失態了,他難得有機會直接打電話給她,想了好久的藉口,卻被她這麼一攪和,半晌才想起了這次電話的目的,沉了沉嗓音——「對了,不說我了,那個,我聽說胡律師要調去北京了?」

韓蘇一怔,半晌才答了一個:「連你都聽說了……看來……是真的了。」

胡律師是韓蘇團隊的合夥人,直系老闆。

律所尤其是外資律所,基本是團隊制,由合夥人全權招募律師、組建團隊並承擔人員成本。因此,律師雖然與律所簽訂合同,但卻是完全是以合夥人為中心,基本上一個合夥人跳槽,她/他團隊的骨幹律師必然會跟著抱團一起離開。而今天韓蘇上班的時候,就聽說自己的合夥人胡律師馬上要去s所的北京辦公室了,理由匪夷所思又情有可原:胡律師的女兒不願意長期見不到媽媽,日日在影片電話裡哭鬧,胡律師不得已,決定立刻請纓調回北京辦公室。

「胡律師沒和你說嗎?」高鵬問。

韓蘇搖搖頭,才想起高鵬看不到,輕聲回答:「還沒呢。」大概是今天一整天沮喪又擔心的全部理由:一旦合夥人要調回北京辦公室,必然會逐一找骨幹成員談話,詢問去留。若願意跟隨去北京則最好,倘若選擇留在香港,必然只會被日益邊緣化,失去被栽培、進一步發展的可能。可韓蘇得知胡律師要去北京這一事實,現階段,都是源於小道訊息——胡律師尚且未找自己談過。

韓蘇略微失落的語氣讓高鵬忍不住嘴角彎彎,趕緊說:「韓蘇,你幫我了我那麼多忙,我還沒來得急謝謝你呢。這回這事兒,我一定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