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兩個人買單之後,那邊銷售的也有已經把衣服包裝好了。看到李巖真的買單了,陶琳多少有點不是滋味,只能在心裡安慰自己:他們肯定是打腫臉來充胖子,用了一兩年的積蓄來撐場面……戲已經演完了,對於李巖來說,這是非常順利的,不僅僅幫黃櫻挑選到了合適的衣服,連勸說黃櫻買貴一點的衣服的話都免了。也讓這個想要壓著黃櫻裝逼的陶琳沒有得意到最後,算是替黃櫻出了一口氣。不過那個陶琳的男朋友,應該也是消費得起的,最多隻是心疼吧,便宜的就是店家了。
再繼續下去也沒意思,如果不是這個陶琳一再的想要讓黃櫻出醜、下不了臺,他也懶得和她鬥氣,更加不會無聊的和他們繼續的玩砸錢比富的遊戲。
而陶琳的男朋友,付出了一筆意外的支出後,肉疼之下,也沒有興趣再陪著她玩下去了。陶琳本想再接再厲,已經充了一次胖子,臉再怎麼打也腫不起來了,只要再來一次,他們就沒錢買單了!但她也不是無腦的人,被拖累了付出幾萬塊之後,她實在沒膽繼續慫恿男友出錢了。這個場子,只能以後再找回來了。
都沒有繼續一起的興趣,自然出了店門就各分東西了。而他們本來就不是一個方向過來的,也不需要刻意的迴避。
走了一段路,黃櫻都沒有說話,她緊緊的抱著一個袋子,裡面裝著另外一件衣服,而她的舊衣服包起來之後,現在被李巖提著。
看她似乎怕被人搶走似的,而且走路也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一般,李巖估計她是有生以來頭一次穿這麼貴的衣服、生怕弄壞了,這讓他有點唏噓和心疼。
「不用怕,沒有人會搶你的衣服,穿在身上的衣服,就更加不用緊張了。」李巖以不會被路人聽到的聲音安慰她。
黃櫻有點不好意思的鬆了一點手,又小聲的說:「難說啊。這街上人來人往的,萬一有人瞄準了我們從那店裡出來,搶去了就虧大了。你還說呢,我的緊張還不是你弄出來的?一萬多塊錢的衣服,隨便刮破了一點,就等於我掉了一件衣服!」
李巖莞爾,舉了舉手裡的袋子:「你隨便一件衣服,都保護得那麼好。穿了幾年也只是洗舊了,沒有弄破,新衣服怎麼會弄破呢?只要按照你自己的習慣就好了,太在意的話,反而容易出問題。」
「才不是呢!便宜的破了也不心疼,這要出一點問題就虧大了。」黃櫻聳聳肩。事實上,因為家庭條件較為拮据的問題,母親要供姐弟倆上學,買新衣服的機會並不多,她一向是非常小心,即便是便宜的衣服,弄破了也會心疼,那種小心是融入了生活之中的。
「你有沒有看過駭客帝國?」
「哈?」
「主角去見先知的時候,先知隨口說了一句,說花瓶的事情,沒關係。主角覺得奇怪,說什麼花瓶的事?然後轉身左右看,結果不小心碰到了邊上花瓶裡的花,從而讓花瓶掉下來摔碎了。然後主角道歉,先知說我已經講過沒關係了。」
黃櫻睜大了眼睛,不明白自己緊張身上的衣服,跟李巖講述的電影橋段有什麼關係。難道是想要先跟我說弄壞了也沒關係?
李巖繼續說道:「主角問先知,你是怎麼知道這些的?先知說了一句有意思的話,讓你更覺得困惑的是……如果我什麼都不說,你是否還會打碎花瓶?」
黃櫻有點困惑,但還是舉一反三:「你的意思是……我越是小心、緊張它,反而越是容易出問題?」
「有可能!你原本對衣服的愛惜,除了跟你的姓格、生活環境有關外,也早已經是融入生活的一種習慣。可你現在不再是一種習慣,而是小心翼翼的對待,反而可能會因為過於關注而出現意外失誤,從而出現問題。這跟有些人越是在乎總要比賽的結果,越是容易發揮失常一個道理。緊張會產生壓力的。」李巖微笑說道。
黃櫻想了一下,點了點頭,雖然她還是無法一下子放開,但至少不會像剛剛那樣緊張了,剛剛她的感覺,就好像身上穿著的是人民幣衣服,隨便一陣風颳過來,都可能會颳走幾張似的。
「謝謝你。」
「謝什麼?我們之間還需要說謝謝嗎?」李巖笑了笑。
黃櫻搖搖頭:「我不是因為你送我衣服謝你,是因為你……在別人面前維護我。」
「我不是維護,我是要保護你,不能讓別人欺負你!你也要多一點自我保護,別太逆來順受了。」李巖認真的說。
「可是……我覺得那也沒什麼,忍一下就過去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不能強求別人都和自己一樣。我們看不慣陶琳,但也不用跟她正面慪氣呀。」她小聲的說出自己的看法。「再說,我也習慣了,不會覺得太難受。」
「就因為你習慣了!你沒脾氣,就會被她們持續的欺負,也會人讓她以這樣的態度對其他人,這是一種縱容!讓陶琳這樣的人,變得更囂張、以後可能會吃大虧,也讓其他可能的無助同學受到這樣的待遇。」
「呃……」黃櫻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以前都是想著凡事忍讓,退一步海闊天空,難道真的是縱容了?
「這個問題,必須儘量的改,要注意力。你現在怎麼說也是保安公司的人,這都被人欺負,誰還會信任公司?」
見李巖從各方面教育自己,為的是不希望自己吃虧,雖然她的姓格是不容易改變的,但不想他擔心,還是乖乖的答應了。
兩個人邊走邊聊,黃櫻講述了一下以前讀書的事情,包括那個雖然是同學、但關係一般的陶琳。
李巖聽到她這麼說,放心了下來,但還是提醒她別跟陶琳多來往,以免被她帶壞了。
黃櫻不知道他指的是陶琳討好男人方面的開放,以為是他不喜歡陶琳今天那樣的姓格,她也不喜歡,也是認真的答應了。
……由於先被單價一萬多的兩件衣服刺激到了,後來逛街李巖再為她買了標價幾百塊的褲子、鞋子之類,黃櫻都沒有太大的抗拒。要是先買這些的話,她或許也會嫌貴的。
而李巖原本只是想著給黃櫻添置一點衣物,經過陶琳的事情,讓他知道黃櫻一直並沒有多少衣服,很多能穿的衣服都是穿幾年。這讓他想起了黃櫻的弟弟,雖然做母親的可能會更疼愛一點幼兒,黃櫻身為姐姐也一向關心弟弟。不過她弟弟李巖也見過幾次,這個年紀的男孩子裡面,也是比較懂事的,想來也不會太多的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