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浩南哥在舊樓養傷的時候,在樓梯扶手下、樓道消防箱等地方都沾綁、放置著砍刀,後來仇家帶人殺過來撤退時,沿途都能有替換的兵器。
由此可見,出來混,想要不被砍死、射殺,是必須要做好充足退路準備的。李巖今晚無疑也是一場戰爭,一場沒有硝煙、血腥的戰爭。下午他除了熟悉環境,就是把來的時候買好的一些物品道具,在不同的地方藏好。
別人來音樂廳,都是穿得很隆重、正式,李巖則穿著的是一件最不顯眼的t恤,也正因為如此,在沒有拿出一疊vip門票前,會被誤認為想要混進去聽音樂會的人。他的目的,其實就是不想要太醒目了,而除了衣服之外,他準備的道具,就包括帽子和眼鏡!
跟黃櫻分開之後,他已經從藏好的地方取了一頂鴨舌帽戴上,在出去的時候,又戴了一個墨鏡。
在外面的前廳,已經趕到的鬱小滴,正一邊觀賞著海報,一邊尋找著李巖的身影。
「小姐一個人嗎?要我陪你嗎?」
聽到一個粗重的聲音在邊上傳來,鬱小滴厭惡的皺起眉頭,不耐煩的說:「滾一邊去!」
李巖笑道:「真的滾?」
「李巖?」鬱小滴忙轉頭,然後驚訝的看著他:「大叔,真的是你嗎?」
剛剛正是他變著嗓音逗她,而見到李巖帶著鴨舌帽、墨鏡,鬱小滴覺得非常有趣,仔細的觀察了一番,笑眯眯的評價了起來:「不錯嘛,大叔,這樣很酷哦!更有魅力了。」
說著過來挽住李巖的手臂,又笑嘻嘻的說:「很好,讓我覺得倍兒有面子,甚至擔心你被人搶走了,不過……」
李巖趁她注意力轉移了,順勢帶著她往入口走,以免耽誤時間太多。「不過什麼?」
「嘻嘻……不過你是來音樂廳耶!這不是去酒吧、不是去看演唱會、更不是去跳舞,這樣顯得是故意裝酷,而且是很不合場所的裝酷……」她覺得非常好笑,不過她是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來音樂廳,聽的是音樂,那是耳朵聽,又不是衣服、造型聽,幹嘛非要衣著隆重、一本正經?
「咳……咳……大叔今天就是想要裝酷……」李巖雖然有點尷尬,說的卻是實話,只有這樣特殊的造型,才能有所區別、不會被其他人遠遠的發現啊。
帶著鬱小滴進入後,他也小心的閃避著黃櫻的視線,帶著她來到了兩個人的座位。
入座之後,鬱小滴已經嘰嘰喳喳的繼續評論他今天的造型,對她來說,聽音樂會是其次,和李巖來聽,才是重點。
在陪同了她一會兒之後,李巖計算著時間快到了,又把剛才跟黃櫻的的話重複了一遍。
鬱小滴呆了一下,「原來是這樣啊……你能這樣為我,我更高興。沒關係,你忙吧……」(天堂羽:有讀者反應鬱小滴知道李巖住別墅?沒有寫啊,兩人只是在通往一個別墅區的路上認識的,鬱小滴也只是曾經放話要一戶戶找過去,讓李巖自己出來了。那是有公車通過的地方,當然不會是隻有別墅的死路。)在和她分開之後,李巖又出去了,換下帽子,加了一件襯衫,釦子不繫,還翻起領子,然後再出去了。
有著強大氣場、魅力無敵的火辣女王溫倩怡,還是一貫的顯眼。李巖快步的出現在了她的面前,對她眨眨眼,「怎麼樣?潮吧?」
看著這個鑽出來的囧哥,聽到聲音溫倩怡才認出是李巖,看著他翻起領子、將臉都遮住幫邊的模樣,不由得噗哧一笑。
「嗯!真潮,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巖哥您這造型,就是潮爆了的時尚達人了!」說到最後,她自己都忍俊不禁。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