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瑞秋的格林童話

520公寓。

回去的路上,莫妮卡威脅亞當和菲比不準將這件囧事說出來。

結果嘛。

自然是都知道了。

於是,又是一場笑鬧。

男生和女生的態度完全不一樣。

錢德勒、喬伊他們一個勁的恥笑莫妮卡連這都看不出來。

菲比、瑞秋則是安慰莫妮卡並痛斥渣男的無恥手段。

「亞當,幫我看看,這樣寫可以嗎?」

瑞秋逃婚後,先是找老爸解釋,然後又找了前未婚夫解釋,都以失敗告終,最後在莫妮卡他們的勸說下,留了下來,準備做一個喜聞樂見的獨立女性。

然後發現除了她,所有人都有所謂的工作,他們都要靠工作才能吃飯購物,這讓她感覺很新奇,想要嘗試找工作獨立養活自己。

而因為亞當的存在,她第一個念頭就是學亞當寫小說。

話說,她是劉備的忠誠粉絲,看過諾拉·賓的所有書,當年在看到諾拉寫的《爽在午夜》時,她滿腦子都是要當一個作家。

不過從前在醫生老爸的嬌養下,她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逝。

如今,生活所迫,身邊又有亞當這個知名作家的成功範例,找工作當咖啡館服務生什麼的,根本不存在的。

作家,有名有錢有地位,一點也不比時尚達人差,完全襯得上她的身份。

她,瑞秋·格林,當然要和偶像諾拉·賓一樣,成為一個全世界聞名的女作家,她要寫出她自己的‘格林童話’,想想都讓她激動啊。

一切開頭難。

她請教亞當。

亞當問她準備寫什麼型別的小說。

她想了想,不出意外,她想寫她最喜歡看的那一類,也就是亞當作家路上的貴人諾拉·賓的顏色小說。

這絕對不是開玩笑的,她是真的很喜歡這類小說,未來還被喬伊從枕頭下翻出來過。

要知道,像她這個等級的美女,只要她想,難道她會缺實戰嗎?

在不缺實戰的狀態下,還抱著這種書看,不是真愛是什麼?

於是,亞當將諾拉總結的寫顏色小說的精髓告訴了瑞秋。

瑞秋如獲至寶,開始窩在公寓進行創作了。

「這麼快?」

亞當接過稿紙,數了數,密密麻麻十幾頁,不由驚訝道。

要知道,從瑞秋產生這個念頭到現在,二十四小時都沒有啊。

興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師!

「瑞秋寫小說了?」

莫妮卡等人一聽,立刻將被騙泡這一節給拋掉,齊齊湊過來,和亞當一起看了起來。

「omg!」

莫妮卡驚呼道:「瑞秋,我記得你不是說要寫屬於自己的格林童話嗎?你確定這是童話?」

「你沒看錯。」

亞當一邊看著瑞秋的大作,一邊笑著解釋道:「如果你看過原版格林童話,你就不會奇怪了。」

「不可能!」

「這怎麼能一樣呢?」

莫妮卡和菲比不敢置信的叫道。

喬伊莫名其妙。

讀過大學很有文化的錢德勒和羅斯,則是露出會意的笑容。

格林童話是不斷修訂的,慢慢發展成現在的‘童話’,可‘童話裡’都是騙人的,原版童話妥妥的暗黑風格,很yellow很暴力的那種,和瑞秋寫的小說一樣,都是十八禁。

「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