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賣了個關子:「只有當我知道你的秘密以後,我才能告訴你遇到了什麼。」
「夠了,我沒有故意要向你隱瞞,也不要和我談什麼條件,我本來就什麼都不知道。」
「不,你應該想起來了,想起來了。」
他就像個偏執狂!靠近我不斷嘟囔,好像只要他說我想起來了,我就會想起來似的。
忽然,我發覺情況有些不妙,在高高的黑夜懸崖上,他們三個人已把我包圍了。而背後就是萬丈深淵,只要往後再退半步,便會墜入數十米之下的大海。
陸海空、嚴寒、方小案——月光下這三個人的臉,都如同野獸般可怕,他們喪失了理智,步步向我逼近,是要強迫我說出秘密,還是要把我推入地獄?
深夜的大海依舊呼嘯,我的心跳幾乎要停止了,已經與死神擦肩而過一次,不想再接近第二次了。
「你們看!」
我急中生智指了指後面,就在他們回頭看的瞬間,飛快地從陸海空與嚴寒之間穿了過去。
一陣海風吹到後腦勺,身後傳來他們追趕的聲音。我撒開腿向度假村狂奔,反正朝有光的地方跑就沒錯。
終於衝到了度假村,我也不敢回自己房間,生怕再被他們三個追上。正好有同事在會議室打牌,我佯裝打牌走進去,他們就不敢再進來抓我了。
第二天,我們結束了這次培訓,一起坐船離開海島。一路上陸海空都沒說話,鐵青著臉面對大海,嚴寒與方小案則不時看著我。而我大大提高了警惕,不給他們任何可乘之機。
回來以後,陸海空私下向我道歉過一次,我接受了他的道歉,並請他不要再騷擾我了。但沒過幾天,他又開始追問我的過去,甚至有幾次偷偷跟蹤我,被我發現以後差點打了他——這些情況在陸海空自殺以後,我都告訴了警察,不知能否有一點作用?
現在,又看到了嚴寒與方小案,他們兩個人最近形影不離,不時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就像兩隻整天擔心老鷹的田鼠。
我斷定他們與陸海空是一夥的,三個人合謀要得到我身上的秘密,但陸海空的死一定讓他們非常恐懼,或許應了那句古語: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下班後疲倦地擠進地鐵,不再注意襯衫領口與頭髮,沒被擠成人肉罐頭已屬走運。在擁擠的男男女女中間,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個盲姑娘。
經常在這個時間的地鐵裡看到她。
她看起來二十多歲,坐在我對面,閉著雙眼,手握導盲杖。無論多麼嘈雜,她都能準確找到車門,人們會給她讓路和讓座。我緊握拉環支撐身體,以此抗衡一個重達三百斤的女人對我後背的擠壓,更不能讓那肥厚的身軀靠近盲姑娘,以免三百斤沒站穩一屁股坐下來。
喧鬧噪熱的車廂裡,只有盲姑娘保持安靜,身子挺得筆直,導盲杖收在懷裡。她的皮膚白得近乎透明,整體來看很漂亮,特別是臉頰的輪廓,分外清晰與標緻。我的煩躁漸漸消失,想象她睜開眼睛的模樣——假設她不是盲人,應該是一雙多麼美麗的眼睛?
可惜是個盲人。
走出地鐵站,迎面過來一對年輕男女,面對著我視若無睹地接吻。我羞澀地躲開,去了附近一家小飯店。昨晚從中學時代的通訊簿裡,找到最要好的一個同學——我迫切地需要了解自己,瞭解更多真實的過去。父母無法真正瞭解我,尤其青春年少的時代,每個孩子都有叛逆,藏著許多秘密,只有最要好的同學才能分享。
「高能,認不出我了嗎?」
我愣了一下,對方看起來比我略矮,相貌也無甚出眾之處——他就是我最要好的中學同學?可我連一丁點故人重逢的感覺都沒有。
「哎呀,我是唐僧啊!」
他說著一把將我拉到座位上,但我疑惑地問:「你不是唐宏嗎?」
「天哪,連我的綽號都忘了?還說是什麼好兄弟呢!」他已經把菜全點上來了,給我倒了一杯啤酒,「高能,你可要自罰一杯哦!你看這個飯店,和十年前沒什麼變化,我們暑假常偷偷跑來點兩個小菜,用光了一個禮拜的零花錢。你不會裝糊塗吧?就算我被燒成灰,你都不會忘記我的——自從當年看了《大話西遊》,大家就一直管我叫唐僧了。」
我已絲毫不懷疑他的綽號了,果然滿嘴廢話喋喋不休,就連長相都與羅家英有幾分神似。
「怎麼還不說話?那麼多年沒聯絡了,虧得你給我打電話,還想得起老兄弟,我都感動得要掉眼淚拉!」他說著就自己喝了一大口啤酒,「你是怎麼了,跟你說話一點反應都沒有,難道得了失記症?」
知道他在和我開玩笑,卻正好說對了:「一點都沒錯——失記症,我確實得了失記症。」
我把一年半前出車禍的經歷告訴了他,唐僧目瞪口呆了半晌才恢復多嘴功能:「真丟失了記憶?再也不記得我了?所以來找我想弄清楚以前?」
「是,你說說,我的過去是怎樣一個人?」
「說句實話,高能,以前你很平淡,就像一張白紙,在班級裡從不顯山露水,不像我整天咋咋呼呼的。」
「我就是那個最不起眼的?最容易被遺忘的那個人?」
其實,我多麼渴望唐僧能說出些駭人聽聞的時間,比如打架鬥毆或者遇到過死人之類的,哪怕是為了某個女孩和人反目成仇也可以——然而我比我想象中還要平庸。
「差不多吧。」唐僧停頓了一下,「實際上你只有我這麼一個朋友。」
「我在中學裡談過戀愛嗎?」
唐僧擰起眉頭:「說了別不開心,兄弟,那時候你沒有女人緣,也很少有女生注意你。不過,你還是暗戀過的。」
「誰?」
這是今晚我唯一的興奮點。
「馬小悅。」唐僧注意看我的表情,「你還記得嗎?」
「不,我不記得了。」
「她是我們的班長兼班花,當年也算大美女了。馬小悅學習好人又漂亮,自然有許多男生追她。但她誰都瞧不上眼,沒人能贏得她的芳心,是最難啃的骨頭。你從來不敢表白,只在心裡默默地喜歡,有時還拖我去跟蹤她。」
「那她就是我目前唯一知道的曾經喜歡過的女子?」
唐僧突然露出曖昧的表情:「高能,半年前的同學聚會上,聽說馬小悅現在還沒結婚,你要不要去聯絡她呢?」
「不,我再也不敢想了。」
我決然地搖搖頭,心底莫名悲哀。
回到家沒和父母說話,立即把自己關在房裡,煩躁地開啟電腦。
進入昨晚搜尋過的系統資料夾,找到那些關於蘭陵王的網頁記錄。還發現一個部落格地址,2006年總共開啟過一百多遍,幾乎每次都有登入頁面,只是沒有留下密碼。
無疑就是我自己的部落格!
時隔一年零六個月,我終於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格——名字叫strong「在卡夫卡的地洞裡」。/strong
剛開啟部落格,音箱裡就傳出趙傳的歌聲:「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也許有一天我棲上了枝頭卻成為獵人的目標,我飛上了青天才發現自己從此無依無靠……」
《我是一隻小小鳥》?原來我以前除了粉邁克·傑克遜以外,還喜歡趙傳的歌。
閉上眼睛安靜地聽趙傳唱完小小鳥,發覺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的小小鳥,幸福是否只是一種傳說我永遠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部落格背景弄成黑色,看起來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裡看書,想必以前心情壓抑。部落格點選量只有少得可憐的619,如果以兩年時間計算,平均每天不到一個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於我自己的滑鼠。
部落格翻到最後一頁(其實總共也只有三頁),在第三頁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發表時間是2006年1月19日,博文題目叫「地洞」——
我把洞修成了,看樣子還挺成功。從外面只能看到一個大洞口,但實際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進去幾步就會碰上堅硬的自然岩石。我無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這麼個花招,從前有過許多徒勞無功的造洞嘗試,倒不如說這就是這些嘗試之一的殘餘,然而我畢竟覺得留下一個洞口不掩埋有其長處。當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這我比其他誰都清楚。留下這個洞口提醒人家注意此處可能有什麼名堂,這肯定是冒險。誰若是以為我膽子小,誰若以為我大概只是由於膽怯才修了我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離此洞口約一千步遠的地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層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著,這世上無論什麼能有多安全,它就有多安全。毫無疑問,可能有誰會踩到這塊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來,那我的地洞就無遮無擋了,誰若有興趣,誰就能夠闖進來永遠毀掉一切,不過應當注意必須具備某些並不多見的才幹才能這樣。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處於其巔峰,可即使如此也幾乎沒有完全寧靜的時刻,我會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個地方,在我的夢中,常常有一隻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裡嗅來嗅去。
——卡夫卡《地洞》
我的部落格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說《地洞》的開頭。立刻從我不多的藏書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說集》,翻到小說《地洞》的那一頁。半年前醒來之後,就在我的房間裡發現了這本書,但不再記得書裡的內容,便在幾個月前重讀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寫於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時默默無聞的作者暫住在柏林,還未寫完《地洞》就病重離開人世。小說裡的「我」不過是一隻小動物,行將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敵入侵——我明白了部落格名字的意義,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裡。
接下來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瑣事,比如部落格第二篇——
「上班已經兩年時間了,我早已失去了剛開始的熱情,整天都必須看著老闆、同事、客戶們的臉色,我就像殭屍一樣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討厭他們,討厭他們每一個人,但我被迫面帶微笑地看著他們,即便心裡充滿了委屈,即便偷偷咒罵他們斷子絕孫,但我還得強顏歡笑,就像賣肉的娼妓,永遠戴著一副面具……」
部落格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來和他談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談什麼?前兩天和大學同學通電話,他很羨慕我進入世界500強的天空集團上班,而我羨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為他老爸是個老闆,早給他準備好了將來的產業。而我的爸爸是個碌碌無為的男人,他不能給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讓他的兒子像崇拜英雄一樣崇拜他……」
部落格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學畢業時給自己定下目標:二十五歲買車,二十八歲買房,二十九歲結婚,三十歲生孩子,三十五歲住進一幢別墅(最好是獨棟)。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現在的房價,就算幹到四十五歲,也根本買不起房子,頂多買個衛生間。我不會讓父母給我貼錢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沒多少積蓄。我經常站在我們寫字樓下,看著那些跑車進進出出,看著車上載著的美女,香水氣味隨著車輪軌跡留下,我只能聞著味道發呆,真想挖個地洞藏進去……」
接下來十幾篇博文,全是些無聊的日常生活,兩年前我就是一個苦悶青年,渴望買車買房過上體面人生活,這種慾望充滿著我的部落格,然而現實除了失敗還是失敗,看不到希望在哪裡?雖然是世界500強員工,但在光潔的白領底下,卻是打腫臉撐胖子的遍體鱗傷。
後背心發涼了——沒錯,我過去是,現在也是!一個小人物,或者說是一個小動物,像個小老鼠,永遠在黑暗的地洞裡爬來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夾。
翻回到部落格第一頁,最下面一篇寫於2006年9月19日,連標題帶內容僅僅一句話——
「我發現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揹負著一個使命!」
看到這裡我心裡一動,怎麼原本生活在平凡與苦悶中的我,突然又發現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趕緊往上面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沒錯,就是他,蘭陵王,這個神奇而偉大的男人,他把一個秘密留給了我,他是一切的起點,而我則將是一切的終點。我知道我的使命,我註定將是一個‘歷史的終結者’!」
什麼是「歷史的終結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諾德·施瓦辛格,然後被迅即擦掉,最後剩下的是一個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個人的臉,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來的部落格是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夢到他了。難以置信,他居然長得那麼美!就和傳說中的一樣,有一雙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著微微上揚的劍眉,挺得適中的鼻樑,烏黑的髮絲散在耳際,皮膚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張臉找不到一絲一毫的瑕疵。他看到我了,對著我露出淺淺的笑容,就連嘴唇也充滿了光澤。他穿著一件深色的長袍,腰際佩著一把長劍,在華麗的宮殿大廳裡跳舞,讓四周所有人都發出羨慕的讚歎。夢破之後,我發現自己還躺在這張小床上,便絕望地哭泣了。」
顯然我夢到了蘭陵王。可為什麼醒來以後的半年裡,從來沒做過這個夢?而現在的夢裡,只有那片神秘的黑色湖水。
接下來的博文更讓人吃驚,2006年9月30日——
「凌晨,又一次夢到他了!我的蘭陵王。這個俊美無比的男子,走出他華麗的宮殿,看上去就像即將出閣的女子,那麼嫵媚動人又那麼英姿颯爽。然而,他卻穿戴上沉重的全副武裝,那是著名的明光鎧,兩塊護胸鐵甲宛如鏡子能照出人的容顏,遠看卻似婦人的雙乳,就連盔甲都穿得那麼令人銷魂。他騎上一匹塞外的駿馬,抓起數十斤重的鐵槍,緊了緊馬刺便奔向戰場。所有人都被這一幕驚呆了,看似柔弱如女子的美男,卻縱馬提槍衝向兇惡的敵軍。他的馬術卓越超群,很快來到萬軍之前,勇敢地面對敵軍大將。而如惡煞一般的敵國大將軍,看到閃亮的鐵甲之下,卻是一個陰柔美麗的男子,便輕蔑地大笑起來。蘭陵王也報之以同樣蔑視的目光,取出了一副面具戴在自己臉上,那是比地獄惡鬼更猙獰的面具,彷彿被巫師施下最毒的詛咒,讓敵人嚇得魂飛魄散。比面具更恐怖的是蘭陵王自己,毫無畏懼地舉著鐵槍,獨自躍馬衝入敵軍陣中,一槍便刺穿敵國大將軍的心臟,拔出佩劍取下首級。那些嘲笑過他的敵將們,一個個被他剁下了腦袋,幾十萬的敵人全都潰不成軍,北齊大獲全勝。蘭陵王酣暢淋漓地殺光所有敵人,渾身沾滿沸騰的鮮血,他的馬頸上掛滿人頭,一個個睜著恐懼到極點的眼睛。沒錯,他已變成嗜血的殺人魔王,不——他就是一部機器,一部殺人的機器,殺人的機器……」
這段夢境如小說般精彩,我才發現自己的文筆真是不錯,怎麼沒去當作家呢?但這篇博文充滿了血腥味,殺戮到最後讓人不寒而慄!
接下來的幾篇博文,反覆描述自己的夢,每次都會夢見蘭陵王,那張俊美極致的面容,那張猙獰兇惡的面具,還有屍橫遍野的戰場。
2006年10月12日——
「結束了為期四天的培訓,今天從舟山的海島歸來。昨晚我在海邊喝醉了酒,不知道說了些什麼,現在還有些頭疼。」
沒錯!這篇部落格文章證實了陸海空所說的話——在我出事之前不久,在海島參加公司培訓的晚上,喝醉了並且酒後吐真言,洩露了一部分秘密,而這秘密究竟是什麼?並最終導致了陸海空的死?
直到2006年11月1日23點55分——
「今夜,我終於見到了藍衣社,一個讓我不寒而慄的人。」
看到這不禁怔了一下,「藍衣社」是誰?讓我不寒而慄的人?再看時間是11月1日的深夜,正好是我去杭州出事前幾天。
果然,在我去杭州失蹤並出事的前夕,我的部落格裡出現了怪異的資訊,甚至有一個怪異的名字「藍衣社」。
來不及浮想那個穿著藍色風衣的陰冷背影,我看到了下一篇——也是部落格的最後一篇,位於日誌第一頁的頭條位置——
必須做出選擇,我知道一旦踏出這一步,我的人生必然會有翻天覆地的改變,很可能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這對我來說是個巨大的賭博。值得這麼做嗎?不,當然值得!因為現在的我一無所有,如果不踏出這一步,所有夢想永遠無法實現,我永遠是一個銷售部的小職員,永遠將被同事、客戶、朋友甚至自己的父母看不起,永遠無法找到一個女人來愛我,永遠是一隻坐在井底遙望天空的癩蛤蟆!我不能,不能去面對這樣的未來!是的,我已經做出了選擇,相信我自己的勇氣,那才是我真正的命運。明天,就在明天!」
再看這篇博文的發表時間:2006年11月2日。
文章最後寫到的「明天」,也就是我當年去杭州的那一天!僅僅兩週之後就發生了嚴重車禍,結果在病床上昏迷了半年。
最後一篇博文已顯露無疑——那年那月那天那時那刻,我處於極端的矛盾之中,很可能發現了某種巨大的誘惑,將自己引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杭州,我將前往這座人間天堂的城市,去做一件極為秘密的事情,而這件事可能會徹底改變我悲哀的命運,得到夢寐以求的美好未來,也可能為此而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生命?但我無法甘於平庸,必須要去把握這個改變命運的機會,哪怕博上自己的一切。
最終,我選擇了在2006年11月3日傍晚前往杭州。
strong那個致命的誘惑是什麼?/strong
作者「蔡駿」的其他小說
《荒村公寓》《謀殺似水年華》《病毒》《偷窺一百二十天(通天塔)》《瑪格麗特的秘密》《沉沒之魚》《殺人狂的故事》《第19層地獄》《荒村歸來》《貓眼》《人間中:復活夜》《詛咒》《旋轉門》《神探狄小杰》《愛人的頭顱》《神在看著你》《天機4:末日審判》《地獄的第19層》《蝴蝶公墓》《最漫長的那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