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無法想象,閃得竟然如此之快,也許就是求生的本能。
「你——怎麼找到這裡的?」
阿帕奇的槍口紋絲不動,不給我留任何的機會:「你以為只有這個中國老殺手,才知道這座監獄的秘密嗎?」
「你究竟是什麼人?」
他又露出一絲詭異的笑容:「你命中註定要遇到的人。」
「阿帕奇,你也不是阿帕奇,你甚至也不是獄警,你不是肖申克州立監獄的人。」
「你總有一天會知道答案的。」
「總有一天?」我的額頭還被槍口頂得疼,「你不是馬上就要殺死我嗎?我還有這個機會嗎?」
這個「人」卻沉默不語許久,手中的槍仍未放鬆過,只要稍微動一動手指,我的腦漿就會飛濺到他的臉上。
可怕的沉默維持了一分鐘。
雖然身體保持不動,他的目光卻微微顫抖。四隻眼睛距離那麼近,我卻什麼都讀不到,只感到他的眼睛裡,瞬間閃過許多東西,直到他張口嘴巴——
「不,我已經改變主意了。」
看著他禿鷹似的眼睛,我不能相信他的任何話:「什麼?」
「原本我準備殺死你,當你越獄就有足夠理由,先殺死這個幫你越獄的老傢伙,再殺死你這個襲擊獄警的亡命之徒。」
「shit!為什麼還不開槍?」
阿帕奇卻搖搖頭,槍從我額頭挪開,後退兩步:「我不開槍,你走吧。」
終於,腦門不再冷冰冰,但我的精神還高度緊張,下巴顫抖得更厲害:「不,你在耍我?」
「快點走!」
這個印第安人狂暴地怒吼起來,並將手槍插回腰間的槍袋。
但他的任何話我都不會相信,固執地站在原地:「卑鄙的傢伙!我不想被你從背後開槍打死,如果一定要死的話,我必須面對著槍口。」
「你不會死,至少現在不會死,我保證!」
「真——的?」我低頭看了看童建國的屍體,陰沉著臉說,「不,不是真的,你只是在耍我,讓我興奮地拼命逃跑,然後在我最滿懷希望的時刻,突然開槍把我打死。」
「不要侮辱我!快點走!否則我現在就開槍打死你。」
他又把手放到槍袋上,只需一秒鐘就可以掀開我的天靈感。
一陣濃郁的死屍氣味飄來,我厭惡地低頭挪到一邊,寧願現在就被他打死,也不願和他面對面了!
「為什麼不殺我?」
阿帕奇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變得異常豐富:「1914,因為你很特別,我不捨得殺了你。」
「怎麼特別?」
讀心術?抑或gnostics?他是怎麼看出來的?
「快走!你已經有答案了!」
到底是哪個答案?還是兩者合二為一?
這算哪一齣「捉放曹」啊?
幽靈梅菲斯特卻在我心裡大喊:「笨蛋!快走!快走!快走!」
雖然我還想問下去,身體卻已開始行動,撿起童建國的手電,繞過一動不動的阿帕奇,冷冷地說:「你會後悔的。」
說罷便往地道出口狂奔而去,再也不敢回頭看那個人,以及死去的掘墓人。
「開槍吧!」我一路快跑的同時大吼,「腦殘!」
跑出去幾十米,卻沒等到那記致命的槍聲,也沒有子彈鑽入我的後背心,惟有前方繚亂的手電光束,是幽靈忽隱忽現的目光?
腳下的路越來越寬,手電所及盡是奇形怪狀的石頭,感覺竟是一個天然山洞。接著一線幽暗的光,透過岩石之間的裂縫,傾瀉入我睜大的瞳孔。黑暗中潛伏爬行太久,彷彿化身為夜行的野狼,好久才敢靠近那道裂縫,剛好可容納一個人通過。
小心地側身鑽過去,分娩出母親的身體,這是我的第三次誕生。
老子還活著!
沒有嬰兒的啼哭,只有野獸般的大聲狂呼:「我生下來了!」
頭頂是寶藍色的天空,荒原清晨五點的晨曦,空氣新鮮得讓人沉醉,貪婪地深深深呼吸,想把整個世界吸入肺中!
我的聲音在荒野間迴盪,宛如雷鳴驚醒這座沉睡谷,腳下是一片陡峭的山坡,背後是一塊刀削般的懸崖,連綿不絕的黑色山谷寸草不生,巧妙掩蓋了這道岩石間的縫隙。
感謝上蒼賜予我誕生的產房——黎明雄壯的天空作天花板,亂石嶙峋的大地作地板,鬼怪般聳立的山谷作牆壁,古老地球是我的母親,日月星辰是我的父親,無盡的時間與空間是我的祖先……
來不及抒情了,想到身後的阿帕奇,隨時可能改變主意,我緊張地爬下山坡,幾乎從碎石堆中滑了下去。一路上衣服破了許多,胳膊和小腿也被劃破,但絲毫不感到疼痛,倒有一股強烈的興奮感,如電流傳遍全身血管,就像回到不曾記憶過的童年。
來到山谷的最底部,幾乎沒有一塊平地,想起童建國說的秘密泉水,我慌張地四處尋找。可那麼大一片荒野,到處崎嶇不平的岩石,連一點點綠色都看不到,哪裡去找什麼水源呢?
但是,童建國不是說他不但看到,而且還喝到了甘甜泉水嗎?
想到這喉嚨又燃燒起來,實在忍耐不住便拿出水瓶,把剩下的半瓶水喝光了。
當喝到一滴不剩才追悔莫及——我已經沒有水了,如果找不到水源,靠什麼走出這無垠的荒漠?
眼前浮現自己渴死在黃沙上漸漸腐爛的景象……
在荒涼山谷中絕望徘徊之際,一線金黃色的光芒,不經意間照到我的臉上,刺的我雙眼無法睜開,只能抬手擋著臉,在指縫中看到一圈紅色的發光體。
萬丈陽光!
山谷已變成鋸齒狀剪影,初生太陽露出半圓形,桔紅色的光芒徐徐拱起,不似正午那麼灼烈,反而淒涼悲壯。
風蕭蕭兮日出寒。
就像一幀幀電影畫面,太陽也一格格跳起,漸漸離開山谷的地平線,直至完全躍入空中。
記憶中第一次觀看日出。
陽光彷彿無數道衝擊波,竟將我重重擊倒在地,我坐在凹凸的岩石上,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色竟是真實的?究竟是荒原上的日出,還是世界末日的盛大演出?如此壯美瑰麗,無法用語言形容,更無法尋找讚美之辭!
終於明白什麼叫震撼!
而我只是一個渺小的越獄犯,一個狼狽的逃亡者,在這輪太陽面前如此微不足道。
跪倒在地頂禮膜拜,正如摩尼對光明的虔誠——我的太陽,你拯救了我……
不是誇張與想象,太陽確實拯救了我,因為在前方的絕壁上,我看到一處閃亮的反光。
在這荒無人煙的山谷,除了一汪水源之外,還有什麼能反射陽光呢?
即刻向那片反光奔過去,清晨的陽光下跑了幾十步,感到一陣刺眼的光芒,從下往上反射到臉上。
就在那!我看到了,在幾塊巨大岩石掩護下,隱藏著一汪平靜的池水。
瘋狂地衝過去趴倒在地,將頭深深埋入水中。冰涼的泉水包圍著我,雖然只有浴缸那麼大,卻好像在太平洋的海底!
抬起頭渾身都已溼透,放肆地大喊:「謝謝你!童建國!」
再度把頭埋下,大口狂飲泉水。果然如老頭所說,甘甜鮮美到無以復加!這是純天然的礦泉水,附近既無動物也無人跡,數萬年來未曾受過汙染,甚至還集合天地的靈氣。
貪婪地龍吸鯨吞,泉水順著喉管,源源不斷湧入,一口氣把肚子灌滿,撐得我身體裡晃來晃去,像裝下了一頭小動物。
連續打了幾個嗝,躺倒在岩石上曬著太陽,這就是自由的感覺,那麼簡單也那麼幸福!
雖然這池水看起來那麼小,但清澈可見兩三米深的水底,岩石縫裡不斷有泉水湧上來。
這裡被幾塊大岩石遮擋,恐怕只有日出才能照到,要是沒有反光的幫忙,大概幾天幾夜都找不到。
我很快冷靜下來,脫掉衣服清洗身體。傷痕仍不感疼痛,或許泉水還有療傷奇效。將空瓶子灌滿了水,又在背包裡找到兩個塑膠袋,灌滿水紮緊袋口,牢牢地抓在手裡。
最後,池水倒映著我洗乾淨的臉,竟然第一次覺得自己好看了!
雖然還是以前這張臉,至少不似過去那麼猥瑣,眉宇之間透著一股特別氣質。尤其是這雙眼睛,一如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還會有其他女孩子喜歡的吧?
莫妮卡——腦中突然充滿她的倩影,多麼強烈渴望現在就能擁抱她啊!
又強迫自己喝了幾大口水,吃下背包裡的吐司麵包,這頓早餐可以補充很久的體能。背上行囊回頭看了一眼山谷,不知肖申克州立監獄會怎樣?突然發現有兩個囚犯失蹤,真的難以想象典獄長的臉色,阿帕奇又將怎麼回去彙報?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見,甘泉山谷!
有了太陽就能辨別方向,面朝陽光走去,艱難地穿過崎嶇的谷底。走了大約十幾分鍾,地勢終於漸漸平坦,從谷底來到一望無際的高原,回頭只見一片山巒,果然是個極其隱蔽的山谷,大概只有掘墓人才發現過吧。
然而,剛在荒原上走了幾步,就看到前頭躺了一堆東西,有個物件正在太陽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發現是具屍骨,散發著噁心氣味——正與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強忍著反胃仔細檢視,死者腐爛得並不徹底,但鑑於這裡極端乾燥,也很難說死了多久——什麼人會死在這裡呢?難道是與我一樣越獄的囚犯?
然而,那樣反光的物件卻推翻了我的猜測。
一枚警徽。
沒錯,我認得獄警們的行頭,這是專屬於阿爾斯蘭州獄警的徽章。
死者是個獄警?
不知怎麼又聯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聞到的死屍氣味。
拋下屍骨往東走去,好在早上並不熱,九月的高原也很涼爽,所以體能消耗不大,但願能支撐久一些。不知不覺走了十幾公里,空氣雖稀薄但非常乾淨,絲毫沒有城市的汙濁。腳下不是亂石便是黃沙,照舊不見絲毫綠色,只剩下無生命的大地,如一頭乾渴狂躁的野獸,沉默著迎面撲來。但我並沒不恐懼,因為任何兇殘的野獸,都不如道貌岸然的人類可怕——這裡沒有其他人類,只有一個亡命的讀心術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陽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遺失在這殘酷的環境中。很遺憾只能遠遠眺望,無法親手觸控那純潔的冰雪,它們就像莫妮卡微笑時露出的牙齒,假設我能再度吻到她的嘴唇。於是腳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覺不到疲倦,腹中的水還很多,毋需動用寶貴的儲備水份。
忽然,眼前跳出許多巨大的石頭,每塊都有兩三米高度,如紀念碑矗立在荒野中。它們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組合,最外圈幾乎是標準的圓形,中圈則是鏤空的五角形,內圈是雞心形。這些石頭總共有上百個,只有少數還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進去,明顯是人工搬運組成,有的還有雕刻痕跡,畫著古老的圖案符號。石頭內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納一個成年人的石缸——也許是上古時期的祭壇,如同瑪雅文明將活人屠殺祭獻給神。
也許從未被現代人發現過?古代印第安人的遺址?但以他們被美國人征服時的生產力水平,能建造起那麼宏偉的建築群嗎?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傳說中可怕的「greatoldones」——舊日支配者,曾以邪惡統治過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陣」嗎?
如果真是遠古的邪惡,有過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樣被毀滅了嗎?
我輕蔑地大聲狂笑,greatoldones?去死吧!
不用回頭看這些石頭了,它們不過是歷史的墓碑,而我將去葬送另一種邪惡。
穿過「巨石陣」,來到荒涼的原野上,終於感到一些口渴,我開啟左手的塑膠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援兩個鐘頭。
除了遙遠的雪山,四周什麼都看不到了,宛若來到月球向陽面,整個宇宙只剩下我一個人,沒有任何人任何物體任何組織可以束縛我,可以大笑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罵天可以罵地可以罵世界萬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見過的臉龐,記憶中無法抹去的悲傷,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觸控天空,揪下那個虛幻神話,人間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讓我大聲狂吼大聲宣佈,空氣與陽光是我的家,大地與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麼幸福,多麼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鐘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輩子好!
無論能否活著走出這片荒野,無論能否發現自己的秘密,無論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兇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復仇與還我清白更重要,因為我令自己獲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strong但我不是為自己而戰鬥。/strong
真的自由了嗎?
從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從日掛中天到黃昏日暮,我在黃沙與戈壁間奔走,萬里無人,飛鳥無蹤,只有偶爾所見的白骨,還有永遠不會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遠的路,反正一直面對陽光。下午太陽就到了背後,但東西南北始終沒有搞亂。想起奧運會時的馬拉松比賽直播,估計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卻還沒有感覺疲倦,大概因為蹲監獄一年的體育鍛煉,也是對自由的渴望極度強烈。
整個白天沒有任何食物補充,也沒發現一滴水源的跡象。只能依靠身上攜帶的泉水,也許含有某些礦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氣喝太多。兩個塑膠袋的水剛喝完,背包裡的水瓶還沒動過,估計可以支援我度過一夜。如果明天上午還走不出去,又沒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煩了。
但就算渴死餓死被野獸吃掉,也好過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監獄。
荒蕪的曠野已被夕陽塗滿金色,影子長長地傾瀉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陣蒼涼之氣。
終於忍不住回過頭,落日化作一個巨大圓盤,燃燒金黃的火焰,天空也不再萬里無雲,而襯托起火紅色的雲霞——荒漠中的火燒雲,配合灼烤地平線的夕陽,倒是極其稀罕的景象,要有專業相機能拍下來,絕對可以登上國家地理雜誌封面。
據說這時容易發生海市蜃樓,天空中會出現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晰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張臉,一張來自絲綢之路的臉,混合著歐亞兩個世界,栗色長髮下的神秘眼睛,張開熱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斷對莫妮卡的yy,回到越獄逃犯的荒野現實,絕望地跪倒在地。膝蓋頂著堅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褲管,影子蜷縮為一團,即將要埋入塵土。
當額頭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著搖搖頭,爬起來繼續往東走去。
影子越來越暗淡,金色夕陽化作深藍,背後的落日徹底陷入荒野,夜色籠罩整個世界。
蹣跚著走向大漠彼岸,喉嚨再度灼燒起來,只能拿出背包裡的水瓶,極度捨不得地呡了一小口。僅僅幾滴甘甜的泉水,暫時熄滅體內的烈焰,這是最後的儲備,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貴。
往前走了幾公里,荒野完全變成黑色,一彎新月升上夜空,懸掛著幾顆星星,繼續為我指明方向。幸好幾天前早有準備,在圖書館讀了幾本旅遊雜誌,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識。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溫,狂風越過落基山脈呼嘯而下,好在已換上厚囚衣,緊著衣領還能湊活。
忽然,腳下有些異樣,不再是鬆軟的黃沙,也不再是堅硬破碎的礫石,而是一片煤渣鋪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裡的手電筒,照了照黑夜覆蓋的大地,果然不同於一路走來的天然原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痕跡,寬度大約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盡頭……
老天!是一條公路!
雖然看起來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條人工開闢的公路,幾乎筆直地穿過荒漠。手電照出兩道模糊的輪轍印子,甚至撿到一枚香菸屁股,顯然最近還有車輛通過。
興奮了一分鐘後,我又回到焦慮中,在這種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監獄專用的,白天也不會有幾輛車,更別說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監獄的車,我在這搭車豈非自投羅網?
所以,絕不能在路邊守株待兔。
但這條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徑,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監獄,另一端大概是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麼市鎮?
假如摸對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夠逃回人間,那時候就有乾淨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擔心葬身於荒野。
不過,假如摸錯了方向……
腦中閃過典獄長德穆革的臉,鼻間聞到阿帕奇身上的氣味。
一邊是人間,一邊是地獄。
向左走,向右走?
絕望地仰天長嘯,為什麼在我短暫的生命記憶中,總面臨這些生死攸關的選擇?
雖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別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監獄在我的東西南北?在迷宮般的地道七拐八彎了整個凌晨,早就搞不清監獄位置,更別說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風襲來,禁不住打了個冷戰,在寂靜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識地抬頭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國,他在每個岔路口都永遠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親愛的掘墓人,求你的靈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當面朝東方之時,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著北風呼嘯的方向,只需低頭看著公路,但別忘了身後可能駛來的汽車。不再猶豫也不再回頭,那就是我生命的歸宿?人總要找到一個方向,究竟是不是錯誤?看到結果方可明瞭,這不是一場賭博。
走出去沒多遠,雙腿就感到痠痛,呼吸也喘了起來,肚子終於飢腸轆轆。走了一個白天的野路,才有這種感覺也算奇蹟。強迫自己鼓足精神,開啟背包呡了一小口水,忍著各種身體煎熬,艱難地迎風北行。
strongontheway/strong
走了大約一個鐘頭,遠方地平線亮起一片燈光,我興奮地跳了起來。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蕪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間的跡象,難道轉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監獄?
不過,那燈光只有一個點,不像監獄的一大片建築——不管是不是監獄,必須靠近看個清楚。
向黑夜中的燈光走去,腳下是筆直的公路,那光線就在路邊。隨著越來越接近白光,我壓低身體像潛伏的野獸,直至十幾米的距離。
不,那不是監獄。
只有一棟孤零零的低矮建築,矗立在靜謐的公路邊,亮著一盞白色大燈,宛如大海與墓地之間的幽靈客棧。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釐米一釐米接近,才發現原來是個加油站!房子破舊如同狗舍,總共只有一支加油槍,窗戶裡躺著黑人老頭,發出沉重如雷的鼾聲。
大概是進入監獄的路途太過遙遠,必須在中途設定一個加油站,免得有車子在半路拋錨。但這位管理員也忒大膽,居然敢在那麼荒涼的所在,獨自守著一個加油站。不過,既然數百里內荒無人煙,也不必擔心有壞人過來。
小心翼翼地繞了加油站一圈,並未發現其他人或什麼異樣,便輕輕走到窗戶邊上,想翻進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響起汽車的轟鳴,我急忙躲到陰暗角落。公路那頭駛來一輛大卡車,黑夜裡碾起一地煙塵,呼嘯著開進加油站。
司機是個健碩的白人漢子,跳下車敲打著窗戶,驚醒裡面的黑人老頭,罵罵咧咧地走出屋子,開啟機器為卡車加油。長途車司機很是無聊,抓到一個人就拼命說話。
趁著他們都不注意,我悄悄從黑暗中溜出來,鑽到卡車背後爬上去。
成功!
車廂用帆布覆蓋,這種車在美國已極少見。車裡堆滿幾百個紙箱,躺於其中也滿舒服的。很快卡車重新發動,顛簸著駛出加油站,透過帆布縫隙,那盞白色大燈越來越遠,漸漸變成地平線上的一點星辰。
躺在一堆柔軟的紙箱上,終於不用依靠兩條腿了,如果再讓我走一個鐘頭,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渾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搖搖晃晃的車廂,讓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現在就睡著!
強迫自己起來,得確定這輛車會開向哪裡?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監獄,那不是慘了嗎?我開啟身下一個紙箱子,用手電往裡一照,發現全是服裝——不是獄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夾克,再仔細看看衣服標籤,不出所料又是madeinchina。
開啟另外幾個紙箱,都是些休閒時裝,襯衫、t恤、毛衣……還有大量中國外貿牛仔褲,不可能是政府機構的,答案很明顯——這輛卡車與監獄無關。
看來我的判斷有誤,這條公路並非肖申克州立監獄專用,而是阿爾斯蘭州境內的一條普通公路,只是因為穿越荒蕪高原,很簡易也沒什麼車通過。
興奮地砸了一下拳頭,這輛車將帶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間!
不過,也別高興得太早,不知會不會遇到路障?監獄肯定早就發現了我的越獄,他們會不會封鎖附近的公路,嚴密檢查所有來往車輛?
又緊張了起來,但不管有什麼等著我,先換掉著這身囚服吧?桔紅色的衣服滿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於在臉上寫著「我是逃犯」四個字。
迅速脫下全身衣服,塞進一個紙箱裡,赤身裸體地在車廂裡挑選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內衣,又一件灰色休閒裝,符合我的身材,顏色看來也很低調,走在人群中不會引人注目。
ok,總算有了新衣服!
為防萬一,我還挑選了一套外衣和內衣,裝在小背包裡,可隨時調換逃脫追捕。躺在無數柔軟的衣服上,氣定神閒地擰開水瓶蓋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連那強烈的飢餓感,也逐漸消散於無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殘酷荒野,這輛卡車已是天堂!
睡意越來越濃,我卻振作精神支撐。一旦睡著就不知何時醒來,萬一司機停車下來卸貨,發現我躺在車廂裡,很可能打電話報警。
我爬到車廂尾部,從帆布縫隙往外看去,荒原沒有任何亮光。司機一定開著遠光燈,小心翼翼趕著夜路,大概被老闆催著送貨吧。我緊緊抓著擋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禦肆虐的寒夜狂風。實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著栽下去送命。
卡車開了好幾個鐘頭,估計已到後半夜。我超過二十四小時沒閤眼了,將近二十小時沒吃過一粒米,堅持下來太不可思議了。不能用身體鍛鍊來解釋,也不能說是命運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經以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難面前將不堪一擊,現在才發現我並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難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堅持到足以令他人崩潰的境地。
轟鳴震動著亙古寂靜的荒原,黑暗覆蓋著遙遠長路,那是我的逃亡之路,也是連通地獄與人間的路。
當我搖搖欲墜之時,眼前忽然閃過兩道亮光,定睛一看竟是兩排路燈——有了路燈就離城市不遠!果然,一輛集裝箱卡車從左邊開過,呼嘯著駛往相反方向。幾分鐘不到又是數輛小轎車開過,我們已經不再孤獨了!
不久,公路兩邊出現更多燈光,依稀可辨一些鄉村別墅,農場與工廠的倉庫,甚至還有徹夜通明的廣告牌!包括去年掛上的歐巴馬競選廣告,大概是這裡的人懶得換了。
突然,路邊閃過一座破舊建築,昏暗路燈照耀五層樓房,馬路對面也有相同的一棟公寓樓。剎那間,心頭猛烈地顫抖,逼迫我將頭伸出車廂,仔細辨認這幅凌晨景象——
我認識這幢樓!
眼珠都快要掉出來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認識這幢荒涼的公寓樓。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個自稱吳秘書的人,帶到這幢詭異的公寓樓下,告訴我天空集團大老闆就在樓上。來到五樓的一個房間,卻發現一張strongdaydream/strong的紙條,接著是剛剛被殺死的常青,我被「及時」趕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這裡!
惡夢開始的地方,兇殘的殺人現場,精心策劃的陷害空間,將我拋入萬劫不付的地獄。
自從上次被押上警車,這是我第二次回到這裡,藏身於運送服裝的長途卡車,看著這兩棟公寓樓漸漸遠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這裡是阿爾斯蘭州的首府馬丁路德市,開過幾個十字路口與紅綠燈,路邊樓房已綿延不斷,基本沉浸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這座城市,激動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閒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樓,看看警察局門口,看看逮捕過我的警察。
車停了。
在一個路口拐角處,看起來是倉庫大門。如果司機過來就危險了,我趕緊揹著小包,掀開帆布爬下來。在車上顛簸了大半夜,終於踩在人間的土地上。
幸好沒人看到我,轉入倉庫旁的一條小巷,低頭潛入沉沉夜色。
「真棒!」
面朝滿天星斗,輕聲對自己低吼,揮舞拳頭舒展身體,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氣。
擰開背包裡的瓶子,把最後的泉水統統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沒吃過。穿過小巷又是條街道,我走在陰暗的角落裡,仔細觀察周圍店鋪——沒有一家亮燈的,路上也沒什麼行人,倒是不少野貓四處亂竄,發出駭人的叫聲。
其實,我也是一條流浪的野貓。
在無人的街上游蕩許久,看到一輛警車開過來,慌亂地閃到小巷中。警車並未減慢速度,很快開了過去,想必不是來抓我的。
但我的腳步越來越慢,體能也越發虛弱,甚至有些踉踉蹌蹌。餓得實在難受,扶著路燈喘氣,才看到屋簷下蜷著一個流浪漢,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渾身散發臭氣——這不是美國嗎?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麼還有人露宿街頭?我同情地看了他一會兒,想起自己也不過是個身無分文的逃犯,便無奈地低頭離去。
天空漸漸亮起魚肚白,我的身上沾著露水,晨曦灑在馬丁路德市的屋頂,距離成功越獄已過去了一個晝夜。
路上行人開始多了,鑑於這裡華人極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只能在樓房之間躲躲藏藏。我發現美國人的防盜意識很差,尤其在這種偏遠的小地方,隨隨便便就翻過低矮的籬笆牆。
沒錯,我走投無路私闖民宅——這戶人家窗戶沒關,趁著四下無人,大膽爬進廚房,開啟冰箱取出麵包和牛奶,悄無聲息地吃起來。
沒想到飯量變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個人的份量。強忍著要打飽嗝的感覺,輕輕摸到客廳,從電器與擺設情況來看,是個典型的美國中產階級家庭。當我要摸到電話時,腳底卻不小碰倒一個花瓶,清脆的破碎聲響徹整棟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樓上臥室也響起聲音,主人眼看就要下來了。我六神無主地在底樓轉了一圈,卻發現大門沒辦法開啟!只能跑回到廚房,剛想從視窗翻出去,卻看到一個男人正順著落水管,從房子外牆爬下來——只穿著一條內褲,狼狽地穿過花園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紅杏出牆,乘老公不在家與情人偷歡,聽到樓下發出聲響,以為老公回家來捉姦,便慌忙讓情人穿著短褲逃亡。
不禁苦笑一聲,這棟房子可憐的男主人,大概還以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樓上的女人一時半會不敢下來,我冒險再次摸到客廳,迅速拿起電話撥通一個號碼。
只等待了一秒鐘,電波里傳來焦慮的中國話:「是你嗎?」
莫妮卡!
我顫慄著抓著電話,又不敢放大聲音,用手掌護著話筒說——
strong「我越獄了!我成功了!我自由了!」/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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