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下班時間,同事們一邊傳著經理被殺的事件,一邊幸災樂禍少了個魔頭上司。張夜茫然地對著電腦,不知今晚可以去哪裡?
突然,手機鈴聲響起,是合租的室友打來的:「喂,兄弟,剛才有個警察來過這裡了。他特意來問我,昨晚上你幾點鐘回家的?」
「啊,你不知道嗎?」
「媽的,我們是室友,好兄弟,不是嗎?我告訴警察,你是晚上八點回來的,回到家就呼呼大睡,直到今天早上才出門。」
「靠!」張夜很少說髒話,這回真的忍不住了,「你個白痴啊!我明明是深夜十二點回來的,當時你還在悶在屋裡看球呢!」
「暈倒!我還以為你整晚沒回來過呢?對不住了,兄弟,昨晚我一直躲在自己房裡,先是看了幾部最新下載的毛片,到半夜就開始看ac米蘭跟尤文的比賽了。我從沒聽到你回來的動靜,我擔心你是真的在外面打架犯事兒了,因此替你圓了個小謊兒。」
「滾!你要把老子害死啊。」
「抱歉啊,要麼今晚我請你吃烤串?」
那個王八蛋顯然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張夜狠狠地結束通話電話,直到公司裡一個人都不剩,彷彿只有自己在玩命地加班加點。
他的不在犯罪現場證明並不成立——沒人可以證明他的清白,即便室友親眼看到他回來,也完全可以在後半夜,趁著室友睡著不注意溜出去,殺完人再神不知鬼不覺回來……
眼前浮起經理的臉,不再是往日謾罵他的那張臭臉,而是死後仍然睜大雙眼,佈滿鮮血的死人的臉。
「居然是你小子!」
他似乎聽到經理臨死前說的這句話。
難道真是自己乾的?幾年來,每天遭到經理的虐待,每時每刻都在幻想殺了他。
張夜相信自己終有一天會這麼幹的!
也許,就是昨晚,或者今天凌晨?所有這一切,都被他強迫著遺忘了,抑或選擇性失憶?就像夢遊症患者那樣,睡著以後爬起來,秘密地走出去,潛入經理家裡……
他殺人了嗎?
不,我擔心的是,他會不會真以為自己殺了人?
七點,他從寫字樓出來,惶惶不可終日,緊張地掃視著四周,似乎隨時會有警察來把他抓走。不過,他並未發現我的監視。我剛在路邊吃了一碗熱騰騰的炒麵,在兇猛的城管神兵天降,把非法路邊攤主們趕走之前。
昨天中午起,我就一直監視張夜,守在寫字樓底層的小咖啡館,用筆記本上網調查東方神奇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查到了張夜的名字與簡歷——跟「jack的星空」qq空間的描述完全一致,還有他的頂頭上司,飛揚跋扈的理賠部經理。當我再次坐上電梯,是以保險客戶名義來諮詢業務,公司前臺熱情接待了我,給我派了一名客戶經理。當我裝模作樣地對保險產品提出疑問時,聽到辦公室裡響起一陣咆哮聲——「明天早上,如果報告還拿不出來,那你就可以滾蛋了。」
但為不引起他注意,我很快離開保險公司,繼續坐在底樓耐心等待。
下班時分,他準時走出寫字樓,看起來精神不壞,難道是把經理佈置的工作完成了?我尾隨在他身後,高峰時地鐵人流湧動,他沒注意到我的跟蹤。經過兩站來到靜安寺,他沒有換乘二號線,而是出站去了久光百貨。
來到七樓日本料理,我故意等了幾分鐘再進去。一個年輕女子從我身邊走過,在服務生引導下,拉開日式包廂的移門,我才瞥到張夜的臉。
原來是跟女朋友約會。她不漂亮,中等個子,絕非第八篇日誌中描述的航空公司前女友。我點了隔壁包廂,雖有最低消費,但我說很快會有朋友到來,可以先上最貴的刺身。
我把耳朵貼著隔板——幾乎只是屏風的厚薄,可以聽清楚八九成。
偷聽別人情話真是難受,只能加大芥末用量,強忍著眼淚不要發出聲響。我差不多摸清了張夜的性格,還有他與女朋友的關係。他的父母都不在身邊,跟另一個男生合租。她叫小新或小星,住在自家房子裡,但是父親在七個月前去世,母親則從未提及。至少,她要比他的前女友好一百倍。
八點半,他們走出日本料理店。我藏在一根立柱後面,偷聽到他要去參加什麼初中同學會?而她對他說「對不起」感到不快。他也真是優柔寡斷,大大方方地去就行了,幹嗎要搞得像去偷情似的?我要是女人,也會生氣的。
他情緒低落地獨自趕地鐵,我跟在後面進了同一節車廂。正好人比較少,我自然地坐在他旁邊。
我想,必須要讓他記住我的臉。
一番對話後,他明顯慌亂。去錢櫃應到長壽路站,他卻提前在昌平路下車。我沒有貿然跟著他,而是去另外一節車廂下車,這樣就不會被注意到了。
我一路跟著他來到錢櫃普陀店。不能跟進包房,會被服務員阻攔的。我點了一個小包房,然後去尋找最大的包廂——同學聚會能把張夜都請到的話,估計全班同學只要沒死的都到齊了。
很快就發現了他,從門口的玻璃往裡望去,他正在跟一個大塊頭男人說話。
是他嗎?
第九篇日誌中被他捅死的胖律師?
雖說點了包房,但我一首歌都沒唱,而是在走廊散步,或去飲食區拿吃的。
終於,我跟他在走廊裡擦肩而過。
十一點半,張夜提前告別老同學們,獨自坐計程車回家。我也緊急攔下一輛計程車,命令司機必須跟住前面那輛車。
我跟到了他住的小區。不出所料,他住在老式公寓。我無聲無息地跟在後面,一直上到六樓。我躲藏在門外的陰影裡,聽到足球比賽電視轉播的聲音,ac米蘭與尤文圖斯的比賽——張夜進門時就已經很響,顯然不是他自己開的,而是與他合住的那個人。
兩小時後,我才離開這裡。手機裝載的追蹤軟體顯示,我要找的那個人,就在離此十公里外的一個高階住宅區裡。
我打上一輛計程車,開啟自己的筆記本,登陸「jack的星空」qq空間,十分鐘前,作者更新了一篇日誌——
第十次殺人的經歷
今夜,我決定殺了他……
在這篇最新的日誌裡,「jack的星空」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室友,使用的兇器是一根尼龍繩,從背後勒住脖子直至窒息——只因為那可憐的小夥子,半夜看足球吵到他睡覺。
我才不信呢!
strong張夜=「jack的星空」!/strong
但他不是殺人狂,只是在苦悶絕望的生活中,把自己幻想成為殺人狂而已。
許多人都有過類似的幻想,你也有過吧?
計程車開到一個小區門口,看起來是有錢人住的地方,門衛卻形同虛設。我從地下車庫進去,根據手機上的追蹤軟體提示,找到一輛黑色日產汽車。我戴上帽子與墨鏡,防範頂上的攝像頭,彎腰從汽車底盤下面,摘下電子追蹤儀。
下午,當我坐在張夜上班的寫字樓底下,用筆記本上網登陸東方神奇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企業網站。我是一個駭客高手,輕鬆侵入到這家公司的內部系統,發現了理賠部經理的居住地址。但他或許還有其他房產或住所,也不排除今晚跟哪個女人在外開房,必須準確定位他的行蹤。我查到經理的私家車牌號,跑去寫字樓停車場,我在他的汽車底盤下面,安裝了電子追蹤儀,訊號輸送到我手機上。
此刻,我把電子追蹤儀塞回包裡,基本能確定他在這裡過夜。
我摸到了他家門口。
雖然,張夜在qq日誌裡幻想,他是以直接敲門的方式闖進去的,不過現在這個時間,打電話也未必能把經理叫出來。
還是用老辦法吧——世界上沒有我打不開的鎖。
門鎖幾乎留不下任何痕跡,如果警察粗心,會誤以為受害人自己開的門。
我摘下墨鏡,戴著手套走進經理家中。果然是套大房子,就是亂七八糟又髒又臭,典型的單身中年男性住所。
殺人,其實是件很難的事,絕對沒有張夜想象中那麼輕鬆。
即便是殺死一個熟睡中的人。
這個男人正躺在臥室,只穿著一條短褲,發出均勻的呼吸聲。我開啟臺燈,用刀抵住他的脖子,然後拍了拍他的臉。
他驚醒過來,看到了我的臉,也感覺到了鋒利的刀刃。
算這傢伙聰明,作為保險公司理賠部經理,看慣了各種意外傷害與死亡,面對我這個殺人狂,反而表現出異常的冷靜,沒有慌張地拼命反抗——那樣他會死得很慘。
不過,他以為我是強盜,輕聲道:「對面第三格抽屜裡有一萬元現金,你可以全部拿走。」
他不知道這是對我的最大侮辱。
於是,我一把將他從床上拎起來,直接拖到客廳,將他的後背抵在電視機顯示屏上。
當他正要呼喊救命,心臟已被尖刀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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