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開啟她的抽屜,看到許多小首飾與化妝品,不少是我聞所未聞的,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送的?
為偽裝成搶劫殺人的樣子,我拿走了大部分值錢的金銀首飾,我想這些東西足夠買輛車了吧。照例擦去現場指紋,我們分手已經兩年,而她的社會關係又如此複雜,警察不會輕易找到我的。
我穿著新衣服離開殺人現場,步行一個小時回家。我注意觀察電線杆子上的探頭,專撿七拐八彎的小路,以便從警方監控中消失。半路上,我把從她家帶出來的值錢的首飾,全部扔到了蘇州河裡。
其實,我確實缺錢,但銷贓會有風險。更重要的是,我嫌這些東西髒,是她用欺騙與賣身換來的。
哎呀,天快要亮了,明早還要上班,再見。
天,亮了。
該死的,怎麼又餓了?離開電腦螢幕,我去廚房泡了一碗泡麵,窗外已開始此起彼伏的鳥鳴。
吃著泡麵,看著這篇最新的日誌——「jack的星空」qq空間,距離上篇日誌不過二十多個小時。
這說明他殺人的節奏大大加快了,能用馬不停蹄來形容。當我饒有興趣地看著這段文字,看著他殺死前女友的細節,泡麵條就如女人的捲髮,快速滑入我的胃中,並未引起絲毫不快,反而讓人越發興奮。
不過,這臺電腦螢幕太小了,讓我的眼睛不太舒服——這不是我的家,四周的一切都如此陌生,我卻還津津有味地享受著女主人的泡麵。
再回到「jack的星空」,我已發現了若干線索,文中提到「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公司對面的海底撈」,之前日誌表明,他公司樓下就有地鐵。我迅速在百度上搜尋,全市許多家海底撈火鍋店中,最符合他描述的在七號線長壽路出口處對面。前面的第四篇日誌,提到他常去公司旁邊的港式茶餐廳吃午餐,我查到那棟寫字樓旁邊,確有一家港式茶餐廳,說明兩年來他沒換過工作地點。而在寫字樓的馬路對面,也是海底撈同一棟樓上,有家航空公司銷售處,正是凌晨的女被害人的工作單位。
我猜這個人大約二十九歲,因為第二篇日誌寫到了他大學畢業的年份。他的身高是中等偏下,理由是他的前女友「個子跟我幾乎同樣高」。他很可能在保險公司上班,因為前幾篇日誌中提到了許多保險專業詞彙。
我能推斷的資訊大致就是這些,但對於尋找一個殺人狂來說,貌似已足夠了。
雖然,除了臉色蒼白,外形瘦弱,所有日誌裡並沒有任何對於他自己長相描述。
但我腦中已清晰浮現出他的臉。
我緩緩走到衛生間鏡子前,隔著一排女用化妝品,看著自己蒼白消瘦的臉。
鏡子上沾著一串暗紅色血跡,尚未完全乾透,有幾滴正沿著水龍頭往下流淌。
於是,我安靜地轉回頭來,浴缸裡躺著一具女人的屍體。
她只剩下骨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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