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CK的星空

殺人狂的故事 蔡駿 第2頁,共2頁

鏡子裡照出我的臉,在厚厚的鏡片後面,有一張年輕蒼白而削瘦的臉。平時在公司裡,我是那麼懦弱內向,沒人會把我的形象,與殺人狂聯絡在一起——而在每次殺完人後,我越照鏡子就越覺得自己長著一張標準的殺人狂的臉。

手已經洗乾淨了,白得幾乎能看出皮膚底下的靜脈,瘦弱的胳膊似乎一擰就會斷裂,誰會想到這雙手已殺了七個人?

我把刀子沖洗乾淨,從衣櫥裡挑選了一件比較合我身的衣服,除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完全看不出我剛殺過人。

離開殺人現場之前,我仔細擦去可能留下的指紋。

我穿著死者穿過的衣服,戴著墨鏡與帽子,巧妙地躲過攝像頭,悄悄走出這個高階小區,在清冷地街道上漫步,頭頂有一輪明亮的月光,只有它知道我剛乾了什麼?

現在,我回到了家裡,凌晨兩點,晚安。

凌晨兩點。

我啃著重辣的鴨脖子,一邊流著眼淚與鼻涕,一邊看著電腦螢幕。

剛剛發現了一個qq空間,名字叫「jack的星空」。我在百度輸入「殺人狂」搜尋,在第七頁跳出了這個網頁。空間總共只有七篇日誌,相簿是空的,也沒有微博,這是最近一篇日誌,釋出時間在一分鐘前。

看完最後一個字,我再也睡不著了。最後一根鴨脖子,被我連同骨頭一起啃碎了嚥下。

不知道人類的脖子是什麼滋味?

接下來的半小時,我仔細看了之前的六篇日誌,從半年前開始釋出的,差不多每月更新一次——標題分別是「第×次殺人的經歷」。第一篇殺的是一個開車的胖子,他半夜裡走路差點被車撞到,沒想到對方不但不道歉,反而對他破口大罵。於是,他悄悄跟蹤胖子回家,記下對方住址與基本情況。隔了幾天,他找上門去把胖子殺了,還偽裝成黑幫仇殺的現場。

現在,我可以確定qq空間的主人,就住在這一座城市。因為他提到了許多真實路名,還有他經常乘坐的地鐵七號線,以及與二號線換乘的靜安寺站。

「jack的星空」qq空間很普通,沒有經過特別修飾,個人資料裡q齡一年,年齡119歲,公曆生日1月1日——都是假的,除了性別,我想他是個男人。

有人在他的日誌下面留言:「真的假的?你不會在做夢吧?」;也有人問「天哪,真是你乾的嗎?怎麼新聞裡沒有報道?」;居然還有人回覆這條留言:「樓上的白痴,真正的兇殺案,如果還沒有破案,警方是不會告訴媒體的。」;更有人留言「兄弟,幹得漂亮!你是我的偶像,加你qq怎麼沒通過?求交流殺人經驗。」

最後一個留言的是:strong變態,而且我相信這個變態,根本從來沒有殺過人。/strong

我加了「jack的星空」qq,但我想他是不會通過的——果然,不到一分鐘,回答拒絕。不過,至少證明他還線上上,殺完人肯定很激動,腎上腺素大量分泌,興奮得完全睡不著覺,才會在qq空間上炫耀殺人的經歷。

鴨脖子,帶著濃濃的辣味,還有粉碎了的鴨頸骨,正在我的胃裡緩緩消化......該死的!我又餓了。

我關掉電腦,隨手帶上錢包與手機,走出這間狹窄的小屋。走廊裡亮起昏黃的燈,電梯載我來到底樓,那裡總是瀰漫著一股垃圾的腐臭味。

將近凌晨三點,穿過夜深人靜的綠化帶,走出小區破舊的大門,來到馬路對面的24小時便利店。我從中年大媽的店員手中,接過四個茶葉蛋,作為宵夜足夠了。

當我拎著熱氣騰騰的茶葉蛋,剛要推開玻璃門走出去,一個穿著短裙的年輕女子進來了。從她的穿著打扮來看,估計是從事特殊行業的。

從沒見過那麼瘦的女人,骨感到差不多隻剩下一層皮了,我猜想她的體重不會超過80斤,可能一年沒怎麼吃過肉了?

我感覺她也在看我,四目對視的剎那間,她洩露出一絲恐懼。

忽然,我開始幻想,她只剩下骨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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