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噠!
今年,我學會了使用這個詞。隨之而來,是在我的微博裡,經常有粉絲半夜發來靈異圖片,長髮掩面加剪刀手的貞子,躲在床底下扮小蘋果的咒怨男孩,吃幹拌麵的美版行屍走肉……其中一隻,似是真鬼。
中秋夜,一夥朋友邀我參加個小型讀書會。三層樓的老洋房,樓下是間餐廳,樓上卻已空關多年。剛爬上樓梯,就隱隱感到某種不對,頂樓堆滿雜物,不知何故被打掃出一塊空地,牆角與地板上有許多奇怪標記。蒙著厚厚灰塵的天窗,只能看到一方模糊的圓月。小夥伴們百般催促下,我朗誦了小說裡的一段話——
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詞典裡說死亡是相對於生命體存在的一種生命現象,即維持一個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學功能的永久終止。導致死亡的現象有:衰老、被捕食、營養不良、疾病、自殺、被殺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傷。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經歷死亡。
人死以後的物質遺骸,通常被稱為屍體。
科學家說每個人在死亡瞬間,都可能有瀕死體驗,比如穿越一條散發著白光的隧道,感覺靈魂飄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床上自己的屍體,或者看到這輩子死去的親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細節一一回放。
乃至見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夢……
至於——死後的世界是什麼?
電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爐的高火般熾熱?還是星球大戰裡的外星般荒涼?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國花園?
當我還住在地下室,向老爺爺要過一套白話本的《聊齋志異》,我對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後可轉世投胎重新做人,大奸大惡之徒則要在十八層地獄中遭受各種酷刑,悲慘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淪落為聶小倩了……上中學以後,政治課上學了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才讓我確信所謂的轉世輪迴,全屬鬼扯淡的無稽之談。
我們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真的是這樣嗎?
十六歲,有次在操場上瘋玩,一塊玻璃從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幾片碎玻璃扎進腿裡。如果再快一秒鐘,或者玻璃偏幾釐米,就會在我腦袋上敲個大洞,要麼當場一命嗚呼,要麼變成植物人。雖然只是輕微外傷,我卻莫名其妙地上吐下瀉,躺在醫院裡大病一場,每夜被各種噩夢驚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斷喉嚨,就是過馬路時被卡車撞飛,或是從樓頂失足墜落……
我是多麼懼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點。
我死於謀殺。
當我念完,牆上的一口破鍾掉下,緊接著燈全滅了。
黑暗屋子裡有人尖叫,還有女生大喊是誰摸了我的耳朵。有人說這棟樓是傳說中的鬼宅,大家亂作一團,我被擠到樓下,倉皇結束此次中秋月圓讀書會。
這天深夜,開啟微博,在未關注人私信這一欄,每天都有幾十上百條,很抱歉我無法每條閱讀與回覆,其中有條這樣寫——「今晚,嚇著你了吧?中秋快樂!萌萌噠!」
下面跟著一張照片,竟是今晚的讀書會,我朗誦自己小說的照片,非常模糊,角度特別,從斜上方拍下來,似乎隱蔽在房梁的角落裡,那是蝙蝠或老鼠的視角吧?
這個微博帳號叫「一隻萌萌噠的鬼」,頭像是海賊王的路飛,性別女,地區上海。
她關注了我,是我的粉。不過,今晚是私人朋友聚會,她是怎麼混進來的?又是怎麼爬到屋頂上偷拍的呢?
檢視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條更新,卻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話——
「喜歡上一個人,怎麼辦?」
上百條評論轉發,大多點著蠟燭,「天堂一路走好」「同學們都很想念你」「天堂裡沒有變態來來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請儘快找到兇殺吧!」……
我的手一抖,這個,真的是死人嗎?被謀殺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樂內容,飄滿紅油與各種貨色的火鍋照片,在卡拉ok裡的幾個少女背影,密室逃脫與鬼屋的大門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韓國明星,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搞基漫畫,轉發火影忍者與海賊王的資訊,還有轉發評論我的新書上市。
但我沒看到她的照片。
通過一個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種偷窺。
但她也在偷窺著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關注了她:一隻萌萌噠的鬼。
你們知道,我有個表哥叫葉蕭,他是警官,並告訴我——確實有個少女,在本市讀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兇手逍遙法外。
案發地點,就是中秋讀書會的老洋房。當時,一樓餐廳的客人投訴聞到異味,廚師上樓發現許多屍塊(以下刪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通過dna鑑定,以及現場遺留的衣物,才確認了身份。更多的資訊,葉蕭不能再告訴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線索。
我決定重訪兇殺現場。
先去樓下餐廳打聽。午休的服務員悄悄說,樓上確實鬧鬼,而且是隻很猛很猛的鬼。餐廳老闆為了挽回生意,用盡各種方法,道士和尚聯袂出擊啊,塔羅女巫啊,泰國佛牌啊,仁波切弟子啊,甚至請了一個古曼童,結果全被這隻猛鬼嚇跑啦。
聽到手機微博的提醒,有好友發來私信:「謝謝你來看我」。
私信來自「一隻萌萌噠的鬼」。
她在看著我?
抬頭看天花板,服務員趁我不備,腳底抹油,溜了。
雖很恐懼,卻裝作憤怒,我回了條私信:「你是誰?盜取了死者的微博密碼?你是她的同學嗎?或者,你就是殺人兇手?」
幾秒鐘後,收到回答:「如果我是兇手,就在樓上的凶宅,你來抓我吧!萌萌噠!」
三樓,凶宅。
地上那些標記。警方發現屍塊的位置。牆上暗紅色的汙跡。我在想象一年前,兇手就是在這裡用刀或鋸子,把一個少女分解得支離破碎。
「風吹雨成花,時間追不上白馬,你年少掌心的夢話,依然緊握著嗎?」
突然,不知哪個角落,響起這段音樂。
這個……這個……不是那個誰的電影主題曲嗎?
聲音繼續,我茫然地站在凶宅深處,不由自主閉上眼睛,想象小四會破壁而出。
手機鈴聲?這間屋子裡有一部手機?聲音正在告訴我它的位置。左前方牆角,一堆垃圾底下,用力搬開,屏著呼吸,滿屋塵埃。
耳旁,鈴聲,不斷,越近。
「雲翻湧成夏,眼淚被歲月蒸發,這條路上的你我她,有誰迷路了嗎?」
小四幾乎撲面而出。
摸到地板上一道縫隙,大約指甲蓋寬度,剛好能塞入一臺薄片手機。貼著縫隙往下看,似有手機屏光。
「我們說好不分離,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與時間為敵,就算與全世界背離。」
好吧,它在催促我下去不分離呢。
我找來幾樣工具,艱難地撬開地板,在樓板下的隔層裡,找到一臺iphone5。
手機背面有hellokitty貼紙,手機串是兩顆紅色小珠子,淘寶上十塊錢的貨色。
盜手機墓賊。
iphone5鈴聲停止,螢幕黑了幾秒鐘,轉瞬又亮,不知何應用,自動發出某種聲音,就像微信語音——
小女子年方二八,上豆瓣,覓知音。
可恨那,文藝狗,空願君心似我心。
身無綵鳳雙飛翼,幸有微信一點通。
原本想,人生若只如初見,伴男神花前月下。
誰曾料,萬聖節,男神扒皮化禽獸,把我先奸再來殺。
我本丹心向明月,無奈明月分我屍,自掛東南枝!
感覺不再萌萌噠!
少女的聲音很萌,講述的故事卻毛骨悚然,尤其「無奈明月分我屍,自掛東南枝」,不動聲色之間,卻已慘不忍睹。
我看著手機螢幕,背後陣陣冷汗,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滑屏,徑直對著手機說話——
喂,你究竟是誰?
一隻萌萌噠的鬼。
我不信。
偶像,你可別扔下我哦,喵嗚!
她開始學貓叫了。
仔細看看手機,雖有訊號,但不在通話狀態,並非有人在遠方給我打電話。
別告訴我——你就在手機裡?
恭喜你,答對了,滿分,偶像到底是偶像啊!
別跟我說iphone裡有鬼。
偶像,你能給我買iphone6嗎?去年我被分屍的時候,5s才剛上市呢。
媽淡,我還削腎客的求贖呢!
iphone5接著說,一年前,萬聖節,我被一個男人騙到這裡。他先把我強姦了,然後用繩子勒死我,再用刀子、斧子、鑽子、鋸子把我分屍。他揹著個大旅行包,裝滿各種工具。我死的時候,手機掉進地板縫縫。後來,警察蜀黍發現了我的屍塊,但沒發現地板下的手機。
你怎麼說得一點都不害怕?聽著像女孩子們閒聊,哪個男生長得帥,哪個老師悶騷之類。
哪能不害怕?我被強姦的時候,那個疼啊,我才十六歲嘛,你們男人懂個屁啊,只會強姦女人,又沒有被強姦過,哦,菊花的除外。
這話說得讓人菊花一冷。
她接著說,我想要喊,但膠帶封住了我的嘴。我拼命掙扎啊,但我只有一米五五,體重剛過八十斤,怎麼推得開那個男人?我好難過啊……好難過啊……
突然,iphone5發出尖叫聲,撕心裂肺,刺破耳膜,幾乎爆裂心臟。
手機被我摔在地上,頃刻間,螢幕花了。
那悽慘的尖叫與痛哭聲,震耳欲聾,似乎正在發生著強姦,而我只是被綁住了雙手,無法動彈也無法呼喊。
全怪我腦洞太大,眼前自動腦補出了一切……
而我最受不了女孩子哭,十六歲的女孩子,哭得像兔子臨死前的尖叫——你聽到過嗎?我聽到過的,請祈禱你這輩子都不要聽到。
我重新抓起iphone5,管它有沒有被摔壞。我相信你了!別哭了!求求你!
哭聲漸漸平息,隔了好久,她嗔怪道,嗚,你個怪蜀黍,把我的手機摔壞了,你要還我一個新的,嗚……
iphone的屏也太脆弱了,還你個諾基亞的好嗎?
能砸死人的那種嗎?
我問你,既然,你已死了一年多,這個手機也藏在地板下面,怎還會有電?
你不知道靈魂生物能嗎?
什麼偽科學啊?
總之你們活人不懂的啦,喬布斯在陰間發明的最新高科技,能用怨念給手機充電。
這麼說,貞子的錄影帶豈不就是一座核電站了?
偶像,你真聰明,蔥白你,所以日本這兩年核洩露了。
你是怎麼用微博給我發私信的呢?
這臺手機可以連上各種應用,雖然我不在人世已近一年,但你們世界的一切我都知道!
難道還有人幫你充話費和流量費?
樓下的餐館有wifi,我破解了密碼,就可以蹭網啦,有沒有感覺萌萌噠?
你還可以使用拍照功能?
對啊,我還可以自拍呢,你想看到真正的我嗎?
究竟是自拍一團肉丁和肉絲呢,還是排骨湯呢?還是算了,不看。
偶像,你能不能帶我出去?除非把手機帶走,否則我不能離開這棟房子。
為什麼想出去?
報仇。
冤冤相報何時了?
我差點想要抽自己,只是為了擺脫這隻萌萌噠的鬼的藉口。
可是,不抓住那個混蛋,還會有更多的女孩子遇害,不是嗎?
我無語了。
iphone5傳出聲音:我每天都在網上搜尋新聞,我想警方還沒有抓到他。
如果,我不幫助你呢?
那麼你就一直在這裡陪我吧。
開什麼玩笑。我扔下手機,就要出去,卻怎麼也打不開門,窗戶也像被灌上了鉛,整個房間變成密室。大聲呼救,四周傳來我的迴音,沒有人聽得到。
我被一隻萌萌噠的鬼綁架了?
對不起,我答應帶你出去。
太好啦!偶像撒花!讓我去廁所冷靜五分鐘!哦,這裡沒有廁所,對啊,所以你一定要帶我出去。
快開門吧。
等一等,你要先答應我一個條件。
說。
不要把這個秘密告訴任何人——關於這部手機的秘密,也不要交給任何人,哪怕是你的表哥葉蕭警官。
你咋什麼都知道啊?
聽我說,如果你洩露了這個秘密,很可能這臺手機就不再屬於你了,而將被送入某個神秘的科研機構——我已經分屍過一次了,不想再被分屍一次。
細思極恐,要是這臺手機進了科研機構,豈不是要被大卸八塊,再加上各種高能輻射檢測,就算是鬼魂,大概也要被嚇死的吧。
好吧,我很同情她。
當這臺iphone5發出尖叫聲時,我就已經心軟了。
我答應了她。
這天黃昏,我的口袋裡揣著一隻萌萌噠的鬼,離開殺人分屍的凶宅。
我把她鎖在我的辦公室抽屜裡。
她很乖,再沒發出過尖叫。有時候,她會學幾聲貓叫狗叫,然後讓我放她出來,到視窗看看外面的景色。
我問她,怎麼才能找到兇手?
微信,但對方微信早已停用,殺人後換了賬號,甚至換了手機號碼。至於我們認識的豆瓣,他刪除了所有內容,賬號也是假的。
茫茫人海中,如何幫助她找到兇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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