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一些思考,是為比我年輕且寫作年限比我短的讀者寫的,它們也可以作為對我小說的幾則附註。
1.在經世與娛樂之外,還有一種單純為了審美的文學,它比娛樂文學嚴肅,但不像經世文學那樣有著特別的目的性。
2.對於一個人而言,最為根本的是將其與他者區別開的東西,抑或是其與他者所共有(或說共通)的東西?對此疑問的不同回應,將把寫作引向不同方向。
3.寫作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等,這一方法運用起來有相當的難度。
4.作品的難度不是優點,並非越難越好,而是樂趣所在,當超出一定限度,樂趣就會減弱乃至消失。
5.在我看來,重要的是通過寫作能捨棄些什麼,而非得到些什麼。
6.我想,有一種型別的小說可以叫作「文學幻想小說」,在這裡,文學之於小說,就像在「科學幻想小說」那裡科學之於小說。文學幻想不同於幻想文學,前者包含於後者。
7.假如一件事本身滲透出詩性,在敘述時,修辭上就該避免渲染。寫詩是製造一個語言裡的詩性事件,小說卻是對詩性事件的虛擬。
8.閱讀所實現的不僅是作者與讀者間意識的交流,還有意識與無意識的交流、無意識之間的交流。有時候我們喜歡或不喜歡一本書,卻無法說出理由。
9.「自我」有許多層次,可以說每個人有其各自的自我,但所有自我又有某種共性,這種共性可以視為最基本的自我,也就是將「我」與「非我」區分開的東西,隔開「我」與「非我」的並不是我們的皮膚,而是恐懼,最基本的自我就是恐懼,不是有「我」才有恐懼,而是有恐懼,才有「我」。當快樂和勇氣達到極強的程度,就會「忘我」或「無我」。
10.所有事物,從其與他者的關聯來看,都是有緣由的,但將全部事物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就會發現此整體「無緣由」,由此無緣由,再看每一個事物,也會洞察其「無緣由」。無緣由的世界是神秘的,因其神秘而耐人尋味。
11.改變不了世界就改變自己,不是讓自己變得就像這世界,而是把自己當作一個世界來改變。
12.創造者的本分是使一事物從無到有,其他事情可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