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羅伊向前一靠,面露淡淡的微笑,拿起了自己的槍。有人在擰把手。馬羅伊站起來,屈著膝蓋向前探身,仔細聽著動靜。之後,他又把目光從門上挪開,回頭看著我。
我在床上坐起,把雙腳放到地上並站了起來。馬羅伊一言不發、一動不動地看著我,我朝門走去。
「是誰?」我把嘴巴貼到門板上問道。
聽聲音是她沒錯了:「開門,傻瓜。是我,溫莎公爵夫人。」
「稍等。」
我回頭看了看馬羅伊,他皺著眉頭,我走到他身邊,用很低的聲音說道:「沒別的出口,你先到床後面的置衣間躲一躲,我會把她打發走的。」
他聽完後想了想,面帶難以捉摸的表情。他是一個輸無可輸的人,一個從來不知道害怕為何物的人,那副巨大的軀體根本沒用上「害怕」這個零件。他終於點點頭,拿起帽子和風衣,靜悄悄地繞過床,躲進了置衣間。置衣間的門關上了,但沒有關緊。
我到處找了找他留下的痕跡。只有一個菸蒂,但那可能是任何人留下的。我走過去開啟房門,馬羅伊進屋的時候把插銷帶上了。
她似笑非笑地看著我,披著那件跟我提過的白色高領狐裘披風。綠寶石耳墜垂在耳下,幾乎就落到肩膀上被柔軟的皮草埋住了。手指蜷在小小的晚宴包上,看起來很柔軟。
就在看到我的一瞬間,她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她打量著我,目光變得很冰冷。
「原來是這樣啊,」她驕橫地說,「穿著睡衣,給我看他心愛的版畫。我真是個傻子。」
我擋著門,往旁邊一站:「根本不是那樣的,我正要穿衣服的時候來了個警察,他剛走。」
「蘭德爾?」
我點了點頭。點著頭撒的謊也是謊,但這種謊很容易糊弄人。她猶豫了一會兒,然後從我身邊走過,讓擺動的皮草留下一陣令人眩暈的香水味。
我關上了門。她慢慢走進房間,目光空洞地盯著牆壁,之後突然轉身。
「讓我們先把話說清楚,」她說,「我可不是什麼隨便的人。我不喜歡小房間裡火急火燎的浪漫,那玩意兒我已經厭倦了,我喜歡有講究的從容不迫。」
「你走前要喝一杯嗎?」我依舊靠在房門上,站在離她較遠的地方。
「我要走了嗎?」
「你給我的感覺是你不喜歡這裡。」
「要把事情說明白,只好先庸俗一點兒。我不是那種人儘可夫的婊子。男人可以得到我,但不能只是伸伸手而已。是的,我願意喝一杯。」
我走進廚房,用不那麼穩的雙手調了幾杯酒。我端著酒回來,遞了一杯給她。
置衣間裡什麼動靜都沒有,連呼吸聲都沒有。
她接過酒杯嚐了一口後,看著對面的牆。「我不喜歡男人穿著睡衣來給我開門。」她說,「但有意思的是,我喜歡你,非常喜歡你。當然,我也可以裝作從沒有這回事。我經常如此。」
我點點頭,喝起了酒。
「大多數男人只是骯髒的禽獸,」她說,「事實上這就是個骯髒的世界,如果你非要問我的話。」
「看來金錢能幫人換個角度看待問題。」
「你這麼想是因為沒嘗過養尊處優的滋味。但事實上,那隻會帶來新的問題。」她露出一個古怪的微笑,「然後你就忘了原來的問題有多麻煩。」
她從包裡取出一個金色煙盒,我過去用火柴替她點上火。她半閉起眼睛,吐出一口輕柔的煙霧。
「坐到我身邊來。」她突然說。
「別急,我們先聊聊。」
「聊什麼?噢,不會是聊我的項鍊吧?」
「聊謀殺。」
她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她又吐出一口煙,只是這次更緩慢,也更小心了。「那是個很噁心的話題,非得聊嗎?」
我聳了聳肩。
「林恩·馬略特不是什麼聖人,」她說,「但我還是不想聊那件事。」
她用冷冷的目光看了我很久,隨後伸出一隻手到皮包裡去拿手帕。
「在我看來,他也不是什麼珠寶搶劫團伙的眼線。」我說,「警察假裝相信這一點,他們經常假裝相信什麼。我甚至不認為他是個敲詐犯,在任何現實的意義上。很可笑,是吧?」
「可笑嗎?」她的聲音冰冷了起來,異常冰冷。
「好吧,其實也不好笑。」我表示贊同後,喝光了剩下的酒,「你能來真是我莫大的榮幸,格雷爾太太。但我們之間好像有點小小的誤會。比方說,我其實不認為馬略特是被一個團伙殺的,我不認為他去那個峽谷為的只是贖回一條翡翠項鍊,我甚至不認為有什麼翡翠項鍊丟了。我認為,馬略特在峽谷裡的死是設計好的謀殺,雖然他以為自己要去協助一場謀殺。不過,馬略特是個很不合格的謀殺犯。」
她向前略微探身,臉上的笑容略顯僵硬。突然間,她不再美麗了,雖說實質上沒有任何變化。她現在的樣子,不過像那種100年前很危險、20年前很大膽、如今只算好萊塢二流角色的女人。
她一言不發,但又在用右手輕輕敲擊皮包的鉤扣。
「一個非常不合格的謀殺犯,」我說,「就像莎士比亞在《理查三世》那一幕中提到的第二個謀殺犯。他腦袋裡有雜念,但又想得到那筆錢。最後他什麼都沒幹,因為下不了決心。這種謀殺犯非常危險,他們只能被除掉——有時候用的是短棍。」
她微微一笑:「那麼你覺得,他準備謀殺的人是誰呢?」
「我。」
「這可真讓人難以置信啊,世上居然有人那麼恨你。你剛才說,我的項鍊根本沒有丟。你有什麼證據嗎?」
「我沒說我有,我只是這麼想而已。」
「那幹嗎要費勁說這些?」
「證據,」我說,「永遠只是相對的東西。它只是各種可能性達到的絕對平衡,而且,還得看可能性是在什麼情形下出現在你腦海中的。謀殺我的動機相對較弱——僅僅是因為,我在找一個從前在中央大街的廉價酒吧唱過歌的歌手,而一個判過刑、剛從牢裡放出來的傢伙——駝鹿馬羅伊——也在找她。兇手可能認為,我在幫馬羅伊。顯然,找到她不是沒可能,否則也不能解釋,為什麼有人要去馬略特面前裝腔作勢,說我必須死,而且還得儘快死了。相比較之下,謀殺馬略特的動機就強多了。這個動機,馬略特無論是出於虛榮、愛情、貪婪,還是三者的混合,都沒有充分預料到。他很害怕——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一場他接下來即將參與其中的暴行。可另一方面,他又得為自己的飯票搏一搏。於是,他就選擇了冒險。」
我停了下來。她點點頭說:「真有趣,如果有人能聽明白你剛才在說什麼的話。」
「確實有個人能聽明白。」我說。
我們直視著對方。她又把手伸到皮包裡了,我很清楚那隻手上拿的是什麼東西,可是那東西畢竟還沒掏出來呢。每場大戲都得慢慢來。
「我們別兜圈子了,」我說,「這裡只有我們兩個人,無論誰說了什麼,都不會對對方構成威脅。讓我們的約會到此結束吧。一個貧民窟出身的女孩成了千萬富翁的太太,在她向上爬的時候,某個卑鄙的老女人認出了她——可能是聽到了她在電臺裡唱歌,然後又去親眼證實了這一點。必須堵住這個老女人的嘴,她很容易收買,因此她知道的肯定不多,但是,那個安置過她、每個月給她錢、擁有她房子信託契據、一旦她不老實就可以把她扔回臭水溝的男人,知道這一切。他的收費就高了。當然,這也沒關係,只要別再讓其他人知道就行了。但是,某天,一個叫駝鹿馬羅伊的硬漢從牢裡出來,開始尋找自己的舊情人。因為他曾經,而且一直像傻瓜一樣深深地愛著那個女孩。他的出現,讓整件事情滑稽了起來,一種悲劇性的滑稽。更不巧的是,又有個私家偵探摻和了進來。於是,這條鎖鏈中最薄弱的一環,也即馬略特,就不再是昂貴的東西了——他已經變成了一種威脅。他們一定會找到他,而且一定會把他從鎖鏈上拆下來。馬略特就是那種傢伙,溫度一高就融化。於是,他就在融化之前被殺掉了。用一根短棍殺死的,通過你的手。」
她所做的一切,不過是將手抽出皮包,舉起了一把槍。她所做的一切,不過是用槍對著我,面帶微笑。我所做的一切,不過是一動不動。
但以上這些還不是一切。這時,駝鹿馬羅伊走出置衣間,用毛茸茸的手握著那把柯爾特點四五,像握著一件玩具。
他一眼都沒看我,他看著魯溫·洛克裡奇·格雷爾太太。他向前一探,面露微笑,對她輕聲說道:
「我剛才就覺得自己認得這個聲音,」他說,「這個聲音我聽了八年,靠我僅存的記憶。不過,我還是喜歡你留紅頭髮的樣子。你好啊,寶貝兒,好久不見。」
她掉轉了槍口。
「滾遠點,你這個狗孃養的!」她說。
馬羅伊愣住了,同時把槍掉到了地上。他距離格雷爾太太還有幾碼遠,他費力地喘著氣。
「我永遠都沒想到,」他平靜地說,「我難過的時候想明白了。是你把我出賣給警察的,是你,小魏爾瑪!」
我扔出一個枕頭,但已經來不及了。她朝馬羅伊的肚子開了五槍,子彈發出的聲音,比手指套進手套的聲音還要小。
她掉轉槍口,對我扣下扳機,但這時子彈已經打光了。她撲到地上去撿馬羅伊的槍。第二個枕頭扔出的時機恰到好處,我趁她把枕頭從臉上拿走時繞過床撞開她。我撿起柯爾特,順床沿繞了回去。
馬羅伊還站在地上,只是已經開始搖晃了。他大張著嘴,雙手在身上胡亂摸索。這時,他的膝蓋一軟,側身倒在床上,面部朝下。整間屋子都是他的喘息聲。
我拿起電話,但這時格雷爾太太還沒走。她眼神死灰彷彿半結冰的水面。她向門外飛奔而去,我沒有阻攔她。她走的時候忘了關門,所以我又放下電話,過去把門關好。我幫馬羅伊在床上稍稍轉了一下頭,這樣他就能喘氣了。他還活著,不過肚子上連挨五槍,就算是駝鹿馬羅伊也撐不了多久。
我回到電話旁,撥通了蘭德爾家的電話。「馬羅伊,」我說,「在我家裡,格雷爾太太沖他肚子上開了五槍,我給急診醫院打過電話了。格雷爾太太跑了。」
他只說了句:「你還真是神不知鬼不覺啊。」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回到床邊。馬羅伊正跪在地上想要站起來,手裡抓著一大團床單。他滿臉大汗,眼皮緩慢地眨動,兩隻耳垂變成了黑色。
急救車趕來的時候,他還跪在地上想要站起來。四個人才把他抬上擔架。
「如果對方用的是點二五,那還有一點點機會,」急救醫生離開前說,「而且還得看子彈打的是什麼部位。總之他還有機會。」
「那機會他不會要的。」我說。
馬羅伊確實沒要,他當晚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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