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辛前後打量一眼,看到前車門和後車門區域都裝有監控攝像頭,便起身走到司機旁:「我要看車載監控錄影去哪裡看?」
司機不瞭解駱辛說話的風格,可能覺得他連「師傅」也不稱呼一聲,很沒禮貌,便瞥了駱辛一眼,語氣冷淡地說:「想看監控錄影?你幹什麼的?」
駱辛亮出警察證。
司機趕忙緩和態度說:「噢,那得去終點站排程室,您就坐我這車坐到頭就行。」
駱辛默然點點頭,轉身走回座位上,掏出手機撥通周時好的手機:「去1101路公交車終點站排程室,兇手應該是乘坐了這路公交車完成拋屍的。」
將近一小時後,終於到了1101路終點站,在司機的指點下,駱辛找到了排程室。進去之後,看到周時好正帶著張川和鄭翔圍在一個電腦螢幕前。
「小辛,過來看。」周時好把駱辛召喚到電腦前,指著螢幕上定格畫面中的一個揹著大雙肩包、身材胖胖的男子,說,「這傢伙在5月21日晚上7點51分由朱齊路車站上車,然後在8點21分從雙陽村橋頭站下的車,再然後於9點19分又由橋頭站上車返回市區,在市區下車的地點是北城區金華街車站。」
「朱齊路與案發現場的直線距離為1.1千米左右,那也就是說從案發現場走到車站用不了多長時間,屍體肯定就裝在那背包裡,這傢伙沒跑了,就是兇手。」張川附和說。
「可是這哥們兒又是帽子又是口罩,把臉捂得嚴嚴實實,又有意識躲避車上的攝像頭,咱怎麼把他找出來?」坐在椅子上負責操作電腦的鄭翔,扭回頭一臉無奈地說。
「這兩趟車的司機現在在哪兒?」周時好衝候在一邊穿藍色制服的女排程員問道。
「噢,載那人往雙陽村方向去的是曲師傅,回城時那人坐的是王師傅的車。」女排程員說,「王師傅今天輪休,曲師傅剛剛還在這屋坐著喝茶,估計這會兒在車上了。」女排程員說著話,走到窗邊推開窗戶,衝著車場裡扯嗓子喊道:「曲師傅,曲師傅,來一下,有人找!」
不多時,一個穿著藍制服的中年男子急匆匆走進排程室,大大咧咧嚷著:「誰啊,誰找我?我這馬上發車了。」
「我們是刑偵支隊的,找你瞭解點情況。」周時好衝曲師傅招招手。
「啥事啊?」曲師傅一臉納悶走過來。
「這開車的是你吧?」周時好指著電腦螢幕,鄭翔配合地按下播放鍵,螢幕上便開始播放嫌疑人上車的過程,「5月21日晚上的事,對這人有印象嗎?」
曲師傅盯著螢幕看了會兒,抬手撓著臉頰,支支吾吾地說:「不好意思,沒,沒太在意。」
「他背這麼一大包,你沒注意到?」張川帶著質疑的語氣問。
「不稀奇。」曲師傅搖搖頭,解釋說,「來往郊區一帶外來打工的人特別多,經常都揹著大包小包坐車。」
「兇手會不會也知道這個情況,所以才敢背這麼一大包,堂而皇之地乘坐這路車?」鄭翔扭頭瞅了眼身後的駱辛,「看來你小子又猜對了,他是這路車的常客。」
「再播一遍那人上車的過程。」駱辛推了下鄭翔的腦袋說。
「好嘞。」鄭翔轉回頭開始操作鍵盤,把影片倒回去又重新播放。
——車門開啟,頭先一個乘客上車,嫌疑人揹著雙肩包緊隨其後,然後把事先握在手裡的硬幣投進投幣箱中,快步閃開……
「停。」駱辛突然指示,「倒回去,用5倍慢速再放。」
影片重新播放:車門開啟,頭先一個乘客上車,嫌疑人揹著雙肩包緊隨其後,然後把事先準備好的零錢投進投幣箱中,快步閃開……
駱辛再次喊停,指著螢幕說:「看到沒有?」
「啥?」周時好等人面面相覷,「這不還一樣嗎?」
駱辛拍了拍鄭翔的肩膀,後者心領神會,再度慢速播放剛剛那段影片,駱辛指著螢幕說:「看到了嗎?這人投幣的手在半空中有個微小的停頓?」
「怎麼解讀?」周時好問。
「這叫凍結反應,意味著瞬間的心理波動。」駱辛解釋著,琢磨了一下,扭頭衝曲師傅說,「你那天和平常有什麼不一樣嗎?」
「噢,那天開的不是我的車。」曲師傅說,「我原本開40號車,那天本來我輪休,然後28號車的司機家裡有點事,讓我幫忙頂一天班。」
「這個幾號車是怎麼區分的?」張川問。
「就是看車牌尾號的後兩位。」曲師傅說。
「我明白了,駱辛的意思是說,這個嫌疑人認識曲師傅,並且知道他開幾號車,所以在投幣的一剎那,用眼睛餘光瞥到開車的是曲師傅感到驚訝,才出現了凍結反應。」鄭翔搶白說。
「他也是這裡的司機,幾乎每天都會駕駛公交車經過拋屍的爛尾樓。」駱辛語氣堅定地說。
「你們這裡有老家是莊江市的人嗎?」周時好瞅瞅女排程員,又瞅瞅曲師傅,「這個人就像剛剛影片裡的人一樣身材比較胖,個頭1.7米多點,可能前段時間身體或者腿、胳膊出了點問題。」
「張偉!」曲師傅和女排程員幾乎同時說道,緊接著女排程員又說,「這張偉春節回老家過節,在溜冰場把一條腿摔斷了,請了好幾個月假,上個月末才又回來上班。」
「這人現在在哪兒?」周時好問。
「今天輪休。」女排程員說。
「那他住哪兒?」張川追問。
「我知道,他住他大姨家,在富春小區,前年去他那兒喝過一次酒。」曲師傅接話說,頓了下,轉而衝女排程員說:「要不你調下班,我帶警察同志去找他?」
「行,行,你去吧。」女排程員頗為識大體地說。
一刻鐘之後,曲師傅幫忙敲開富春小區中一棟單元樓內的一家房門,開門的是一個圓臉白胖的年輕人,周時好從門旁現身亮出證件,年輕人瞬間想要強行把門關上,被周時好一膀子撞開,顯然這個年輕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張偉。
在張偉家的鞋櫃中找到一雙黑色網面運動鞋,經技術隊細緻勘查,在鞋面網狀縫隙中發現血漬殘留,dna鑑定結果顯示與被害人劉媛媛的dna相匹配。並且提取張偉的唾液做鑑定比對,與劉媛媛被害時所戴著的手套上的dna證據,也是相匹配的。同時,在運動鞋鞋底縫隙中還採集到一小塊乾土,經鑑定與拋屍爛尾樓中的土壤成分一致,由此幾項證據便基本鎖定張偉就是殺死劉媛媛的兇手。
審訊室中,張偉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你怎麼認識劉媛媛的?」
「我也是莊江人,春節休假在滑冰場把腿摔骨折了,過了正月十五,在家待著沒意思,就想著回金海來。在長途客車上,劉媛媛坐我旁邊,見我拄著拐,腿腳不方便,便一路對我挺照顧的,下車前我們互加了微信。」
「為什麼殺她?」
「從車站分開後,我們倆幾乎每天都會聊微信,逐漸地我開始喜歡上她,尤其她時不時會發幾張化著濃妝、穿著性感女僕裝的照片給我看,讓我特別興奮,我也就越陷越深。」
「她兼職做主播你不知道?」
「先前並不知道,直到有人在網上罵她用美顏影片騙人我才知道,實質上這也並不妨礙我喜歡她。我們倆大概在微信上聊了半個月,她約我去她家裡玩,到她家發現,她還特意給我準備了輪椅,讓我很感動,那天晚上我在她家住下,和她發生了關係。你們可能不會相信,那是我活了26年的第一次。後來,我們幾乎每週都會約會兩三次,度過很多難忘的時光,唯一讓我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每次約會只能在她家裡,我約她逛街和看電影都被拒絕了,並且去她家裡時也總得偷偷摸摸,她還特別叮囑不要讓任何人看到。我問過她理由,她總說等時機成熟再告訴我。直到殺她的那天才知道,她喜歡的不是我,她喜歡的是我這條摔折了的腿。她從一開始就打算好了,玩夠我了,等我腿好了,就無聲無息地拋棄我。」
「具體說說那天的過程。」
「大概到了4月中旬,我的腿基本可以正常走路了,那段時間她開始藉口生意忙不理我。到了4月底,我回單位上班,剛復工需要個適應的過程,每天開車覺得特別累,也就沒工夫想她的事。輪休的時候給她發微信,她要麼不痛不癢回一句,要麼乾脆不回,我那時還一廂情願地認為,她可能是因為直播被罵心情不好。再後來,就5月21日那天,我又輪休,給她發了幾條微信她沒理我,我想試著去她家碰碰運氣,給她個驚喜。那天,我大概下午5點去的,結果她真的在家,還穿著我特別喜歡的那套衣服。我當時興奮極了,沒承想她一開口就是讓我趕緊離開,還說不想再跟我有任何關係。我問她為什麼,她一開始不說,後來被我問急了,才歇斯底里地嚷著說她是那種天生喜歡和殘疾人做愛的女人,說我現在是健全人,她對我沒興趣了。還嘲諷說,別自作多情了,那輪椅根本不是給我買的,是她自己玩的,真要找男朋友也不找我這種又胖又窮的。然後也不知道從哪裡弄出個電鋸扔到地上,激我說如果敢把胳膊和腿鋸掉一截,她就跟我好。我當時真的被她說蒙了,傻呆呆地站在那兒,她看我沒反應就過來推搡我,讓我趕緊滾蛋。我一時衝動打了她一耳光,她發瘋似的開始跟我撕扯,我糊里糊塗地把她撲倒在地上,騎在她身上把她掐死了。」
「為什麼要把屍體拋到雙陽村?」
「我想著每天開車路過那兒,都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我是真心喜歡她,她不是喜歡殘缺感嗎?我就把她鋸了!她不是最愛那套女僕裝嗎?我就把那套衣服留在她身上!反正也都是如她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