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歸餘燼

用肉廠的證據將何英才抓捕,但在警局裡,他一臉淡然,面對自己犯罪的指控,他一律回答:「你們真的搞錯了。」

"11月14日凌晨三點五十二分,你在威和肉廠各購買了150斤豬肉和150斤牛肉。但絞肉的時候,為什麼稱重儀顯示的重量是462斤,多出的這162斤肉,怎麼解釋?」李峰林問。

「機器壞了。」何英才說。

「你現在承認,還有迴旋餘地。」李峰林正色道:「我們已經將餛飩拿去檢測了,到時結果出來,你就無話可說了。」

何英才面無表情。

檢測結果出來,餛飩餡內,並沒有人肉成分。

此時距離張一禮失蹤,已經過了四天。

「怎麼辦?」李峰林這幾天跟大象接觸,已經知道這個青年能力不凡。在案情再次陷入僵局時,他下意識地問了大象的想法,「肉廠、餛飩店還有他家周圍,包括何英才這些天走過的路線,都仔細找過了,都沒有發現屍體。」

「按理說,把屍體丟棄處理掉,肢解已經足夠,沒必要冒風險去肉廠絞成肉泥。絞成肉泥,這個做法似乎只有一種導向,那就是為了做成餛飩,真正的毀屍滅跡。但現在事實證明這個方向錯誤。」大象尋思。

「絞肉確實多此一舉。」郭乘鵬附和。

「除非兇手非常恨這個人,殺了他還不能解恨,還要絞。目前來看,只有這個解釋合理。」大象說,「事到如今,我們不找屍體了,我們再找別的。」

「找什麼?」

「找現金,或者銀行卡。」大象說,「當時據龍珠佛堂的住持說,張一禮變賣產業,來此地出家,並決定將全部身家捐獻給佛堂,說明他當時很可能將這筆錢帶在身上,但他還沒來得及捐。何英才作案時,必須銷燬張一禮的隨身物品,我認為,這筆錢很可能被他藏了起來。」

「嗯,查了張一禮內地的賬戶,並沒有多少存款,他要捐贈的那筆錢,如果屬實,很可能存在香港的賬戶中,調查手續稍微煩瑣點,目前還沒查清張一禮名下所有的財產。」李峰林說道。

張東今年十六歲,在鄉鎮一中讀高二,住在何英才的房子裡,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兩人的感情很好。張一禮失蹤那天,何英才回了一趟家。

「何英才在家做了什麼嗎?」李峰林問張東。

「沒做什麼。」張東叫何英才「爸爸」,「爸爸將家裡打掃了一下。我們吃了飯,還跟往常一樣。」

「打掃?」大象看向家中擺設,視線停在客廳的電視櫃臺上,玻璃櫥窗裡面那個潔白的骨灰盒,上面貼著張真苓的照片。

「你爸爸經常擦拭那個骨灰盒嗎?」大象問張東。

「對,每週基本會擦一遍。」張東回。

大象私底下跟李峰林商量,李峰林也認同,假設何英才拿了張一禮的銀行卡,那很可能會將卡藏在骨灰盒裡。「像找銀行卡這類東西是最難的,嫌疑人總能有千奇百怪的藏匿辦法,但我們現在還沒有何英才犯罪的直接證據,嚴格來說,在流程上沒法申請搜查令,只能越低調越好。」

「我跟張東到外面聊一下。」茜茜說,「你們對骨灰小心一點。」

大象跟李峰林戴上白手套,從廚房拿了一個鐵盤,仔細將骨灰倒在盤上,並沒有找到銀行卡。他們旋即將骨灰又倒進盒中,端放進櫥窗內。

「沒轍了。」郭乘鵬說。

「我們來做個換位思考,」大象說,「我們將自己代入某個劫富濟貧的人物裡面去,對於劫富濟貧這個舉動,很多人會認為是英雄之舉,殺了為非作歹的富人,將財產散發百姓。但是在當事人之中,他最主要的目的是否是實施自己的報復,殺掉那個人。」

面對大家的疑惑,大象又解釋道:「就是說,窮苦的我,曾經被一個富人欺負了,我恨他,於是殺死了他。為了抵消掉我殺人、偷竊的罪惡感,為了將犯罪行為合理化、正義化,我將盜取的銀兩全部散發掉。這樣,從結果來看,我就是為民除害。」

「你的意思是,何英才可能將這些錢給捐了?」李峰林問。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殺了人,拿了他的錢,為了消減罪惡感,讓自己心安理得,我會將這些錢以補償的名義給那位應得的人。」大象說。

「我正好就聯想起一個現實事例,」任煒附議,「我們宿舍之前兩個室友打架,一位室友的鞋子在打架途中破了。後來他們和好了。這事過了一學期吧,有一次其中一位室友放在床上的三百塊不見了,這事到現在都是個懸案,但經你這麼一說,我覺得那個曾經打架鞋子壞掉的室友很可能就是偷錢的人,因為偷竊事件發生不久,我發現他就換了一雙新鞋。」

「對,雖然可能不是那位鞋子破了的室友偷了錢,但這能很清晰地解釋,怎樣將犯罪行為合理化。」大象說,「心路歷程是這樣:你曾經弄壞了我的鞋,我偷了你的錢,我雖犯了罪,但你有錯在先,為了消除我心中的不安,我買了一雙新鞋,就當作是你對我做出的賠償吧。」

「張真苓。」李峰林說,「張一禮造成張真苓的悲慘人生,何英才如果拿了張一禮的錢,會將這筆錢用在張真苓身上。」

「這筆錢現在還沒機會用,藏起來,最可能會先藏在與張真苓有關的事物裡。」大象說,「這也是我剛才懷疑將卡放在骨灰內的緣故,但並沒有找到。」

「張真苓已經去世了,無法成為被補償者,會不會將卡給了她兒子張東,藏在張東的房間內?」任煒說。

「怎麼對房間裡的東西進行搜尋呢?」大象疑惑。

「你們查吧,我剛才在外頭跟張東說了,我說我們懷疑你爸爸犯罪,殺人。他保證他爸爸絕對不會做這樣的壞事,從何英才對他媽和自己的態度就清楚,張東說我們可以隨便查,只要不要太野蠻。還有,」茜茜看向李峰林,「如果最後什麼都沒有查到,請將何英才放出來,並且需要李隊長的道歉。」

首先查客廳那面照片鏡,將張真苓的照片一張張拿出來看背面,並沒藏銀行卡。

搜了張東的房間,沒有銀行卡的蹤跡。

已經在張東家待了四個小時,外面的天色漸暗。如果這次沒有突破,那這起命案證據的蒐集將會愈加困難。大象感到煩躁:到底哪裡出錯了?

他往沙發上坐下,仔細看房間內的擺設,推敲哪些地方是最近變動過的。哪怕是一盆花,搬移到其他位置,也需要一個合理的理由。

「有個地方不太對勁。」大象突然說。

房間內的人停止動作,看他。

「我終於想起不太對勁的地方了,在龍珠佛堂,我看過張真苓的骨灰盒,上面的照片是一張小照,」大象說,「現在這張小照,貼在了照片鏡中,那個位置,周圍的空位太多了,明顯不是粘小照的位置。而櫥窗內的骨灰照片,卻粘著一張普通尺寸的照片。骨灰盒上的照片背後,如果什麼都沒有,那我就沒辦法了。」

李峰林看向張東,張東點了點頭,「你不說我還沒發現,骨灰盒上媽媽的照片確實被換了。」

在撕下照片的時候,郭乘鵬用手指摁了摁,「背面確實有東西。」

撕開照片,背面果真粘著一個小小的白信封,裡面放著一張銀行卡和一封簡訊。銀行卡上附註密碼,賬戶人是張一禮已去世的妻子。卡里有兩百四十二萬人民幣。

簡訊中寫:兒子,這是給你的錢,你媽當時是高才生,你好好學習,一定能出人頭地的。你看到這封信,需要用錢的時候就取了用。我們都很愛你。

「把銀行卡一甩出來,何英才全都招了。」李峰林在市裡的飯店請大象和隊員們吃飯,慶祝案件告破。

事發當晚,張一禮開車來到何英才的餛飩店,本意是想讓何英才原諒自己。張一禮說自己要贖罪,往後將一直在龍珠寺做和尚,並要將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捐獻出去。

「憑什麼?」何英才用戴手銬的手砸了桌面,「我當時想,憑什麼要由你來贖罪?等人死了,你來做這事,他媽的!想到自己出家還被龍珠寺的和尚說沒資格,他張一禮輕輕鬆鬆就能陪伴在真苓身邊?我氣不過!」

「何英才假意原諒了張一禮,還給他煮了碗餛飩,結果在他吃的時候,他用一根草繩從後面將張一禮勒死,在後院肢解了他,然後把車開到土路的草叢中,又去了肉廠將屍塊絞成肉泥,分成幾小袋,回家的時候,偷偷將肉泥扔到了江裡。」李峰林說得入神,全然沒顧及這是在飯桌上。

「他張一禮無兒無女,老婆又死了,現在老家的親戚也不知道有他這個人的存在,他變賣了房產,獨自準備來這裡出家,我就試探問他,你朋友們對此都怎麼說啊,結果張一禮說,沒人知道他出家,他幾乎沒有什麼密切往來的朋友。那一刻,我才決定殺了他。」何英才招供,「殺掉一個沒有人際關係的人,誰會知道呢?況且我自認做得滴水不漏,結果當天晚上,你們警察就找上來了。你們到底是怎麼懷疑到我的?」

「這裡就要感謝吳行了!」李峰林端起酒杯,「沒有你的找貓行動,沒有你的這種偵探精神,我敢說,這個案子可能都沒人報。也多虧你們這幾天的破案熱情和才華,才能順利地將這起命案快速給破了。吳行,來,乾一杯。」

大象眉頭緊鎖,「聽李隊長這麼說,我總感覺這案子還沒有徹底結束。裡面還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還有什麼謎團?」李峰林將酒杯放下,大家都看向大象。

「首先,嚴格來說,銀行卡並不能作為犯罪的直接證據。按照李隊長複述的何英才的口供來看,屍體都已經被他處理掉了,沒有找到屍體,就沒有他犯罪的把柄,何英才明明可以很輕易地化解,說這張銀行卡是張一禮對他的賠罪,不是照樣拿他沒轍?他既然前面在很努力地抵抗,為什麼在這樣一項並不致命的證據面前,就全都招了呢?」

「你這個就有點鑽牛角尖了。」李峰林笑,「幾次拿出證據,哪怕這些證據並不致命,對嫌疑人的心理防線也是一個重大的打擊。他完全有可能就這樣招了的。」

「如果李隊長複述的口供準確的話,何英才是衝動勒死了張一禮,也就排除了他逼供張一禮說出密碼的可能性。」大象問李峰林,「那怎麼解釋銀行卡上面寫的密碼?沒有人會在銀行卡上寫上密碼吧。」

「你也解釋不了有人會將密碼寫在銀行卡上吧。」李峰林察覺到飯桌氣氛有點異樣,「吳行,事後再鑽這些牛角尖,很煞風景啊。本來是高高興興地吃個飯,這事就過去。何英才殺死張一禮,是板上釘釘的事,沒必要再糾這些細節了,之後還會有幾家媒體會來給你做採訪,你要成為學校的名人了。」

「李隊長,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可以嗎?」

「問吧。」

「在張一禮吃餛飩的時候,何英才從後面用繩子勒死了他,何英才口供真的是這樣說的?」

「千真萬確,我聽了幾遍,那根草繩被何英才隨手扔在了後院的垃圾堆裡,已經找出來了。上面的血跡跟何英才右手虎口處的擦傷吻合。包括在哪個桌位作案的,張一禮面朝哪個方向,怎麼去肉廠絞肉,事後又怎麼回家,將分裝屍體的四個袋子各扔往江面的哪些位置,他都說得一清二楚。」

「那我敢保證,何英才一定說了謊。」大象看著李峰林,「張一禮是個虔誠佛教徒,在龍珠佛堂時,住持也給我透露了,張一禮本人奉行齋戒已有五年多。何英才的餛飩店裡沒有素餛飩,假設,他真的給張一禮專門做了一碗素餛飩,他一定會專門提及,因為這是細節,而你也一定會記住這個細節。何英才說了繩子,作案的方位等細節,但唯獨餛飩這事他略過,說明他沒有專門給張一禮做素餛飩,張一禮不可能在吃他的肉餛飩時被害。」

十一

推理如同算術,儘可能多找出被隱藏的項,最後匯出結果。

「以此案情況來看,何英才在最後關頭撒謊,除非是出於包庇某人的目的。但現場沒有第二人,從各方面線索來看,他百分百是這起命案的兇手。那他撒謊到底為了什麼?」李峰林疑惑。

一道算術,最重要當然是得出最終值。如同一樁迷案,最重要是找到兇手。

當犯罪的等式成立,構成方程,這時的難點就會變為,怎麼解出方程中的未知數。

「動機。」大象說,「何英才撒謊,是為了混淆他的犯罪動機。」

「怎麼說?」李峰林問。

「何英才無疑是殺人兇手。」大象說,「現在,我們根據這個確認的謎底,來做逆向反推。開始之前,我想問下李隊長,何英才是否身患絕症。」

「沒有,」李峰林撓撓頭,「從他體檢報告來看,他身體健康得很。」

大象看向大家,「那你們不覺得那封寫給張東的信很奇怪嗎?代入何英才的處境中,什麼情況下你會給自己的兒子寫這樣一封信?」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郭乘鵬說。

「問題就出在這裡。」大象說,「一個還要活著的人,只需藏好錢,等風聲過去,無須寫信告知。但信中明確透露的訊息是,我命不久矣。包括最後那句‘我們都很愛你’,他將自己與已經去世的張真苓合併為‘我們’,說明在何英才的意識裡,他是站在逝者那邊的。何英才知道自己要死。」

「有沒有可能是他認為,自己的兇手身份會很快被識破,寫信是有備無患。」茜茜問。

「如果信是在警察找上門後寫的,有這個可能。」大象答,「但這封信是何英才毀屍滅跡後就寫好的,他明確知道張一禮是一個無人際關係的人,殺他無後顧之憂。那時沒人懷疑他,所以這個行為更像是寫遺囑,他有自殺的打算。」

「嗯,真如你所說的那樣,何英才是做了自殺的打算,他已經報了仇,或者良心過不去,決定自殺抵罪。我認為這解釋得通。這跟他的撒謊有什麼關係嗎?」李峰林問。

「一個決定想自殺的人,面對警方的懷疑,他會直接攤牌,不會做多餘的抵抗。」大象說。

「認罪代表他要交出私藏的鉅款,錢是他抵抗的理由。」李峰林說。

「李隊長,假設我是兇手,我提前供認了罪行,然後說我將張一禮的隨身衣物銷燬了,你還會將精力放在搜尋這筆錢上面嗎?你們可能會凍結張一禮本人的所有賬戶,但錢存在張一禮去世妻子的卡里。也就是說,何英才一開始就供認,錢被搜出來的機率其實比抵抗時小得多。」

「這不代表兇手也會這麼考慮,」李峰林示意,「你先接著說。」

「殺掉一位無人際關係的仇人,本來是一件解恨的事。但何英才卻起了自殺的念頭。這是矛盾一。一個要死之人,面對警方的問詢,認罪完全是順水推舟的事,卻還不斷抵抗,這是矛盾二。承認殺了人,事後卻在細節處說謊,這是矛盾三。」大象停頓,說道:「要解決這些矛盾,就要找到何英才犯罪的真正動機。要找出他的動機,須先釐清何英才處理屍體過程中的疑點。」

見大家沒有問題,大象接著說:「處理一具無人際關係的屍體,有一百種更輕鬆隱蔽的方法,比如埋了。但何英才先肢解,再絞成肉泥,最後分裝扔到江內。而且,注意,威和肉廠外頭就有一條汙水河,臭氣熏天,蒼蠅、老鼠和野狗聚集。正常的做法是把已分辨不出屍體特徵的肉泥隨手扔進河中,混淆在這些腐爛物中,但何英才在口供裡說,他特地將屍體肉泥扔到家附近的江裡。多做一道工序,就多一道風險。況且扔進江裡,完全沒必要將肢解的屍塊再絞一遍。絞肉看起來是風險最大並且最無意義的一項,而帶回家再丟棄更是毫無必要。」

「我記得你之前的解釋是,殺他、肢解還不足以平何英才對張一禮的憤恨。」郭乘鵬說。

「這是當時案情陷入僵局時的穿鑿附會。」大象說,「現在,如果沒猜錯,有一個被我們忽略的事實,將變作真相,解開所有謎團。」

十二

上午十點。

龍珠佛堂的住持和兩位和尚來到何英才家中,在客廳擺了一個祭臺,唸了經文,戴上白手套,擰開骨灰蓋,將骨灰傾倒在一臺電子稱的鐵盤中,拿一片細木板,在盤上抹勻骨灰,得出骨灰的總重量是2.9公斤。

「以張真苓逝者一米六五的身高及體重估算,火化後的骨灰最多不會超過1.8公斤。當初的骨灰勻在兩個骨灰盒中,一個存於龍珠寺的靈堂中,另一個存於家中。現今家中的骨灰重量2.9公斤是不合常理的。」住持頷首,向李峰林說出推斷。

「骨灰量過多,而且骨灰質地明顯不一樣,覆在頂端的骨灰明顯更白,更細碎,盒底的骨灰可見大塊的骨頭,顏色也較深。」大象接上住持的話,「當時我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找銀行卡這個事情上,從而忽略了這些顯而易見的問題。」

「何英才將屍塊絞碎,就是為了便於火化?」李峰林問。

「對,絞肉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在自己店內狹小的火爐裡,更利索地將張一禮烘燒成灰燼。」大象從骨灰中拾起一小塊骨頭,「這塊部位應該是髕骨,你看斷裂處,有很規則的割痕,我保證,將這些碎骨頭放大,都可以在上面看到絞刀的痕跡。」

「將張一禮燒成灰,才是何英才的復仇?」李峰林皺眉。

「你會將一個仇人的骨灰,跟心愛之人混合在一起嗎?」大象問。

「啊?」李峰林驚訝。

大象不急不緩地說出真相,「張一禮認識張真苓是真的。十七歲跟張真苓商定私奔,卻丟下她一人去了香港是真的。他妻子去世,無兒女是真的。回來祭拜張真苓是真的。想要出家也是真的。何英才認識張真苓是真的。愛張真苓是真的。殺死張一禮是真的。」

「唯獨何英才恨張一禮是假的,何英才甚至是對張一禮有愧。何英才殺死張一禮,是張一禮自己要求的。」

「因為命案的真相不至於讓何英才被判死刑,為了確保能死,他抵抗、說謊,甚至誇張自己的犯罪程度。」

十三

面對李峰林關於骨灰的質疑,何英才垂頭,久久不言語,抬頭時,李峰林發現他臉上有兩行淚。

「李警官。你說我殺了張一禮,並毀屍,燒成骨灰,情形是不是很惡劣,一定會判死刑吧。」

「我不想騙你,」李峰林假裝不知道何英才的求死之心,「案卷已蓋章遞交,不管怎麼說,你作為命案兇手這個事實已經確鑿無疑,一定會判死刑,所以你也不用再遮掩了。」

「好,那我不再抵抗了。」何英才臉露欣喜之色,「那銀行卡是張一禮給我的,正確地說,是給張東的。他認為自己對真苓的命運負有責任,但真苓不在了嘛,就只能給張東了。」

二十五年前,情侶決定私奔的那天,張真苓破天荒送了何英才一支鋼筆。對何英才來說,這很反常,他從張真苓的表情中發現了告別的神色。何英才就是從那一刻起,知道自己會永遠地失去心愛之人。

「我從小就很討厭張一禮,因為真苓愛的人是他。又因為真苓的緣故,我加入他們之間,成為他們的好朋友。我知道他們什麼時候牽的手,在哪裡幽會,我一直跟蹤他們,他們暗地做了逃跑的打算,並沒有告訴我。是私奔這個事情,點燃我的嫉恨的。你張一禮讓真苓愛上自己還不夠,還要帶她走,我不甘心,就告訴了真苓的家人他們私奔的計劃。真苓被扣留下來,而張一禮從此回不了家。」

看著張真苓在往後接二連三地遭受厄運,弱小的何英才卻無法伸出援手。那時的他才意識到,有罪的並不是張一禮,是愚昧的人心,是兩個村子區區三十四米的距離卻無法跨越的障礙。

「而我是惡的導火索。」何英才臉色平和,「如果當初不是我告發他們,他們會遠離這裡,在哪裡都能過上更快樂自由的生活,真苓的人生不會變得這樣困難。那晚張一禮來向我悔過,我跟他說,是我的罪,應該由我來贖。」

二十五年倏忽過去,心愛人已逝,過往罪錯水衝土埋,居然不留一絲痕跡。仇人是誰?只是揮刀向虛無,大家都忘光了吧,只有張一禮和何英才不識時務,沉湎傷疤,他們對坐長談,最終認定無人有錯,只是生錯了地方和時代,因愛而站立,形成槍靶,嘆息這些無源的子彈把張真苓打得體無完膚。是要多麼熱愛生命,多麼相信愛,才變成這樣一位偉大的女性,在滾滾洪流中搖搖晃晃,仍屹立不倒。

「但我一直沒有回來。」張一禮的眼淚滴向桌面。

「你不必苛責自己,後面是我在照顧她,照顧得很好,她最後去世時,心裡沒有怨恨一人。」何英才說,「只是我從不忍對她說出那個告發她私奔的真相。」

「我之所以出家,是因為對世間還有執念,說服自己超然物外,求自己放過自己。但今晚很突然的,我的心結全解開了,真正無慾無求了。」張一禮跟何英才說,「就想趕緊去下一個地方。」

「你幫我個忙,讓我死,讓我消失掉。我是一個沒有人際關係的人,消失了,沒有人會好奇。」

何英才看張一禮平靜的面容,沒有不幫助他的道理。

「李警官,你應該沒有這樣的體會,就是毫無徵兆的一天,一個人突然就想死掉,徹底消失掉。我為什麼殺張一禮?因為我特別理解這種心情,你必須代入到那晚的情境:三十平米的店鋪只亮著一盞白熾燈,我們對坐著,什麼都沒有吃,聊了兩個多小時,都流了淚,外面的大路偶爾開過一輛卡車,無風,一片寂靜。我們彼此心下澄明,經上雖說色身是苦本,卻不容人自絕。張一禮是佛教徒,自殺跟他的理念不符,借我之手殺了他,是在渡他,我們彼此心結紓解,飄飄乎如遺世獨立。我很樂意幫這個忙。他說他命中註定今朝死,這是他心深處得到的旨意,他希望徹底消亡。我跟他說,放心交給我吧,然後我站起,從後廚拿了一根綁在管道上的草繩,在手上繞了三圈,他點頭示意,我走到他身後,將他勒死。我去肉廠把屍體絞成肉泥,為了更容易燒出骨灰,把他跟真苓放在一起。」

李峰林目瞪口呆,聽何英才說完,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

「李警官,很多時候,真相是天方夜譚,真相不遵從邏輯。大家只會接受我因財殺了仇人這個版本,這樣也好,我也想死,一直沒找到說服自己的理由。我幫張一禮,現在他也幫了我。」

「李警官,我在山上的佛堂留了一個骨灰位,在真苓旁邊,到時麻煩將家中那個骨灰盒放在她隔壁吧。房子、存款跟店鋪給張東,如果可以,麻煩你跟他說下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對了,真苓送我的鋼筆也交給他,在我床頭櫃第一個抽屜中,我想他會理解的。先謝謝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