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法則

一

雨簾摧枯拉朽,陣勢多年罕見。

2012年6月18日晚上九時許,四川巴中市通江縣一個東部鄉鎮發生了一起謀殺案。兇手身穿黑色雨衣,在電閃雷鳴中,站在一名胸廓畸形少年患者床前。他摘下患者臉上的氧氣罩,拿枕頭蓋住少年面部,摁住,直至人不再動彈。

死者骨瘦如柴,雨衣人輕易扛上肩膀,步入暴雨中,走向田中一座古亭,在亭中六根榐柱上各貼上符咒。然後在死者天庭貼上一張金箔,將手腳併攏於身後,用繩子捆住。往上瞄準亭中木樑,拋過繩頭,將屍體拉伸至離地一米三的高度,另一端繩綁在亭欄上,固定。最後在亭中放置一個直徑半米的盆,點火,戴手套的手指輕捻凳面雨水,拈出張張紙錢,雨中有勁風,吹得亭內地面遍佈黑灰。

隔天清晨,天未亮,雨勢漸小,路過田野的農民想去古亭落腳——這是他每日的例行程式,近亭前赫然發現亭中吊著一具童屍,他倉皇后退,跌倒泥地中,衣褲後沾滿泥漿,轉身爬起,直奔鎮中大隊,發現大隊大門緊閉,轉去砸村長家門。村長得知訊息,趕往命案現場,管轄期間從未遇過謀殺案,如今得見,竟呆若木雞,不知作何是好,經第一目擊者催促,才拿出手機報警。

兩輛警車駛入村莊,雨停,紅藍閃爍的警燈仍刺不破四周蒙著的水霧,警笛倒是驚醒幾人美夢。偵查人員在古亭四周泥地釘入八根鐵條,用警戒帶圍住現場,拍照、勘測、收集證據、對目擊者和村長做口供,期間屍體被放下,死者身份查明後,警察趕往受害者家。

受害者家距離古亭大約四百米,是一座二層樓房。因一夜暴雨,泥地無痕。警察近房前發現一樓的摺疊鐵門掩著,推開後發現地上躺有一女子,頭部遭受磚頭重創,在頭的下方溢開一攤血。距離女子三米開外的地上,有一塊沾血的磚頭。一名警員上前扶正女子,探鼻息,輕拍臉部,女子慢慢睜開眼。

女子名叫羅霞,是古亭受害者王風煻的母親。羅霞恢復神志後,在一樓回答了警察的臨時問話。

「昨晚我剛洗好澡,在樓上看電視,風煻在睡覺。我隱約聽到樓下有動靜,於是下樓檢視,走到一樓樓梯拐角,突然竄出一個男的,穿著黑雨衣,蒙著面,身高有一米七左右,拿磚頭往我頭上砸,不知砸了幾下,估摸三四下,我頭昏腦漲,一下子就倒地了。我只記得他的眼白很黃。」

「能記得大致的時間嗎?」民警詢問。

「八點多的時候,當時我在看中央一臺的一檔電視劇,沒看多久,記得是當鋪的張老爺被人害死,我就聽到樓下有響動,像是有人在撬門。」

二樓的電視還開著,地板上還遺留一點雨鞋走過的水漬,水漬到了床前停止,積成一攤水。床上的床單有兩個被手抓擰的痕跡,顯然是風煻被害前掙扎留下的。

「為什麼不讓我上樓?」羅霞看眾人的反應,感覺到不對勁,「風煻沒有事吧?」

「羅霞,節哀順變。」村長看了看民警,獲得許可後,說道:「你兒子被害了。」

扶著羅霞的民警能明顯感覺到,她的身軀有一瞬間癱軟了下來,幾乎是同時,眼淚刷刷掉落,頭輕輕搖動,「不可能的,我無冤無仇,害誰不好,為什麼找上我們。」

「醫生過來了嗎?」一位民警悄聲問另一位民警。

「要到了。」

「警察同志,我兒子在哪?讓我看看吧。」

「先治好你的傷,我們會處理的。」民警安慰道。

「風煻有呼吸衰竭啊,他沒有行動力。」羅霞淚流滿面,「你說怎麼下得了手?」

我們根據訊號疑點,擊破朱志越的不在場證明,將他抓捕之後,先在西安休息一晚,隔天到了四川巴中市下轄的一個現居人數不足一千的村鎮。因案情緊急重大,入駐了一些其他機關的精英,派出所的三層主樓被擠得滿滿當當。

「根據羅霞事後描述的一些嫌疑人特徵,加上你調查整理出來的犯罪前提項,這幾天警察基本將整個村的人都核查了一遍,也沒有特別符合的人。」周昊對大象說,「這個村人不多,絕望人士或絕症者,大多都是一些孤寡老人,從不在場證明和身體素質來看,基本都可以排除嫌疑。按照你的選項來定位嫌疑人,除非是外村的人。」

「但外村人作案的可能性並不大。」在辦公室,一位左眼角處長有一塊硬幣狀黑痣、名叫陸達理的青年警察為我們彙報這幾天的調查情況:「通過對案發現場的偵查發現,火盆上有多個不同的指紋,這個情況在那根捆綁死者的草繩上也出現了。經過取證調查,村長辨認出,火盆是去年老爺廟中丟失的物品。而我們從草繩兩端密集出現的指紋和汙跡判斷,這很可能是一根拔河用繩,問詢村中唯一一所小學的校長,他開啟體育用品室,才發現拔河繩已經不見,兇手作案的繩子就是這根拔河繩。再根據兇手對羅霞家的佈局和人員情況的熟悉程度來看,我們認為,外村人作案的可能性很低。」

大象點頭贊同。

「但並不表示犯罪前提項在此案運用失效。」周昊看了大象,「如果我們將重點放在一人身上的話。」

「小學體育老師?」我問。

大象指了指照片,「王風煻的母親,羅霞。」

羅霞雙頰消瘦,眼睛眯著,眼角有皺紋,三十八歲的年紀,蓬散的頭髮中藏著一簇銀白。她的嘴唇很薄,看起來像抿著,鼻樑微微歪斜,表情惶惑,穿著一件已經洗褪色的粉色長袖,這張半身照是案發當場一位民警拍下的。

「在沒找到其他嫌疑人之前,其實要數她的嫌疑最大。」周昊說。

「嗯,死者王風煻的死亡時間在18日晚上的九點到十點之間,當時外面下著瓢潑大雨,電閃雷鳴,在這樣的情況下,關掉電視電源是基本的常識,但羅霞當時的口供卻說自己在看電視。」陸達理補充。

「但有的人就是不在意在打雷天看電視吧。」我反駁,「羅霞不是說在看中央一臺的一個電視劇嗎?如果她很迷這部劇,完全有理由接著看。」

「在之前我做過調查,她看的這部劇叫《鋪王》,在中央一臺首播,八點半開播,18日晚是第十四集,劇情講的是當鋪的張老爺因為自家的當鋪起火,兒子救出了他,但因為當鋪中有一套古籍是珍本,他跑進鋪中,結果被火燒死。火災證實是意外,後半部分帶出了張老爺兒子的故事,但在最後九點五十到十點的結局裡,卻揭示了火災是兒子所起的真相,兒子用一套假書替換珍本,想做偷梁換木的把戲,沒想到卻將自己心愛的父親給害死了。」周昊指著羅霞的供述,「既是首播,前情回放又點明火災是意外,但羅霞當時卻是這樣說,‘沒看多久,記得是當鋪的張老爺被人害死’,假設她只看了開頭,會說‘被火燒死’等等,但說到被‘害’死,說明她很可能知道結局真相。」

我恍然徹悟,但又快速想到一個新的疑問:「在雷雨天看電視既然不符合常識,假如羅霞是兇手,她在此案中扮演的是受害者,並不需要為自己做一個不在場證明,況且在時間線上看,看電視的時間點與風煻被害時間點錯開,也成不了不在場的證明。看電視這個事情完全無意義,還可能為她帶來更多的隱患,那她為什麼還要提及呢?」

「因為她沒有別的事情拿得出手。」周昊回答:「看電視這事在這裡更像是起到填充的作用,假如當時她沒有在‘看電視’,她在幹嗎?為了找一個東西來填充,應對之後警察的問詢,她必須有事可做。由於人的惰性,我們一般會細緻地考慮大局,但落到細節,往往挑最簡易、最順口的來說。‘看電視’於她,就是最順口、日常、平實、可操作的事情。」

「就像很多創作者為求快速,往往在某個數量上順手記下‘三’。」大象補充。

「其實單靠這個疑點,說口誤也過得去。」周昊又指著羅霞其他處的供述,「真正讓我懷疑她的,是另外兩個口供。」

當得知二樓的兒子風煻被害後,羅霞問的是「我兒子在哪?」,這很可能說明她心有預設,知道兒子的屍體並不在樓上。

另外一處口供疑點在最後。一位母親被磚頭砸暈,醒來之後,得知兒子被害,由此及彼地聯想,下意識會認為兒子也是遭遇了同等厄運——被磚頭砸死,況且當時帶血的磚頭就在附近地上。但羅霞卻多此一舉地提到「風煻有呼吸衰竭啊」,呼吸衰竭跟兒子被磚頭砸死之間並沒有因果關聯,於是周昊傾向於認為,羅霞當時是知道了兒子風煻的死因,才會這樣說。

「但是,」旁邊的陸達理聽完,也認同周昊的分析,卻說:「假如羅霞殺了自己的兒子,為什麼事後還尋死呢?據我在醫院看到的情形,我認為羅霞的悲傷不像是假裝出來的。」

羅霞在醫院包紮頭部,住院一天後,回到家,在二樓兒子的床上喝了農藥自殺。幸虧村長上門慰問,才及時發現了事故。

「羅霞痛苦,羅霞自殺,是因為殺死風煻,並不是她自己的主意。」大象指著桌面上一張現場照片,「死,很可能是兒子風煻自己授意的,你們看,在風煻被害的床單的手掌部分,有兩處擰絞的抓痕,還有腳部也被壓陷出兩個小坑。」

「這兩個痕跡有什麼問題嗎?」大象總是這樣,不把事情說完整。我實在沒猜透他的意思,隨即發問。

「你是說,不應該是這樣的掙扎?」陸達理想了會兒,說道。

「對,風煻是被兇手用枕頭捂死的,死前他雙手雙腳是自由狀態,正常的掙扎姿勢,不應該是雙手推開壓下的枕頭,抓扯兇手的雙手嗎?雙腳不應該是四處踢踏,扭動嗎?但他非常安靜、剋制,甚至是為兇手著想,好像害怕過大的掙扎幅度會讓兇手停手一樣,暗暗地抓住被單,雙腳用力地壓制床單,直到嚥氣,也沒有透露出一點點埋怨。」大象說,「所以我認為,是風煻本人,授意、請求兇手將自己殺死,而能這麼做的,唯有他唯一的親人,自己的母親羅霞。」

對大象說出的這個推理,我感到意外。

「綜合周昊的分析,羅霞之所以知道九點五十分的電視劇結局,是因為作案後她又回到二樓,在二樓逗留期間,無意得知了一直開著的電視中的情節,情節進入腦中,被她事後隨口說了出來。」大象說,「至於為什麼重回二樓,我認為,是為了藏好自己的作案工具。最後回到一樓砸傷自己,‘昏迷’到有人發現案情,將她叫醒。」

「作案工具?」我脫口而出,「雨衣和雨鞋。」

「還有手套。」大象說。

羅霞家面積五十平米,一樓是雜物間,順水泥樓梯而上,二樓格局呈一室一廳,有一個朝北的陽臺。為方便照顧患病兒子,羅霞將風煻的床鋪放置在客廳處。

我們四人來到羅霞家,此時羅霞還在住院。

陽臺處的晾衣竿上沒有掛衣服,因雨天,衣服被收進客廳的衣架上,摸起來還溼潤著。在陽臺的洗衣機裡面,有洗後未晾的衣服。因多天沒拿出,溼衣積在桶內已酵出酸臭。

模擬當時的犯罪情境,羅霞即使披著雨衣和雨鞋,來回一趟也會被大雨淋溼。

「看來她回家後還快速洗了個澡,並把衣服洗了,換上新裝,徹底去除掉身上的痕跡。她在口供說被襲擊前洗了個澡,這樣如果更早被發現,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頭髮溼淋的原因。」大象抖落洗衣機內的衣服,一件黑t恤、黃色短褲、灰內褲,全是羅霞的衣物,「正是洗衣機這幾件衣物讓我做出她作案後回房洗澡的推斷,在連續陰天,衣服晾不幹,房間又有舊衣簍的前提下,正常的做法,是將這幾件衣服放進髒衣簍,攢多了,等天晴,再一起洗,完全沒必要單獨洗。」

羅霞在此案中暴露出來的細微疑點,至此,基本很難排除自身的犯罪嫌疑了,就差最後一步,在房間內找出作案的工具。

「當時房間已經找過了,包括一樓的雜物堆,並沒有雨衣、雨鞋等物品。手套倒有一雙,布料材質,我們是在案發隔天找到的,問題是手套並沒有溼。」陸達理說。

「手套不是布制的,捂死王風煻的枕頭上面,不僅僅有橡膠味,還有洗潔精味,符合這兩個條件的,只有洗碗手套。」大象從廚房的掛鉤上拿下一雙小號的灰色橡膠手套,放鼻前聞了聞,「一般我們選擇的家用洗碗橡膠手套,都會偏向亮色系,但這雙手套卻是灰色,束手,很少見,說明在羅霞意識裡,她一開始選擇這雙手套並不是真的為了洗碗。上面雖然有很濃的洗潔精味道,但藏有細微的橡膠烤煳味,結合案情,很可能是羅霞在古亭燒紙錢的時候被火盆裡的火烘烤所致。她回二樓後,用洗潔精去味,然後掛回原位。」

根據案發現場警方所拍攝的照片,二樓地板上有清晰的雨鞋泥痕,而帶去古亭的工具中,紙錢易溼,所以也需要有擋雨物,撐傘的話不方便扛屍體,因此能確定的是,羅霞當時必穿有雨鞋,極可能身穿雨衣。由於她嫌疑最大,案發現場附近又沒有搜尋到雨衣雨鞋的下落,因此只有一種可能,她回家,將這兩種東西妥善藏好,藏在這個狹小空間中,讓警方無可奈何。

「有了我們剛剛推論的這些疑點,加上手套,雖然都是猜測,但樣樣對羅霞不利,實在找不到其他物證的話,我們可以利用已掌握的這些東西,改心理戰術,攻破她的內心防線,畢竟殺死自己的兒子,她也不忍的,她自認有罪,才會自殺。我相信只需要找準位置,羅霞就掩飾不住,全交代了。」說完這句話,大象從客廳窗邊的木椅上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