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連環殺手就是26定位的目標,他(她)可能就是匿名信舉報人。通過「遙相犯罪」,退隱的「血花殺手」發現了三十年後發生在芬蘭奧盧省的「鑿腦人」,「鑿腦人」無師自通了自己的作案風格,但留下了很多顯而易見的疑點,迫使「血花殺手」變身偵探,給當地警方提供了重要線索,最終抓獲這位後輩。為了證實這個推斷,26花錢請了一名駭客,進入奧盧機場資料庫,因為舉報信是現場投遞,如果舉報人真是「血花殺手」,那他很可能在投遞匿名舉報信之後返回,離開週期一般不會超過十一天,最簡易的做法,是查詢這期間從奧盧機場轉機去往費爾班克斯機場的乘客,26最終提取出二十七位符合特徵的乘客,再從中篩出年齡在五十到七十歲之間的人,剩下七位。其中一位跛腳,退休的報社人員,單身。26輾轉向他鄰居詢問腿傷,證實這位乘客在三十七歲那年夏天在油刷自家房屋時,不小心從高處跌落致腿殘。以此為分隔線,「血花案」退出江湖。
很明顯的,他基本就是「血花案」的兇手,也是找出「鑿腦人」的偵探。
26前後花了六個月,還專門去了芬蘭和阿拉斯加州,在工作的間隙一步步推演出兇手。事後,26給當地警局打了一個匿名電話,破獲了這起塵封三十年的謎案。而破案的關鍵,是距離七千公里外的另一起芬蘭連環兇殺案。
三位連環殺手「遙相犯罪」,是兇手也是偵探。這是犯罪史上絕無僅有的案例,大象震驚。
「為了得出犯罪統一理論,我必須身臨其境,成為犯罪者。「26說。
「與惡龍纏鬥過久,自身亦成為惡龍。」大象說。
「並不是,正邪是在社會語境下的概念,脫離這個載體,天才並沒有善惡之分,這是我的觀點。我犯罪,是我的自主選擇,並不是一個被迫感染的過程。」
大象問:「如果你沒有正義感,為什麼還會向警察舉報兇手?」
「我只是想借警方的外力,來確保答案是不是正確。搜查、審訊、最終判刑,是這道方程的最後解。我並不是出於正義感而報警。」
大象又問:「你認為自己是天才嗎?」
「毋庸置疑。」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說你犯罪沒有規律,但我根據受害人的網路線索,定位到了你的ip.如果你不是偶然被學生髮現,遲早也會被抓獲的。」大象說。
「這就是我們的差別,你得出一個ip地址,沒有核實那個地址是不是我的住處。那個地方是什麼地方?我將本城的地圖貼在牆上,用飛鏢隨機定位的。找一個資深駭客,將ip換成另一個ip,沒什麼難度。」
「那找到那個駭客,也可以破案。」
「但駭客在這裡是一個單獨額外因素,他無跡可尋。在現在這個時代,你要找到一名駭客,比找到兇手還難,特別是一位掌握機密的駭客。」
大象第一次感覺自己差勁。
26看大象:「你是一名天才偵探,我很重視跟你見面。推理在我這裡,是一種機率遊戲,難點在於,推理物件——人,是變數,集體意識有可遵循的規律,但個人意識琢磨不透。在推理作品中,有一個偵探法則:所有偵探都有好運氣。他們的推導範圍都是大機率。但現實是,你總是容易進入小機率衚衕,死路一條。比較科學的方式是,在各個案件樣本中,找出規律,而且要預防小機率偏差。
「我如今在獄中,本來沒什麼留念,因為你的出現,反而不太盼著死。你知道中國注射死刑是怎麼執行的嗎?由三個人執行,一針毒藥,一針鹽水,一針清水,依次注射進死刑犯體內,執行人員不知道自己拿的是哪管藥水,這樣做的目的是減輕他們殺人的心理壓力。連環殺手,除了變裝癖,他們殺人時都會讓受害者看清自己,真正的殺人惡魔,對自己都很自信,一般不會做偽裝。你回溯去查一飛的底細,如果你運氣好——我希望你符合偵探法則,可能再往上索引,就可以找出源頭,‘紅衣男孩’案的兇手。」
大象說:「可不可以這樣想,‘紅衣男孩’案的兇手,他的目的並不是我們所想的‘續命’,而是為了傳播惡,釣出一個對手。」
「可以大膽做這樣的假設。續命法術只是他一個傳播的手段,以及他授徒的外衣。他以此作為誘餌,來吸引那些病入膏肓之人成為他的教徒,以此來擴大他的犯罪影響力。如果這個說法成立,他將是一位非常恐怖的對手。
「將這些系列案件連貫起來,將裡面所有邏輯說不清的疑點細節羅列出來,比如張延實殺人時,為什麼要多此一舉地將繩子泡水,因為他隨身攜帶繩子作案,身上又貼有風溼貼膏,繩子沾染上這個味道,他泡水,是想去除掉這個味道。‘味道’在這裡是一個需要預防的事項,或許說明一個可怕的問題,兇手知道了你的存在。」
26最後說:「兇手在製造一個漩渦,如果你能力不夠,很可能最後自己也會被捲進去。」
大象覺得振奮,又有點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