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有這種抽菸習慣,是因為他的工作環境不適合他用手去抖菸灰,符合這種職業的,大多是手工匠,要花大量時間握工具,比如木匠、石匠、泥匠、電工、修車匠,一些雕塑家、畫家也有這種抽菸習慣。首先看高速路口監控,看看能不能排除掉過往車輛作案的可能,再去排查這個屋宅往下的農村小鎮裡面有關做這些職業的人,暗中觀察他們的抽菸習慣,再根據死者時間,查他們不在場證明與和死者的關係,抓出兇手問題不大。」
我露出了輕蔑的笑容:「你知道下面的農村叫啥嗎?」
大象說:「並不想知道。」
「磨石村,幾乎所有人的職業,都是石匠!個個都符合你說的特徵。」
「額……此路不通,再另尋蹊徑唄,又不是沒有別的線索。」
檢視了兩位死者死亡時間段的高速路行車情況,沒有發現可疑車輛,排除了兇手是過往司機的可能。兩位死者身份不明,在村中釋出尋人啟事,無家屬來認領。核實村中孤兒,問詢流浪漢,最後查明兩位死者皆是村中人,一位是孤兒,一位父母離異,在外打工,各自成立家庭,不再回來,將他寄養老人家中,老人去世後,成為流浪兒。
大象在紙上將兇手的特徵記下: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熟悉村中人員情況,煙癮大,有特別的吸菸習慣,將受害人殺害或昏迷之後,扛入廢棄屋宅作案。模仿紅衣男孩案作法,可能是迷信人士,想續命,可能有隱疾。
根據這些線索,無法縮小嫌疑人範圍。再去勘查車輪印。
兇手將不省人事的受害者扛進這處偏僻的廢棄屋,必然需要有交通工具代步,因此根據屋外的車輪印,可以再縮小嫌疑人範圍。
案發屋宅人去樓空,雖屍體已搬離,但氣味仍在,更顯陰森。大象在屋裡屋外巡查了一圈,在蒿草叢中找到一雙鞋,是一雙布鞋,38碼,鞋後幫壓平,是直接用腳趿拉上去。對比屋內二樓的兇案房間,紋路吻合,是兇手的鞋子。為何作案後將鞋扔掉,這是大象想不通的地方。
屋外不遠處的蒿草有車輪碾壓痕跡,壓彎的蒿草處有滴落的一小片血跡。蒿草保留了車輪印痕,可以根據車輪的紋路,寬度和壓入的深度,來推測是什麼交通工具。
「是三輪車。」我蹲著說。
「對,你再看兩個後輪。」大象指著蒿草上的壓痕,「花紋不一樣,說明是兩個紋路不一樣的輪胎。根據三輪車,後輪不同這些線索,再結合之前的線索,可以大大縮小嫌疑人範圍。」
「你再看這攤血跡,我聞了,絕對不是人血,很腥臭。」大象說著,將沾血的葉片用刀割除,裝進塑膠袋。
大象站起來,「我懷疑這些血是豬血,兇手很可能是騎著一輛後輪胎不同的三輪車的屠夫。讓警察查村裡菜市場的肉販,以及養豬者,看他們裡面有沒有符合以上條件的人。有的話,我就不用再去化驗這些血的來源了。」
車確實是一位豬肉販子的,微胖,35歲,單身。吸菸習慣確實是咬煙,不抖菸灰。但是,他身高有一米七四左右。目測他的腳長,有42碼。
去做口供,問他為什麼車會出現在兇案現場,他也不掩飾,說他的車通常放在菜市場,沒鎖,有一天丟失了,後來又出現在原位。這幾個月來,天天上工,菜市場的人可以作證。
大象對比了兇案現場與肉販子的菸頭咬痕和口水殘留味道(菸頭燃盡看不出品牌),兩者吻合。查他的病例,是白血病患者。肉販子的工作時間為早上6點到11點,天天上工,並不等同不在場證明成立,下午和深夜都有空當。大象斷定他是兇手,但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無法將他抓獲。
再走另一條路。
流浪兒也有朋友,去問流浪兒有關死者的資訊,幾時失蹤的,為什麼不報案。一人說,因為死者當時準備坐火車出去,他們都以為他離開了。拿肉販子的照片給他們看,他們都表示沒有見過這個人。
孤兒也是買了出去的火車票,之後被害的。
看來兇手是在火車站物色獵物。
調出火車站的監控,在售票大廳看到了肉販子的身影。期間還看到肉販子跟等候區的一位少年聊天。找到那個少年,他說當天跟家裡鬧彆扭,想離家出走,後來有個人問他的情況,然後走了。拿出肉販子的照片,少年點頭,說是他。兇手之所以放過這個少年,是因為知道他有家庭,殺了他容易敗露。
兇手為什麼穿38碼的鞋子,還將鞋子扔掉?
因為這是死者的鞋。
大象看兇案照片,兩位死者都光著腳,腳碼恰好都是38,兩個房間的鞋印有出入,是兩雙鞋。肉販子知道廢棄屋宅地面蒙塵,容易留下真實鞋印,因此他極有可能是用腳套著死者的鞋子作案的。鞋後幫壓平即是證明。
兇手會這麼做,即表明他有防範意識,事後又面不改色地說謊,說明心理素質強。拿火車站的監控,他也可能會說那天恰巧去了火車站,這不能證明他殺的。大象只好使出最後一招,偽造假證據。
大象列印了一份菸頭牙痕和唾沫檢測證明,並印了英文和資料,蓋了章。跟警察說,讓他們以證據確鑿為名,將肉販子抓捕,在審訊室裡給他出示這兩份資料,兇手一定認罪。
根本沒有牙痕檢測,案發現場的菸頭唾沫早揮發乾淨,也根本檢測不出來。但事到如今,只能冒險一試。
肉販子看到火車站監控加上「檢測結果」之後,知道無法再說謊,終於承認犯罪。確實是套著死者的鞋作案。在火車站看中受害者,尾隨他,將他電暈,凌晨兩點開三輪車將受害者運往廢棄房屋,五點半準時去屠宰場運豬,途經廢棄屋,又進來收尾,車上的豬血垂落,滴在蒿草上。
至於作案動機,說是續命。問為什麼知道這些做法的細節,緘默不語,說自己反正命不久矣,殺了兩個人,一命抵兩命,不想多說,判死刑吧。
「這兩個孩子不是豬,是活生生的人啊,你怎麼下得了手,這不可能會給你續命!」大象說。
肉販子說:「你瞭解我嗎?我也是孤兒啊,他們除了遺傳我白血病,什麼都沒留給我。沒人來殺我,我不想等死,不能延長壽命,那我殺了這兩個被遺棄的孤兒,也是在幫他們解脫吧。外國講究人道屠宰,把牛羊快速擊斃,電暈,再放血宰殺。我是將他們電暈之後,再殺害的。他們並不曉得。」
大象無話可說。我們回來之後,他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