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很明顯嗎?」

「我看著挺明顯。我可曾經是你老婆啊。」她頓了一下,「很抱歉,約翰。」

「是我不好,沒考慮周全。在我出現前,她有媽媽,有爸爸,還有一個家——孩子想要的她都有了。我一齣現,不光顯得多餘,還威脅到了她的幸福——我成了入侵者,一個不穩定因素,所以她才當著我的面擁抱伯納德。珮朵無意傷害我,她只是擔心失去伯納德,是我讓她覺得擔心。」

「她會想明白的。」吉爾說,「在美國,有兩個父親的孩子多的是。」

「那並不成為理由。是我搞砸了,我就應該面對。」

吉爾拍拍他的膝蓋,這又一次出乎埃利斯的意料。「對自己別太苛刻。」她說,「這不是你的長項。跟你結婚不到一個月我就明白了這一點。你不追求房產、事業,也不求都市繁華、生兒育女。你是個怪人,正因如此我才愛你;也是因為這一點,我才毅然放手。我愛你是因為你與眾不同,因為你瘋狂、刺激、特立獨行。你無堅不摧,然而卻不是居家男人的料。」

他默默坐著,思考著吉爾的話。這番話的確出於善意——這讓他覺得溫暖而感激;然而,真是這樣嗎?埃利斯並不這麼認為。我是不想在城裡買房子,他想,可我想有個家:摩洛哥的一棟別墅,格林尼治的某個頂樓寓所,或者羅馬的一間閣樓。我不求娶個妻子操持家務——每日洗衣、做飯、買東西、給孩子開家長會;可我想要個伴,想與她分享書籍、電影和詩歌,在夜晚聊天。我甚至願意要個孩子,把孩子撫養成人,讓她知道邁克爾·傑克遜。

然而,這些他都沒有告訴吉爾。

她把車子停下,埃利斯這才意識到他們已經到達東區航站樓。他看看錶:八點五十。如果抓緊時間的話還能趕得上九點的飛機。「謝謝你送我。」他說。

「你得找個跟你性情相投的女人,跟你得是同類。」吉爾說。

埃利斯想到簡:「曾經遇到過一個。」

「怎麼樣了?」

「她嫁給一位英俊的醫生。」

「那醫生跟你一樣是個瘋子?」

「我想不是。」

「那必定不會長久。她什麼時候結的婚?」

「大約一年前。」

「啊。」大概是吉爾明白了:就是在那個時候,埃利斯回國,也全面進入了珮朵的生活。然而吉爾還是保持風度,沒有言明。「聽我一句,」她說,「打聽一下她過得怎麼樣。」

埃利斯下了車:「回頭聊。」

「再見。」

埃利斯甩手關門,車開走了。

他匆匆走進機場大樓,在還差一兩分鐘之時趕上了航班。飛機起飛時,埃利斯在前排座椅後的口袋裡找到一本新聞雜誌,在上面搜尋著關於阿富汗的報道。

自從比爾告訴他簡果真隨讓-皮埃爾去了阿富汗,埃利斯便一直密切關注著戰爭局勢。如今,阿富汗戰爭已不再是頭版新聞,過上一兩個星期,可能連條報道也沒有了。但現在冬日的平靜已經過去,每星期媒體上至少會有一兩則訊息。

這本雜誌上有一篇關於蘇聯人在阿富汗立場的分析。埃利斯帶著幾分懷疑開始閱讀——他知道,很多新聞雜誌上的類似文章都出自中情局:某位記者拿到中情局對於某局勢的獨家情報評估通報,然而事實上,他卻在無意中成為了針對另一國家情報機關的假情報傳輸通道,而新聞報道的真實程度比蘇聯的《真理報》好不到哪去。

不過,這篇文章似乎還算真實。上面說蘇聯正在集結軍隊和武器,為夏日發動大型攻擊做準備。對於莫斯科政府來說,這個夏天,成敗在此一舉:要麼在今年之內將反抗軍摧毀,不然只能被迫與之達成某種協議。埃利斯覺得有道理:他要看看莫斯科的中情局人員怎麼說,不過他也有預感——說出來的話應該都差不多。

文章中羅列著襲擊的主要目標區域,「帕尼歇爾谷」赫然位列其中。

埃利斯記得讓-皮埃爾提到過這個「五獅谷」。文章中也提到了馬蘇德——反抗軍領袖,這個人讓-皮埃爾貌似也提過。

他朝窗外望去,看著太陽漸漸西沉。埃利斯心中不禁湧起一陣恐懼:毫無疑問,這個夏天簡將陷入極度的危險。然而,不管怎樣,埃利斯都無能為力。

他低頭翻著雜誌,開始讀一篇有關薩爾瓦多的文章。飛機在轟鳴中飛往華盛頓。日落西山,夜幕降臨。

艾倫·溫德曼請埃利斯到一家可以遠眺波多馬克河的海鮮酒店吃午飯。溫德曼遲到了半個小時。這是個典型的華盛頓特工:深灰色西裝,白色襯衫,條紋領帶;狡猾如鯊魚。既然是白宮付賬,埃利斯索性點了龍蝦,還要了一杯白葡萄酒。溫德曼要了礦泉水和色拉。這是一個怎麼看都「緊」得要命的男人——領帶緊,鞋子緊,日程緊,自我控制也很緊。

前來赴宴的埃利斯帶著幾分小心。要員請客自是無法拒絕,可是這種非正式午餐還要謹小慎微,這讓埃利斯很不喜歡,況且,他也不喜歡艾倫·溫德曼。

溫德曼開門見山:「我需要你的建議。」

埃利斯打斷了他:「首先,我得知道,今天的會面有沒有通知局裡。」如果白宮想揹著中情局搞秘密行動,那埃利斯自己可不想蹚這趟渾水。

「當然。」溫德曼說,「你對阿富汗瞭解多少?」

埃利斯頓時覺得渾身發冷。他想:這件事遲早得把簡牽扯進來。當然,當局知道簡的存在:自己也沒試著掩蓋。在巴黎時,他告訴比爾自己會向簡求婚,後來還讓比爾檢視簡是否真的去了阿富汗——所有這些都記錄在案。如今,簡的事傳到了這個渾蛋耳朵裡,看來他是要加以利用了。「略有所知罷了。」他謹慎地答道,接著想起一首吉卜林的詩章,隨即誦道:

當你傷痕累累被棄於阿富汗平原,

女人們走來,想將你的殘體肢解,

翻滾著拾起步槍,讓頭顱爆裂,

如士兵般,邁向上帝的聖殿。

溫德曼第一次感到不太自在。「假扮了兩年的詩人,肯定對這些東西懂得不少。」

「阿富汗人也是,」埃利斯說,「他們都是詩人,就如同法國人是天生的美食家,而威爾士人是天生的歌者。」

「是嗎?」

「因為他們既不會讀,也不能寫。詩歌便成為一種口頭藝術形式。」溫德曼顯然聽得有些不耐煩,他可沒時間聽人談論詩歌。埃利斯繼續道:「阿富汗人狂野不羈,是個性格剛烈的山地族群,比中世紀先進不到哪去。聽說他們篤信禮義,勇敢如獅,而且冷酷無情。他們的國家氣候乾旱,土地貧瘠,條件惡劣。你又瞭解些什麼呢?」

「根本就沒有什麼阿富汗人,」溫德曼說,「南部有六百萬普什圖人,西部有三百萬塔吉克人,北部是一百萬烏茲別克人,還有十幾個人口不足一百萬的民族。現代意義的疆界對他們來說沒什麼意義:蘇聯有塔吉克人,巴基斯坦也有普什圖人。一些民族內部分化成不同的部落,他們就像是紅色印第安人,從不把自己當作美國人,只當自己是阿帕奇人、克勞人或者蘇族人。不同部落之間的爭鬥如同對抗蘇聯人,不會有絲毫猶豫。而我們的問題就在於阿帕奇人和蘇族人已經聯手,共同對抗白人。」

「原來如此。」埃利斯點點頭。他在想:簡何時會牽扯進來?他開口道:「所以主要問題在於哪個是大人物?」

「這個簡單。目前人們最為看好的游擊隊首領,是帕尼歇爾谷的艾哈邁德·沙·馬蘇德。」

五獅谷。這個虛偽的渾蛋在打什麼主意?埃利斯注視著那張颳得溜光的臉。溫德曼泰然自若,埃利斯問:「馬蘇德究竟有什麼特別?」

「大多數反抗軍領袖只滿足於掌控自己的部族,收收稅,讓政府吃吃閉門羹也就罷了。馬蘇德可不滿足於此。他會走出自己的山中大本營,主動襲擊。馬蘇德一部所在的位置可以襲擊到三個戰略目標:首都喀布林,薩朗隧道——位於喀布林通往蘇聯的唯一公路之上,還有主要的空軍基地巴格拉姆。他所處的位置可以造成巨大破壞,而他正有此意。馬蘇德深諳游擊戰之道。他無疑是阿富汗最有軍事頭腦的人,同時資金實力雄厚——山谷中出產綠寶石,銷往巴基斯坦:馬蘇德對所有銷售收入徵收百分之十的稅款作為軍用資金。他二十八歲,領袖魅力超凡,人們都崇敬他、擁護他。最後說一句,他是塔吉克人。最大的部族是普什圖人,其他部族都恨他們,所以也不可能選個普什圖人做領袖。塔吉克是第二大部族,團結在一個塔吉克人手下還是有可能的。」

「而美國試圖促成這一點?」

「沒錯。反抗軍實力越強,對蘇聯人的打擊就越大。況且,美國的情報界今年也非常需要打一場勝仗。」

埃利斯想,對於溫德曼這樣的人來說,阿富汗人是否要對抗殘酷的入侵者以爭取自由,這根本無關緊要。華盛頓可不流行講什麼人性道義——權力角逐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溫德曼沒有生在洛杉磯,而是列寧格勒,想必他也是一樣如魚得水、事業得意、手握大權;而且就算是站在交戰的另外一方,他也會使出相同的策略。「你想要我做什麼?」埃利斯問道。

「我想徵求你的意見。一個臥底特工有沒有辦法促使阿富汗不同的部族聯手?」

「我想應該有。」埃利斯說。菜品端上,正好可以讓他思考片刻。待侍者離開,他說:「只要對方有求於我們——可能會在武器方面,我想應該是可能的。」

「是啊。」溫德曼略帶遲疑地開始享用午餐,看上去像得了胃潰瘍。小口咀嚼的間隙,他說:「現在他們從巴基斯坦跨界購買武器,買的盡是些老式的供應國步槍仿冒品——如果不是仿冒品,就是真正的老傢伙,一百多年的老古董還能打出火來。他們還從死了的蘇聯士兵身上弄來些卡拉什尼科夫衝鋒槍。不過,這幫人最想要的還是小型火炮——高射炮、手動發射的地對空導彈,這樣就能把飛機和直升機打下來了。」

「我們會樂意把這些武器給他們?」

「會。不是直接給——找個中間人,藉以掩蓋我們參與其中。但這個不成問題,可以找沙特人幫忙。」

「好吧。」埃利斯吞了幾口龍蝦,味道很好,「讓我來說說我的想法,第一步,在每個游擊隊團體中,你都需要聚集一眾核心人物——必須是認識、瞭解並且信任馬蘇德的人。這些人就是與馬蘇德進行溝通的聯絡員。他們要一步步樹立自己的地位:首先是交換資訊,然後是雙方合作,最後是協調作戰計劃。」

「聽起來不錯。」溫德曼說,「如何籌備?」

「讓馬蘇德在五獅谷組織一個訓練專案。每一個反抗軍組織都派幾個年輕人,與馬蘇德並肩作戰一段時間,學習他的成功秘訣。如果他真如你所說是個優秀的領袖,他們會漸漸尊敬他、相信他。」

溫德曼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那些部族領袖一般都會拒絕聽命於馬蘇德,這樣的建議他們倒有可能採納。」

「有沒有哪個領袖會成為部落聯盟的關鍵因素?」

「有,兩個:賈汗·卡米爾和阿瑪爾·阿齊茲,都是普什圖人。」

「我會派兩個臥底特工,旨在找機會讓他們兩個與馬蘇德接洽。等拿到三個人都簽了名的協議,我們就把第一批火箭筒送過去。接下來就要看訓練計劃進行得如何了。」

溫德曼放下叉子,點了一根菸。他絕對有胃潰瘍,埃利斯心想。溫德曼說:「我就是這樣想的。」埃利斯已經可以想到溫德曼會如何把這個想法歸成自己的功勞。明天,這個傢伙便會鼓吹:「吃頓午飯計劃就成形了。」而他的報告上則會寫著:秘密行動專家認為本人計劃可行。

「有什麼風險?」

埃利斯想了想:「如果特工落到蘇聯人手裡,整個計劃對於他們則有著巨大的宣傳價值。蘇聯人目前在阿富汗的處境,用白宮的話說就是‘形象問題’。那些第三世界的盟友也看不慣他們欺負一個落後的小國。尤其是那些穆斯林朋友一定會對反抗軍抱有同情。蘇聯人的說辭是那些所謂的反抗軍只不過是一群土匪,背後有中情局提供資金和武器。他們巴不得在阿富汗活捉一箇中情局的間諜,並送去受審,以此證明。說到國際政治,我想這對我們會有諸多損害吧。」

「被蘇聯人抓住的機率有多大?」

「很小。如果他們抓不住馬蘇德,又怎麼能抓住派去見他的臥底特工呢?」

「很好。」溫德曼把煙戳滅,「我希望你來做。」

這完全出乎埃利斯意料。他突然發覺,自己本應有所預見,只怪之前太過專注於問題了。「這種工作我已經不做了。」話是這樣說,聲音當中還是帶著幾分猶豫。他不禁在想:那就能見到簡了!那就能見到簡了!

「我跟你上司通過電話,」溫德曼說,「他的意思是:如果派你去阿富汗執行任務,也許能說服你重回外勤。」

看來一切都是計劃好的。白宮想在阿富汗搞個大動作,於是找中情局借人。而中情局想讓埃利斯繼續做特工,於是告訴白宮派他去,明知——或者說懷疑他無法拒絕與簡重逢的機會。

埃利斯討厭被人牽著鼻子走。

然而,他確實想去五獅谷。

一陣良久的沉默。溫德曼不耐煩地問:「你願意嗎?」

「讓我考慮一下。」埃利斯回答。

埃利斯的父親輕聲打了個嗝兒,道了聲歉然後說:「好吃。」

埃利斯把自己那碟櫻桃派推開,刮掉奶油。這還是這輩子第一次要控制體重。「真的很好吃,媽媽,可我不能再吃了。」他不無歉意地說。

「現在人都不如以前吃得多了,」她說著起身開始收拾,「因為到哪裡都是坐車。」

他父親一推凳子:「我還有賬目要看。」

「你還是不請會計?」埃利斯問。

「對於自己的錢,沒人會比你自己更上心。要是你賺了錢就會明白了。」他離開餐廳,回自己屋裡去了。

埃利斯幫助母親整理清洗。埃利斯十三歲那年,全家人就搬進了新澤西蒂內克這間四臥住房,然而搬家就彷彿是昨天的事。全家人期待搬家已經許久,房屋是父親所建——一開始是親力親為,後來建築生意越做越大,就開始僱人幹活兒。不過,僱來的人總是在生意蕭條時才來幹活,生意好時便擱置下來。剛搬進來時,房子並未完工:沒有供暖,廚房裡沒有碗櫃,粉刷還一點沒做。之所以第二天便有了熱水是因為媽媽威脅說沒有的話就離婚。不過最終還是完工了,埃利斯和他的兄弟姐妹各有自己的一個房間伴隨其成長。而如今,對於埃利斯的父母來說,它顯得過於寬敞,不過他還是希望父母能把房子留著,它讓他覺得很溫馨。

等把盤子擺進洗碗機,埃利斯說:「媽媽,還記得我從亞洲回來時放在這兒的行李箱嗎?」

「當然,就在小臥室的衣櫃裡。」

「謝謝,我想翻翻看。」

「去吧,剩下的我來做。」

埃利斯上樓來到頂層的小臥室。這裡很少使用,單人床周圍堆著幾把損壞的椅子、一張舊沙發以及四五個櫃箱,兩面放著兒童的書籍和玩具。埃利斯開啟衣櫃,取出一個黑色的塑膠小手提箱。他把箱子擺在床上,轉動密碼鎖,開啟箱蓋。箱子裡有股黴味——已經有十年沒有開啟過了。所有的東西都還在:獎章;兩顆從他身上取下的子彈;《陸軍戰場手冊fm5-31》——被叫作「餌雷」;一張埃利斯立於直升機旁的照片——那是他的第一架休伊直升機,他一臉笑容,看起來年輕而纖瘦(噢,該死!);一張來自弗蘭基·阿瑪爾菲的字條,上寫:「致害我丟了腿的雜種。」——這是個勇敢的笑話,當時埃利斯輕輕地解開弗蘭基的鞋帶,抓住他的靴子往下拽,一隻腳連帶著半條腿都掉了——弗蘭基的腿被嚴重彎曲的螺旋槳葉打到,膝蓋以下全被截斷。吉米·瓊斯的手錶永遠地停在了五點三十分——「你留著吧,孩子,」吉米的父親醉醺醺地對埃利斯說,「因為你是他的朋友,我永遠也比不上你。」此外,還有一本日記。

他翻動著一頁頁紙張,只需讀幾個字便能回想起那一整天、一整週、一整場戰役。日記的開頭很輕鬆,帶著幾分冒險精神、幾分自覺;接下來便是幻想破滅,憂鬱、淒涼、絕望和自我毀滅。那些無情的詞句讓記憶再次變得栩栩如生:「該死的阿爾文斯就是不從直升機裡出來,既然那麼盼著脫離共產主義,為什麼不奮起一戰?話說回來,我想約翰遜上尉一直都是個渾蛋,然而被自己人的手榴彈炸死,這樣的死法也未免太過慘烈。」後面還寫道:「女人的裙子裡藏著來復槍,孩子的衣服裡藏著手榴彈,我們能怎麼辦?投降不成?」最後一篇寫道:「這場戰爭的問題在於我們被變成不義之師,成了壞人。所以年輕人才躲兵役,所以越南人才不反抗,所以我們才殺死那麼多婦女兒童,所以部隊將領才會對政客撒謊,所以政客才會對記者撒謊,所以報紙才會對大眾撒謊。」在那之後,他的想法變得太過強烈,訴諸筆端已遠遠不夠;而他的罪惡感也日漸加深,在文字中根本無法找到救贖。似乎在他看來,必須花上整個後半生的時間才能彌補自己在戰爭中犯下的錯誤。這麼多年過去了,他的想法依舊沒有改變。當他歷數自己後來投入監獄的殺人犯,拘捕的綁匪、強盜和投彈分子,與他當年在越南、寮國和柬埔寨投下的無數炸彈、發射的無數彈藥相比,根本顯得無足輕重。

埃利斯明白,這樣太感情用事了。當他從巴黎回來,好一陣子回想著這份工作如何毀了自己的生活時,他就已經意識到這一點。他決定停止為美國的罪惡尋找救贖。可是這次……這次不同。現在有機會為弱小者伸張正義,奮起反抗撒謊的軍官、強大的財閥和愚蠢的記者;不光是抗爭,不光是出力,而是要真正改變現狀,改變戰爭的走向,改變國家的命運,為了更為廣義的自由奮起一搏。

還有,就是為了簡。

光是再次見到她的可能便已使他重新燃起熱情。就在幾天前,想到她身處的危險,他還可以將之拋諸腦後,繼續翻頁讀雜誌。而現在,他甚至無法阻止自己去想她。他想知道簡的頭髮是長是短,身材是胖是瘦,她對自己所做的選擇是否滿意,阿富汗人是否喜歡她,還有就是最重要的——她是否還愛讓-皮埃爾?「聽我一句,」吉爾說,「打聽一下她過得怎麼樣。」聰明的吉爾。

終於,他想到了珮朵。我盡力了,他對自己說;我真的盡力了,而且也做得不錯——可能一開始就不會成功。吉爾和伯納德會給她所需要的一切關懷,她的生活中沒有我的位置。沒有我,她會更開心。

埃利斯合上日記,把它放回箱子,然後拿出一個廉價的小珠寶盒。盒裡放著一對黃金小耳環,每一隻中間都鑲嵌著一枚珍珠。耳環原本是想送給一個小姑娘,她雙目有些斜視,胸部平平。是她讓埃利斯明白了這世上根本沒有禁忌。耳環還沒送出,姑娘就死了——在西貢一間酒吧被一個喝醉了計程車兵所殺。埃利斯沒有愛過她——喜歡與感激而已。那對耳環原本是告別的禮物。

他拿出一張空白卡片,從襯衣口袋裡掏出一支筆。思索片刻後,埃利斯寫道:

致珮朵:

好吧,你可以穿耳洞。

愛你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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