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維恩街較高一側的樹經過雨水的沖洗,葉子彷彿換上了鮮綠的新裝。透過涼快的午後日光,我看到山上的陡坡,也看到兇手在黑暗中開完三槍後疾奔而下的那段臺階。下方有兩幢臨街的小房子。那兩家人可能聽到了槍聲,也可能沒聽到。
不管是蓋革家門前,還是這個街區的其他地方,都沒有動靜。黃楊樹障碧綠、平靜,屋頂上的木瓦片還是溼漉漉的。我驅車緩緩駛過,始終在思忖一件事。前一天晚上我沒去檢視車庫。發現蓋革屍體不見了的時候,我並沒有真的想找到它。當時我還沒準備好,去找的話太勉強。不過想讓別人幾天甚至幾個禮拜都找不到蓋革,那把他的屍體拖去車庫,再拖上他的車運去洛杉磯周邊那上百條荒涼偏僻的峽谷中的一條確實是個好主意。這麼做要有兩個前提:兇手有他的車鑰匙和家門、車庫的兩把鑰匙。這麼一來,搜尋範圍就變小了很多,尤其是屍體消失時,他身上那串鑰匙已經在我口袋裡了。
我沒有機會看一眼車庫。門關著,還上了鎖,當我走到跟樹障並排的位置時,樹後面竟有什麼東西在動。一個女人從曲徑裡走了出來。她穿一件綠白相間的格子外套,柔軟的金髮上戴一頂小圓帽子,兩眼發直地看著我的車,好像沒聽到它上山似的。接著她迅速一轉身,不知閃到哪裡去了。是卡門·斯特恩伍德,當然了。
我又往上開了一段,停好車走回來。光天化日,這麼做好像在暴露自己,很危險。我穿進樹障。她筆挺地站在那兒,默然靠著上鎖的大門。她把一隻手慢慢抬到嘴邊,啃咬起奇形怪狀的大拇指來。她眼睛下面有紫色的汙斑,緊張不安折磨得她臉色慘白。
她朝我似笑非笑,說:「你好。」聲音又細又尖。「什——什麼?」她的嗓門越來越低,又啃起拇指來。
「記得我嗎?」我說,「道格豪斯·賴利,就是那個長得太高的傢伙。記得嗎?」
她點點頭,一抹痴呆的笑容在臉上飛掠而過。
「我們進去吧,」我說,「我有鑰匙。厲害吧?」
「什——什麼——?」
我把她推到一邊,拿鑰匙開了門,推她進屋。我重新關上門,站在那兒聞著。陽光照射下,那地方很可怕。牆上的中國舊貨,地毯,花裡胡哨的檯燈,柚木傢俱,難分難解的各種顏色,圖騰柱,盛放乙醚和鴉片酊的大肚瓶——白晝裡的這一切透著一股見不得人的骯髒,好比一場同性戀派對。
那女孩和我站在那兒面面相覷,她努力想保持住一絲可愛的笑容,但她的臉已經太累了,沒這份耐心。所以她仍舊面無表情。她的笑轉瞬即逝,猶如海水沖刷走沙灘上的痕跡,她痴呆愚蠢的空洞眼睛下是蒼白的皮膚,帶著粗糙的顆粒質地。一條泛白的舌頭舔著嘴角。這是個被寵壞的漂亮小姑娘,腦子不太靈光,明明犯了大錯,卻沒人採取任何措施。有錢人都去死吧。他們令我噁心。我手指間翻轉著一根香菸,推開擋道的幾本書,坐在那張黑色書桌的一頭。我點上煙,吞雲吐霧,靜靜看著她啃了一會兒拇指。卡門站在我面前,就像一個壞女孩站在校長辦公室裡。
「你在這兒幹嗎?」最後我問她。
她扯著外套的一塊布,沒有作答。
「昨晚的事,你還記得多少?」
這次她回答了——眼裡升騰起狡黠的亮光。「記得什麼?昨晚我病了。我在家。」
「在家個鬼啊!」
她的眼珠子飛快地上下轉了轉。
「在你回家之前,」我說,「在我送你回家之前。這兒。在那把椅子上,」——我指了指椅子——「坐在那塊橘黃色披巾上。你肯定記得的。」
她的脖子漸漸紅了。太好了。說明她是會臉紅的。混濁的藍灰色眼球下面出現了一絲白色。她用力咬著大拇指。
「你——是那個人?」她輕聲說道。
「是我。你還記得些什麼?」
她茫然道:「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你父親的朋友。」
「你不是警察?」
「不是。」
她輕輕嘆了口氣。「什——你想知道什麼?」
「是誰殺了他?」
她肩膀抽搐了一下,但表情還是毫無變化。「還有誰——知道?」
「關於蓋革?我不知道。警察也不知道,否則他們已經來駐紮了。也許喬·布羅迪知道。」
這是黑暗中盲目的一擊,卻讓她驚叫起來。「喬·布羅迪!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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