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納爾蒂說,「那樣的塊頭,那樣的衣服,小菜一碟。」
「他說不定還有一套衣服,」我說,「還有一輛車,一個藏身地,一點錢和幾個朋友。不過你會逮到他的。」
納爾蒂又朝廢紙簍裡啐了一口。「我會逮到他的,」他說,「等我長出第三副牙的時候。你知道辦這個案子的有幾個人?一個。聽好了,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報上不登。有一次五個黑人在東街八十四號用刀子在彼此的身上畫‘哈勒姆日落’。一個人的身子已經涼了。傢俱上是血,牆上是血,連天花板上都是血。我去了現場,門外面有個《紀事報》的傢伙——一個新聞記者,他剛從門廊裡走出來,正往車裡鑽。他朝我們做了個鬼臉,說了句‘啊,該死,黑人’,然後鑽進他那輛車子就開走了。他甚至都沒有進門。」
「說不定他是個違反假釋條例的假釋犯,」我說,「那樣你就可以讓他配合你了。但你逮他的時候要穩妥點,不然他非給你掀翻兩輛警車不可。然後你就可以登報了。」
「然後這案子也就不是我的了。」納爾蒂冷笑道。
他桌上的電話響了。他對著聽筒聽了一會兒,然後露出了哀傷的微笑。他結束通話電話,在一張便箋上草草寫下了點什麼,眼中現出一絲微弱的閃光,就像是在一條落滿灰塵的走道深處點亮的一盞燈。
「天啊,他們找到他了。打電話的是雷科茲。他們弄到了他的指紋,還有那把槍,所有的東西都找到了。」他讀著便箋上的內容。「天啊,這傢伙。六英尺五高,半英尺寬,一百六十四磅重——不算他的領帶。天,好傢伙。讓他見鬼去吧。他們現在開始廣播通緝他了。估計要等播完了被盜車輛清單以後。現在也只有等著了。」他把雪茄扔進了一隻痰盂裡。
「試著找找那個姑娘吧,」我說,「維爾瑪。馬洛伊正在找她。整件事情都是因她而起的。試試維爾瑪這條線索。」
「你去試吧,」納爾蒂說,「我有二十年沒進過妓院了。」
我站起身來。「好吧。」說完我就朝門口走去。
「嘿,等等,」納爾蒂說,「我在開玩笑呢。你手頭不是特別忙,對不對?」
我用手指搓著一根香菸,站在門口看著他。
「我是說,你有時間過去瞧瞧這個女人對吧?你的主意很好。說不定你會發現點兒什麼的。你可以秘密地去做這件事。」
「我能從中得到點兒什麼?」
他悲哀地攤開那雙蠟黃的手。他的笑容就跟一隻壞掉的捕鼠夾一樣機靈。「你以前跟我們的人有過麻煩。別跟我說沒有。我聽說了。你要是能交個朋友,對你將來也沒什麼壞處。」
「可這又能給我帶來什麼好處?」
「聽著,」納爾蒂竭力勸我,「我只不過是個低調的人。但局裡的任何一個人都能給你一大把的好處。」
「我這是去為了愛而奮鬥——還是說你打算怎麼著都付我點錢?」
「沒錢,」納爾蒂說完,皺了皺那隻哀傷的黃鼻子,「可我眼下真的非常非常需要一點兒業績。自從上次局裡重組過以後,我日子就真的很不好過。我絕不會忘了這個人情的,兄弟,永遠不會。」
我看了看錶。「好吧,我要是發現了什麼,就告訴你。等你拿到那把槍的時候,我會替你鑑定的。等我吃了午飯。」我們握了握手,隨後我走過爛泥色的走廊和樓梯,來到我停在房子前面的汽車前。
這時距離駝鹿馬洛伊拿著那把軍用柯爾特手槍離開弗洛裡安已經過去了兩個鐘頭。我在一家雜貨店裡吃了午飯,買了一品脫波旁威士忌,然後開車向東來到中央大道,再沿著大道往北開。我的直覺就像漂浮在人行道上的蒸汽一樣縹緲。
我沒有任何理由去管這件事情,除了好奇。但嚴格來講,我反正已經有一個月沒接到一筆生意了。哪怕是無酬的生意也是生意。
指致命的刀傷。哈勒姆是紐約著名的黑人貧民窟,暴力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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