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疑兇

胡所長瞪了柴刀一眼,說:「是你報的警啊?害得老子從半夜起就冒雨往山上爬。到底出了什麼屁事?」

柴刀一邊賠著笑臉遞煙,一邊把昨晚住客方中言離奇失蹤的事說了一遍。

胡所長問:「你們是什麼時候發現他不見了的?」

卓彤回答說:「大約是昨晚8點半左右。」

胡所長看看錶,翻著白眼說:「胡鬧,到現在還不夠十個小時,怎麼就打電話報失蹤?一個成年人,至少要失蹤48小時以上,才能立案,你們知不知道?」

回過頭,對一個年輕警察說,「你給他們登記一下,等過了48小時還不見人,咱們再作處理。」

卓彤見他態度如此輕慢,知道他並不重視這樁失蹤案,不由心裡著急,拉住他的警服說:「警官,他肯定是出意外了,請你們幫忙找一找吧。」

胡所長說:「筆架山這麼大,我們派出所總共才幾個人,就是全部拉上來,也沒法給你搜山啊。」

卓彤急得快要哭起來,想了一下,忽然說:「胡所長,你知道失蹤的這個人是誰嗎?」

胡所長又翻了一下白眼,說:「你不是說他叫方中言嗎?」

卓彤說:「他叫方中言,他是山那邊北江市城管局的副局長。」

「他是個副局長?」

聽了卓彤的話,不但胡所長吃了一驚,就連老蔡等人也大吃一驚,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毫不起眼的方中言,竟然還是一個當官的。

胡所長不敢怠慢,立即打電話到北江市核實情況,確認卓彤反映的情況屬實之後,態度立馬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非常耐心地聽老蔡他們把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然後說:「局長大人在咱們轄區失蹤,那可不是小事,只是咱們派出所人手不夠,要不這樣吧,這山上大概有七八戶人家,雖然住得比較分散,但咱們可以把居住在這裡的山民都集中起來,再加上你們的人,大概有四五十個人,咱們把這些人都發動起來,請他們上山協助尋找失蹤者。等過了48小時再無訊息,我再打電話向市局彙報。」

這半山腰上,除了柴刀的驢友客棧,還零星散落著幾戶人家,距離驢友客棧最近的人家,也有一里多路遠。

胡所長好不容易把這些山民召集起來,把事情的經過簡明扼要地跟大家說了,又把方中言留在卓彤手機裡的照片給大家看了,然後發動大家結隊上山尋找,一有訊息,馬上報告。

這時風雨漸停,被烏雲遮住的天空,終於明亮起來。

大夥三人一組,五人一隊,四散分開,一齊往山上尋去。

兩三個小時後,搜山的山民陸續回來。

到底人多力量大,雖然大家沒有找到方中言,卻從四個不同的方向拎回來四個用麻布袋包著的包裹。

據山民報告說,這四個麻布包裹分別是在客棧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約二十里外的山野中發現的。

因為看上去像是新丟棄的,山民起了疑心,有膽大的年輕人戳開包裹,發現裡面裹著一個塑膠袋,再戳開塑膠袋,發現裡面竟然滲出血水來。

四路人馬都覺得包裹有問題,於是從四個方向不約而同地拎回來交給胡所長。

胡所長開啟麻布包裹,一股血腥味撲鼻而來,裡面裝著的,竟是人肉屍塊。

一顆人頭從塑膠袋裡滾出來,卓彤一看,差點暈倒在地。

那正是方中言呀!

胡所長不由頭皮發炸,立即命令兩個年輕警察:「看好屍塊,不要讓人碰。」

走到一邊,趕緊掏出手機給市局打電話。

5

下午2點多,青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範澤天帶著一隊人馬趕到了案發地驢友客棧。

一見面,他就埋怨起胡所長來:「老胡啊,你怎麼在這半山腰給我整出樁命案來?我這光爬山,就爬了幾個小時呢。」

胡所長只有苦笑,上前把案情向他作了簡要彙報。

範澤天看看地上的四包屍塊,回頭對法醫老曹說:「老曹,你先看看。」又叫過女警文麗等四人,叫他們分別跟著山民上山,到各個拋屍地點看看。

他自己則把驢友隊的隊長老蔡叫到一邊,向他詳細詢問案發經過。

聽說方中言是在客棧二樓房間失蹤的,他又上樓到方中言的房間看了,然後沿著走廊盡頭的簡易樓梯走下來,因為昨晚下雨的緣故,樓梯上全是凌亂的泥足印。

下了樓梯,右邊不遠,是廁所和浴室,左邊十來米遠的地方,是一間廚房。從廚房穿過,有一條石塊鋪地茅草遮頭的通道,通道那頭連著一個豬圈,豬圈建在魚塘上面,土牆茅頂,裡面養著十多頭豬,豬圈的地板是用厚木條拼起來的,中間留有二指寬的縫隙,便於將豬糞用水沖刷進池塘做魚食。

範澤天揹著雙手,圍著客棧轉了一圈,一面檢視現場,一面在心裡思索著案情。

死者方中言是由後面的簡易樓梯離開的,這一點已基本可以確定。

離開時,床上被褥凌亂,說明他當時已經上床睡覺。

如果是自己起床下樓,不可能不穿鞋子,據現場情況來看,他極有可能是在睡夢中被兇手制服之後,由兇手揹著走下樓梯的。

兇手把他背到某個地方,先將他殺害,再分解屍,四面拋屍。

既然兇手揹著方中言在雨夜中行走,負重之下,不可能走得太遠,所以兇手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應該就在客棧附近,可是昨晚一夜的大雨,什麼痕跡都被沖刷乾淨了。要找到第一現場,並不容易。

他踱回客棧門口,法醫老曹一邊洗手一邊向他報告,現在基本可以確認,這些屍塊來自同一個人身上。死者死亡時間大約在昨天夜裡8點至10點之間,死後不久即遭分屍,分屍應該是深夜12點前完成的。

綜合起來判斷,死者死亡及被肢解的時間,應該是昨天夜裡8點至半夜12點。

範澤天點點頭,問:「兇器是什麼?」

老曹順著自己的思路往下說:「據我判斷,兇手應該是先將方中言的頭硬生生砍下,直接導致他死亡,然後再進行分屍。兇手顯然對人體組織不熟悉,分屍的手法很拙劣,下刀處不是關節,而是緻密的肌腱部位。屍體的右大腿根部,股骨都被硬生生砍斷,能把肱骨、股骨這兩塊人體中最硬的骨骼砍斷,說明兇手力氣不小,這不像是一個女人能幹的活,所以兇手應該是個男人。兇器應該是很重的那種砍刀或者斧頭。」

一個多小時後,文麗等人打來電話,說發現四個屍塊包裹的地方,分別位於客棧東南西北二十里之外的山林或荒野,四個拋棄屍塊的地點之間有山谷阻隔,四點之間無路相通,只能是兇手從分屍地點分四次朝四個不同的方向拋屍。每個拋屍地點距離客棧都差不多有二十里山路,如果是在雨夜中行走,來回一趟,最快也得兩個小時。如果東南西北各跑一趟,至少得八九個小時以上。

範澤天聽罷,不由暗暗皺眉,兇手從把方中言背出房間到殺人分屍,再將屍塊包裹好,最少也得花費兩個小時,再加上拋屍時間,用時超過十個小時。

如此長的作案時間,如此浩大的「工程」,不可能不留下一點蛛絲馬跡,可為什麼就是找不到一點線索呢?

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分成四包,拋棄在四個不同的方向呢?

難道兇手不是一個人,而是四個人?

他想了一下,把周圍的刑警都叫過來,說現在有幾個重點:

第一,找到兇手殺人分屍的第一案發現場;

第二,找到殺人分屍的兇器;

第三,排查可疑人員,死者只是路過的住客,應該與當地山民沒什麼糾葛,所以重點排查物件是與方中言一起上山的驢行隊員。

眾人領命而去。

「聽說你是第一個發現方中言失蹤的人?」

範澤天把卓彤叫到一邊進行詢問。

卓彤眼圈通紅,聲音哽咽:「是的,昨天晚上,幾名男隊員都在打牌,只有方中言一個人在看電視。大約晚上8點的時候,他接連打了幾個呵欠,然後就上樓睡覺了。後來8點半,我也上樓休息,忽然想起一件事要找方中言說一下,所以就去他的房間,卻發現他不在房間裡。」

範澤天眉頭一挑,盯著她問:「你晚上找他想說什麼事情?」

卓彤臉色微紅,略顯尷尬,猶豫一下,還是把二手賤男欺侮自己,方中言及時替她解圍的事說了。她說我其實是想單獨跟他說聲謝謝。

範澤天點點頭,說:「據我們警方分析,兇手很可能就在你們的驢行隊伍中,你發現有誰值得懷疑嗎?」

卓彤朝老蔡等人站立的方向看了一眼,說:「除了二手賤男,我想不出別人了。」

範澤天道:「就因為他曾用言語威脅過方中言?」

卓彤說:「他這種人,身上江湖習氣極重,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範澤天點頭說:「好的,謝謝你,你提供的線索對我們非常重要。」

接下來,他找到了二手賤男,這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平頭,身體壯實,胳膊上文了一個狼頭,看上去不像個善茬。

範澤天問他:「你叫什麼名字?」

他漫不經心地答:「二手賤男。」

範澤天火了,眼一瞪:「你給我老實點,我問你本名叫什麼?哪裡人?」

二手賤男被他震住了,馬上站直身子,老老實實回答:「我、我叫崔劍平,二手賤男是我的網名,我是青陽市人。」

範澤天上下打量他一眼,問:「聽說你曾放出狠話,想要‘做’掉方中言?」

二手賤男的臉一下就白了,額頭上冒出冷汗:「警官,那只是一時氣話,你可千萬別當真。我這人雖然小錯不斷,可是殺人放火挨槍子的事從來不沾。再說我昨天吃完晚飯,從晚上7點多開始,就一直在跟老蔡他們打牌,牌局直到深夜12點才結束,中途我除了上廁所離開過幾分鐘,就再也沒有離開過牌桌。我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範澤天問:「那打完牌之後呢?」

「那就更沒有時間了。牌局一散,我們就發現方中言失蹤了,大家三人一組,四處尋找,找了幾個小時,也沒有線索,後來就報了警。在等待警察上山的過程中,我們誰也沒有睡覺,都聚在一樓餐廳裡,誰也沒有單獨離開過。這一點,老蔡他們都可以給我作證。」

範澤天叫來老蔡一問,方知二手賤男所言不假。

從昨晚7點多牌局開始,至深夜12點結束,期間幾個小時,除了數分鐘上廁所的時間,誰也沒有長時間的離開過餐廳,就連柴刀也忙進忙出,誰也不可能有兩個多小時去殺人分屍,又花八九個小時去拋屍。

如此一來,驢友隊伍裡的幾個人的作案嫌疑都可以排除了。

難道兇手是山上的山民?

可是方中言只是恰巧路過的驢友,與山民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誰會朝他下如此毒手?

砍頭殺人,分屍拋骨,這完全是對待不共戴天的仇人的殘忍手段啊。

範澤天決定對居住在周圍的山民展開排查。

好在附近山上只住著數戶人家,排查起來並不困難。

範澤天把自己掌握的情況跟刑警小李說了,叫他帶人去把附近的山民都排查一遍。山民住得比較分散,一定不要錯過任何一戶人家。

小李帶人去了,沒過多久,就拎了一個滿身酒氣睡眼惺忪的中年男人回來。

6

小李報告說,他們在排查山民的過程中,意外的得到一條線索。

在離驢友客棧最近的一戶山民家裡,前天下午住進了一個借宿的背包客。這個人行為詭異,白天躲在屋裡喝酒睡覺,晚上卻穿著雨衣出門,一直到半夜才回來。

小李覺得此人可疑,就把他從被窩裡揪了出來,估計這傢伙喝了不少酒,身上還透著一股刺鼻的酒味。

範澤天濃眉一皺,說:「他也是前天下午進山的?那豈不是跟方中言他們驢行隊伍差不多時間上山的?」

小李說:「這也正是我懷疑他的原因之一。」

範澤天瞪了那個酒鬼一眼,問:「你叫什麼名字?哪裡人?上山幹什麼?」

那人擦擦眼睛說:「我叫畢軍,住在山那邊的南平市,是獨自上山驢行的背包客,因遇上大雨阻隔,只好在山上借宿。」

範澤天見他回答問題時目光閃爍,不由心生疑竇,想一想,揮手把老蔡他們叫過來,問他們認不認識這個人?

老蔡他們看了都搖頭說不認識。

範澤天正要揮手讓小李把這酒鬼帶下去,忽然看見卓彤站在人群后面,偷偷瞄著畢軍,臉色蒼白,渾身顫抖,好像站立不穩就要癱軟下去。

範澤天心中一動,走過去問:「你認識他?」

卓彤輕聲說:「他是我丈夫。」

範澤天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怎麼你丈夫也跟著你來了?可是他卻不跟你在一個隊伍裡?」

卓彤終於流下淚來,嘆口氣說:「這事說來話長啊。」

原來卓彤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女人,她是南平市一家連鎖美容店的老闆,身家數千萬。但是她的婚姻非常不幸,丈夫畢軍是個酒鬼,並且有暴力傾向,一喝醉酒就動手打她。

大約在一年前,她在同學qq群裡聯絡上了大學時的戀人方中言,兩人很快舊情復燃,並且約在一家星級酒店開房見面。

不想整個見面過程都被酒店監控鏡頭拍下,酒店裡的一名保安員認出了方中言的身份,複製了這段影片向方中言勒索錢財。幸好最後被方中言用錢擺平。

後來南方一座大城市裡出了一樁檢察官因在酒店和女人開房被監控影片拍到而丟官坐牢的醜聞,方中言更是感到後怕。可是兩人情到深處,都忍受不了相思之苦,迫切想要幽會對方,最後方中言想到一個辦法,就是假裝互不認識,同時參加一個驢行隊伍,這樣就可以避開無處不在的監控鏡頭,避開熟識他們的人的耳目,悄然相見,一解相思之苦。

範澤天轉身問畢軍:「這麼說來,你上山的原因,自然也並不像你剛才說的那麼單純了。」

畢軍看了卓彤一眼,咬著牙恨恨地道:「我其實早就發現她在外面有男人了,我是尾隨上山來捉姦的。」

範澤天道:「你捉姦也就罷了,發現妻子與方中言的姦情之後,為何要動殺機?為何要將方中言的頭割下來?為何要將他的屍體砍成數塊?又為何要將他的屍塊四處拋撒?」

「什麼?」畢軍睜大眼睛,彷彿這時才真正從醉酒後的睡夢中清醒過來,「你說什麼?方中言他、他死了?」

範澤天道:「他在昨天晚上被人割頭分屍,這裡有殺人動機的人,就只有你。」

畢軍這才意識到情況不妙,看看卓彤,又看看範澤天,忽然撲通一聲跪下來:「警官,我冤枉啊,我根本不知道方中言已經死了。我實話對您說,我尾隨他們上山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捉姦。我早就知道這女人的心思沒在我身上了,她想跟我離婚,我也不想賴著她,只是我問過律師,如果能找到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在婚姻中存在過錯,那我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就可以多分一些。我偷看了她跟方中言的qq聊天記錄,知道他們是想假借驢行之名上山幽會,所以我也尾隨上山,為的就是要把他們的偷情場面拍下來,留作她出軌的證據。我借宿在這家客棧附近的一戶山民家裡,白天睡覺,晚上出來行動。我每天晚上都穿著雨衣潛伏在客棧對面的大樹後邊,用望遠鏡偷偷觀察客棧裡的情況,一看見方中言進了卓彤的房間,就立即從客棧後面的簡易樓梯悄悄上去,從視窗將二人鬼混的場面用手機拍攝下來。你要是不信,可以去看我的手機,那裡面還存著我前天晚上拍到的他們偷情的鏡頭。」

範澤天說:「你放心,等下我們的技術人員會去檢查你的手機。我問你,昨天晚上,你也一直在用望遠鏡監視客棧裡的情況嗎?」

畢軍點頭說是。範澤天問:「有發現什麼異常情況沒有?」

畢軍說:「昨天晚上的情況確實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在望遠鏡裡看到,大約晚上8點左右,方中言進了自己房間,8點半卓彤回房,過了一會兒,她去到方中言房裡,我以為時機來了,正準備潛進客棧,卻發現她很快又從方中言房裡出來了。後來又看見她進去幾次,都沒待上兩分鐘就出來了。我一直監視到半夜12點多,忽然看見他們亮著燈在客棧周圍搜尋什麼,我以為自己被人發現了,趕緊溜回去睡覺了。」

範澤天問:「你的意思是說,你一直盯著方中言房間,看見他進去,卻沒有看見他出來,是不是?」

畢軍說:「是的。」

範澤天皺眉說:「這倒是怪了,如果真是這樣,兇手又是怎樣進入他的房間,將他制服之後擄走的呢?」

畢軍想了一下,說:「對了,在方中言進房睡覺不久,我看見二樓走廊的燈熄滅了一會兒,大概有幾分鐘時間我在望遠鏡裡什麼也看不見,不過燈很快就重新亮起,我以為只是被風吹滅一下,所以並未在意。」

範澤天說:「這就對了,兇手把走廊燈熄滅之後,趁黑將方中言從被窩裡背了出去,下樓時再把燈開啟。因為走廊燈的開關在樓梯轉角處,兇手開燈關燈你是看不見的。」

這時女警文麗來報告說,殺人和分屍的兇器已經找到,是掛在客棧廚房外牆上的一把用來劈柴的斧頭。雖然斧頭被兇手清洗過,但痕檢人員還是在上面檢驗出了少量血跡,經化驗,可以確認是死者身上留下的血跡。

範澤天走到廚房門口看了一下,那把斧頭就掛在門口屋簷下。

他問柴刀:「你這把斧頭,平時一直掛在這裡嗎?」

柴刀說:「是的,平時劈完柴,都是掛在這裡的。想不到竟被人順手拿去當了兇器。早知如此,打死我也要把斧頭收起來。」

他戰戰兢兢的,說話有點哆嗦,生怕警察因為他的斧頭成了兇器而怪罪他。

範澤天揮揮手說:「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做一頓豐盛一點的晚飯,估計我們這些人今晚得住在山上了。」

小李湊過來問:「那畢軍怎麼辦?」

範澤天想了一下說:「他仍未洗脫嫌疑,先把他銬在客棧裡吧。」

7

負責走訪排查山民的刑警回來報告,說山民們都反映並不認識方中言這個人,警方經過仔細摸排,沒有發現可疑線索。

範澤天好像早就知道會是這個結果,並不覺得意外。

他掏出手機,走到一邊,給市局的人打了個電話,交待幾句,然後帶著小李,圍著客棧走了一圈。

走進廚房時,柴刀正貓在灶臺前,準備生火做飯。

廚房的牆壁上,掛著一些用草繩紮好的乾草藥,範澤天湊上前看了一下,有甘草、三七、黃蓮、夜交藤等。

他對柴刀說:「原來你還懂中草藥啊,真不簡單。」

柴刀咧嘴一笑,答道:「山民住在山上看醫生不方便,有個頭疼腦熱,都是自己上山採藥煎了吃。」

範澤天穿過廚房,廚房後門口有一條通道,與建在池塘上的豬圈相連。

他們推開豬圈的門,一股豬糞臭味衝得小李直皺眉頭。

豬圈裡養著十幾頭半大的豬,哼哼唧唧地正等著主人來餵它們。

地上已經堆積了不少豬糞。

範澤天見門邊有個水桶,就跑到池塘邊提了一桶水,往豬圈裡一倒,一些豬糞就被從地板縫隙裡沖刷進了池塘,成了魚食。

小李笑嘻嘻地問:「範隊,你想學養豬呀?」

範澤天跨進豬圈,在剛剛洗衝乾淨的一塊地方蹲下來,一面細看,一面說:「我是在尋找兇手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

小李一拍腦袋,猛然明白過來:「兇手作案時既是晚上,又下著大雨,客棧周圍數里之內連個避雨的地方都沒有,所以兇手不可能露天開燈冒雨作業,而這個極少有人來的豬圈,就成了他最好的選擇。」

範澤天點頭說:「不錯,而且作案之後,豬糞的臭味,可以掩蓋殺人的血腥味,流在地上的血跡,只要用水一衝,就乾淨了,幾乎不會留下痕跡。」

小李頓時興奮起來:「我馬上叫痕檢的人過來看看。」

很快,痕檢人員就來向範澤天報告,從豬圈地板縫隙裡檢出了一些人體血跡及碎骨,初步化驗,系死者方中言留下的,但如果要最後確認,則需把樣本送回市局作進一步檢驗。

範澤天點點頭,說:「看來這裡應該就是兇手作案的第一現場了。」正說著,手機響了,是市局的人打過來的。

範澤天一邊接聽一邊頻頻點頭,掛了電話,他對小李說:「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我已經基本掌握了,兇手是獨自一人作案,而且就是住在客棧裡的人。」

小李驚訝地道:「可是我們已經排查過了,客棧裡的人,包括店主柴刀,都沒有作案時間呀,而且兇手把屍塊包裹之後丟棄在四個方向的四個點,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完成這個任務,至少得要八九個小時。兇手是怎麼掩人耳目做到這些的?」

範澤天皺起眉頭,說:「你問的這個問題,也是我目前唯一沒有想明白的地方。」

兩人邊說邊走到客棧前面的空地上,這時天色將晚,已經到了做晚飯的時候,圍觀的山民都已散去,空地上只剩下警察忙碌的身影。

突然,不遠處傳來一陣狗叫,範澤天扭頭一看,只見牆角邊,一隻狼狗正在跟一隻大黃狗打架,那狼狗骨架高大,異常兇猛,一口咬住大黃狗的脖子,將它叼起,跑出十幾米遠,再一甩頭,竟將大黃狗甩出一丈多遠。大黃狗吃了敗仗,一邊慘叫,一邊負痛而逃。

小李告訴範澤天,這條狼狗名叫猛子,是柴刀家的獵犬。

「好,我明白了。」

範澤天像是從深思中猛然回過神來,用力拍了一下小李的肩膀,把小李驚得一愣一愣的。範澤天說:「去,把所有人都叫過來,包括柴刀,現在是揭開謎底的時候了。」

在小李的召集下,不大一會兒,大夥都集中到了客棧前,柴刀身上還繫著做飯的圍裙,好像隨時準備回廚房炒菜一樣。

範澤天掃了大家一眼,大夥鴉雀無聲,靜待他指出這樁謎案的真兇。

範澤天說:「關於這樁碎屍案,目前已經基本偵破。首先,我想說一下兇手作案的手法和過程。」

昨天晚上,兇手在方中言喝的茶水中摻入了一些用夜交藤煎出的藥水。夜交藤是一種中藥,有催眠的作用,中醫可用來治療失眠。所以方中言喝下不久,就呵欠連天,晚上8點左右,就早早回房間睡覺了。

他剛睡下不久,兇手就從簡易樓梯上到二樓,為防被人發現,他順手關掉二樓走廊燈,將昏睡中的方中言從被窩裡背到後面豬圈中,用斧頭殺人分屍之後再進行拋屍,最後將用作兇器的斧頭洗淨放回原處,再用水將豬圈沖洗乾淨。

聽完範澤天的推理,大夥你看我我看你,還是一頭霧水。

小李問:「那兇手到底是誰呢?」

範澤天揹著雙手,踱著步子,目光自每個人臉上掃過,最後落在柴刀身上:「兇手不是別人,正是驢友客棧的店主柴刀。」

柴刀嚇了一跳,一面在油膩膩的圍裙上揩著手,一邊哆嗦著說:「警官,您可別開玩笑,俺柴刀怎麼會是殺人兇手呢。」

眾人也大感意外,小李說:「怎麼會是他?老蔡他們打牌到深夜12點,柴刀一直在旁邊端茶倒水炒下酒茶,忙進忙出的,哪有時間作案?」

範澤天說:「其實我們都被法醫老曹誤導了,老曹分析兇手作案時間大概需要兩個小時,我們就以為兇手一定要有整整兩個小時的作案時間,其實不是,作案時間需要兩個小時,這是沒錯的,但兇手完全可以化整為零,把兩個小時一百二十分鐘的工作量,用六個二十分鐘,或者十二個十分鐘來完成。比如說,他先花十分鐘時間把方中言背進豬圈,再回到餐廳給打牌的人倒杯茶,然後又花二十分鐘去殺人,再回到餐廳露一下面,然後趁去廚房燒水炒菜的機會,再跑到豬圈切割和包裹好第一塊屍體……」

小李漸漸明白過來:「所以兇手不一定是昨天晚上離開餐廳兩個小時的人,而一定是昨晚8點至12點之間,進出餐廳次數最多的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符合這個條件的人,只有為客人端茶倒水拿酒炒菜不斷跑進跑出的店老闆柴刀。」

範澤天說:「一開始,我並沒有懷疑到柴刀頭上,把我的注意力引到他身上的,是兩件東西,第一個是柴刀掛在廚房裡的夜交藤,恰巧我懂一點中醫,知道這味中草藥有很好的催眠作用。我一直以為方中言是在睡夢中被兇手制服打暈之後再被擄下樓的,可是房間裡並沒有扭打過的痕跡,樓下的人也沒有聽見方中言的叫聲,所以我想,他很可能是被迷暈之後,在毫無反抗的情況下,被兇手背下樓的。而這個夜交藤的出現,正好印證了我的想法。第二件東西,是作為兇器的斧頭。要知道人的骨頭,其實是相當堅硬的,用斧頭砍斫屍體,肯定會在刀刃上留下一些崩壞的缺口,兇手想要歸還斧頭,就必須花時間把斧刃重新打磨好,而且還要把上面的血跡小心清洗乾淨。如果我是兇手,作案之後一定不會花時費力這麼做,直接把斧頭扔進池塘豈不更省事?可是兇手卻把斧頭打磨清洗之後放回了原處,這是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兇手不想丟棄這把斧頭,他覺得這件工具丟掉了可惜,他覺得這東西留著日後還可以用。」

小李說:「對這把斧頭深有感情捨不得丟棄它的人,只能是它的主人了。」

範澤天說:「自從確認兇器是這把掛在牆上的斧頭之後,我就已經開始懷疑柴刀了。但為了不打草驚蛇,我故意叫他去給我們準備晚飯,用以麻痺他的思想,為我們後面的偵破工作贏得時間。」

柴刀把身上的圍裙脫下,狠狠地扔到地上,一張紫膛臉憋得通紅通紅:「你、你別抓不到兇手,就在這裡隨便找一個人頂罪。我跟方中言素不相識,無冤無仇,怎麼會對他下如此毒手?」

範澤天盯著他冷冷地道:「你跟方中言,真的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嗎?我看不見得吧。我打電話回市局,叫他們請北江市公安局協查過。大約三年前,方中言還是北江市城管局城管大隊的大隊長,有一次在街道上清理小攤小販時,一個女商販不想被他沒收擺地攤的三輪車,所以騎車逃跑,方中言則帶人在後面追趕。女商販慌不擇路,在逃跑過程中,被一輛迎面駛來的小車撞死。當時這名女商販肚子裡已經懷了孩子。因為方中言是正常執法,所以事後並沒有被追責,後來他因整治小商小販成績突出,反而還升官做了副局長。我請人查過,這名被城管追趕而遇車禍致死的女商販,就住在這筆架山上。他的丈夫名叫柴刀……」

「別說了,求求你別說了……」柴刀忽然蹲在地上,使勁扯著自己的頭髮,哽咽道,「不錯,方中言就是殺死我老婆的真正凶手,一屍兩命啊!後來我多次上告,都被手眼通天的他壓了下來。他雖然不認識我,但我卻永遠記住了他那張比強盜還兇惡的城管隊長的嘴臉。這一次,他一住進驢友客棧,我就認出他來了,這可真是老天有眼,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叫這殺妻仇人自動撞到我手裡,大丈夫有仇不報,何以為人?於是經過一番策劃,昨天晚上,我就在他喝的茶裡摻入了夜交藤煎出的藥汁,後面的事,就跟你推斷的一樣,我每次進廚房,都要藉機去一次豬圈,在方中言身上砍幾斧子,為了防止鮮血濺到身上,我還在身上穿了一件塑膠雨衣……」

小李說:「現在兇手的作案時間已經弄明白了,可是拋屍時間呢?以客棧為中心,朝四個方向拋屍,每個點都距離客棧至少二十里。如果是一個人所為,那麼完成這個任務至少需要八九個小時,他又是怎麼做到的?」

範澤天說:「這其實是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個點了。兇手為什麼要分四次拋屍,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他又是怎樣做到的?這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直到剛才看見柴刀那隻兇狠凌厲的獵犬,我才幡然醒悟,原來完成拋屍工作的,並不是柴刀,而是他的狼狗,這樣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分成四塊拋棄就很容易理解了,因為狼狗再厲害,也不可能一次叼起整個屍體,只有化整為零才行得通。」

柴刀抬頭看著他,眼裡透出欽佩的目光:「連這也瞞不了你,你可真是神探啊。正如你所說,我第一次進豬圈,先將方中言的頭及兩隻手砍下,包好,讓猛子叼著,指示他放到東邊二十里外一個我跟它打獵時去過的地方。等它跑完一趟回來,我第二次進入豬圈,再砍下方中言的上半身,讓它叼去南面二十里外……我之所以用厚厚的塑膠袋裝好屍塊之後,再在外面包上麻布,就是為了不讓猛子把裡面的塑膠袋咬破而一路上漏出血水。而且分四個方向遠距離拋屍,如果案發,也可以迷惑警方,警方一定會以為這麼大的工作量,肯定非一個人所為。」

範澤天看看站在門邊的狼狗,說:「我查過資料,像這種狠狗,奔跑起來,最快時速可以達到一百里,可以連續不停地奔行三個小時。二十里路程,它打個來回也就二十多分鐘時間。而且方中言身材比較瘦,屍體一分為四,每個包裹的重量也就二十多斤的樣子。我看見這隻狠狗剛才將一隻三四十斤重的大黃狗叼起後扔出好遠,所以叼這麼一點屍塊,應該不成問題。我也是看到那兩隻狗打架,才忽然想明白的。」

那隻名叫猛子的狼狗彷彿明白了什麼,懂事地蹭到主人身邊。

柴刀忽然抱著它的頭,嚎啕大哭起來……

作者「嶽勇」的其他小說

詭案罪2》《詭案罪1》《詭案罪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