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叫他德里就行,」我說,「我猜得到你在說誰。」

她淡淡一笑。「每小時過十五分左右,她都會去孔雀酒吧。我——我想你去應該合適。我把你的樣子跟她說了。你會戴著德里的圍巾。這點我也說了。他在辦公室放了幾件衣服,這條圍巾就是從裡面拿的。夠顯眼的了。」

她講完了。那圍巾的顏色就像是往一攤蛋黃上扔了幾隻綠色的肥腰子,戴著它進酒吧,好比推了輛紅白藍三色手推車,確實顯眼。

「她那木魚腦袋能想出這招不容易啊。」我說。

「沒時間開玩笑了。」

「這話你說過了,」我告訴他,「想當然認為我會去那兒把逃逸用的錢送給一個我明知警察在追捕的人,你臉皮也是真夠厚的。」

他一隻手在膝蓋上扭動,臉也變了形,齜牙咧嘴笑著。

「我承認這是有點過分,」他說,「那麼,行不行?」

「這麼一來,我們仨都成了事後從犯。她的丈夫和她丈夫的秘書開脫起來也許不會太難,可到時我可是要吃不了兜著走啊。」

「跑這麼一趟,我不會虧待你的,」他說,「而且我們也成不了從犯,如果她啥都沒幹。」

「我願意那樣想,」我說,「不然我也不會在這裡跟你說話了。另外,要是我斷定她是兇手,我會向警方告發的。」

「她不會跟你說話的。」他說道。

我伸手拿了信封放進口袋。「她會的,如果還想要這個。」我看了眼腕錶。「立馬動身的話,也許能趕上一點十五。一小時接一小時下來,店裡的人準已經把她記得很牢了。這也是好事。」

「她頭髮染成了深棕色,」弗洛姆塞特小姐說,「這多少能幫你認出她來。」

我說:「但沒法讓我認為她就是個無辜的旅行者。」我喝完酒,站起來。金斯利一口吞下他那杯,起身,解下圍巾遞給我。

「警察怎麼會來找你麻煩的?」他問道。

「當時我正在利用弗洛姆塞特小姐好心提供的某些情報。我開始尋找一個之前調查阿爾默案、名叫塔列的人。後來我便進了班房。塔列家受到了監控。塔列就是格雷森夫婦僱的偵探,」我補充道,一邊看著那膚色略深的高挑女孩,「你應該可以把來龍去脈告訴他。我現在沒工夫細說了。你倆想在這兒等我?」

金斯利搖搖頭:「去我那兒,等你電話。」

弗洛姆塞特小姐站起來,打了個哈欠。「不了。我累了,德里。我準備回家睡覺。」

「你陪著我,」他急促地說,「你在,我還不至於發瘋。」

「你住哪兒,弗洛姆塞特小姐?」我問。

「日落廣場布萊森大樓。716室。怎麼了?」她若有所思地看著我。

「以後可能有事來找你。」

金斯利一臉嚴峻,帶著怒氣,可眼睛還是一頭病了的動物的眼睛。我戴好他的圍巾,去吃飯間關燈。回來時他倆已經站到了門口。金斯利的手臂勾著她的肩膀。她看起來非常疲倦,無聊透了。

「好了,我當然希望——」他話說一半,匆匆邁開一步,伸出手來,「你是個誠實可靠的人,馬洛。」

「走吧,趕緊的,」我說,「走遠點。走得遠遠的。」

他怪異地看了我一眼。他倆出去了。

我等著,直到聽見電梯上來、停住,門開了又關,電梯往下走了才回屋。隨後我也出門了,走樓梯去了車庫,再次叫醒我的克萊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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