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口徑

金宗吉指著範布斯特的磚房,叫歐德萊把路虎攬勝開到門前。他看見窗簾後方亮著燈光,記起東尼先生說他們離開時一定要在裡頭留盞燈,這樣一來,那名白人男子才知道有什麼東西在等著他。金宗吉開門下車,等待歐德萊將車鑰匙放進口袋,跟過來。東尼先生的命令很簡單:殺了那名男子,把他帶過去。這在他心裡並未激起一絲情緒。他不覺得恐懼或愉快,甚至不覺得緊張。這只是工作而已。

金宗吉今年十九歲,十一歲就加入軍隊。當年人民民主解放軍(pdla)洗劫他的村莊,用卡拉希尼科夫自動步槍槍托敲碎他哥哥的頭,強暴他兩個姐姐,還逼迫他父親目睹一切。後來指揮官說,如果他父親不在他們面前和他最小的姐姐表演交媾,他們就殺了他和他的小姐姐。指揮官還沒把話說完,他的父親就往他們手中的大砍刀衝去,自殺身亡。那些軍人的笑聲迴盪在空中。

軍隊離開前,金宗吉吃了數月以來最像樣的一餐,指揮官給了他一頂貝雷帽,說那是他的制服。兩個月後,他有了一把卡拉希尼科夫自動步槍,殺了第一個人。那是一個村莊裡的母親,拒絕把毛毯交給軍隊,他十二歲時,就和其他軍人一起排隊強暴一名少女,地點就在他加入軍隊不遠處。輪到他時,他突然想到少女有可能是他姐姐,因為年齡符合。但是當他仔細檢視少女的面孔時,卻發現他已不記得家人的長相,不記得母親、父親和兩個姐姐的長相。他們都不見了,從他的記憶中被抹去。

四個月後,他和兩名同志砍下指揮官的雙臂,讓他流血而死。他這樣做並不是為了報仇雪恨,而是因為剛果自由陣線答應付給他們更多的錢。之後的五年,他以剛果自由陣線在北基伍叢林劫掠來的財物維生,但他們必須時時提防其他游擊隊,而且他們去過的村莊,幾乎都被其他游擊隊洗劫多次,村民連自己都喂不飽。有一陣子剛果自由陣線和政府軍談判,只要給予他們特赦和工作,就同意解除武裝,但最後因為薪資談不攏而破局。

剛果自由陣線的成員飢餓不已,只好鋌而走險,攻擊採集鈳鉭金屬的採礦公司,即使他們知道採礦公司的武器和軍人都比他們優良。金宗吉從未幻想過自己會長命百歲或死在戰場以外的地方,因此當他清醒過來,發現自己看著槍管,一個白人男子拿槍指著他,用異國語言對他說話時,他眼睛眨也不眨。金宗吉只是不斷點頭,矇混過去。兩個月後,他的傷痊癒了,採礦公司成了他的新僱主。

那個白人叫東尼先生。東尼先生付的薪水高,但如果他發現有人背叛也會毫不留情。是的,東尼先生會跟他們說話,而且是金宗吉遇過最好的長官,但如果出現更好的條件,他也會毫不遲疑地射殺東尼先生,然而到目前為止並未出現更好的條件。

「快點兒。」金宗吉對歐德萊說,給手槍裝上子彈。他知道他們開門之後,金屬蘋果會在那名白人警察的嘴裡爆開,還要花好一陣子那名警察才會死,因此他打算立刻射殺那名警察,把他帶去尼拉貢戈火山,東尼先生和那個女人都在那裡等他們。

隔壁商店外有一名男子坐在椅子上抽菸,男子站了起來,生氣地喃喃自語,消失在黑暗中。

金宗吉凝視門把。他第一次來這裡是為了接範布斯特,那也是他第一次見到傳說中的埃瑪。當時範布斯特把他所有的錢都花在新加坡司令調酒、尋求保護和埃瑪身上,而供養埃瑪並不便宜。範布斯特情急之下,犯下他人生中最後一個錯誤:勒索東尼先生,說他要去報警。他們來到時,比利時人看起來更像是認命,而非驚訝。範布斯特把酒喝完。後來他們將他切成適當大小,拿去喂難民營外胖得反常的豬群。埃瑪則由東尼先生接收。埃瑪有翹臀、金牙和一副懶洋洋的「操我」的神情,這讓金宗吉多了在東尼先生頭上開一槍的理由,倘若條件更好的話。

金宗吉壓下門把,用力把門拉開。門開到一半就卡住了,因為門板內側綁著一條細鋼絲。門一卡住,屋裡就發出一聲巨大清晰的咔嗒聲,以及金屬摩擦金屬的聲響,猶如刺刀入鞘的聲音。大門咯吱一聲被整個拉開。

金宗吉踏進門內,把歐德萊拖了進來,關上大門。嘔吐物的刺鼻味道鑽入他們的鼻孔。

「開啟手電筒。」

歐德萊乖乖照做。

金宗吉看著房間另一側,只見牆上濺了鮮血,一張鈔票掛在釘子上,釘子上有一條紅色血痕延伸到地面。床上有一攤嘔吐物,當中是一顆佈滿血跡的金屬球,尖刺向外刺出,宛如太陽光線,然而四處不見那名白人警察的蹤影。

大門。金宗吉陡然轉身,舉起手槍。

門邊沒人。

他蹲下身來檢視床底。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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