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克雷的檔案十分完整。亨利·戈特貝德是朗伊頓附近一座私人莊園的木工,娶了「主屋」裡一名洗衣婦為妻。他在一次打穀場意外事件中喪生,於是那位寡婦領到了一小筆撫卹金——一方面是因為他的祖父和父親都是私人莊園的僕人,另一方面是因為她身體瘦弱不能工作。伊頓的農舍必須騰出來給別人,於是她就帶著兩個孩子到諾丁漢去住,在那裡他們更有希望找到工作。當時女孩十二歲,男孩十四歲。奇怪的是,自那以後便很難得到他們的訊息,只有官方的記錄。在鄉下,一切變化都非常緩慢,生活圈子窄小,記憶可以停留很久。但在城鎮動盪的生活裡,如果一家人在一幢房子裡待了六個月就搬走了,那麼這家人存在與否都未必有人記得。

結果真正幫得上忙的是《新聞剪影》所報道的梅格·亨德勒。她是個肥胖、熱心、嗓門大、心腸好的女人,膝下一大群小孩,一隻手打完,另一隻手就要去安撫。她對海倫·科森斯的事還是有點兒餘怒未消,但是如果能避免她將思路轉到科森斯身上,那麼她提供的資訊真是源源不絕。她記住這個家庭倒不是他們有什麼值得懷念的,而是因為當時她家就在他們家對面,而且她和克莉絲在一個工廠工作,所以有時她們一起回家。她對克莉絲·戈特貝德的喜歡只是淡淡的;她當然看不慣克莉絲滿腦子自命不凡的想法——如果你不得不在工廠裡幹活兒來維持生計,那就好好在工廠裡討生活,為什麼要庸人自擾呢?庸人自擾也就罷了,克莉絲還把工作時掉在身上的灰塵抖掉,好像那是什麼髒東西一樣。而且她總是戴著一頂帽子,那根本沒有必要,只是裝模作樣而已。她依戀她的媽媽,但她媽媽眼裡只有赫伯特。如果世上有壞坯子的話,非赫伯特莫屬。他就像你每個星期天在街上會看見的那種黏糊、狡猾、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但是戈特貝德太太卻認為他是個開心果。赫伯特總是為難克莉絲。一次克莉絲想說明她媽媽同意讓她去上舞蹈課——儘管上舞蹈課的原因梅格並不認同:你只要看其他人跳一會兒有個大致的印象,剩下的就是練習了——赫伯特一聽說這件事就立刻全力反對。他說他們付不起學費——只要是赫伯特不同意的事情他們都付不起——此外,跳舞是一件輕浮的事情,上帝不同意。赫伯特總是知道上帝喜歡什麼。他不僅打消了克莉絲上舞蹈課的念頭,還想方設法拿走了克莉絲存下的錢,這些錢是克莉絲原本希望媽媽能幫忙補足尾數的。他指出克莉絲在他們的媽媽身體不好的情況下攢錢是多麼的自私。他說了那麼多媽媽身體情況不佳的事以至於戈特貝德太太真的感覺身體不舒服起來,接著便臥床不起了。赫伯特幫忙吃克莉絲給媽媽買來的食物。赫伯特和媽媽一起到斯凱格涅斯玩了四天,因為克莉絲不能離開工廠,而他正趕上無數次失業中的一次。

是的,梅格幫了忙。當然,她不知道他們家後來發生了什麼事。克莉絲在她媽媽的葬禮後就離開了諾丁漢,因為房租付到了週末,赫伯特在之後的幾天就一個人住在房子裡。梅格記得他在房子裡開過一次「會議」——他總是舉辦能讓他自己大發議論的聚會——鄰居們對他們製造的噪聲怨聲載道。好像廉價公寓裡一天到晚沒停過的吵架聲不加上他的就不夠吵似的!什麼樣的會議?嗯,她能記住的只有一開始是政治上的長篇大論,然後又很快轉向宗教;因為不管你怎麼向觀眾咆哮,當你說的是宗教,他們就不會扔東西砸你。她個人認為,只要他是發言者就行,說什麼並不重要。她從來沒有見過比赫伯特·戈特貝德更自以為是卻沒有任何資格自以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絲去了哪裡,也不知道赫伯特是否知道她的下落。因為知道赫伯特是這樣的人,她認為克莉絲可能沒有說再見就走了。如果事實如此,她應該沒有對任何人說再見。梅格的弟弟希尼——現在在澳大利亞的那個——曾經暗戀她,但是她沒有給過他鼓勵。克莉絲沒有男朋友。很奇怪,不是嗎,她應該在螢幕上不止一次見過克莉絲汀·克雷,但從沒有認出她就是克莉絲·戈特貝德。她的確變了很多。她聽說好萊塢會改變一個人,也許就是這個原因。當然從十七歲到三十歲是很長的一段時間,看看這些年的時間把她自己變成什麼樣子了,真得好好想一想。

梅格發出洪亮的笑聲,在探員審視的目光下轉過龐大的身軀,去端了一杯濃茶和一盤裡奇什錦餅乾給他。

但是偵探——就是那個在提斯多逮捕未果時幫忙的桑格,同時又是一個克雷迷——記得即使在城市裡,還是有些社群的生活圈同樣窄小,記憶也和鄉下人同樣久遠,所以他最後來到特倫德市郊一帶,找到了一幢小屋,住在這裡的是斯坦默斯小姐和玩具約克郡獵狗,還有一部收音機。玩具狗和收音機都是她的退休禮物。在比斯利路小學執教了三十年之後,她自己可不會有興致去買那兩樣東西。過去學校是她生活的全部,現在仍然在她的心裡。她對克莉絲汀那·戈特貝德的印象十分清楚。桑格先生想知道她什麼事情?不是先生?是偵探?哦,天哪!她真的希望沒發生什麼嚴重的事情。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當然她沒有和克莉絲保持聯絡。當每個班上有六十個學生的時候,老師不可能與每個學生都保持聯絡。不過她應該是一個很有出息的孩子,特別有出息。

桑格問她是否意識到這個特別有出息的學生是克莉絲汀·克雷?

「克莉絲汀·克雷?你是說那個電影明星?天哪,天哪!」

起初桑格認為她的表情和語氣有點兒不合拍,後來她的小眼睛突然變大了,裡面飽含淚水。她把那副夾鼻眼鏡拿下來,用一方摺疊得整整齊齊的手帕把眼淚擦掉。

「她已經那麼有名了嗎?」她喃喃說道,「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

桑格提醒她克莉絲汀最近在報紙上這麼出名的原因,不過她更惦記的似乎不是這個女人悲慘的結局,而是她心中那個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進取心,你知道嗎,」她說,「這就是我能清楚地記得她的原因。她不像其他人那樣急於從學校離開去賺工資。大多數小學生想做的都僅此而已,你知道嗎,桑格先生,口袋裡每個星期的工資就是可以離開擁擠的家的本錢。可是克莉絲汀想上中學。她也真的拿到獎學金了——一個被稱為‘免費的地方’。但是她的家人還是負擔不起。她過來找我哭訴,這是我唯一一次看見她哭——她不是一個情緒化的孩子。我請她的媽媽來找我,她是個很和藹的女人,但缺乏堅毅的性格。我沒能勸服她,軟弱的人有時會非常固執。這是我多年來心中的遺憾,因為我失敗了。我能強烈地感受到這個孩子的上進心,我自己也曾經很有上進心,結果——後來我不得不打消念頭。我很明白克莉絲汀的遭遇。她畢業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她。我記得她到工廠工作了。他們家需要錢。她有一個遊手好閒並且冷酷無情的哥哥,媽媽的撫卹金很少。但是她最終還是飛黃騰達了。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

離開的時候桑格問她為什麼會錯過報上那幾篇關於克莉絲汀·克雷年輕時代的文章。

她說她從來不看星期天的報紙,而每天的報紙都是在第二天由好心的鄰居里普森家送過來,而現在他們在海邊,所以她看不到新聞,除了外面的海報以外。她並不怎麼懷念報紙,難道桑格先生不認為這只是一種習慣而已嗎?三天沒有報紙,就已經沒有讀報的慾望了。真的,一個人沒有報紙會更高興。這年頭的報紙看了讓人沮喪。她發現在自己的小家裡很難相信這麼多的暴力和仇恨。

桑格又詢問了很多人,深入調查赫伯特·戈特貝德冷酷無情的性格,但是幾乎沒有人記得他。他從來沒有幹過一份超過五個月的工作(五個月是他的最高記錄,在一個鐵器商那裡),沒有人因為他的離開而感到難過,也沒有人知道他怎麼樣了。

不過範恩從南街訪問克雷生前的服裝師邦多後,帶回了一些關於他的訊息。是的,邦多知道克雷有一位哥哥。一提起他,邦多那皺巴巴的臉上的褐色眼睛眨得更厲害了。她只見過他一次,不過希望再也不要見到他了。有天晚上在紐約她的更衣室裡,這位哥哥遞了一張紙條進來給克雷。那是克雷的第一個更衣室,也是她的第一部戲,那部戲叫《讓我們走吧!》。她非常成功,邦多把她和其他的九個女孩子打扮成唱詩班女孩,但是當她紅遍全世界的時候,仍然把邦多留在身邊。克雷就是這樣的人:從來不忘記朋友。見到紙條前她一直說笑著,但一看到紙條,她就像剛要吃下一勺冰淇淋卻突然發現裡面有一個甲殼蟲。他進來的時候,克雷說道:「你終於還是出現了!」赫伯特警告她一定會永墮地獄什麼的,而克雷說:「來看看有什麼好處可撿吧,我看你是這個意思。」邦多從來沒有見過克雷生那麼大的氣。之前她剛好把白天的妝卸掉準備化上舞臺妝,臉上一點兒血色也沒有。然後她請邦多到外面去,然後兄妹倆在屋子裡開始吵得很兇。邦多在門外守著——即使在那時候,還有很多人想求見克雷——免不了會聽到一些。後來邦多不得不進來,因為克雷再不上臺就要來不及了。那個男人讓邦多閉嘴,但克雷說要是他再不走的話,她就要叫警察了。於是他走了,而且在她的印象裡沒有再出現過。但是他寫信,偶爾會有信從他那裡寄來——邦多認出了筆跡——他似乎總是知道她們在哪裡,因為地址是正確的,從來不是以前的。一有他的信來克雷總是極其沮喪,有時會低落兩天以上。她有一次說:「仇恨真的很耗體力,你說對嗎,邦多?」邦多除了恨過一個習慣對她無禮的警察外沒有恨過其他人,但是她的確很恨那個警察,她承認仇恨的確很傷人,像一把火在內心燃燒,直到什麼也不剩。

此外還有美國警察的報告。赫伯特·戈特貝德在他妹妹去了美國大概五年之後也去了美國。他在波士頓一位神職人員家裡當過一段短時間的男僕,顯然起初他的舉止和虔誠欺騙了對方。可是後來他因為某種芥蒂而離開——至於是何種芥蒂並不清楚,那位神職人員或者出於基督徒的慈悲,也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擔心自己識人不明而遭人議論,因此不願提起控訴——並自此從警察的視野裡消失。然而據信,他應該就是那個在美國境內打著「神的兄弟」名號並以先知姿態四處巡迴的男子,據報道,他竟然感動了無數美國人,並因此收入頗豐。他先後曾在肯塔基州因為褻瀆神明、在得州因為詐騙、在密蘇里州因為聚眾暴動而入獄,在阿肯色州是他自己請求保護,而在懷俄明州則因教唆罪入獄。每次拘留期間他都否認和赫伯特·戈特貝德有任何關係。他說他除了「神的兄弟」之外沒有名字。警方表示不會因為他和神的關係而不把他驅逐出境,他隨即接受了這個暗示而自行消失。關於他的最後一個訊息是他在某群島——據說是斐濟——主持一個佈道組織,然後捲款潛逃到澳大利亞。

「一個迷人的傢伙。」格蘭特看完檔案,抬起頭說道。

「就是他了,長官,絕對不用懷疑。」威廉斯說。

「他當然具備了各種汙點:貪婪、極其自大、沒有良心。我非常希望他就是我們要找的人。能踩扁這隻害蟲也算是替天行道了。但是他有什麼動機?」

「可能是為了錢。」

「不太可能,他一定太瞭解他妹妹對他的感覺了。」

「我認為他不是沒有造假遺囑的可能,長官。」

「是的,我也這麼認為。但是如果他已經假造了遺囑,為什麼不來找我們?克雷之死到現在已經快兩個星期了,我們一點兒頭緒都沒有,我們甚至不知道他在英國。」

「他肯定在英國,長官。還記得邦多說過他總是知道她在哪裡嗎?克雷已經待在英國三個多月了,可以確定他也一定在這裡。」

「嗯,這倒是。澳大利亞?讓我看看。」他再次查閱了那份來自紐約的報告,「大概是兩年前的事了。如果他在那裡就不好找,可如果他跟著克雷回到了英國,要找他就不難了。他那張嘴總是閒不住,那麼聒噪的人一定會引人注目。」

「她的遺物裡面有沒有他的來信?」

「沒有,愛德華勳爵從頭到尾都找遍了。告訴我,威廉斯,根據你的看法,在什麼樣的刺激之下,為了什麼樣的理由,錢伯斯這樣的人才會說謊?」

「貴族間的恩惠吧。」威廉斯立即說。

格蘭特睜大了眼睛。「很對,」過了許久他終於說道,「我沒有想過這一點。可是我想象不出他究竟在掩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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