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長官,一點也沒有。」
「她也想不出他為什麼會突然消失,或者他會到什麼地方去?」
「是啊,她沒法提供線索。他沒什麼親人,這一點她說得很明白。雙親去世,他是獨子。但說到他的交友,她似乎一無所知。他說在英國有個親戚,不管怎樣這倒是真的。」
「那麼,謝謝你了,威廉姆斯。我早上忘了問你有沒有找到班尼。」
「班尼?哦,找到了。容易得很。」
「他叫嚷什麼了嗎?」
格蘭特聽到威廉姆斯笑起來。
「沒有。他這次耍了個新花招,假裝暈倒。」
「他這下賺到了什麼?」
「三杯免費的白蘭地和一大堆的同情。我們在酒吧裡,我不說你也知道。喝完第二杯,他就來勁了,開始抱怨他如何受陷害,他們便給了他第三杯。我在那兒很招人嫌。」
格蘭特猜測情況根本不像他說得這麼輕鬆。
「幸好酒吧在西區。」威廉姆斯說。這話可以理解成他執行公務時倒沒有遇到真正的干擾。
「他答應跟你去接受訊問嗎?」
「他說只要我允許他先打個電話。我告訴他,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他有權在任何時間打電話給任何人——這是郵政條規——不過我猜,他的電話如果沒什麼問題,就不會介意我旁聽。」
「他同意嗎?」
「他幾乎是把我拽進電話亭的。你猜那小渾蛋打電話給誰?」
「他的下議院議員?」
「不是,我猜下議院議員都有些畏懼他了,他終於惹人煩了。他打給《守望者》的一個供稿人,告訴了他整件事。說什麼警察正緊跟在身後,想帶他去蘇格蘭場接受訊問,他馬上就要‘完了’;說什麼一個人跟幾位不太熟識的朋友老老實實地喝杯酒,能有什麼問題,然後一個便衣警察走上前去想跟他聊幾句,等等等等。之後他跟我走了,很高興的樣子。」
「他對蘇格蘭場有幫助嗎?」
「沒有,不過他的女朋友就不同了。」
「她說出秘密了?」
「沒有,她戴著波佩的耳環,波佩·普倫特里的耳環。」
「不會吧!」
「如果我們沒有讓班尼退出社交活動一小段時間,我想他那女朋友也會讓他永遠退出。她氣瘋了。他們倆交往沒多久,她似乎正想著甩掉他,因此班尼就‘買’了一對鑽石耳環送給她。班尼那腦子,連只瓢蟲都不如。」
「波佩的其他東西都找回來了嗎?」
「是的,班尼全吐出來了。他還來不及處理。」
「幹得好。《守望者》呢?」
「嗯,我的確想讓《守望者》那蠢貨自作自受,但上面不讓我這麼做,說沒必要惹麻煩,即便看著《守望者》鬧笑話也是件樂事。所以我只好打電話去通告那傢伙。」
「至少你撈回了一點東西。」
「哦,是啊,是啊。我得承認,得到一些快感。我說:‘裡特先生,我是威廉姆斯警官。幾小時前班尼·斯克爾給你打電話的時候,我在場。’‘你在場?’他說,‘可他在控訴你!’‘哦,沒錯!’我說,‘自由國家,你知道。’‘對某些人來說,我不覺得有多自由,’他說,‘你當時正要揪著他去蘇格蘭場訊問。’我說我是邀請他過去,他不願意的話可以不去。
「然後他跟我囉唆侵擾罪犯的那老一套說辭,說什麼班尼·斯克爾已經受過懲罰,他現在已是自由人,我們無權再去騷擾他,等等。‘你當著他朋友的面讓他蒙羞,’裡特先生說,‘再一次將他推向絕境。今天下午蘇格蘭場把可憐的班尼·斯克爾折磨一番,又能得到什麼好處?’
「‘值兩千英鎊。’我說。
「‘什麼?’他說,‘你在說什麼?’
「‘那是他星期五晚上從波佩·普倫特里的公寓裡偷走的珠寶。’
「‘你怎麼知道就是班尼乾的?’他問。
「我說是班尼自己把贓物交出來的,除了那對大大的鑽石耳環還戴在他現任女友的耳朵上。然後我說:‘祝你晚安。’說得親切而溫柔,就像兒童節目的主持人那樣,之後我就結束通話了電話。你知道,他可能已經寫好了那篇為無辜的班尼抱屈的文章。他這下受到的打擊可不小。作家們寫好了東西卻無處發表,一定很沮喪。」
「等到裡特先生家遭竊,」格蘭特說,「他一定會跑來跟我們叫嚷說不能放過那些罪犯。」
「是啊,長官。很可笑,對吧?事情發生到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就是鬧騰得最厲害的。舊金山那邊有訊息嗎?」
「還沒有,不過隨時都可能有。現在倒是不那麼重要了。」
「是啊。我想起了在威克姆查訪公交車售票員的事,記錄情況的那個筆記本可以當垃圾扔了。」
「絕對不要丟掉,威廉姆斯。」
「儲存上七年,然後發現可以派上用場?」
「把它當自傳資料儲存,你樂意的話,就儲存下來。真想讓你回到我這兒來,可惜你來也沒什麼可做的,只是站在外面受凍。」
「嗯,希望日落之前會有收穫,長官。」
「希望吧,真的。」
格蘭特結束通話電話後又回到河邊。圍觀的人少了一些,因為有些人回家去喝星期天的傍晚茶了,但那些執著的人還留在那兒,寧願餓著肚子也要守到屍體從河裡打撈上來。格蘭特看著他們陰沉又痴迷的臉,還是想不明白是什麼讓他們這麼起勁,儘管他當警察以來已經想了上千遍。有件事是確定無疑的:如果明天恢復死刑,觀眾人數會趕得上優勝杯決賽。
羅傑斯回威克姆去了,媒體似乎趕來了——當地記者和倫敦各大日報駐克羅姆的通訊員,他們都想知道為什麼要再次打撈。村裡最年長的居民也來了。他的鼻子和下巴都快湊到一起了,格蘭特真想知道他是怎麼刮鬍子的。他老態龍鍾,可是在圍觀者當中似乎代表著更具權威的某樣東西:種族記憶,就因為這種身份他理應受到尊重。
「你們再往村子下面打撈也沒用。」他對格蘭特說,就像在給花匠傳授經驗。
「沒用?」
「對,沒用。她讓一切都沉下去,就在那裡。沉到淤泥裡。」
很明顯,「她」就是指這條河。
「為什麼呢?」
「她在那裡慢了下來,好像累了。吞下一切。然後拐了個彎,在去威克姆的半路上又精神起來。啊,她就是這樣,把帶來的一切沉到淤泥裡,隨即安靜一會兒,四處瞧瞧,看有沒有人發現她做了什麼,接著噴湧向前,一路奔向威克姆。」他抬眼看著格蘭特,藍眼睛格外清澈。「狡黠,」他說,「她就是這樣。狡黠!」
他之前跟羅傑斯提起的時候,羅傑斯就說過在薩爾科特聖瑪麗鎮下游打撈沒什麼意義,他也聽取了這個本地人的意見,不過沒追問原因。而現在,「種族記憶」給了他解釋。
「再怎麼撈也沒用。」「種族記憶」說著擦了把鼻涕,微微帶著不屑。
「為什麼?你認為那河裡沒有屍體?」
「哦,啊!屍體就在那裡。可是河底有淤泥,它什麼時候吐出來得依它自己的時間。」
「可能是什麼時候,你知道嗎?」
「哦!可能是明天,也可能再過一千年,說不準。淤泥黏性很強,而且隨時流動。我曾祖父小的時候有艘小艇,不知怎麼的小艇滑下河岸,好像滑進了水裡。那裡水很淺,他能瞧見那艇,但是他不敢下水去拽它。他跑回了家,不過幾碼遠。他把他父親找來幫忙,但淤泥已經把它吞了下去。你剛一轉身,淤泥就趕緊把它吞了下去。小艇根本不見蹤影。他們拿來耙子打撈也沒找到它,淤泥吃了它,你瞧。吃人的淤泥,我告訴你們,那就是吃人的淤泥。」
「但你說過,它有時確實會把吃進去的東西吐出來。」
「哦。啊。偶爾。」
「什麼時候?發洪水的時候?」
「不是!發洪水時她只會漫延,沉積下更多淤泥。不是。但她有時會受驚,很意外地把東西吐出來。」
「受驚?」
「啊。就拿上個星期來說,雲團聚起,飄到奧特利上面的林地,瓢潑大雨降到河裡,好比有人傾倒洗澡水一樣。她還來不及從容漫延,雨水就從河道奔流而下,像把大刷子把她攪騰一遍。這樣的話,她說不定就會從淤泥裡吐出些東西來。」
如果要等到下一場暴雨把瑟爾的屍體翻攪出來的話,格蘭特覺得希望渺茫。天色越來越暗,他的心情也隨之低落。再過幾個小時,他們就得收工了。而且到那個時候,他們大概也打撈完薩爾科特鎮河段了,如果還是一無所獲,那還有什麼希望?這一整天他都有種糟糕的感覺,他們只是在那「遠古的淤泥」表面撓癢癢。如果這第二次打撈又毫無結果,那會怎樣?沒有審訊,沒有案子,什麼都沒有。
日暮時分,四周一片黯淡,他們正要慘淡收場,羅傑斯又來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封信。
「這是給你的,我在警局收到的。從美國寄來的報告。」
現在沒必要著急了,但他還是開啟信封看了。
舊金山警方沒有萊斯利·瑟爾的任何記錄,對他的背景一無所知。他喜歡到西海岸過冬,其餘時候四處旅行、拍攝。他生活優渥,但很低調,不舉辦豪華聚會,也沒有其他奢華行為。他沒結婚,也沒傳出過戀情。舊金山警方沒有他的背景資料,但他們去找過大洲電影公司的廣告部,瑟爾曾為這家公司給當紅明星洛塔·馬洛和丹尼·明斯基拍照。據大洲的人說,瑟爾出生在康涅狄格州的喬伯靈市,是德菲·瑟爾和克里斯蒂娜·馬特森的獨子。經康涅狄格州喬伯靈市警局調查,他們早在二十年前就搬到南部的什麼地方去了。瑟爾是位藥劑師,同時酷愛攝影,這就是大家對他們僅有的印象。
這真是個寡淡至極的報告,一堆無聊又無用的情況。沒有他最想知道的線索:瑟爾在美國的親友。也沒有瑟爾本人的資料。不過,報告裡有什麼東西還是讓他腦中一動。
他又讀了一遍,等著心中咔嗒的警示聲響起,就像時鐘要報時的那種聲響,但這次他沒感受到任何異樣。
納悶之下他再讀一遍,讀得很慢。之前是什麼讓他產生了警醒?他沒找到。他仍是納悶,把報告書折起來收進口袋。
「打撈完了,你知道吧。」羅傑斯說,「我們什麼都沒找到。從薩爾科特鎮的河裡是撈不回東西的。他們這裡有句俗語:丟到薩爾科特鎮的橋下去。意思就是‘放手吧’,或是‘永遠都不要再想了’。」
「他們為什麼不疏通一下河道,任它一直壅塞。」格蘭特氣呼呼地說,「不然也不會每隔一年,河水在冬天就淹沒他們的房子。」
羅傑斯沮喪的臉一下子變得開心、親切。「你要是聞過水桶裡的拉什米爾河淤泥,就會好好考慮要不要把它們挖起來,讓貨車載著運過街道。我叫他們收工吧?」
「不。」格蘭特固執地說,「只要看得見,就讓他們繼續打撈。誰知道,我們說不定會重新整理歷史,首次從薩爾科特鎮的河裡撈出東西來。反正我不相信鄉下的迷信說法。」
他們一直打撈到天黑時分,河流什麼都沒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