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點亮手錶背光,看了看時間。尾隨剃刀狼來到中央走廊的盡頭後,他往左一拐,發現一堆桌子層層疊起,擋住了去路。按照剃刀狼的風格,這個混蛋無疑飛身越過了障礙,繼續往前走了,沒受到任何阻撓。而雷蒙德只能調頭回去。
原來的打算只好作罷。雷蒙德轉過輪椅,想回到老地方。這時他聽到一聲尖叫,接著是一聲槍響,緊跟著是凌亂的腳步聲。不止一個人在奔跑。現在,走廊恢復了寂靜。一名對手可能已經倒地身亡。而他在黑暗中漫無目的地遊蕩,錯失了行動的機會。他駕著輪椅,駛向他剛才興奮起來的地方。手電光照進樓梯背面的空隙,他瞥見一個方方的物體。
雷蒙德陡然停住。
他向前探身,把目光投向暗處,讓手電光對準那個物體。這東西被人推到樓梯下很遠的地方,本來很難發現,看外形很像一隻手提箱。很明顯,有人把它留在這兒,為的是再回來取走。一陣興奮的戰慄掠過他全身。
他沿著樓梯邊緣倒退,讓手電光照出物體的全貌。果然,是一隻閃亮的銀色手提箱,就那麼放在那兒。
他坐在輪椅上不可能夠得到。想拿到它只有兩個辦法。要麼離開輪椅,從地上爬過去拿;要麼找根棍子或掃帚,把它勾出來。
他已經在這棟混賬大樓裡轉悠了好幾公里了,不記得在哪兒見到過掃帚或棍子。那麼別無選擇。他察看了一下走廊,小心地把雙腳挪下踏板,從座位上溜下地。他浪費了一些時間。如果他是健全人,就不會這麼慢。所以必須抓緊時間。如果有誰碰巧路過兩邊的走廊,他便成了待宰的羔羊。但是,不管手提箱裡裝著什麼,既然它值得別人藏起來,就值得他冒險搞到手。
他一邊沿著汙穢的地面匍匐前進,一邊拖著身後的輪椅,蜿蜒爬到樓梯底下。剛爬到距離手提箱一臂之遠的地方,他便立即坐起身,斜靠住樓梯的底面,擺正雙腿,把手提箱拽到大腿上。他難以抑制滿腔的期待,轉動著脖子,手指躍躍欲試。接著他讓手電光照著手提箱的兩隻鎖釦,用拇指按住第一隻的開關,用力一壓。鎖釦啪嗒一聲開了。第二隻也照此辦理。
雷蒙德不敢相信有人會蠢到這個地步,竟然把沒上鎖的手提箱隨處亂放,等著別人來發現。他面對的正是這種智障腦殘,正是因為這個,他才會橫掃一切對手。
然而,掀起手提箱蓋子的一剎那,他目瞪口呆。
手提箱裡有一臺「筆記型電腦」,連著一堆導線。兩捆黑色的圓柱體安放在左右。手提箱蓋子帶起了「電腦」螢幕,上面顯示著巨大的數字時鐘,紅色的數字在不斷跳動,現在的時間是……
「……01:06」,時鐘在倒計時……
「我的老天!」這玩意兒一分多鐘後就會爆炸。這麼短的時間,他絕對逃不出去,很可能都來不及回到輪椅上。他感到心臟驟然停跳,咯噔一下,然後才恢復跳動,但是心率加快了一倍。他必須讓這東西失效,可是怎麼做?
00:59:42,時鐘還在倒計時。
「只剩下一分鐘!」
他的右手懸在導線之上,遲遲下不去手。左手抖得厲害,幾乎拿不住手電筒。他咬住嘴唇,仔細研究。導線有紅白藍三種顏色,從「電腦」背面引出,連線到那兩捆圓柱體的尾部。他不知道如何是好。真要命!他算是某種爆破專家嗎?他必須是!
「冷靜,冷靜……」
還有五十九秒,時間充裕。
……00:44:50……
「他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