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那個晚上,羅志文被宋凱開槍打中大腿,幸運的是,子彈只擦傷了皮肉,並未傷到筋骨。趁田衛琴抱住宋凱奪槍時,羅志文推開窗戶,從二樓陽臺跳了下去,狂奔逃命,慌亂中手機掉了。他不敢回家,在網咖過了一夜,也不敢去單位上班,怕被宋凱追殺。
第二天下午,羅志文正在猶豫要不要回家,忽然看到單位qq群裡有人議論:
「你們聽說了嗎,羅志文昨晚被殺了?」
「啊!不會吧,昨天上午我還見過他。」
「我親戚就住在那個小區,晚上聽到了槍響,今天來了好幾部警車,警察來勘查過現場了。聽說他搞了別人老婆,被人家老公殺了,殺人犯是個輔警,已經抓到了……」
那人講得繪聲繪色,彷彿親眼所見,卻不知道羅志文正在群裡偷聽,他是隱身上線的。羅志文退出了qq,心裡怦怦直跳,這才發現事情鬧大了,昨晚的事已傳得滿城風雨。此時,只要他去向警察說明情況,也許用不了多久宋凱就會放出來。
問題是,宋凱會放過自己嗎?
田衛琴以前就說過,宋凱是個狠角色,情緒極易失控,做事不計後果。這一次,他算是親自領教了,差一點丟了命。如果宋凱放出來,弄不好要死在他手裡,可能還會報復田衛琴和小孩。想到這裡,羅志文不寒而慄。
他摸了摸腿上的傷口,痛得齜牙咧嘴,宋凱就是個瘋子!對瘋子講仁慈,就是對自己犯罪。憤怒和恐懼疊加,讓他無法平靜。
一個報復計劃突然萌生:警察現在懷疑宋凱殺了人,殺人是死罪,如果宋凱被槍斃了,不就徹底安全了嗎?更妙的是,這個計劃簡單易行,他不用幹什麼,只要躲起來不露面就行了。簡直是天意!
他沒有告訴任何人,連夜離開了晴川市,遠走高飛,隱姓埋名。他那麼愛田衛琴,願意為她做出任何犧牲。如果犧牲自己一人的幸福,來換取愛人和兒子的幸福,他覺得很超值。
良田十畝,不如薄藝纏身。羅志文是牙醫,醫術精湛,生存不成問題,每到一處,他就找當地的診所打工。後來他整了容,買到了假身份證,改名何建軍。擁有了「合法身份」,他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輾轉到了東風市,開起了自己的牙科診所。
診所生意不錯,他的經濟條件越來越好,生活漸漸安穩,對親人的思念與日俱增。兩年前,羅志文偷偷和老父親聯絡上了。通過父親之口,他才知道,宋凱被判了十年刑。為了防止事情敗露,他叮囑父親不能告訴任何人,並將他的「遺像」掛起來。
還有兩個人一直是他的牽掛,田衛琴和兒子小新。他猜田衛琴可能搬了家,讓父親打聽到了她的住處。他冒險潛回晴川,在小區門口的馬路上守了兩天,終於見到了日思夜想的田衛琴。
羅志文坐在賓館的床上,拉著她的手說:「衛琴,你知道嗎?這十年來,我每天都在思念你和兒子,常常在夢裡見到你。」
「我也是。沒想到你還活著,真是太好了!」田衛琴用熱切的笑容回應。「死去」多年的羅志文突然出現,田衛琴卻無久別重逢的驚喜,更多的是擔憂,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生活,恐怕又要攪得天翻地覆,不知該如何應對。但是不能讓他看出來。
「我們的兒子長得很高了吧?」
「小新下半年就要上初中了,長得比我還高,越來越像你。」
「真的嗎?」羅志文欣喜道,「我都忘了我以前的樣子了。」